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越野拉力赛车辆改装技术要求.docx
- 文档编号:4125511
- 上传时间:2022-11-28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6.11KB
中国越野拉力赛车辆改装技术要求.docx
《中国越野拉力赛车辆改装技术要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越野拉力赛车辆改装技术要求.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国越野拉力赛车辆改装技术要求
2005年中国越野锦标赛车辆改装技术指南
T1组
本指南是以越野拉力赛车辆技术规则文件282,283,285为依据制定。
凡参加2005年中国越野锦标赛(T1)组的改装车辆,均可遵循本指南。
本指南只限于本次中国越野锦标赛,作为技术改装指导和参考,不作为规则使用。
如有理解不同,以技术规则为准。
第一章车辆安全技术指南
第一条:
大会仲裁可以将结构看上去是危险的车辆除名。
第二条:
如果选择一个装置改装,它的安装必须是符合规则的。
第三条:
油路系统,线路系统
1.1自动油路关闭系统是推荐并不强制使用的。
1.2任何管路,线路使用原车系统的是符合要求的。
1.3如果进行改装,则必须依照车辆技术规则进行
如果随意安装,这些管路连接部分必须有织物类,外覆盖织物要能防止磨损和火焰(不能持续燃烧)
1.4 包含冷却液和润滑油的管路必须安装在驾驶室外面。
包含燃料油或压力液的管路可以通过驾驶室但不能有任何接头,除非在符合图253-1或253-2的前或后防水车体壁上,以及在刹车管路循环中
在不考虑主汽缸的情况下,任何液压罐不能安装在驾驶室中。
1.5泵和油堵必须在驾驶室外面。
1.6只有为驾驶室通风的管路的入口出口可以安装在驾驶室内。
1.7电线必须有不能持续燃烧的外覆盖层保护。
1.8自封闭接头可以安装在自行布线的任何线路,除了刹车管路。
第四条:
双管路刹车系统
1.1如果原车使用双管路刹车系统,则保持原系统是符合要求的。
1.2如果原车没有使用双管路刹车系统,则必须改装为双管路刹车系统。
第五条:
附加固定装置
5.1 最少有两点锁紧安装用于固定发动机盖,要求用销钉式锁紧装置。
5.2 后背箱和后开门的两点锁紧装置推荐并不强制使用。
5.3 车辆携带的大型物体(像备胎,工具箱等)必须稳固的固定住。
不能使用有弹性的 绳索。
第六条:
安全带
6.1两条肩带和一条下摆带(腰下);在车体上的固定点:
两个给下摆带,两个或一个与座椅对称的给肩带。
(四点式安全带)。
6.2这些安全带要符合FIA的标准 n8853/98或8854/98。
6.3安装必须符合车辆技术规则文件283中6.2条。
――对于每一个新的固定点,表面区域的加强板保证至少40cm2及厚度至少3mm。
――安装于底盘/横梁上的原则
1)通用安装系统:
见图253-43
2)肩部安全带安装:
见图253-44
3)分叉安全带安装:
见图253-45
6.4安全带有坏损必须按技术规则的要求进行更换。
第七条:
灭火器和灭火系统
下列产品是不能使用的:
BCF,NAF
7.1自动灭火系统
7.1.1) 所有车辆都要求安装灭火系统,在技术系列 N°16:
“FIA承认的灭火系统”。
7.1.2)所有灭火器都必须有充分的安全保证,并安置在驾驶室内。
在任何情况下必须可以经受住25g的减速度。
所有灭火设备都必须能抵挡火焰。
塑料管是不能用的而必须使用金属管。
7.1.3)驾驶员必须能手动启动所有灭火器,而且是在他正常坐着系着安全带方向盘在正常位置时。
此外,外部的扳手必须安置在圆环断路开关附近,但不能与它混为一体。
它必须注明字母“E”在红底白圈中,保证有至少10cm直径的红边。
7.1.4)系统必须在所有位置工作。
7.1.5)灭火器喷嘴必须与灭火器相配,并且被安置成喷嘴避免对着乘员的头部。
7.2手动灭火器
7.2.1所有车辆必须装有一个或两个灭火器。
7.2.2灭火器必须是符合中国安全法规的,也可以使用FIA批准的。
7.2.3火器最小容量必须是 2公斤 或2.4升。
7.2.4下列信息必须在灭火器上明示
――能力
――灭火器类型
――重力或体积
――灭火器检查日期,距最后一次检查时间不能超过2年。
7.2.4所有灭火器都必须充分被保护。
必须使用金属带的金属快速释放器固定。
7.2.5灭火器必须可以由驾驶员和副驾驶员简单取用。
第8条防滚架结构
8.1主防滚杠,前,侧防滚杠
8.1.1这些框架或环架必须由单一件制成,不能有连接缝。
整体连接杠可以选择主防滚杠(位于驾驶员后面),也可以选择位于车体两侧的侧防滚杠,两者必须选择一种。
见图N°253-39和图N°253-40
8.1.2它们的结构必须平滑和连贯,不能有波纹和破裂。
8.1.3主防滚杠垂直部分尽可能的直,并尽量靠近车身结构的周线内侧。
8.1.4前防滚杠或后防滚杠的前腿必须是直的,如果不可能,必须沿着风档柱及在直杆低处只能有一个弯。
8.1.5当主防滚杠框住侧防滚杠的后脚(图253-4).侧防滚杠的连接处必须在车顶位置。
8.2后支撑
8.2.1必须靠近车顶线并在车两侧部分靠近主防滚杠上部外侧弯曲部分连接。
8.2.2它们必须与垂直面保持至少30°的角度,必须趋向后部,直直的延伸接近与车身外壳的内侧板。
8.2.3它们的安装必须通过加强板来固定。
8.2.4它们的安装必须符合技术规则
8.3 斜支柱部分(位于主防滚杠内侧,起到加强作用)
8.3.1 至少有一个斜支柱必须安装。
它们位置必须符合图253-3to253-5,并且必须是直的没有弯。
8.3.2 推荐按照图N°253-4安装为十字交叉的“X”型。
8.4 横向加强部分
8.4.1 两个横向部分的固定如图253-7所示是允许的。
8.4.2 横向部分固定在前防滚杠上是必须的,并且必须不能超出乘客的预留空间。
8.4.3 它必须定位在尽量高的地方,但它的低端边沿必需不能高于仪表板的上部。
8.5 门侧杆(用于侧向防护)
8.5.1 至少一个纵向支柱固定在与门同高的车辆每侧。
8.5.2 管材必须于主防滚架连成一体以得到加强,并且它们与水平管子的夹角不能超过15°(向前方与向下的斜角)
8.5.3 侧向防护必须尽量高,如果它是由单一杆组成,至少距离座椅底部10cm,但是在所有情况下,它的高端不能超过门高度的一半(从门底部测量的)
8.5.4 推荐使用门侧杆是“X”形状(交叉杆),交叉杆的低端固定点可以直接固定在纵向部分上。
8.6 车顶加强部分
8.6.1 通过增加部件来加强防滚架上部,如图253-9Ato253-9E所示是允许的。
8.6.2 对于没有副驾驶的参赛者,只有一个斜支撑(如图253-9A所示)可以安装,但它的前端连接必须在在驾驶员一侧。
8.6.3 如图253-9D和253-9E所示的部分可以是两根管子制成的。
8.6.3 推荐使用如图N°253-9A所示的“X”形状。
8.7 保护填充物
8.7.1 为防止当乘客的身体和防撞头盔与防滚架发生碰撞时,只能使用非易燃的填充物用来保护。
8.7.2 防滚杠临近驾驶员及乘员头部,肩臂部分必须有软性保护填充物。
8.8安装
8.8.1按照技术规则文件283中8.2.2.2要求执行
8.8.2焊接按照技术规则文件283中8.2.2.8要求执行
8.8.3防滚杠与车体或底盘的连接必须使用加强板,可以使用螺栓(至少3个)或焊接(全接触面焊接)来固定。
8.8.4每个安装脚必须至少与加强板有3个螺栓固定,加强板至少3mm厚并至少有120mm2的面积可以焊接在车身外壳上。
8.9 材料要求
管材使用的规定
材料
最小拉伸强度
尺寸(mm)
使用
冷拔无缝碳素钢含碳最多0.22%的碳
350N/mm2
45(1.75’’)x2.5
或
50(2.0’’)x2.0
主防滚杠
(图253-39)
侧防滚杠和其连接
(图253-40)
取决于结构类型
38(1.5’’)x2.5
或
40(1.6’’)x2.0
侧半结构防滚杠和安全架的其他部分零件
注释:
图表显示的最小数值是允许的。
在选择钢时,一定注意找具有好延展特性和充分焊接能力的钢。
管材必须通过冷工作流程进行弯曲,弯曲的中心角度必须是管径的3倍。
如果管子在弯曲时成椭圆型,最小径与主直径的比一定是0.9或更高。
第九条:
后视镜
后面的视野必须由两个外侧后视镜提供(一左,一右),后视镜可以是标准的必须有效工作。
第十条:
拖车环
所有车辆将装备有后部和前部的拖车环。
拖车环必须很坚固的固定,而且必须不能用于举升车辆。
它必须被清楚的看到,并漆成黄色,红色或菊黄色,并必须位于车辆外围之内。
最小内置尺寸:
50mm。
第十一条:
隔网
前门装有下拉式车窗的所有车辆必须装备保护网附于门上使用快速释放系统。
这些网必须有以下特征:
条的最小宽度:
19mm
网眼的最小尺寸:
25x25mm
网眼的最大尺寸:
60x60mm
必须贴近车窗开向方向盘中心的位置。
第十二条:
风档玻璃
12.1 一个薄板层压玻璃组成的风档玻璃必须要安装的,并要实际经过检验。
12.2 风档玻璃的防晒条是必要的,要可以让乘员看清路标(交通信号灯,交通标识)。
12.3 在赛事过程中如果失去风档玻璃,所有乘员必须佩带能遮住面部的全包式头盔,否则车辆不允许发车。
12.4 如果,发生事故之后,车身的变形不能使平板玻璃制造的风档玻璃复原,它将可以使用厚度至少为5mm的聚碳酸脂材料做成的风档玻璃代替。
第十三条:
全面电路断路器
13.1 全面电路断路器必须切断所有的电子环路,(电瓶,交流发电机或发电机,灯,汽笛,点火,电控等等)以及必须停止发动机工作。
13.2 对于柴油发动机,电路断路器必须关联一个装置可以切断发动机的进口。
13.3 它必须防火花型的类型,并且可以在车内让驾驶员和副驾驶员在座位上系着安全带时能操作到,同时在车外也可以操作到。
13.4 当在外面时,电路断路器的触发系统将强制的安装在驾驶员一侧固定风档玻璃的低位置。
13.5 它将被在有白边的蓝底色三角上标注红色的放电符号,三角底边最少是12cm。
13.6 一个单一的外部开关在T2组是必须要求的,但是T1组车辆必须装备两个外部开关,风档的每一边有一个。
第十四条 油箱
14.1 使用原车的油箱是符合规定的。
14.2 如果改装及更换油箱,要使用FIA批准的安全油箱,按照技术规则中要求安装。
第十五条:
防火保护
经过改装的车辆,一方面在发动机与所有机械部件之间,另外一方面在与乘员座椅间,要放置有效的防护遮蔽,在失火情况下防止火焰直接烧过。
第十六条:
车灯装置
16.1 车灯装置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的国际惯例的所有要点。
每辆车必须安装至少:
――2个前远光灯(组合小大灯)
――2个前照灯
――两个刹车灯
――两个在前及后面的闪烁指示灯
――紧急事故灯
16.2每部车辆必须安装两只红后雾灯,成双的安装或一边一个的相邻刹车灯安装。
16.3这些灯必须在行驶中必须保持正常开关,并遵从赛事官员的指示来选择。
所有车灯装置,在整个赛事过程中,必须被维护成最好的工作状态。
当车灯明显失效,而在其电路没有修好的境况下,赛事官员可以不允许其参加下个赛段。
第十七条:
鸣笛装置
每部车辆都必须安装紧凑型鸣笛装置,整个赛事中都保持工作状态。
第十八条:
备胎
每部车辆应该包括至少2个备胎,固定在车辆上,在整个赛事过程中都必须非常可靠的固定第十九条:
挡泥帘
没有强制要求
第二十条:
座椅
20.1 使用原车座椅是可以被接受的。
20.2 如改装更换座椅,则必须使用FIA认可的座椅
20.3 座椅的安装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
第二章 车辆改装技术指南
第一条:
定义
1.1机械推动的单一发动机动力的在陆地使用4-8个轮胎形式,通过自身动力推动,实现与地面接触的连续真实的方位,并且推进和转向是由每辆车驾驶室中的驾驶员来掌控的。
1.2这些车可能是由部件装配的,但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的国际惯例,特别指出涉及以下几点:
风档雨刷和喷水,速度表,车灯。
1.3 车辆是一部完整的车。
当汽车生产者安装一部并不是为它生产的发动机,汽车可以认定为改装车。
任何装载油料和燃料的容器必须安置在汽车的主要构架内。
第二条:
车体
2.1外部
材料使用是自由的
风档要是透明的
无论如何,是应该具有的,必须是没有尖角的平板玻璃。
如果前风档是胶沾住的,必须有可能让驾驶员在驾驶仓中可以不借助工具能移动车门或前门玻璃。
车体的所有零件必须仔细和完整的安装好,不能有临时的或凑合的部件以及尖角部分。
车体不能出现有尖锐刃或尖的部件出现。
每部车的车体必须有坚硬的不透明的材料做成,并保证在方向盘上部有足够空间,至少保证有驾驶员座椅平面向上42cm的空间,提供保护防止落石。
在垂直面,车体必须罩住轮子及所有机械部件上部至少120度的范围,(从侧面看轮桥上部的位置),这不包括减震器,冷却器和备胎,但包括刹车和附加装置。
车体后部至少要到或延展到轮圈的上边沿。
所有部件都会受到空气动力学的影响,并且所有的车体上的部件都必须坚固地安全的安装在汽车的弹簧部件中(底盘和车身总成),必须不能有任何程度的自由性,当车在移动中,这些部件必须安全的固定并保持与其他部件的相对稳定。
2.2最大宽度
对于4轮驱动车来说,车身的最大宽度为2米,这不包括后视镜
对于2轮驱动车来说,车身的最大宽度为2.2米,不包括后视境。
2.3内部
车体要设计成可以为驾驶者及可能的副驾驶者提供舒适和安全的位置
车体的任何部件都不能出现尖锐的边和角。
不应该有机械部件突出进驾驶仓内部
他们必须使驾驶仓能防水及防火
任何存在风险的设备都要有保护措施并不允许安装在驾驶室中。
车辆必须可以从侧面打开以保证让驾驶员或可能的副驾驶出来。
这一打开的尺寸必须能适合进出保证有至少宽50cm高50cm的矩形,从垂直面看,所有角的圆弧度必须保证最大为15cm
任何有窗的门必须有一个从水平侧面至少40厘米的平行四边形的开口,用透明材料封闭。
车窗的垂直面至少要25cm
圆角最大保持在5cm。
测量时要跨过弧形线。
没有侧窗的车门必须安装侧防护网,并保证底部是解开的。
驾驶室必须设计为能够让一名乘员可以在汽车中正常位置离开汽车,从他这侧门出去保证在7秒内,从另一侧门出去保证在9秒内。
以上测试的效果,必须是在乘员穿戴着正常的装备时,安全带必须是系紧的。
方向盘必须在它的位置,并且车门必须是关着的情况下。
这些测试必须对车辆的所有乘员都适用。
第三条:
最小重量
3.1
根据发动机的排量,车辆必须遵循一下的数值保证最小重量。
按照T1标准文件285执行。
组织者根据实际情况抽检!
3.2与地面保持清晰距离
当车辆一侧轮胎放了气着地时,汽车的其他零件必须不能与地面有接触。
测试要在类似于比赛条件下的平坦地面进行。
第四条:
发动机
4.1进气限制器 进气限制器的安装使用不作为强制要求。
4.1.1)压缩比
对于汽油发动机来说,压缩比在任何适合最大值为10.5/1
4.2汽缸排量和配备
发动机及其配备是自由的。
4.3润滑
水箱,油水交换器,管路,自动调温器,机油池,泵滤网,都是自由安装的。
使用干泵润滑系统是允许的。
油室要接近管路一定不能安置在驾驶室或在行李箱内。
所有空气通路都要遵循单一的目的效果,包括为驾驶员乘员必要的空气,或为实现汽车性能,或冷却机械部件,一定不能有其他任何增加空气动力性的目的
改变卸油阀弹簧会引起油压增高
如果润滑系统包括一个开放形式的机油交换容器,它必须装置为能是机油流向收集器中。
对于小于等于排量为2000cm3的车,收集器必须保证两升的容辆,对于排量大于2000cm3的车,必须保证有3升的容量。
容器制作即不能有塑料而且要包括一个透明的窗。
油水分离器可以安装在发动机的外面(最大为1升),符合图255-3。
机油只能靠重力从机油收集器中流向发动机。
安装一个或多个通风设备来冷却发动机油是允许的,这些不能有增加空气动力性的目的。
4.4 所有发动机禁止在排气尾管后面有燃油喷射和燃油燃烧现象发生。
4.5 增压
作为T1和T2组的柴油发动机使用增压器,按正常的排量乘以1.5来计算估计排量,并按此进行分组。
对于T1组的汽油发动机增压汽车来说,用正常排量乘以1.7来计算估计排量,并且虚拟排量不能大于2000cm2。
车辆经过精心处理来使发动机增加了排量,将作为它真正的排量。
缸体内径,最小数量,其重量等等,这些因素来区分为发动机排量进行分组。
4.6系统与消音器
虽然有些特别规定允许更换消音器,但在开放公路赛段时一定要安装排放消音器,以符合赛段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
排气管必须不能穿过驾驶舱
排气管的出气孔安装位置距地面最大在80cm最小在10cm,如果是从侧面排气,或者高度不能超过车辆仓室或车身悬挂300mm。
排气管出气口必须处于车体周线内部并且距车体周线小于10cm,如果是侧面排气的情况下,穿过轴距中部在垂直面的尾部。
此外,要有足够的防护以防止热排气管引起着火。
排气系统必须不能是临时性的。
排放的气体只能从该系统的尾部排出。
底盘的部件必须不能用于排放废气。
4.7 车辆上的启动
就坐后,车辆内电子启动点火或其他能源由驾驶员来控制。
4.8 线控驾驶
“线控驾驶”类型的加速控制是不允许的,在T2组,除非它们已经是注册的车辆,或者在T1组,原始发动机产量至少到1000个情况下。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这样系列的装置可以使用,在T2组没有经过改装,以及在T1组只经过机械部件的改装。
4.9 冒烟
发动机产生过多的烟雾是不允许的。
烟雾水平布线符合EEC标准或相当的条件,以及可以使用“事实裁决”。
第五条:
底盘
汽车在驾驶员座椅后背一定要有构架,在驾驶员正常情况系安全带坐在座椅上时,构架一定要宽过并高过他的肩部。
第六条:
传动系
6.1变速箱和分动箱
变速箱的设计是自由的。
限制为六速。
不包括在传动系统其他环节的变速可能。
如果变速器有5速或更少,可以增加一个通过分动器实现的降速档。
无级变速形式的变速器是允许使用的,条件是他通过专门机械来控制并没有辅助系统。
只有自动变速器可以使用扭力转换器
只有通过齿轮变化的机械动作实现的发动机喷射和点火终止装置是允许的。
6.2最后传动,差速器
自由改装
6.3传动轴
传动轴是自由使用的
6.4润滑
附加的润滑和油冷却装置是可以使用的(循环油泵,冷却器,和空气进口),同样条件参照文件285-4.3条
第七条:
悬挂系统
悬挂系统使用是自由的。
但对于4轮驱动汽车的悬挂行程限制是:
---250mm对于另外类型的传动系统
测量行程的方法如下:
――对于独立悬挂系统
车辆在不安装弹簧和减震器时必须可以立住。
轮胎移动必须是在上下两个钢制止点之间。
行程是在垂直面上轮胎直径的中心线在上下两止点移动的平均值。
――对于刚性轴悬挂系统
车辆必须立在刚性轴上,通过限位皮带或下止点垫块来防止其向下的移动。
轮胎必须是在上止点垫块和下止点垫块之间移动。
行程是指车辆垂直的移动。
第八条:
车轮和轮胎
整个车轮可能会被覆盖在车体里面,其最大直径对于2轮驱动车是890mm,对于4驱车是810mm。
使用摩托车的轮胎是不允许的。
在轮毂和轮胎之间安装其他中间部件是不允许的。
轮胎不必是相同尺寸。
轮胎可以使用中央安装螺母固定,与螺母配合的安全弹簧垫圈必须在整个比赛过程中使用,每次换轮胎时都必须更换新的垫圈。
弹簧垫圈必须印有“Dayglo”红字。
备用的弹簧垫圈必须随时准备好。
当车辆在移动中,任何轮胎充放气系统都禁止使用。
轮胎充放气操作只能在车辆停止时完成。
只有通过软管接触到轮胎并连接有一个或多个控制阀的充放气系统是可以使用的。
当充气工作压力低于10帕时,充气管和其上面的气压计可以固定在驾驶室中。
每个轮胎只能有一个气阀在工作顺序中,它必须安置在轮胎的外沿上。
气阀必须是常用于轻型多用车系列中的类型,并保证安置在轮胎外沿。
空气压力瓶充气系统:
――每个不能大于15升。
――要有能低档25g减速度的固定装置
――不能安装在驾驶室中。
推荐将这些气瓶沿车辆的横向放置,并至少用两条金属带固定保证安全。
在中国越野锦标赛中,车辆的重量不能低于2800公斤,并且要保持原始的尺寸。
第九条 车灯
雾灯可以更换为其他的,可以在原来的位置安装。
倒车灯是可以安装的,它只能在挂倒挡时发挥作用。
爆闪灯是不允许的。
第十条:
油料
油料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商品用油,可以是从任意加油站中加注的油料。
补充:
(文件283)安全改装的引用图例列表
1.3.3.3驾驶室通过的管路接头图示,253-1,253-2
2.6.2推荐的安全带固定点如图253-42所示。
3.6.2安全带必须形成回路或旋状,但最终插入每一个焊接固定点(见图353-17C或253-53的尺度)
4.6.2安全带安装图253-43,253-44,253-45
5.8.1.3防滚架:
使用主防滚杠和前防滚杠构成的框架结构(举例,见图253-3和253-4)
6.8.2.1.2基础安全架
基础安全架必须适用图283-5和283-6,前横支柱和两根门支柱要接在一起。
在有三个乘员的车辆中,安全架必须适用图283-5, 有第二根主防滚杠安装在接近后座后部的地方。
对于皮卡类型车辆,驾驶室没有足够大的空间来安置基础安全架,,它应该像图283-1到283-4描述的那样安装。
图283-1:
一根强制斜支柱
图283-2:
两根强制斜支柱,一根用于四点固定防滚杠的驾驶室内部(见图253-4),另一根用于四点固定防滚杠的外部(见图253-3或253-4)
图283-3:
一根强制斜支柱(见图253-3或 253-4)
图283-4:
两根强制斜支柱(一根用于四点固定防滚杠内部,一根用于6点固定防滚杠外部)7.不同的固定强制斜支柱的方法:
见图253-3到253-5
8.强制车顶加强部分,要符合如图253-9A到253-9C所示。
9.防滚架在车身构架上安装点,例子显示在图253-18及253-24(对于图253-18和253-20,加强板不必须一定焊接在车身外壳上),这也不必适用于后支撑。
.
10.8.2.2.3后支撑,(见图253-25),可以使用双剪型的单个螺栓,可以提供足够的截面和强度(见253-26)
10.8.2.2.4斜支柱部分,它们位置必须符合图253-3to253-5,
11.8.2.2.5双向横向部分的固定如图253-7所示是允许的
12.8.2.2.5车顶加强部分,如图253-9Ato253-9E所示是允许的。
13.8.2.2.5.4弯曲部分和连接部分的加强:
加强主防滚杠或具有纵向杆的前防滚杠的连接部分是允许的(如图253-10和253-16所示)
14.8.2.2.5.7可拆卸部分,(见图253-27to253-37).它们不能是焊接的。
15.它们的使用可单独用于部件与防滚杠的连接以及侧杠与主杠的连接(图253-4)。
最后要说明的,显示如图253-30,253-33和253-37的铰链式的连接是不能使用的。
16.第十九条,挡泥帘(见图252-6)部分是自由活动的。
17.第二十条,座椅,(见图No253-52)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国 越野 拉力赛 车辆 改装 技术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