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规划师相关知识第一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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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规划师相关知识第一章
第1讲
第一章 建筑学
各类建筑的功能组合
按建筑的实质性质来分,分为两大类,即生产性建筑与非生产性建筑。
其中生产性建筑包括工业建筑和农业建筑,非生产性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应试考生应熟悉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各种不同类型的设计要点,并了解下列建筑的总平面设计要求。
(一)熟悉公共建筑的功能组合
各种公共建筑的使用性质和类型尽管不同,都可以分成主要使用部分、次要使用部分(或称辅助部分)和交通联系部分三大部分。
设计中应首先抓住这三大部分的关系进行排列和组合,逐一解决各种矛盾问题以求得功能关系的合理与完善。
在这三部分的构成关系中,交通联系空间的配置往往起关键作用。
交通联系部分一般可分为:
水平交通、垂直交通和枢纽交通三种基本空间形式。
例题:
中小学校的行政办公室属于(A)
A主要使用空间;B次要使用空间;C交通联系空间;D办公空间。
1.水平交通空间布置要点:
应直截了当,防曲折多变,与各部分空间有密切联系,宜有较好的采光和照明。
例如走道。
水平交通空间按使用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下列几种情况:
(1)完全为交通联系的需要而设置的过道和通廊。
如旅馆等的安全通道等是供人流集散时使用的,一般不包括再安排其他功能要求的内容。
(2)主要作为交通联系空间兼为其他功能服务的过道或通廊。
如医院门诊部的过道,可兼供候诊之用。
(3)各种功能综合使用的过道。
如某些展览陈列性质建筑的过道,观众可边看边走。
2.垂直交通空间布置要点:
位置与数量依功能需要和消防要求而定,应靠近交通枢纽,布置均匀并有主次,与使用人流数量相适应。
(1)楼梯
楼梯是公共建筑中常用的垂直交通联系手段。
楼梯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功能要求和防火规定,安排在各层的过厅、门厅等交通枢纽或靠近交通枢纽的部位。
楼梯的组成包括:
梯段、栏杆和休息平台,可分为如下几种:
1)直跑楼梯;
2)双跑楼梯;
3)三跑楼梯。
在公共建筑设计中,基于防火疏散的需要,至少需设置两部楼梯(出规范有特殊要求)。
(2)坡道
有的公共建筑常用坡道解决垂直交通问题,常应用在交通类建筑和医疗类建筑中。
坡道的坡度一般为8%~15%,人流比较集中的需要平缓一些,常为10%~12%。
此外,坡道设计还要考虑防滑设计,因为坡道所占面积通常为楼梯4倍,一般室内较少采用。
(3)电梯
当公共建筑层数较多或某些建筑虽然层数不多但因有特殊需要(如医院),除布置一般楼梯外,还应布置电梯以解决垂直交通问题,布局中要考虑以下几点:
1)在设置电梯的同时,必须按防火规定的要求,配置辅助性的楼梯,供电梯发生故障时使用;
2)每层电梯出入口前,应考虑有停留等候的地方,并需让出一定的交通面积,以免造成拥挤和堵塞。
3)在8层左右的多层建筑中,电梯与楼梯几乎起着同等重要的作用,电梯宜与楼梯靠近布置或安排在同一个楼梯间内,以相互协助。
4)在超过8层的高层公共建筑中,电梯成为主要的交通工具,可考虑成组的安排在电梯厅内,一般每组电梯不超过8部,并与电梯厅的空间处理相适宜。
5)因电梯本身没有采光要求,所以电梯间的位置可以灵活布置,通常可布置在建筑的中心地带。
(4)自动扶梯
自动扶梯因具备连续不断地乘载大量人流性能,因而适用于具有这种人流特点的大型公共建筑,如大型商场等。
自动扶梯在建筑中可以单独布置成为上行或下行的,也可布置成为上下行并列的。
一般自动扶梯的坡度较为平缓,通常30°左右。
自动扶梯还具有如下几个优点:
1)使人们可以随时上下,不必象电梯那样需要一定的等候时间,这样自动扶梯就具有连续快速疏散大量人流的优越性;
2)自动扶梯不需要在建筑顶部安设机房和在底层考虑缓冲坑等,比电梯占用空间少。
3)发生故障时,自动扶梯可做一般楼梯使用,而不象电梯那样在发生故障时,产生中断使用的弱点;
当然,自动扶梯的行使速度缓慢是一个缺点。
其次自动扶梯对于那些年老体弱及携带大件物品者也是不方便的,故在公共建筑中,在安装自动扶梯的同时,仍需考虑装设电梯或一般性楼梯,作为辅助垂直交通工具。
例题:
为了布置紧凑,使用方便,自动扶梯(A)布置。
A单向布置;B交叉布置;、C转向布置;、D跃层布置。
3.交通枢纽空间布置要点:
使用方便,空间得体,结构合理,装修适当,经济有效。
应兼顾使用功能和空间意境的创造。
在公共建筑设计中,考虑到人流的集散、方向的转换、空间的过渡以及与过道、楼梯等空间的衔接,需要安排门厅、过厅等形式的空间,起到交通枢纽与空间过渡的作用。
门厅出入口部分的设计,主要依据两方面的要求:
一是使用方面的要求,二是空间处理方面的要求。
第2讲
(二)公共建筑的功能分区
功能分区的概念是,将空间按不同功能要求进行分类,并根据它们之间联系的密切程度加以组合、划分;
功能分区的原则是:
分区明确、联系方便,并按主、次,内、外,闹、静关系合理安排,使其各得其所;同时还要根据实际使用要求,按人流活动的顺序关系安排位置。
空间组合、划分时要以主要空间为核心,次要空间的安排要有利于主要空间功能的发挥;对外联系的空间要靠近交通枢纽,内部使用的空间要相对隐蔽;空间的联系与隔离要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恰当处理。
(三)公共建筑的人流疏散
人流疏散分正常与紧急两种情况;正常疏散又可分为连续的(如商店)、集中的(如剧场)和兼有的(如展览馆)。
而紧急疏散都是集中的。
公共建筑的人流疏散要求通畅,要考虑枢纽处的缓冲地带的设置,必要时可适当分散,以防过度的拥挤。
连续性的活动宜将出口与人口分开设置。
要按防火规范充分考虑疏散时间,计算通行能力。
公共建筑室的内空间组织、群体组织
1.公共建筑室内空间组织
(1)走廊式:
用走廊将各个房间联系起来的方式。
特点:
各使用空间相对独立,保证各房间有比较安静的环境。
多见于办公建筑、医院等公共建筑。
(2)单元式:
将内容相同、关系密切的建筑组成单元,再由交通联系空间组合在的方式。
特点:
功能分区明确,同类型房间可以构成不同结构单元并与其他单元有不同功能联系,布局整齐,便于分期、分段建造。
多见于学校、幼儿园、图书馆等建筑。
(3)穿套式:
房间与房间之间相互贯通的联系方式。
特点:
交通空间与使用空间和并在一起,房间之间联系紧密,但互有干扰。
有串联式和放射式两种形式,常见于展览馆、博物馆建筑。
(4)大厅式:
以大型空间为主体穿插辅助空间的联系方式。
特点:
主体空间突出、主从关系分明,辅助空间都依附子主体空间,多见于会堂、影剧院、体育馆等建筑。
(5)分割式:
大空间分割组织各部分空间的形式。
特点:
自由灵活,空间简单。
常见于大型商.业建筑、展览建筑、办公建筑等。
2.公共建筑的群体组织要点
(1)要从建筑群的使用性质出发,着重分析功能关系,加以合理分区;
(2)需要结合周围环境特点,运用形式美的规律,创造完整统一的室内外空间环境;
(3)运用绿化及各种手段丰富群体空间;
(4)群体组织类型:
分散式布局和集中式布局。
住宅建筑的功能组合
熟悉住宅建筑的功能组合
1.功能构成
住宅的组成规律是由行为单元组成室,山室组成户。
户分为居住、辅助、交通、其他四大部分。
从空间的使用功能来分,包括居室、厨房、卫生间、门厅或过道、贮藏空间、阳台等。
其中居室为户内最主要的房间。
应试考生应熟练掌握各功能用房的具体作用。
2.住宅类型
(1)按国家现行《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中的相关规定,住宅类型分为四类
1)低层住宅:
1~3层。
特点:
适应性强,方便,环境好,接近自然,造型灵活,结构简单;但占地面积大,经济性差,设施使用率低。
平面组合形式有独院式、双联式、联排式。
2)多层住宅:
4~6层。
特点:
平面组合借助于楼梯解决垂直交通,比低层住宅节省用地,比高层住宅造价低;但交通联系不如低层住宅方便。
设计原则:
套型恰当,使用方便,交通便捷,经济合造型美观。
平面组合形式有梯间式、外廊式、内廊式、跃层式、集咔
3)中高层住宅:
7~9层。
介于多层与高层之间,但难以协调经济性与舒适性之间的关系。
4)高层住宅:
10—30层。
特点:
节约用地,节省市政投资,可以争取较多的公共绿地和场地,丰富城市景观;但用钢量大,远离地面,对人们心理、生理有不良影响。
平面类型:
单元组合式、长廊式、塔式、跃廊式。
设计原则:
套型恰当,使用方便,经济合理,造型美观。
(2)按分布区位不同分三类
1)严寒地区的住宅:
主要解决防寒问题,包括采暖与保温两方面,有效措施是加大建筑的进深,缩短外墙长度。
朝向应争取南向,利用东向、西向,避免北向。
2)炎热地区的住宅:
应尽量减少阳光辐射及厨房的热量,组织夏季主导风人室,自然通风,获得较开敞与通透的平面组合体形;朝向依次为南向、南偏东向、南偏西、东向、北向,尽量避免西向。
3)坡地住宅:
应结合地形、等高线布置,综合考虑朝向、通风、地质条件。
平面组合有错替、跌落、掉层、错层几种形式。
工业建筑的功能组合
熟悉工业建筑的功能组合
1.与其他类型相比工业建筑总平面设计的特点
(1)简单流线与复杂流线的差别;
(2)简单环境影响与复杂环境影响的差别;
(3)单—尺度与多尺度的差别;
(4)多学科、多下种密切配合。
2.功能单元组织的依据
(1)依据功能单元工艺流程要求;
(2)依据物料与人员流动特点,合理确定道路断面与其他技术要求;
(3)依据功能单元相连最小损耗的原则;
(4)依据功能单元的环境要求与环境区别对待;
(5)依据功能单元发展可能与需求。
第3讲
建筑场地设计要求
熟悉自然环境条件
(一)自然环境条件
1.气象条件
(1)太阳辐射:
其强度与日照串在不同纬度地区存在差异,会影响建筑物的日照标准、间距、朝向,其中日照间距直接影响建筑密度、容积率和用地指标等。
(2)风象:
对场地的影响,以风向、风速及污染系数三个参数表示。
风向是从外围吹向中心的方向,通常用风向频率玫瑰图表示一地区的风向;风速大小决定风力,通常用平均风速玫瑰图表示;从水平性质说,下风向受污染程度与该方向风向频率成正比,与风速大小成反比。
(3)气温:
指高出地面1.5m高处测得的空气温度。
考生要掌握的资料:
常年绝对最高气温和绝对最低气温,历年最热月、最冷月的月平均气温等资料。
(4)降水量:
指落在地面上的雨、雪、冰雹等水质物,未经蒸发、渗透等损耗,聚积在水平面上的厚度,单位:
mm。
考生要掌握的资料:
平均年降雨量,暴雨持续时间及最大降雨量。
初终雪日期,积雪最大厚度,土壤冻结最大深度等资料。
2.地形地貌
(1)类型:
宏观划分为山地、丘陵、平原三类。
进一步划分为山谷、山坡、山丘、冲沟、盆地、河漫滩、阶地等。
(2)对场地设计的影响:
场地的地形地貌直接影响场地没计的布局与竖向设计,体现在总体布局、平面结构和空间布置上,并且与小气候的形成有关;建设中应充分利用和结合自然地面坡度,减少土石方工程量,降低施工难度和建设成本。
(3)工程地质条件:
建筑物对土壤允许承载力要求:
一层建筑60~l00kPa;二、三层建筑100—120kPa;四、五层建筑120kPa,当地基承载力小于l00kPa时,应注意地基的变形问题。
城市规划对设计的要求――用地控制
熟悉城市规划对设计的要求
1.用地控制
城市规划对建设项目用地有严格的控制,这些控制通常是借助于几种特定的控制线来完成的。
(一)征地界线与用地红线
征地界线就是土地使用者所征用土地的边界线,由城市规划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划定。
征地界限内的土地并不完全归土地使用者所有,而是包含着一部分城市公共设施用地,例如代征城市道路用地、公共绿地等。
用地红线是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属范围的边界线,它是指在征地范围内实际可供土地使用者用于建设的区域的边界线。
(二)道路红线
道路红线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划定,并在用地条件图中明确标注。
一般情况下,道路红线之间的用地均为城市道路用地,不得随意占用。
建筑物一般不得超出道路红线建造。
(1)道路红线与用地边界线等关系有如下几种:
第一,道路红线与用地边界线重合,表明场地与城市道路相连。
这是场地与城市道路之间最常见的一般关系。
第二,道路红线与用地边界相交,表明城市道路穿过场地。
此时,场地中被城市道路占用的土地屑城市道路用地,不能用于场地内建设项目的建设使用;场地的建设使用范围以道路红线为界限。
第三,道路红线与用地边界线分离,表明场地与城市道路不相连。
这时,场地必须设置通路与城市道路相连,通路的最小宽度除应满足场地的使用功能要求还应满足不小于4mX4m的消防要求,并符合当地城市规划部门的要求。
(2)不允许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的建筑突出物为:
A.地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结构挡土桩、挡土墙、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等;
B.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台阶、坡道、花池、围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排风口、地下室出人口、集水井、采光井等;
C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的管线、隧道、天桥等市政公共设施外的其他设施。
(3)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突出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有人行道的路面上空:
a)2.50m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
凸窗、窗扇、窗罩,空调机位,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0.5m;
b)2.50m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lm,并不应大于3m;
c)3.0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2m;
d)5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宜大于3m。
B.在无人行道的路面上空:
a.4m以上允许突出的建筑构件:
窗罩、空调机位,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50m。
c.建筑突出物与建筑本身应有牢固的结合。
d.建筑物和建筑突出物均不得向道路上空直接排泄雨水、空调冷凝水及从其他设施排出的废水。
(4)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另行划定建筑控制线时,建筑物的基底不应超出建筑控制线,突出建筑控制线的建筑突出物和附属设施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
(5)属于公益上有需要而不影响交通及消防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公共电话亭、公共交通候车亭、治安岗等公共设施及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经当地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批准,可突人道路红线建造。
(6)骑楼、过街楼和沿道路红线的悬挑建筑的建造不应影响交通及消防的安全;在有顶盖的否共空间下不应设置直接排气的空调机、排气扇等设施或排出有害气体的通风系统。
(三)建筑控制线
建筑控制线也称建筑红线,是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如外墙、台阶、橱窗等)靠临街面的界线,沿街建筑不得越过建筑红线。
城市道路系统规划确定的道路红线是道路用地和两侧建筑用地的分界。
一般情况下,道路红线就是建筑红线。
某些公共建筑和住宅适当退后布置,留出的地方,有利于人流或车流的集散,也可以进行绿化,美化环境。
在建筑红线的控制下,前后错开布置沿街建筑,既可满足不同的功能要求,又可避免城市景观的单调感,使城市建筑群的体形和街景富于变化。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对相邻基地边界线的建筑与空地的关系有如下规定:
(1)建筑物与相邻基地之间应按建筑防火等要求留出空地和道路。
当建筑前后各自留有空地或道路,并符合防火规范有关规定时,则相邻基地边界线两边的建筑可毗邻建造。
(2)本基地内建筑物和构筑物均不得影响基地或其他用地内建筑物的日照标准和采光标准。
(3)除城市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空地外,紧贴基地用地红线建造的建筑物不得向相邻基地方向设洞口、门、外平开窗、阳台、挑檐、空调室外机,废气排出口及排泄雨水。
(四)城市绿线
城市绿线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确定的各种城市绿地的边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一般会对建设用地提出明确的退让绿线要求。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城市紫线
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和保护范围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物的保护范围界线。
在《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19号令)中,对城市紫线有以下规定:
(1)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A.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
B.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
C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D.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E,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
F其他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
(2)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确定各类建设项目,必须先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保护规划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论证并进行公示后核发选址意见书。
(3)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新建或者改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对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进行修缮和维修以及改变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性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4)城市紫线范围内各类建设的规划审批,实行备案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其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4讲
(六)蓝线
蓝线是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需要长期保留的城市河道规划线,沿河道新建的建筑物均应按规定退让蓝线,以便保证河道运输、防洪抢险及水利规划的正常实施。
相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是水利工程的组成部分,土地所有权属国有,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使用。
河道蓝线内侧和河道管理范围外侧之间的土地、构筑物权属及其使用权不变,树木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蓝线管理范围内的用土应严格控制,总的原则是不得减少水域、陆域,不得对现有构筑物擅自进行改建、扩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七)基地高程
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中,对基地的地面高程有如下规定:
(1)基地地面高程应按城市规划制定的控制标高设计;
(2)基地地面高程应与相邻基地标高相协调,不妨碍相邻各方的排水;
(3)基地地面最低处高程宜高于相邻城市道路最低高程,否则应有排除地面水的措施。
(八)基地安全
基地如有滑坡、洪水淹没或海潮侵袭可能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交通控制
1在哪里?
2.场地出入口
对车流量较多的基地及人员密集的建筑基地应符合规范规定:
距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起不应小于70m;距非道路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最边缘不应小于5m;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l0m;距公园、学校、儿童残疾人等建筑物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m;当基地通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应按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建筑限高、控制指标
3.建筑限高
当城市总体规划有要求时,应按规划要求限制高度;保护区范围内、风景区范围内的建筑,市、区中心的临街建筑物.航空港、电台、电信、
当城市总体规划有要求时,应按规划要求限制高度;保护区范围内、视线景观走廊及风景区范围内的建筑,市、区中心的临街建筑物.航空港、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千程等周围的建筑物均应考虑高度限制。
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烟囱等,在城市——般地区可不计入控制高度;在保护区、控制区内应计入高度。
4.控制指标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m2)/基地总用地面积(m2),这是一个无量纲的参数,与其他指标配合使用,控制建筑形态往往与平均层数结合使用:
平均层数=容积率/建筑覆盖率
建筑密度(%)=建筑总基地面积(m2)/基地总用地面积(m2)X100%,表达了基地内建筑直接占用土地面积的比例
绿化覆盖率(%)=绿化覆盖面积(m2)/基地总用地面积(m2)X100%
绿地率(%)=各类绿地覆盖面积之和(m2)/基地总用地面积(m2)X100%
人口毛密度(人/hm2)=总居住人口数(人)/居住用地总面积(hm2)
人口净密度(人/hm2)=总居住人口数(人)/住宅用地总面积(hm2)
建筑布局
熟悉建筑布局
1.功能分区
功能分区就是确定场地或建筑内部各个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位置。
应根据项目的生产流程,使用的先后顺序,相互之间的联系紧密程度将性质相同、功能接近,并且联系密切,对环境要求—致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分成若干组,结合基地内外条件,形成合理功能分区合理使用土地。
一般以道路、河流、绿化带作为边界。
例题:
住宅居室的主要功能是满足用户(ABCD)要求
A集中与分散活动;B娱乐;C睡眠;D团聚。
2.建筑朝向与间距
(1)建筑朝向
影响建筑朝向的主要因素是日照和通风。
由于我国处于北半球,因此大部分地区最佳的建筑朝向为南向,适宜朝向为东南向。
(2)建筑间距
影响建筑间距的主要因素有日照、通风、防火,防噪、卫生、通行通道、工程设施布置、抗震要求。
住宅应每户至少有1个居室,宿舍应每层至少有半数以上居室能获得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1小时:
托儿所、幼儿园和老年人、残疾人专用住宅的主要居室,医院、疗养院。
至少有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应获冬至日满窗口照不少于3小时。
要求熟悉《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耐火等级
一、二级三级四级
防火间距(m)
一、二级679
三级7810
四级81012
高层建筑物的防火间距(m)
建筑类别
防火间距(m)
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其他民用建筑
主体建筑附属建筑耐火等级
一、二级三级四级
主体建筑1313131518
附属建筑136679
3.建筑布局原则
建筑布局方式:
形体组合关系的集中式、分散式、组群式;组合手法的规整式、自由式、混合式。
要求:
(1)与场地取得适宜关系;
(2)充分结合总体分区及交通组织;
(3)有整体观念,统一中求变化,主次分明;
(4)体现建筑群性格;
(5)注意对比、和谐手法的运用。
4.外部空间设计
(1)类型
以人的视觉感受为依据,以人的视线与围合外部空间界面构成夹角为界限,将外部空间划分为三种:
180以下为开敞空间;180一450时为围合空间;450以上时为封闭空间。
(2)处理手法
对比与变化、渗透与层次、比例与尺度、均衡与稳定、空间序列等。
竖向设计、场地排水
熟悉竖向设计
1.任务
根据建设项目的使用要求,结合用地的地形特点和施工技术条件,研究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相互之间的标高关系,充分利用地形减少土石方方量,经济、合理地确定建筑物、道路等竖向位置。
2.设计地面的形式
自然地形坡度小于3%时,为平坡式;自然地形坡度大于8%时,为台阶式;平坡与台阶混合使用为混合式。
当场地长度超过500m时,虽然自然地形坡度小于3%,也可采用台阶式。
3、设计地面形式的选择
(一)设计地面形式
将自然地面加以适当改造,使其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地形,称做设计地形。
设计地形按其整平连接形式,可分为三种形式:
(1)平坡式。
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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