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集镇环卫清扫保洁项目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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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集镇环卫清扫保洁项目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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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集镇环卫清扫保洁项目招标文件模板
编号:
GLFZCGK********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集镇环卫清扫保洁项目
招标文件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
2021年2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1
第四章项目需求26
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7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受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就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集镇环卫清扫保洁项目(项目编号:
GLFZCGK********)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集镇环卫清扫保洁项目包含集镇范围内道路、农贸市场、广场、公园、公厕保洁,沿街单位、商铺等垃圾定时分类收运等。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集镇环卫清扫保洁项目的投标人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广陵区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GLFZCGK********
2.项目名称: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集镇环卫清扫保洁项目
3.预算金额:
849万元(最高限价849万元,服务期三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采购项目需求: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为三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4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22日。
2.方式:
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广陵区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
0514-********)或交到交易中心。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21年3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开标室,广陵区行政审批局2楼(观潮路和二里桥路交叉口)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
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悦来路1号
联系人:
郭玲
联系方式:
********
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信息
地 址:
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2楼(观潮路和二里桥路交叉口)
联系人:
王静怡
联系方式:
********
八、其他
1.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供应商须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报名,否则为无效投标。
注册登记地址及流程: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已经注册过的投标人可直接用原账号登陆))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中心场内交易服务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中心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十、欢迎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区级(含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
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招标方式
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GLFZCGK********号项目。
2、投标人
2.1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即“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合格的投标人
2.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
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招标文件构成
6.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交易中心联系解决。
6.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
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
6.3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6.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十日前按投标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交易中心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8.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9、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和编制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通知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
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应使用人民币报价。
9.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一):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技术响应偏离表
4、商务响应偏离表
5、项目组人员表(格式见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投标模块)
6、企业声明函
7、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
8、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9、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二):
1、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3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相应的投标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2、投标分项报价表
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12.2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12.3有关费用处理
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2.4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
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2.6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项目总价:
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2、项目单价按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服务说明
13.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3.3培训计划;
13.4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3.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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