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管理基本制度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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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管理基本制度样本
财务会计管理基本制度
(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核算工作,规范公司各种财务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其她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公司本部、公司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公司及酒店等。
第二章财务会计管理原则及目的
第三条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基本原则是:
建立和健全公司财务内控制度,搞好会计核算基本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各项财务收支项目和原则,全面、及时和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
第四条公司财务管理任务和目:
合理有效筹集、募集资金,以相应资金构造支持公司战略发展;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制定合理信用政策,科学、高效地运用和分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第五条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应当服从和服务于公司财务管理原则及目的。
第三章财务会计管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决策机构,其权责为:
(一)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报股东会审定后实行;审订公司经营班子提交年度经营目的、工作筹划;
(二)制定公司利润分派方案、弥补亏损方案,报股东会审定后实行;
(三)依照法定程序收取公司对外投资收益;
(四)制定我司清算、重组、并购和股权转让、受让及减持方案;制定公司增长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她证券方案;制定公司对外担保方案,报股东会审定后实行;
(五)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不良资产处置等事项提出方案,经股东会批准后实行;
(六)决定公司对外捐赠、赞助事项;
(七)依照公司总经理提名,聘请或辞退公司财务负责人;
(八)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或公司股东会授予其她职权。
第七条总经理对财务管理工作领导职责:
(一)领导拟订公司财务发展战略和财务规划,领导拟订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二)领导拟订、实行公司年度经营筹划和融资、投资方案。
(三)领导拟订、实行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在董事会授权范畴内对公司寻常财务活动进行决策并承担责任。
(五)负责保证公司资产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
(六)提请聘请或辞退财务负责人。
第八条财务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负责拟定公司财务发展战略和财务规划。
(二)组织拟订编制公司各项财务制度。
(三)组织拟订公司各项财务筹划,组织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并定期检查执行状况。
(四)组织公司财务分析,负责定期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财务运营状况、经营成果及其她财务工作。
(五)参加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可行性研究,提供财务意见。
(六)负责对内协调公司本部及其全资、控股和参股公司财务会计机构关系,对外建立与银行、税务局、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良好关系,为公司开拓最优资金环境。
(七)宣传贯彻国家关于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政策,指引检查公司财务管理部及下属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合规性、合法性。
第九条公司应当设立筹划财务部,筹划财务部应设经理,其工作职责为:
(一)组织财务管理部寻常工作。
(二)组织草拟公司各项财务制度、办法,并贯彻执行。
(三)组织草拟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编制公司各项财务筹划,经批准后,组织实行。
(四)进行财务成本及费用支出状况分析,对公司资金运营成本及费用支出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减少费用支出,提高经济效益。
(五)审查或参加洽谈、制定经济合同、合同及其她经济文献。
(六)负责审核对外提供会计资料。
(七)负责向财务负责人提供公司经营状况信息并报告财务经营运营状况和经营成果。
(八)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学习,作好寻常业务培训工作。
第四章会计核算应遵循基本原则
第十条会计基本假设
会计基本假设是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前提,是对会计核算所处时间、空间环境等所作合理设定。
会计基本假设涉及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一)会计主体,是指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空间范畴;
(二)持续经营,是指公司在可以预见将来,将会按当前规模和状态持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
(三)会计分期,是指将一种公司持续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一种个持续长短不同期间;
(四)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以货币计量,反映会计主体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会计基本
指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本,即凡是当期已经实现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承担成本费用,无论款项与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收入和成本费用,计入利润表;凡是不属于当期收入和成本费用,虽然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收入和成本费用。
第十二条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规定
(一)可靠性原则,即公司以实际发生交易或者事项为根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规定各项会计要素及其她有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有关性原则,即公司提供会计信息应当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经济决策需要有关,有助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对公司过去、当前或者将来状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三)可理解性原则,即公司提供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使用;
(四)可比性原则,即公司提供会计信息应当可比;
(五)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即公司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不但仅以交易或者事项法律形式为根据;
(六)重要性原则,即公司提供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钞票流量关于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七)谨慎性原则,即公司对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八)及时性原则,即公司对于已经发生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十三条会计要素计量原则
公司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普通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应当保证所拟定会计要素金额可以获得并可靠计量。
第五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货币资金涉及库存钞票、银行存款及其她货币资金(如外埠存款、存出投资款等)。
第十五条公司设出纳岗位,负责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收入、保管、支付等业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钞票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按照业务发生时间顺序逐日、逐笔登记。
第十七条库存钞票及银行存款管理
(一)严格遵守《钞票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不属于钞票开支范畴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公司转账结算起点为人民币元;超过元结算,必要通过银行进行,不得采用钞票,寻常费用报销、工资支付除外。
(二)公司钞票收入必要及时送交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支出(即不得坐支钞票);
(三)严格执行银行核定库存钞票限额,超过库存限额某些应及时存入银行;
(四)单位借出款项必要执行严格审批程序,禁止擅自挪用;
(五)单位获得钞票及银行存款必要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禁止收款不入账;
(六)不得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凭证顶替库存钞票;
(七)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关于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管理,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八)严格执行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支票;
(九)建立支票签发登记制度,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签发各种票据要填写清晰,数字,文字精确无误,印章齐全,作废支票要盖有“作废”戳记,与支票存根一起保存,支票丢失要及时向银行办理挂失;
(十)收付款后,收付款人应当在凭证上签字承认,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十一)钞票日记账应当做到日清月结,并同库存钞票核对无误;
(十二)银行日记账应当做到日清月结,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同银行对账单相一致;
(十三)出纳人员应每天制作《钞票及银行存款日报表》报财务负责人、财务经理各一份,以理解货币资金动态结存;
(十四)财务主管应当定期(普通为一月)抽查钞票及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与否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因素,做出解决。
(十五)对钞票和银行存款其她管理执行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和钞票支出管理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公司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资金支出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银行票据及印鉴管理
(一)银行票据涉及转账支票、钞票支票、钞票交款单、进账单、电汇单、银行汇票、托收承付等。
(二)筹划财务所需银行票据由出纳人员负责购买,并单独登记、保管。
(三)购买银行票据时应当逐个清点检查,特别是转账支票和钞票支票要检查编号与否持续、有无缺页破损、与否盖有互换行专用章,如有缺页、破损或编号不持续等问题应当场更换。
领用银行票据时,要记录登记,防止空白票据丢失和被盗用。
(四)业务经办部门办理业务需要领取支票时必须填写收款单位及确切金额,确因特殊因素无法填写确切金额,应填写限额,禁止开具未填写收款单位及金额空白支票。
(五)作废支票应加盖“作废”戳记另行保管,定期由出纳人员和财务监督人员共同销毁。
(六)支票因金额错误或印鉴不清晰被退回时,未记账,出纳人员可直接更换新支票,并在支票登记簿上注明“作废,换为×××号”字样,将作废支票和存根粘贴在一起,加盖作废章妥善保管;记账后支票被退,则需作凭证更改。
支票因经办人擅自变化收款人名称被退回,出纳人员有权回绝更换。
(七)财务专用章及出纳私章由出纳复核保管。
每日终了,应将印鉴存储于保险库或保险柜,禁止将银行印鉴带回家。
(八)银行付款所需其她印鉴由出纳以外其她财务人员保管,禁止由一人保管或使用所有印鉴。
第二十条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编制与复核
(一)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出纳应当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后银行余额应当与公司余额一致。
(二)对于未达帐项应当及时查明因素,对于因银行与公司单据解决时间差别导致,应当进行跟踪并及时解决;对于因其她非正常因素导致,应及时报告财务部门负责人解决。
(三)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应当由出纳以外其她财务人员进行复核,对于复核中发现问题,复核人员应当提示出纳予以纠正,对于出纳人员拒不纠正,复核人员应当及时报告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其她货币资金如“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管理,应当参照银行存款管理进行。
第六章存货管理
第二十二条存货,是指公司在寻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材料和物料等。
第二十三条公司存货重要是低值易耗品(即办公用品)、工程物资等。
第二十四条存货管理涉及存货采购、保管和领
用、会计核算、盘点、处置和核销。
第二十五条公司综合部负责办公用品采购及实物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工程物资采购及实物管理,筹划财务部负责存货账面价值管理及会计核算。
第二十六条办公用品采购应当由综合部按照年度预算,依照实际领用及结存状况提出采购筹划按照采购审批程序报有关部门及授权人员审批。
采购款支付应当按照公司资金支出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办公用品保管和领用按照公司办公用品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公司综合部应当建立办公用品管理台帐,并指定专人对办公用品采购、领用、结存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公司工程物资采购纳入预算管理,其采购、领用、结存由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或部门按照公司项目管理方面制度进行。
第二十九条公司其她存货采购应当由需用部门按照年度预算提出采购筹划,按照采购审批程序报有关部门及授权人员审批。
采购款支付应当按照公司资金支出管理规定执行。
存货使用部门应当建立相应存货管理台帐,并指定专人对存货进行寻常管理。
第三十条公司存货寻常核算按照公司合用会计政策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筹划财务部应当建立存货明细账对存货进行价值管理。
存货明细账应当按品种、规格登记存货收入、发出、结存状况,妥善保管,年终装订成册,公司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关于规定、制度严格管理。
第三十二条存货记账应有合法根据,凭证必要完整无缺,并遵守如下记账规则:
(一)依照入库单记收入,出库单记发出,关于指令资料作为其附件,按顺序编号,作为记账索引号,按月装订成册,以便日后查询。
(二)账面不准撕毁,遇有改错,可以划红线加盖私章订正。
账面记录,禁止挖、补、刮、擦和用涂改液。
(三)账面记录采用“永续盘存制”,每次发生增减变动,及时计算结存余额。
(四)启用账簿,应在账簿封面载明公司名称、年度,在启用页内载明账簿名称、启用日期,由记账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调换记账人员时,应注明交接日期,并由移送人、交接人签名或盖章。
第三十三条存货应当定期盘点,盘点分为月度盘点和年终盘点。
(一)月度盘点应当于每月终了之日,由存货管理人员进行,并完毕下列程序:
1.盘点前,将截止到当月最后一天收入、发出记入账册并结出结存额。
2.实地清点实物,核对实物管理卡片。
3.存货盘点成果应当形成“存货盘点表”,并报送公司筹划财务部。
(二)公司筹划财务部收到月度“存货盘点表”,以为有必要时,可到仓库进行抽样核对,复核盘点表。
(三)每年终了,公司统一组织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并由公司财务管理部人员(或聘请注册会计师)参加监盘,盘点成果应当形成年度“存货盘点表”和年度“存货盘点报告”。
(四)存货盘点浮现盘盈、盘亏时,实物管理部门应当提交盘点报告并会同筹划财务部对盘盈盘亏提出解决意见。
筹划财务部依照公司领导对存货盘点报告订立审批意见进行帐务解决。
对于盘亏存货解决按规定需报国资、税务部门审批、备案还应完善有关手续。
第三十四条存货毁损解决:
(一)存货在库保管期间,由于各种因素发生存货毁损、变质、霉烂导致损失时,存货管理部门必要严肃、认真、及时地提出“存货毁损报告”,阐明毁损存货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及毁损因素等,上报审批。
(二)存货发生毁损应当认真查明因素,对于因非客观因素导致,应当追究关于人员责任;需作所得税税前抵扣,按税务机关规定需报备,应及时报备。
(三)存货毁损报告经上级审查批准后,方可作减少账务记录。
第七章应收款项管理
第三十五条本章所称应收款项涉及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她应收款和预付账款,是公司重要流动资产之一,其管理有效性直接影响到公司资金周转和经济效益实现,也直接影响到公司资产质量和资产营运能力。
(一)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是在寻常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等收取款项和收到商业汇票;
(二)其她应收款是其她应收及暂付款项;
(三)预付账款重要为按合同规定预付材料物资款、工程款等。
第三十六条应收款项信用管理
(一)应收款项业务经办部门应对客户作信用调查,对其信用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依照不同客户实行不同信用政策,建立健全客户信用档案,客户信用档案应涉及但不限于下述资料:
1、单位信用档案为年检后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户开户允许证;2、个人信用档案为有效个人身份证;3、该往来客户此前期间款项付款状况。
(二)订立购销合同步应充分考虑客户信用风险,合同内容应涉及但不限于:
1、拟定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或获取付款保证书;2、延期付款违约责任。
(三)订立合同应收款项应加强合同管理,对债务人执行合同状况经办部门应进行跟踪分析,防止坏账风险发生。
(四)明确公司赊销审批权限,并做动态调节。
第三十七条应收款项台账管理制度
(一)业务部门应建立应收款项明细台账,按项目和类别状况分客户建立记录报表,按月与财务部门核对,如有差别,需及时找出因素,并限期解决。
(二)工程(采购)部门应建立预付账款明细台账,按项目和类别状况分客户建立记录报表,按月与财务部门核对预付账款,如有差别,需及时找出因素,并限期解决。
(三)关于业务部门应建立其她应收款项、应收票据明细台账并及时清理。
(四)上述应收款项台账应详细反映应收款项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账龄等信息。
第三十八条应收款项催收制度
(一)业务部门应当定期相应收账款、预付账款进行清理,按关于规定进行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把握控制重点,跟踪预付账款资金使用及实物到货状况。
对到期应收账款应进行因素分析并及时提示顾客付款,对逾期3个月以上应收账款,仍不能及时收回,需阐明因素并指定专人催收。
财务部应当配合及督促业务部门相应收账款催收。
(二)有关业务部门应当定期清理其她应收款中单位和个人借款。
有合同商定单位借款按合同商定履行,于到期日进行积极催收。
对不按规定及时还款个人告知所属部门领导及时催收或扣发当月工资。
(三)公司筹划财务部对此前因各种因素形成到期应收债权,在季度终了后15天内清理形成明细表,报公司经营班子决策,并制作催款函催收账款。
(四)有关业务部门对逾期应收款项,应及时制定收款时限及办法,限期开展收款工作,关于工作内容填入催收单,形成文献记录,妥善地存入客户资信档案。
对重大逾期应收款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五)业务经办部门及经办人是清理追收应收款项负责人。
发生因清理追收不力,导致呆账、坏账,应追究有关责任。
第三十九条应收款项年度清查制度
(一)每年年终时,公司应必要组织专人全面清查各项应收款项,并与债务人核对账目,做到债权明确,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二)在清查应收款项时,相应同一主体应付款项应当一并清查。
对既有债权又有债务同一主体,应付款项应当依照款项性质和账目核对状况从应收款项中抵扣,以确认应收款项真实数额。
对于债权人没有追索并超过诉讼时效逾期应付款项,应当一并清查,并按照有关规定解决。
第四十条公司内部单位之间往来款项,应当每月互相核对,做到往来余额一致。
第四十一条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应按期相应收账款和其她应收款提取坏账准备,坏账准备核算办法采用备抵法,详细办法按照公司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关于规定进行。
第四十二条公司在清查核算基本上,对的确不能收回各种应收款项,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各种款项和关于负责人员补偿后,将余额作为坏账损失,并及时进行解决。
坏账损失解决后,筹划财务部应当根据税法关于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办法进行核算。
第四十三条应收款项确认坏账损失时,视不同状况按照如下办法确认:
(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布破产、撤销,应当获得破产宣布、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文献等关于资料,在扣除以债务人清算财产清偿某些后,对仍不能收回应收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布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局限性清偿且没有继承人应收款项,应当在获得有关法律文献后,作为坏账损失;
(三)涉诉应收款项,已生效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鉴定、裁定其败诉,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结执行,作为坏账损失;
(四)逾期5年应收款项,具备公司依法催收磋商记录,并且可以确认5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各种款项和关于负责人员补偿后余额,可作为坏账损失。
(五)公司内部单位互相拖欠款项,债权人核销债权应当与债务人核销债务同等金额、同一时间进行,并订立书面合同,互相提供内部解决债权或者债务财务资料。
(六)其她依法可确认坏账损失。
第四十四条清查出来坏账损失,严格按照如下程序解决:
(一)公司业务经办部门通过取证,提出报告,阐明坏账损失因素和事实,报分管领导审签;
(二)公司筹划财务部通过审核后,对确认坏账损失提出财务解决意见;
(三)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后,按照报批程序提交董事长直至董事会等审定;
(四)按照国资监管、税务等部门规定需进行审批、备案,应当履行有关程序。
第四十五条公司作为坏账解决应收款项,应当实行账销案存,继续保存追索权。
第八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年有形资产。
第四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由公司综合部负责,固定资产价值核算和监督由筹划财务部负责。
第四十八条为便于对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固定资产按其经济用途和使用状况分为如下六类:
(一)房屋及建筑物。
其中房屋是指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及管理各种房屋,涉及与房屋不可分割各种附属设备,如水、暖、卫、通风等设备,其价值均应涉及在房屋价值之内。
建筑物指除房屋之外其她建筑物,如水塔、蓄水池、公司厂区内道路、围墙、停车场等。
(二)机械设备:
指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及管理各种机械。
(三)办公设备:
指公司办公管理和办公生活用设备、电器、器具等。
例如电脑、网络设备、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摄像机、照相机、写字台、会议台、沙发等。
(四)交通运送工具:
指公司用于开发、经营及管理各种货车、交通车及公务车等。
(五)电子设备:
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构成,应用电子技术(涉及)软件发挥作用设备,涉及专业电子计算机以及由电子计算机控制数控或程控系统等。
(六)其她:
指符合固定资产认定原则但又不属于以上五类资产。
第四十九条筹划财务部应当填制“固定资产卡片”,详细填列固定资产有关资料,按固定资产类别和使用单位顺序排列,编码保管,并与实物管理部门固定资产台账定期进行核对。
第五十条固定资产计价
固定资产计价是指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计算固定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计价办法如下:
(一)外购固定资产,涉及实际支付买价、有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运送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必要支出构成。
涉及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有关税费、应予资本化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间接费用等。
(三)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合同商定价值拟定,但合同和合同商定价值不公允除外。
(四)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合同或者合同拟定价款,加运送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五)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上公司承担运送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无发票账单按同类固定资产市场价计价。
(六)在原有固定资产基本上进行改建、扩建固定资产,按照转出固定资产价值,加上改扩建发生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变价收入后余额计价。
(七)免费调入固定资产,按评估价值计价。
(八)盘盈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第五十一条为获得固定资产而发生借款利息支出和其她借款费用,以及外币借款折算差额,在固定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且符合资本化条件,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五十二条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送手续固定资产,可先按预计价值入账。
待拟定实际价值时,再进行调节。
第五十三条在选取恰当计价原则对固定资产计价入账后,除发生下列状况外,不得任意变化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一)依照国家规定进行资产清查等需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
(二)增长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三)拆除某些固定资产。
(四)依照实际价值调节本来暂估价值。
(五)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时,对固定资产账面原始价值进行调节。
第五十四条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及残值率,按照公司使用会计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确需采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容许其她折旧办法,应当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五十五条按照固定资产获得渠道和使用状况,除下列固定资产外,其她应按规定使用年限及残值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一)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固定资产。
(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
第五十六条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在拟定使用年限内平均计提折旧,使用年限一经拟定不得随意变化。
当月增长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当月减少固定资产,当月仍应计提折旧。
第五十七条固定资产维修,按其修理规模和性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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