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村镇建设工作情况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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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村镇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自治区村镇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自治区政府召开自治区村镇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我区两年来村镇建设试点工作,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村镇建设试点的主要任务,促进全区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全区城镇化进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这次会议的召开,充分表明了自治区对村镇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体现了对全区建设行业和基层村镇建设者的关怀和鼓励。
下面,我就两年来全区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两年来全区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情况
自XX年在昌吉市现场召开第三次领导小组会议以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的《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紧紧抢抓西部大开发历史性机遇,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村镇规划工作,积极开展农房建设,加大村镇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力度,促进了全区村镇建设事业发展。
村镇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强,规划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各级政府始终把规划工作作为村镇建设的“龙头”来抓,村镇总体规划和镇区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我厅牵头组织开展的《自治区小城镇建设发展战略研究》课题圆满完成,对村镇建设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截止去年底,全区791个乡镇中有553个编制了乡镇总体规划,占乡镇总数的70%,比XX年提高2个百分点;其中163个独立建制镇已全部完成了总体规划,建设规划覆盖率达到67.3%;全区有30.6%的村庄编制了建设规划,其中行政村的规划完成比率达到35.8%。
阿克苏地区已经全部完成了行政村的规划编制任务,昌吉、伊犁、博乐和喀什等地州行政村规划完成比率超过了50%。
各地积极筹措规划编制资金,请专业规划设计单位编制规划,建立健全专家评审制度,严格规划批前审查,规划编制水平和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普遍增强。
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镇的规划全部由乙级以上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保证了规划质量。
去年,我厅组织开展了全区城乡规划设计展评,有20项规划设计成果获奖,其中村镇规划就有5项,新源县那拉提镇总体规划获得二等奖,霍城县惠远镇和鄯善县吐峪沟乡麻扎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获得三等奖。
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服务功能不断完善。
各地不等不靠,多方筹资,加大村镇建设投入,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XX年全区村镇建设总投资达41.8亿元,比XX年增加了7.8亿元,增长了22.94%。
在村镇建设总投资中,村镇公共建筑投资达5.66亿元,新建公共建筑109.72万平方米;生产性建筑投资2.99亿元,新建生产性建筑57.82万平方米;村镇基础设施投资4.42亿元,新建了一批道路、供排水等公用设施。
目前全区村镇用水人口747.67万人,用水普及率达到63.82%,其中建制镇和集镇分别达到73.6%和76.7%;小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4.01平方米,建成公园42个;村镇道路面积硬化率达到22.9%。
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改善了村镇生产生活环境,吸引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外来人口务工经商,扩大了村镇人口规模,提高了我区村镇的经济和人口聚集功能。
农房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建房质量普遍提高。
农房建设是村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我区农房建设自上世纪80年代初起步,但发展一直比较缓慢,建房质量不高,抵御灾害能力不强等问题比较突出。
XX年以前,全区每年农房建设量一直在400-500万平方米左右徘徊。
XX年全区新建农房63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7.67%,农房投资17.44亿元,占当年村镇建设总投资的51.5%。
XX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有力地推动了农房建设。
各地成立专门机构,抽调专人,坚持抗震安全、经济适用、规划先行、新建与改造并重的原则,狠抓城乡抗震安居住房建设任务落实,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实现了良好开局,推动了村镇建设发展。
全区新建和改造抗震安居农房18.5万户,建筑面积首次超过千万平方米,约有70万人迁入新居;农房建设投资达28.72亿元,比XX年增加了11.28亿元,增长64.68%。
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昌吉市榆树沟镇、玛纳斯县园艺场、阿图什市上阿图什乡、巴楚县琼克尔恰克乡等村镇建起了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造型多样、抗震安全、适用美观的农民住宅。
为了保证抗震安居农房建设质量,我厅编制印发了《农房抗震施工图集》、《农房抗震构选图集》,制定下发了《农房抗震鉴定实施细则》和《农房竣工验收要点》,编写了《农房抗震施工教材》,培训村镇建设助理员915人,统计员30人,农村建筑工匠4.5万余人次,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重点镇建设步伐加快,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增强。
我区现有各级各类示范村镇403个,其中全国重点镇26个,自治区重点示范镇25个,地州级示范村镇67个,县级251个,形成了自治区、地、县三级试点体系和网络。
我们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目前,全国重点镇和自治区重点示范镇总体规划均已编制完成,镇区基础设施基本配套,建设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比较健全;通过开展自治区小城镇“天山杯”竞赛和创建“园林城镇”活动,全区重点镇的镇容镇貌有了较大改善,成为带动我区村镇发展的明星乡镇。
其中,伊犁州霍尔果斯口岸、和布克赛尔县和什托洛盖镇、博乐市小营盘镇、玛纳斯县乐土驿镇、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和静县巴润哈尔莫墩镇、阿克苏市喀拉塔勒镇等7个小城镇,在自治区小城镇“天山杯”竞赛活动中成绩优异,受到表彰;昌吉市六工镇积极申报了自治区“园林城镇”;我们还在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召开了全区小城镇规划建设现场观摩交流会,实地考察学习了水西沟镇规划建设成果,交流了各地小城镇建设经验。
各地从实际出发,选择支柱产业,作为小城镇建设发展的产业支撑,实现了产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的良性互动,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区域性中心小城镇。
和布克赛尔县和什托洛盖镇坚持走工业带动型的小城镇发展道路,结合煤电联合开发,加快小城镇建设,成为准噶尔盆地西缘的一个新兴工业重镇。
呼图壁县大丰镇,通过大力发展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和传统集贸市场,带动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活跃了农村商贸物流,发展成为以市场流通为主的小城镇。
霍城县清水河镇、鄯善县火车站镇等,把镇区建设与工业园区建设结合起来,促使产业向园区集中,大力改善园区基础设施,提高服务能力,扩大了镇区规模,优化了发展环境,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和劳动就业。
博乐市小营盘镇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培育养鸡业,乌鲁木齐县安宁渠镇大力发展草莓业,形成了特色农业,加快了小城镇建设,带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塔什库尔干县塔吉克阿巴提镇,轮台县草湖乡等集镇,结合扶贫开发、生态移民、牧民定居、旧村改造等工作,将生态环境恶劣、无法在当地脱贫致富的农牧民搬迁,建设新的定居点,加快了农牧民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新源县那拉提镇,充分利用旅游资源,大力为旅游服务,收到了旅游业与村镇建设同步发展的良好效果。
这些各具特色的小城镇成为新疆村镇建设新的亮点,在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回顾两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地感到,村镇建设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首先要归功于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全区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真抓实干和各族干部职工的艰苦奋斗,同时,也离不开自治区村镇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
XX—XX年我厅对重点示范镇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了320万元;在自治区计委的努力下,近两年全区14个镇得到国家国债建设投资4850万元,其中8个为自治区重点镇;水利厅从XX年以来对重点示范镇供水设施建设投资467万元,使新源县那拉提镇等8个重点示范镇的供水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交通厅为重点示范镇道路交通投资达7700多万元,其中道路建设3000万元,建设客运站点18个,投资4700万元;自治区乡镇企业局积极争取解决乡镇企业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专项补助资金,在自治区领导的关心下,XX、XX两年,自治区财政厅向昌吉市六工镇工业园区、霍城县清水河镇工业园区等工业园区累计拨付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500万元,促进了全区乡镇企业工业园区发展;自治区环保局根据我区实际,积极开展了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活动,命名昌吉市六工镇、霍尔果斯口岸等重点镇为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并积极扶持其开展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工作。
XX年自治区环保局和建设厅还共同组织有关重点示范镇领导参加了由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召开的创建“优美乡镇”全国经验交流会,提高了全区小城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在全区小城镇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些地方领导对村镇建设工作不够重视,对积极发展小城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领导不力,政策不配套;村镇规划编制相对滞后,集镇和村庄规划覆盖率和编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村镇建设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稳定,各类技术人才比较缺乏;农民建房缺少技术指导,盲目建设、浪费土地和能源等问题相对突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缺乏资金,欠帐多,不配套,村庄管理比较薄弱,脏乱差等问题普遍存在;大多数小城镇道路硬化率、自来水入户率、污水和垃圾处理率比较低,影响居民生产生活,制约了小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小城镇规模小,经济基础薄弱,吸纳和辐射作用不强。
这些问题,与自治区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XX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XX年是全面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完成“十五”计划各项建设任务关键的一年。
今年,自治区将加大补贴力度,力争完成35万户城乡抗震安居房建设任务,重点解决好南疆地区农村贫困户和特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同时,国家将进一步加大西新工程、农村改水工程、村镇通油路工程等的建设力度,积极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
这些工程实施,都为我区村镇建设带来了难得的机遇。
我们一定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抢抓机遇,加快全区村镇建设事业发展。
坚持规划先行,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是村镇建设的“龙头”。
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村镇规划编制工作。
要加大建制镇、重点镇和县域中心镇总体规划修编力度。
凡是在XX年之前编制总体规划的重点镇和中心镇,应在今年底前完成总体规划修编任务,并同步完成建设规划的编制,其它镇在XX年底前完成。
加快集镇和村庄规划编制进度,今年全区集镇总体规划编制完成率力争达到80%以上,镇区近期建设规划编制覆盖率达到45%左右。
各地要结合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实施,积极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全区村庄建设规划完成率力争达到40%,其中行政村超过50%。
要加强村镇规划督查,对重点镇规划修编和规划实施情况,以及“一书两证”和“一书一证”发放情况进行一次执法检查,督促各重点镇抓好规划修编工作,规范“一书一证”发放工作,扩大“一书一证”的发放面,提高村镇规划管理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要求,在全区开展优秀农房设计评选活动,提高全区村镇规划与农房设计的整体水平,促进城乡抗震安居工程顺利实施。
大力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提高村镇建设水平
要指导督促各地抓住自治区提高补助资金的有利机遇,引导好群众建房的积极性,加快工程建设。
要把实施抗震安居工程与促进村镇规划建设,改善村镇环境面貌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村镇规划指导,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利用道路两旁的戈壁、荒滩集中连片建设抗震安居房。
指导各地选择有条件的地方进行试点,推动农村抗震安居居民点建设;及时总结经验,编制和完善经济、抗震、简明、适用的农房建设图集,为农民建房提供技术支持。
进一步完善抗震安居工程检查验收要点,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对农房建设进行检查和指导,提高农村建房质量。
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劳动等部门,组织专业人员,依托农村建房现场,采取传、帮、带等方式,对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农村建筑工匠进行培训,充实农房建设与管理的技术力量。
要以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为契机,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增加农民收入。
继续抓好村镇建设试点工作,加快小城镇建设
继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抓好重点示范镇建设,带动全区小城镇建设发展。
重点示范镇建设的总体要求是:
民族团结、经济繁荣、政治稳定、农牧民富裕、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具有地方特色。
今后一个时期的具体目标包括:
镇区道路、电信电力、供排水、供热、供气、园林环卫等主要基础设施基本配套,运行管理良好;镇区至少建成一个基础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工业园区或商贸小区;镇区砖混结构住宅比例达到80%以上,居民小区布局合理、环境优美,住宅建设符合抗震防灾要求;镇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在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8平方米以上,争取每个镇区有一个公园;镇区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0%以上;镇区道路铺装率达到90%以上,主要道路有路灯和排水设施,道路绿化良好;文化、科技、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福利等服务设施比较完善,能满足群众日常需求。
按照上述要求,我厅将会同自治区村镇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国家和自治区重点示范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评估,对自治区重点镇进行适当调整。
总的原则是:
保持重点镇规模基本不变,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淘汰,并补充新的重点镇。
检查考核将参考各重点镇参与自治区小城镇“天山杯”竞赛活动的成绩。
各地也要对试点村镇进行自查,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坚决予以调整。
对于保留的国家和自治区重点示范镇,我厅将会同有关厅局进行重点指导。
今年,我们还将扎扎实实开展自治区小城镇“天山杯”竞赛和创建“园林城镇”活动,引导各重点示范镇加强人居环境建设,改善村镇生态环境。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小城镇综合服务能力。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是加快小城镇发展的重要内容。
我们将指导各地做好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充实小城镇建设项目库,选择符合国家投资方向的项目,积极争取国债和开发行等金融部门的支持;要加大市政公用设施改革步伐,贯彻落实《自治区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运用市场机制,积极争取社会和民间资本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在小城镇收取的城镇建设维护税、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有偿使用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原则上要专项用于小城镇建设规划和管理,扩大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
要加强对国债建设项目的跟踪督查,对XX年以来开工建设的8个重点镇国债补助项目进行一次检查调研,掌握了解国债项目建设进度、质量情况和存在问题,保证工程按计划实施,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加强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建设,提高村镇规划管理水平
目前,我区还有40%的乡镇没有管理机构,全区有村镇建设助理员849人,除建制镇外,每个乡还不到一人。
因此,加快村镇建设发展,必须加强村镇管理机构建设。
我们将指导各地,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健全村镇管理机构,充实村镇管理人员。
具备条件的,可在乡镇独立设置村镇建设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纳入当地县级财政预算解决;暂不具备条件设立专门机构的,可在各县建设局内设村镇建设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对所属乡镇进行驻点管理或巡查管理;目前仍和土管所合署办公的,可维持现状,但必须有人专职管理村镇建设事务。
我们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建立村镇管理机构,配备村镇管理人员,保证村镇建设工作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
同时,我厅将加大培训力度,组织村镇管理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提高管理村镇建设事业的能力和水平。
三、提请会议解决的有关问题
关于改变领导小组名称的建议。
目前,村镇建设的试点都是小城镇,国家支持的重点也是小城镇。
因此,为进一步争取国家和全社会的支持,建议将自治区村镇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自治区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
关于设立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的建议。
近年来,自治区财政每年拨付我厅村镇建设补助资金200万元左右,重点用于支持各地村镇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工作。
该资金为全区村镇建设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我区目前还有238个集镇尚未编制总体规划,有65%的行政村未作建设规划,要在3年时间完成全区集镇和行政村的规划编制任务,每年必须有80个左右的集镇完成规划编制。
按每个集镇8万元编制经费计,每年需规划编制经费640万。
而现在自治区每年的补助仅有20~30万,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同时,要争取国家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必须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目前的补助资金与实际需求也存在较大差距。
因此,建议自治区将村镇建设补助资金调整为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每年拨付500万元,用于支持全区村镇建设发展。
关于召开小城镇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的建议。
为进一步发挥重点示范镇的引导示范作用,交流各地村镇建设经验,建议在7月份分南、北疆召开全区小城镇建设经验交流会。
其中,北疆片区的会议建议在博乐召开。
我的汇报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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