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办法资产管理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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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办法资产管理部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办法资产管理部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文件
院管〔〕10号
关于印发《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8月3日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学仪器设备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
为加强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教学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行,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坚持“保证教学、服务科研”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资产管理部和教务部(实验室管理科)共同监督并具体组织落实。
第三条仪器设备维修是一项综合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
我校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原则上应依靠本单位的维修力量来解决,力争做到小修不出实验室、中修不出学校。
本单位确无能力维修的仪器设备由使用保管人按程序提出申请,经资产管理部批准后可委托专业人员维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维修由资产管理部管理人员根据情况会同生产厂家或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外部维修。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工作实行学校及使用单位两级
管理。
第五条资产管理部职责
1.设立教学设备管理专岗,负责学校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2.拟定年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的技术维修统计与登记制度;
4.负责仪器设备技术维修的方案审核、技术指导、维修督促、质量检查等管理工作;
5.负责组建和管理校内兼职维修团队、安排维修及外联、组织开展仪器设备维修服务工作;
6.参与新购仪器设备的质量检查验收;
7.组织拟报废仪器设备的技术鉴定;
8.与教务部实验室管理科共同负责实验室设备定期评估检查。
第六条使用单位职责
1.严格执行学校仪器设备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2.制定部门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仪器设备使用状况和维修维护登记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对精密、特种、大型仪器设备要指定专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维护,并做好详细记录;使用人员须按规定填写使用登记,以备后查;
4.设专人负责建立、保管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包含产品合格
证、使用说明书、线路图和保修卡、验收手续等技术资料);
5.定期申报维修统计计划并作好相关准备、协助工作。
第三章维护保养业务
第七条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及定期检修工作范围
1.仪器设备的外观检查及其附件、配件的清洁、上油、防腐和干燥防潮等。
2.更换易损件:
更换灯泡、连线、保险管(丝)、旋钮、开关及介质等易耗件。
3.功能检查:
计算机系统维护和相关软件的安装调试,仪器设备的简单调校等。
4.定期对机械、电气等进行安全检查。
第八条仪器设备维护检修工作,分为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两类。
第九条日常保养主要由设备使用人员负责,主要应做到:
保持仪器表面清洁,使用前应检查电压、电源或稳压装置是否正常,在使用的过程中注意观察仪器的功能、性能是否正常并及时填写使用记录,按要求加注润滑油或保养液,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除做好必要的记录外,要及时通知维修人员,不得私自拆卸。
第十条定期保养应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能要求,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除尘和清洁,并进行性能检测,及时检查和更换易损部件,检查设备的稳压状况和接地情况是否良好等。
第十一条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一般维修工作由使用单
位负责。
设备指定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维护工作,兼职维修人员给予指导、帮助。
第十二条管理人员应按照设备说明书或一般设备维护惯例进行定期的维护、检修,以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
每学期开学前一个月应完成全部设备维护,确保教学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技术人员应不断钻研业务,对普通仪器设备的一般性故障应能够自主维修,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能。
第十四条一般性维修的零配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到资产管理部领取。
资产管理部仓库需申购储备一些常规备件,以便于应急领用。
第十五条维护要做好维护检修记录,包括:
1.故障发现时间、故障现象;
2.维护内容、更换元器件情况;
3.维护后主要技术状况、验收(使用)人签名;
4.维护人姓名,维检时间。
第四章维修业务
第十六条维修范围
1.不在免费维护保养期间的仪器设备故障;
2.仪器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或原有功能无法满足需要,必须对仪器设备进行改造的;
3.确需有关部门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的计量、校验和标定的。
第十七条维修程序
一、使用单位发现问题要及时报修,以免影响教学、科研工作。
具体工作流程见《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仪器设备维修工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二、仪器设备发生较大故障,使用单位不能维护检修时,由资产管理部委派兼职维修人员负责维修。
1.凡需维修的仪器设备,使用人员经过办公OA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学校统一格式的《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详见附件2),写明设备规格型号、固定资产编号、故障现象、故障原因、咨询设备厂家拟维修方案及费用等。
2.科室内部应首先进行评估,确认需要学校维修后,须提请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批。
3.资产管理部组织专人或专家对报修的仪器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商定维修意见及方案;维修方案遵循“技术合格、先内后外”的原则,即根据实际情况,优先支持校内技术人员承担维修任务,无法进行校内技术维修的仪器设备(特别是贵重仪器设备)联系外修,由资产管理部负责外联。
4.特殊仪器、设备(指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或技术含量高的设备),维修由资产管理部联系厂商或专业维修人员维修,其它人不得擅自拆卸。
5.指定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维修记录登记。
第五章维修管理
第十八条对使用年限过长(超过正常使用的2/3年以上),经鉴定已无维修价值,或是维修费用超过原值的50%以上的,原则上予以报废,不再安排维修。
第十九条因技术落后、损坏严重而不能修复或维修费过高而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依据学校资产管理办法申请报废,经学校批准后可作报废处理。
第二十条学校按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类,仪器仪表类,机电类,投影机、多媒体类等分类确定外修定点维修单位,签订维修协议,确保仪器设备维修及时及维修质量。
第二十一条维修验收依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物资验收管理办法》(院发〔〕58号)执行。
第二十二条大宗或大批量维修,原则上安排寒暑假期或非教学时间进行,各单位于每年的6月和11月初向资产管理部申报维修统计计划,并作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第二十三条维修酬金
1.学校招聘具有维修能力的人员兼职参与维修,按照课时工作量有关规定,将维修折合课时计入维修人员总工作量。
资产管理部相关负责人派单跟踪设备维修过程,经使用部门和资产管理部审核验收合格后,计件核算技术服务费,完成维修单件套的维修费按三个课时费计算发放;计件课时费核定需于维修前在维修单上确认课时工作量,资产管理部按学期统计后报人力资源部审
核,财务部负责发放,具体参照人力资源部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校外维修应参照市场收费标准付费,有指定维修服务商的,按双方协议付费;非协议单位维修,原则上应招标确定服务商,并按招标价格付费;所有维修经费均从设备所在单位经费中列支。
3.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每年对各单位维修经费使用进行审计。
第二十四条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同一部位质保需达半年以上或按维修合同执行。
凡质保期内出现同一故障现象,需承担维修任务的个人(或单位)无条件返修。
各单位擅自联系维修或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仪器设备非正常损坏,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并追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仪器设备维修工作流程
2.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申请
表
附件1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仪器设备维修工作流程
报修人填写维修记录
在保是否过保过保
联系供应商报修人填写维修申请表
否
是否属在保范围报修单位负责领导签字
是
是否大型仪器
否设备是
供应商维修
资产管理部组织维修院领导审批
资产管理部联系维修公司或厂家竞价,
确定合理价格,签订维修合同
报修单位组织验收
凭合同发票验收单到财务报
附件2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
申报部门(盖章):
报修时间:
年月日
报修仪器
设备名称
生产
厂家
型号规格
设备
编号
购置日期
年月
购置价格
万元
数量
台(套)
附件
(图片)
存放地点
单位联系人
与联系电话
仪器设备
简要说明
申请维修仪器故障产生原因及情况描述
设备使用人签字:
使用部门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维修预算
单价
元
备注
教务部(实验室管理科)
审核意见
签字:
年月日
资产管理部
审批意见
签字:
年月日
维修情况
记录
(或厂家维修记录)
维修内容(更换配件名称)及价格:
签名:
年月日
维修结果及使用部门验收意见
签名:
年月日
部门领导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实际维修
单价
元
金额
元
纪检部、教务部、资产管理部部门(或专家组)验收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备注
签字:
年月日
注:
此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资产管理部、使用部门各一份。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院长办公室8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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