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囱防腐改造材料采购技术规范书0516.docx
- 文档编号:4123375
- 上传时间:2022-11-28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37.15KB
烟囱防腐改造材料采购技术规范书0516.docx
《烟囱防腐改造材料采购技术规范书0516.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烟囱防腐改造材料采购技术规范书0516.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烟囱防腐改造材料采购技术规范书0516
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石横电厂二期
烟囱防腐改造工程钛钢复合板材料采购招标
技术规范书
招标人:
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
2014年7月
1总则
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石横电厂二期工程2×315MW燃煤发电机组(编号为3#、4#机组)共用一座烟囱,两台机组排放的烟气分别从烟囱两侧对称布置接入240/7.5m“单筒式”烟囱中。
为满足国家现行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招标方正在对二期工程2台机组现有的烟气湿法脱硫系统进行增容改造;取消和拆除现有烟气脱硫系统的烟气加热GGH装置,取消烟气旁路设施和挡板门。
GGH取消后,烟囱入口处的排烟温度将从原来的~80℃降到45~50℃,烟囱中的烟气冷凝结露酸液(腐蚀源)会非常明显,渗漏腐蚀状况将会加剧;原有的“单筒式”烟囱结构体系已不适合增容改造后的烟气湿法脱硫运行条件(之前在2010年6月,原有烟囱已进行了第一次湿法脱硫防渗防腐改造处理,但现已出现防腐涂层脱落现象),需要对其进行第二次湿法脱硫防渗防腐改造处理。
1.1本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石横电厂二期“单筒式”烟囱第二次湿法脱硫防渗防腐改造工程,即在原有烟囱钢筋混凝土筒壁内新增的排烟内筒、内烟道和导流板用钛钢复合板材料的供货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合格产品。
1.3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但未取得招标方认可,招标方则可认为投标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都应在“差异表”中加以详细描述;否则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4 投标方必须执行本技术规范书所列标准。
本技术规范书中未提及的内容均应满足或优于本技术规范书所列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支持方所采用的相关标准;有矛盾时,按有利于生产安全和性能保证的原则执行。
1.5投标方提供的钛钢复合板材料应具有相同烟囱运行环境条件(烟气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不设置烟气加热系统GGH装置的条件)下的使用工程、并已证明是安全可靠的工程实例。
招标方将优先考虑钛钢复合板材料全过程产业链齐全的生产单位。
1.6 本技术规范书经招、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2工程概况
2.1厂址概述
2.1.1地理位置
肥城市属于山东省泰安市管辖,地处山东省中部、泰山西麓。
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石横电厂位于肥城市石横镇以北约1.5km处,厂址区域地貌为平原与低山丘陵交接地带。
烟囱±0.00m相当于绝对标高(黄海高程)80.0m。
2.1.2交通运输
厂区周边分布有电厂铁路专用线、湖屯车站和石横镇与泰安~肥城~平阴的公路等,铁路公路交通设施十分便利。
2.2电厂规模
目前,石横电厂共分三期工程分别建设了2×315MW+2×315MW+2×330MW燃煤发电机组;现有总装机容量为1920MW。
2.3烟囱湿法脱硫防渗防腐改造工程简介
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石横电厂二期工程由西北电力设计院设计;3#、4#机组分别于1997年5月和1997年11月建成投产,不考虑烟气脱硫处理;两台机组共用的240/7.5m“单筒式”烟囱由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施工。
2008年5月,二期工程3#、4#机组新增的烟气湿法脱硫改造工程建成投产;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设置烟气加热系统GGH装置;2010年6月,烟囱第一次湿法脱硫防渗防腐改造工程建成投运,采用了在原有烟囱筒身砖内衬表面设置防腐涂层的方案。
2014年3月起,招标方对二期工程3#、4#机组现有的烟气湿法脱硫系统进行增容改造;取消和拆除现有烟气脱硫系统的GGH装置,原有“单筒式”烟囱需要进行第二次湿法脱硫防渗防腐改造处理。
2014年3月,西北电力设计院受托承担了石横电厂二期240/7.5m“单筒式”烟囱湿法脱硫防渗防腐改造工程的设计工作。
按照设计委托函确认的方案意见,烟囱湿法脱硫防渗防腐改造方案为:
拆除原有“单筒式”烟囱的砖砌体内衬、隔热层、积灰平台、隔烟墙和筒首铸铁压顶等结构,保留原有烟囱的钢筋混凝土筒壁(经综合判定能继续使用时),在烟囱筒壁内新设置一根钛钢复合板材料的排烟内筒、内烟道和导流板,以及相应的排烟内筒横向约束装置、平台层和垂直交通系统等。
原有烟囱高度为240m,顶部出口内直径为7.5m,烟囱外形为顶部截口圆锥形状。
烟囱钢筋混凝土筒壁±0.00m处外半径为11.93m,厚度700mm;顶部外半径为4.28m,厚度200mm。
原有烟囱的钢筋混凝土筒壁在下部对称设置有两个烟道接孔和两个根部人孔。
烟道接孔结构尺寸为6500×11050(h)mm,孔底标高为14.40m,孔顶标高为25.45m;工艺要求的净尺寸为6000×10300(h)mm,孔底标高为14.75m,孔顶标高为25.05m。
根部人孔尺寸为2400×2400(h)mm,孔底标高为±0.00m,孔顶标高为2.40m,根部人孔布置方位与烟道接孔成90度。
原有烟囱在14.40m标高设置有积灰平台和隔烟墙。
原有烟囱钢筋混凝土筒壁外表面设有直爬梯作为垂直交通;100.0m标高、145.0m标高、190.0m标高和233.75m标高设有四层信号照明平台。
烟囱顶部还设有高出筒首1.8m的8根避雷针及避雷系统。
烟囱基础为环板形式,基础埋深9.0m;基础底板外直径为31.5m,内直径为16.14m,基础底板厚度为1.8~2.7m。
烟囱基础采用天然地基方案。
烟囱中新增的钛钢复合板材料排烟内筒高度为243m,排烟内筒顶部出口内直径为7.25m,采用自立式支承结构,上下等直径布置;与排烟内筒相连的内烟道和排烟内筒中的导流板也选用钛钢复合板材料。
改造后的烟囱,在原有烟囱钢筋混凝土筒壁与新增设置的排烟内筒间60.85m、135.55m和195.55m标高层处,新增设置了三层全覆盖的检修维护平台;在新增设置的排烟内筒外表面,还设置有通达这三层平台的折(环)形扶梯、直爬梯及环状(局部)布置的检修休息平台;各类型平台间的间距均按15.0m左右考虑。
2.4烟囱设计条件
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石横电厂二期工程3#、4#机组现役的烟气湿法脱硫系统增容改造后,烟囱设计条件是:
自然设计条件 设计基本风压:
W50=0.40kPa
设计基本雪压:
S50=0.35kPa
抗震设防烈度:
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
0.05g,特征周期为0.35~0.45s,
地震分组为第三组)
地面粗糙度类别:
B类
建筑场地类别:
Ⅰ、Ⅱ类
室外极端最高温度:
42.2℃
室外极端最低温度:
-18.9℃
多年最热月平均温度:
19.2℃
多年最冷月平均温度:
8.9℃
多年平均大气压力:
1012.0hPa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64.0%
多年平均降水量:
656.6mm
最大积雪深度:
120mm
最大冻土深度:
360mm
烟囱±0.00m=80.0m绝对标高。
烟囱中心坐标:
N=9258.90m, E=6207.25m。
烟气脱硫处理条件:
采用石灰石—石膏浆液湿法脱硫工艺,“1炉1塔”布置方
式,不设置GGH装置,取消旁路系统和挡板门。
烟气脱硫运行时烟囱入口设计温度:
45~50℃
烟气脱硫停运时烟囱入口原烟气设计温度:
150℃
设备故障运行时的烟气温度:
未见数据;
3材料及规格
3.1排烟内筒、内烟道和导流板材料
烟囱中新增设置的排烟内筒、内烟道和导流板等结构的材料选用要求、布置尺寸和相关设计说明等均详见本工程《240/7.5m单筒式烟囱湿法脱硫防渗防腐改造施工图》,分册编号60-Q10541S-T0101。
烟囱中新增的排烟内筒高度为243m,等直径圆环柱体型式,内直径为7.25m;排烟内筒与新增的内烟道在▽16.10~▽28.46m范围(相对于烟囱±0.00m标高)连接,接孔尺寸为5.0m×12.36m(高度)。
烟囱中每侧新增的内烟道外伸出钢筋混凝土筒壁后(距烟囱中心12.375m处)与烟囱外的外接净烟气钢烟道(现为钢筋混凝土烟道,需置换改造为钢烟道+内涂刷防腐涂层方案)在▽14.75~▽25.05m范围(相对于烟囱±0.00m标高)连接,接孔尺寸为6.0m×10.3m(高度);内外烟道连接处设置0.3m宽的膨胀伸缩节。
▽±0.00~▽16.0m范围的排烟内筒处于烟囱导流板以下,不与烟气直接接触,选用碳素结构钢材料,厚度18mm。
▽16.0~▽243.0m范围的排烟内筒与烟气直接接触,选用由碳素结构钢和钛板组成的钛钢复合板材料;碳素结构钢板的厚度分别为18mm、16mm、14mm和12mm,钛板的厚度1.2mm。
碳素结构钢钢材选用Q235B牌号,钛板材料选用TA2牌号。
钛钢复合板材料选用爆炸-轧制方法复合的产品,产品代号为BR2;制作完成的排烟内筒、内烟道和导流板材料,钛板层在内侧表面,将与烟气直接接触。
3.2材料规格
新增设置的排烟内筒钛钢复合板材料共分四种规格,分别为18mm+1.2mm厚、16mm+1.2mm厚、14mm+1.2mm厚和12mm+1.2mm厚,现分述如下:
排烟内筒(1个):
▽±0.0~▽16.0m范围:
采用Q235B钢,规格为18mm厚,
理论计算重量约52.0T;
▽16.0~▽49.0m范围:
采用Q235B钢+TA2钛,
规格为18mm+1.2mm厚,
理论计算重量约92.0T(已扣除两个烟道接孔范
围的重量约19.0T,烟道接孔范围施工时可采用
Q235B钢板材料替代,在安装烟道接孔时再将其
切除);
▽16.10~▽28.46m范围:
内烟道连接接口段(两侧各1个,共2个)
采用Q235B钢+TA2钛,
规格为14mm+1.2mm厚,
理论计算重量约10.5T;
▽49.0~▽91.0m范围:
采用Q235B钢+TA2钛,
规格为16mm+1.2mm厚,
理论计算重量约126.0T;
▽91.0~▽167.0m范围:
采用Q235B钢+TA2钛,
规格为14mm+1.2mm厚,
理论计算重量约200.0T;
▽167.0~▽243.0m范围:
采用Q235B钢+TA2钛,
(含筒首外翻及顶层封闭平台)规格为12mm+1.2mm厚,
理论计算重量约173.0+2.0=175.0T;
内烟道:
排烟内筒两侧各1个,共2个,
采用Q235B钢+TA2钛,
规格为14mm+1.2mm厚,
理论计算重量约84.0T;
导流板:
排烟内筒内设置,与内烟道相连,共1个,
采用Q235B钢+TA2钛,
规格为12mm+1.2mm厚,
理论计算重量约6.0T;
少量的钛钢复合管材(可以是非爆炸或轧制复合)和纯钛板规格要求详见设计图纸中的标注和说明,主要材料有:
(1)内烟道连接接口段处钛钢复合管拉杆:
76×6(1.2mm厚钛面在外),5.134m长,每侧9根,两侧共18根。
(2)内(外)烟道底板上设置的钛钢复合排液管:
325×8(1.2mm厚钛面在内),0.5m长,每侧设2道,每道设3根,两边共3×4=12根。
(3)排烟内筒上设置的烟气环保检测孔钛钢复合管(钛钢复合管为单侧法兰,投标方需按照设计图纸提供配套的钛钢复合板盖板):
89×4.5(1.2mm厚钛面在内),0.25m长,共8根(目前与外接烟道侧向连接的净烟气烟道上已有CEMS检测孔,排烟内筒上设置仅考虑以后有要求时再使用,暂定8根)。
(4)内烟道底板排液管处设置的纯钛材料挡板:
-100×6,6.0m长,每侧1根,两侧共2根;钛挡板在钛钢复合排液管位置处断开。
(5)从现有外接烟道上的状况看,与烟囱钢筋混凝土筒壁相连的外接钢筋混凝土净烟气烟道上没有布置检测孔(CEMS检测孔是布置在与外接钢筋混凝土烟道侧向连接的净烟气钢烟道上);这说明烟囱湿法脱硫防渗防腐改造后新增的内烟道外伸段上(伸出烟囱混凝土筒壁以外)不会有原有检测留孔的拆除和恢复问题。
用于钛钢复合板材间水平或垂直连接处对接焊接的钛贴条,选用TA2牌号,70mm宽,1.6mm厚,沿焊缝通长设置;其它角连接焊缝处所用的钛贴条具体尺寸要求,详见设计图纸中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钛及钛合金复合钢板焊接技术条件》GB/T13149-2009及《钛制焊接容器》JB/T4745-2002所选的连接详图。
排烟内筒、内烟道和导流板连接焊缝所需的钛贴条理论计算重量约为2.6T。
钛贴条应按详图要求膜压成型后供应到现场用于排烟内筒、内烟道和导流板等项目的安装焊接施工。
钛钢复合板对接连接缝处的连接标准图
上述统计的烟囱排烟内筒、内烟道和导流板钛钢复合板材料理论计算工程量约为693.5T,钛贴条的理论计算重量约2.6T,排烟内筒Q235B钢理论计算重量(含烟道接孔)约52.0+19.0=71.0T(▽±0.00~▽16.0m范围Q235B钢52T和▽16.10~▽28.46m标高两个烟道接孔范围的Q235B钢重量约19.0T不在投标方的供货范围)。
对于钛钢复合板材料的订购尺寸,考虑到复合制作、运输、卷制和吊装安装等因素,建议排烟内筒用的板宽按2.0m考虑,理论板长宜按排烟内筒周长的1/3(即7.607~7.614m范围)考虑。
内烟道和导流板的板宽和板长,可根据其尺寸特点和尽可能少的焊缝连接数量及材料供应商的生产条件,由施工安装方放样确定,监理确认,并报建设方批准和设计方备案。
成为中标方的钛钢复合板材料供应商,需根据招标方提供的烟囱排烟内筒排版订货图(招标方另行委托施工方编制)和工程进度要求分批供货;供货以排版订货图确定的清单单体面积及数量为准,具体材料明细汇总详见表一。
表一中的各材料数量均为理论计算量,实际重量应以排版清单单体面积及数量计算确定,实际供货重量与理论计算工程量间的损耗由投标方按照以往经验自行考虑,计入总量。
钛贴条等钛材焊缝所需的焊丝、焊剂等材料,由投标方按照以往经验和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的要求自行考虑,给出数量并计入总价。
表一 新增设置的排烟内筒体系钛钢复合板(管)材料明细汇总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规格
材料使用的部位或范围
重量
(t)
1
钛钢复合板
厚度:
18+1.2mm
排烟内筒16.0m~49.0m标高
92.0
2
厚度:
16+1.2mm
排烟内筒49.0m~91.0m标高
126.0
3
厚度:
14+1.2mm
排烟内筒91.0m~167.0m标高
200.0
4
排烟内筒两侧内烟道连接接口段16.10m~28.46m标高范围的顶板、底板及两侧板
10.5
5
排烟内筒两侧布置的内烟道
84.0
6
厚度:
12+1.2mm
排烟内筒167.0m~243.0m标高
173.0
7
排烟内筒中布置的导流板
6.0
8
排烟内筒防雨罩顶部外翻及筒首顶层封闭平台
2.0
钛钢复合板材料合计
693.5
9
钛钢复合管
直径:
Ф76×6(1.2厚钛面在外);
长度:
5134mm;数量:
18根。
排烟内筒两侧与内烟道连接接口段范围
单重:
0.054
总重:
0.972
10
直径:
Ф325×8(1.2厚钛面在内);
长度:
500mm;数量:
12根。
排烟内筒两侧内烟道与外接烟道连接处底板上
单重:
0.031
总重:
0.372
11
直径:
Ф89×4.5(1.2厚钛面在内);
长度:
250mm;数量:
8根。
排烟内筒上设置的烟气环保检测孔
单重:
0.003
总重:
0.024
12
钛挡板
高度×厚度:
100mm×6mm;
长度:
6000mm;数量:
2根。
内烟道两侧底板上排液管位置处
单重:
0.019总重:
0.038
13
钛贴条
常规:
70mm宽,1.6mm厚;
角连接处:
按设计图纸要求。
水平和垂直对接连接焊缝处,角连接焊缝处。
2.6
14
钛焊丝等辅助焊材
由投标方按照以往火力发电厂项目烟囱工程供货经验和满足现场施工需要量的要求自行考虑,计入总价。
备
注
投标方的供货将以施工方提供的排版订货图确定的清单单体面积及数量为准,上述统计的数量为理论计算量,涉及各类构件实际重量应以排版订货清单单体面积及数量计算确定。
实际供货重量与理论计算工程量间的损耗由投标方按照以往经验自行考虑,计入总量。
4烟囱防腐改造工程质量标准
对于钛钢复合板材料,其选材、制造、成型加工、质量检验和施工安装等应满足下列(但不局限)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碳素结构钢》 GB/T700-2006
《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 GB/T3620.1-94
《钛及钛合金板材》 GB/T3621-2007
《钛-钢复合板》 GB8547-2006
《钛及钛合金复合钢板焊接技术条件》 GB/T13149-2009
《钛制焊接容器》 JB/T4745-2002
《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超声波探伤方法》 GB/T5193-2007
《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GB/T8180-2007
《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4698.**-1996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技术标准为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上述标准如有更新,需按照最新版本的标准执行。
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石横电厂二期工程烟囱湿法脱硫防渗防腐改造施工图纸详见《240/7.5m单筒式烟囱湿法脱硫防渗防腐改造施工图》,分册编号为60-Q10541S-T0101。
5技术要求
5.1钛钢复合板材料应以抛光表面的状态供货,表面不允许有裂纹、起皮、压折、金属或非金属夹杂等宏观缺陷,不允许采用拼焊的基材(Q235B)及复材(TA2)。
每张板材应严格控制钛材表面质量,不允许出现麻面和污染,不出现不满足要求的划痕和补焊点(划伤、凹坑深度不超过0.2mm,每张板材的补焊点数应少于2个)。
5.2钛钢复合板材料的四边应按照设计图纸所选对接焊接坡口型式的尺寸要求进行机械刨边和坡口处理,复合板材四边刨边的钛材宽度取为16mm,误差±1mm。
5.3钛钢复合板材料中的基材(Q235B)成分及性能指标应满足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的相关要求;复材(TA2)成分及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GB/T3620.1-94的相关规定。
5.4钛钢复合板材料的外形尺寸及密度数值允许偏差除需满足国家标准《钛-钢复合板》GB8547-2006中的相关要求外,还应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宽度尺寸允许偏差为0.0mm和+1.0mm;长度尺寸允许偏差为0.0mm和+1.0mm;基材(Q235B)和复材(TA2)的厚度尺寸不允许出现负偏差;对角线尺寸允许偏差为0.0mm和+1.5mm;钛贴条的尺寸允许偏差参照上述要求。
5.5钛钢复合板材料的表面质量要求:
表面粗糙度采用抛光工艺处理;表面不平直度按国家标准《钛-钢复合板》GB8547-2006中表5(复合板的不平直度)的2类执行。
5.6钛钢复合板材料的结合面积按国家标准《钛-钢复合板》GB8547-2006中表7(复合板的结合面积)的1类执行,检验方法采用超声波探伤。
5.7钛钢复合板材料的检验内容按国家标准《钛-钢复合板》GB8547-2006中表8(产品检验项目)的BR2类执行,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应满足国家标准《钛-钢复合板》GB8547-2006中表6(复合板的性能)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5.8钛材(主要为钛贴条)的焊缝焊接质量无损检测采用着色方法;钛钢复合板材料对接焊接接头和角连接焊接接头的质量无损检测采用超声波方法。
5.9除上述要求外,钛钢复合板材料的其它技术性能指标还应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第4条所示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
5.10涉及商务方面的内容详见商务条款。
6质量保证及检查与材料性能检验
6.1质量保证及检查
6.1.1投标方必须保证材料与服务、包括分包商的材料与服务和本技术规范书统一一致。
6.1.2影响到材料的所有制造、加工、试验和检查操作等应接受招标方或其代表的监督核查。
6.1.3生产前,投标方应递交给招标方一份将执行的检查和试验的制作顺序,以便招标方决定是否对其做检查工作。
时间上应保证足够充裕,且不少于7天。
6.1.4所有对本技术规范书的偏离,必须得到招标方的许可。
6.1.5投标方需在招标方确认相关设计资料后进行制造工作,除非接到招标方放弃确认的书面通知。
6.1.6招标方对相关设计资料的审查或放弃这项权利,并不免除投标方应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责任。
6.1.7投标方应对全部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全面的检查与试验,出厂试验报告书应随运输车辆同时提交给招标方。
6.2材料性能检验
6.2.1招标方在所提供的材料到现场后,将在投标方或其指定代理人的监督之下,按其要求的程序进行检验;并进行所有必要的试验来证实材料情况良好和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检验后,签收验收证书。
6.2.2投标方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提供的钛钢复合板材料技术性能一览表。
6.2.3对材料出厂前的工厂试验,招标方有权派代表参加;投标方应在试验前一个星期通知招标方。
有关招标方参加试验的项目及试验进度,由招、投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列入合同中。
7.材料复检及不合格处理
7.1钛钢复合板材料的现场复检主要是对复合板、基材(Q235B)及复材(TA2)的外观质量和材质性能进行检验,包括长宽厚等外形尺寸的偏差、表面粗糙度(光洁度)、表面不平直度、补焊点、划痕、复合面积结合率和材质性能指标等。
7.2考虑到钛钢复合板材料均为定尺刨边和定量供料,现场难以对初期的供料取样和进行原材料成分及力学性能指标等的复检;因此,初期供料可由监造人员在材料供应商的各生产批次中,采取随机取样的方法,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后期供料可在现场进行复检,检验费由投标方承担。
7.3钛钢复合板外观检验为100%比例;材质和性能采用抽检,抽检数量暂按所有板材数量的5%考虑;抽检不合格率达到10%时将提高抽检比率。
复检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复检费用单独报价并计入投标总价。
7.4现场复检由采购方、材料供应商、施工方和监理方等联合进行。
7.5对复检中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钛钢复合板材料将作退货和限期更换处理。
8.包装
8.1投标方交付的所有材料应符合《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GB/T8180-2007的要求,以及国家相关标准和主管部门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要求。
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和防冲击的措施。
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材料间磨损和损坏,投标方要在材料包装的设计措施上予以解决。
包装应按材料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和防腐蚀方面的保护措施,以保证材料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安装现场。
产品包装前,投标方应仔细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货物齐全。
8.2投标方应对每件包装内的各材料板部件号标记清楚。
8.3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烟囱 防腐 改造 材料 采购 技术规范 0516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