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台业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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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台业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
《柜台业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柜台业务流程的合规、合法性,杜绝业务差错和案件的发生,切实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加强xx事后监督工作管理,强化内控监督机制,规范事后监督行为,根据《农村信用社财务会计制度》、《人民币帐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储蓄管理条例》等制度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事后监督以防范各类业务风险和规范会计操作行为为重点,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连续性原则。
事后监督逐日序时进行,保持监督的连续性。
(二)及时性原则。
及时传送凭证资料,及时实施事后监督,及时反馈监督结果,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资金安全及账款核算质量。
(三)全面性原则。
事后监督涵盖我区农村合作银行办理的各项柜台业务。
第二章事后监督及事后监督管理目的
第一条事后监督是根据监督资料对已处理业务进行审核监督,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具体措施和重要手段,通过事后监督确保各项会计制度的执行落到实处,达到会计业务处理合规、合法;会计核算准确、真实、完整。
第二条事后监督的目的是对一线人员业务操作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及时有效的检查,监督和纠正各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违章、违纪行为。
各支行、分理处必须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以便及时发现操作失误或违法违纪现象,促进全行的业务管理水平和核算质量全面提高。
第三章事后监督管理流程
第三条各经营机构于次日上午11点前,将已清理的凭证,大额取现表、大额资金汇划、可疑交易登记表、营业日报表、流交易流水清单、开销户清单、授权清单、四项日志等用密封的凭证传递专用袋装好,交清交员登记签收。
第四条清交员将经营机构上缴的凭证、资料及时、安全传递到事后监督中心,交事后监督中心主管进行登记,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第五条事后监督中心主管按照已定的工作安排对业务凭证进行合理分配,交事后监督员审核。
第六条事后监督员于收到凭证当日(隔日)完成所负责网点的所有凭证的审查和核对工作,整点装订盖章,明确责任。
第七条对监督工作中发现有疑义的或差错的,电话与经营机构核实,落实情况,要求整改,及时处理。
第八条对监督中发现的两次整改不到位,或较严重差错的,下发《柜台业务差错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事后监督中心留存,一份交经营机构整改后回复事后监督中心,一份交经营机构留存。
第九条事后监督员将审核无误装订整齐的凭证按月移交凭证专管员,凭证专管员按月分经营机构编号,登记《会计档案登记簿》,将凭证归档保管。
第十条经营机构如需查询本机构已上交事后监督中心的凭证,需经营机构负责人提前电话向事后监督中心主管预约,主管根据经营机构需要准备好待查凭证。
第十一条经营机构负责人到事后监督中心在《会计档案调(查)阅登记簿》上签字,注明事由,事后监督中心主管将待查凭证交经营机构负责人
2当面查阅,查阅完毕立即收回入档保管。
第十二条对确因工作需要,复印业务凭证的,由事后监督中心主管复印后交经营机构负责人,并在《会计档案调(查)阅登记簿》上注明复印凭证数量。
第十三条对因外事(有查询权利的相关部门)原因需查询凭证的,凭有效合法手续到事后监督中心办理查询,手续同前。
第四章业务资料审核流程
第十四条审核应上交的资料是否齐全,应上交的资料包括业务凭证、大额现金支取申请表、大额资金汇划审批表、可疑交易登记表、营业日报表、流交易流水清单、开销户清单、授权清单、四项日志等,将资料收集情况在《事后监督工作日志》上登记。
第十五条核对凭证张数是否与凭证编号数一致,是否与传票日结单的张数相符,传票的附件张数与日结单上记载的附件张数是否相符,各科目明细发生额与各科目日结单发生额是否相符。
第十六条通打传票,核打业务凭证的借、贷发生额是否与相关科目日结单的借贷发生额相符,核对通兑票据与当天打印的本代他存、本代他取等附件是否相符;传票附件金额与传票记载金额是否相符。
第十七条审核各项业务凭证的要素是否填写完整、正确、每张需客户签字的凭证是否有客户签名,审核补制凭证是否补制完善,是否有相关负责人签字。
第十八条对资料不齐的及时通知经营机构补齐资料,对传票张数,发生额不一致的查明原因与经营机构联系及时纠正,对凭证要素不齐的需签字业务无签字的及时通知经营机构到事后监督中心补齐。
3第十九条审核现金业务,具体包括:
1、审核现金帐余额与科目日结单余额、总平衡表下面的机构轧差表余额、日报表现金余额是否一致。
atm机的柜员现金流水是否打印。
2、大额取现和大额汇划是否按照权限管理进行授权审批;需要提供收付款依据的是否提供了有效的收付款证明材料;大额取现、大额汇划是否提供取款人或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背书是否清楚、完整(加盖全套预留印鉴);大额取现、大额汇划、可疑交易审批表(或申报表)的填列是否完善,上报是否及时等。
3、对于支票取现是否核对印鉴,并进行抽查核对(事后监督人员在已抽查过的凭证上签章并对此负责)。
第二十条审核需要授权的业务。
核对是否按要求换人进行了授权(以授权清单打印资料为准,条件成熟后结合电视监控系统进行核实)。
看授权交易清单和流水清单是否有撤销、冲正交易,撤销冲正交易是否自制凭证,并且客户是否签字确认,是否有网点负责人签字。
第二十一条审核日报表、交易流水清单、开销户及授权清单
1、审核日报表、交易流水清单、开销户清单、授权清单的经办人、复核人签章是否齐全。
2、审核日报表各科目的借贷发生额与科目日结单的借贷发生额是否相符。
3、审核开销户清单上各种储蓄业务的开户、销户数与传票使用数是否相符。
第二十二条审核挂失业务
1、审核办理的挂失业务中挂失申请书第二联填写的各项内容和章戳是否清楚、齐全,处理记录是否完善,授权人是否签章,客户对处理结果是否
4本人签字确认;如为代理办理挂失,是否有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处理解挂业务时,挂失处理记录是否齐全,是否有客户本人签名认可,是否有银行两次加盖业务章。
3、补折、补卡是否将凭证号码填写在挂失申请书上,并打印补折、补卡凭条。
第二十三条审核重要空白凭证
1、审核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情况与表外科目凭证填制内容是否一致。
2、日报表的表外科目发生额是否是与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的使用及作废的张数是否一致。
第二十四条审核对公业务销户业务,审核是否按程序和要求办理,提供的销户资料是否完善;停用的重要空白凭证是否上缴银行注销处理;一般帐户销户资金是否转入同一户名下的基本帐户;单位定期存款帐户销户资金是否转入同一机构同一户名下的帐户(转存可以通过一般账户转账)等。
第五章事后监督管理内容
事后监督管理内容分为。
储蓄业务事后监督、对公业务事后监督和其他业务事后监督。
第二十五条储蓄业务事后监督基本内容:
一、核打储蓄业务凭证的张数、借贷发生额是否与科目日结单的凭证张数及借贷发生额相符。
二、审核各项业务凭证的要素是否填写完整、正确。
如。
使用的凭证种类、帐户名称是否正确;日期、户名、金额、存期、业务公章、票面金额章、经办人章、储户签章等是否正确、齐全;凭印支取的是否加盖预留印鉴,支5取时所盖印章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
三、审核凭证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
1、辨别凭证的异常迹象,如。
涂改、补写、浸蚀、伪造印章、签字等。
2、销户的定期存单是否到期,提前支取是否提供了存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他人代理支取是否提供存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并粘贴在存单的背面。
3、审核销户凭证后是否附有销户存单或存折;教育储蓄销户是否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审核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情况与表外科目凭证填制内容是否一致。
5、审核办理扣划资金等特殊业务时是否附有执法机关的存款扣划等原始资料,审核扣划手续是否完善。
6、审核因特殊原因开出的手工“储蓄利息计付凭证”是否有支行行长、分理处负责人签字的手工补计利息证明材料,如出现以上情况,事后监督人员必须向支行行长,分理处负责人核实。
7、审核帐务调整、冲帐等自制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需要网点负责人签字的自制凭证是否签字。
8、审核网点因电脑系统原因需补制的有关凭证是否已向网点负责人进行了报备,因上述原因补制凭证是否由网点负责人签字。
四、审核储蓄存款挂失业务。
审核网点办理的挂失业务中挂失申请书第二联填写的各项内容和章戳是否清楚、齐全,处理记录是否完善,客户对处理结果是否签字确认。
处理解挂业务时,挂失处理记录是否齐全,是否有客户本人签名认可,是否有银行两次加盖业务章。
第二十六条对公业务事后监督基本内容:
一、审核对公业务凭证的张数、借贷发生额是否与科目日结单的凭证张
6数及借贷发生额相符,审核补制凭证是否补制完善。
二、审核对公业务凭证的要素是否填写完整、正确。
如。
使用的凭证种类是否正确;日期、大小写金额、收付款单位名称、帐号、开户行、预留印鉴、业务公章、现金票面金额、经办人章等是否齐全、正确;支票、汇票等是否在规定的提示付款期内;票据的签章是否与预留签章一致;提入凭证上是否加盖人行同城票据交换专用章、付款行转讫章和收款人开户行转讫章及经办人签章等。
三、公存帐户对私人账户转帐是否有附件,所要求的要件是否齐全。
四、审核代发工资表是否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单位行政公章;代发工资清单金额、单位工资表金额和单位开出转账支票金额三方是否一致。
五、审核办理扣划资金等特殊业务时是否附有执法机关的存款扣划等原始资料,审核扣划手续是否完善。
六、审核对公业务销户
1、审核对公业务销户是否按程序和要求办理,提供的销户资料是否完善;
2、停用的重要空白凭证是否上缴银行作注销处理;
3、一般帐户销户资金是否转入基本帐户;
4、单位定期存款帐户、单位通知存款帐户销户资金是否转入同一户名的结算帐户等。
第二十七条审核大额交易的合法合规性
1、对于大额取现50万元(含)以上,大额汇划资金100万元(含)以上必须核对印鉴,上述金额之下的业务进行抽查核对(事后监督人员在已抽查过的凭证上签章并对此负责)。
2、大额取现和大额汇划是否按照权限管理进行授权审批;需要提供收
7付款依据的是否提供了有效的收付款证明材料(合同、协议、发票复印件等);大额取现、大额汇划是否提供取款人或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取款凭证上背书是否清楚、完整(加盖全套预留印鉴);大额取现、大额汇划、可疑交易审批表(或申报表)的填列是否完善,上报是否及时等。
第二十八条审核各类结算业务
1、审核结算凭证有无故意压票行为。
2、票据交换业务是否提供提出和提入清单,提入提出清单与票据明细是否逐笔勾兑。
3、退票时是否将原提出凭证作退票凭证附件。
4、审核帐务调整、冲帐等自制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需要网点负责人签字的自制凭证是否签字。
以上核对相符后,事后监督员应在营业日报表、交易流水清单、开销户清单、授权清单上签章,并据实登记差错登记簿。
第二十九条审核贷款业务
1、审核贷款发放凭证要素填写是否完整;客户经理、行长是否签字;利率是否符合总行统一规定的标准;科目归属是否准确,是否有贷款发放通知书。
2、呆账核销是否提供了上级部门或税务部门批文。
3、审核利息计算,收入现金的利息收入凭证是否打印,有无换底现象。
第三十条审核费用
1、审核邮电费,工本费,手续费等各类中间业务收费是否按标准执行,是否及时入帐。
2、审核费用列支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科目归属是否准确,大额费用是否有财审会的审批记录,发票三签是否齐全,大宗物资采购是否有购
8置清单和审批报告。
第三十一条其他
1、审核办理需要授权的业务是否按要求换人进行了授权,签章。
(以授权清单打印资料为准)。
2、计提折旧是否提供折旧明细表。
3、股金转让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提供股金转让审批表,董事会办公室是否签章,转让人、受让人是否签章等,退股是否符合退股条件,提前退股是否分配了股金红利,年度股金分红是否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六章事后监督差错处理
第三十二条事后监督员对审核发现的各种不规范凭证和业务差错按网点设置登记簿,序时逐笔登记,开具“柜台业务差错通知书”一式三份及时书面反馈给营业网点,营业网点应认真查找原因,按制度要求处理、更正,将整改情况及时书面反馈事后监督员,事后监督员要对纠正整改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存档备查。
第三十三条营业网点对事后监督员要求查询和整改的问题必须在两天内作出答复和整改,不按要求及时查询和整改的,将追究经办人和分理处负责人责任,对造成差错的直接责任人,将按照《xx员工违规处罚扣分办法》和《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对照岗位平衡计分卡进行扣分。
第三十四条事后监督人员在监督中如对以下情况有疑问,应及时向主管汇报,事后监督主管与运营条线负责人对有疑问的要到网点落实情况,对确实差错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1、重要空白凭证丢失的;
2、挂失后被冒领支取的;
3、记账串户的;
4、凭印支取与预留印鉴不符的;
5、科目日结单汇总数据与凭证明细数据不符的;
6、自制凭证需网点负责人签字而未签字的;
7、事后监督人员审核凭证后发现存在违规或违法迹象的。
第七章事后监督人员岗位职责及人员配备
第三十五条事后监督人员的岗位职责
1、根据国家方针、政策、金融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对各营业网点上报的会计核算资料进行凭证审查、业务监督,促使各营业网点合规合法的处理各项业务。
2、监督各营业网点会计凭证及有关资料的合规性、完整性。
3、按时完成业务监督工作任务,不积压帐务。
4、对发现的差错要认真记录,及时查询、反映,纠正差错。
5、严格执行交接手续,妥善保管被监督网点的会计核算资料,确保完整无缺。
6、认真做好对营业网点会计核算质量考核工作。
第三十六条事后监督岗位人员配备及分工
事后监督岗位人员暂设7名,对辖内经营网点根据业务量、规模大小,合理分配,所监督业务的网点由主管月初安排,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轮换。
根据事后监督管理内容,事后监督人员主要负责凭证的审核,事后监督员要对监督营业网点每日发生的各项业务进行全面检查,并于收到监督资料当日内全部审查完毕,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严把会计基础质量关,杜绝和10堵塞一切差错和漏洞。
第八章营业网点事后监督工作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营业网点负责凭证的清理及盖章,补制相关传票,并进行初步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戳号,装入凭证传递专用袋,同时按要求正确、完整填写当日大额取现申请表、大额汇划及可疑交易登记表和四项日志,日计表一并上缴。
第三十八条事后监督员对审核发现的各种不规范凭证和业务差错要序时逐笔登记,督促营业网点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对情节严重的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将整改情况登记存档备查。
第九章事后监督人员的管理
第三十九条事后监督人员由总行财务部进行业务监督和管理,管理内容为事后监督人员履职情况,管理情况依据《事后监督人员违规处罚扣分办法》执行,并纳入事后监督人员绩效考核。
第四十条事后监督人员薪酬计算依据本行薪酬考核办法计算,按照非临柜人员平衡计分卡计算得分。
第四十一条事后监督人员因履职不到位或违规违纪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附:
《事后监督人员违规处罚扣分办法》
事后监督人员违规处罚扣分办法
根据《xx柜台业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预防和及时发现各类违章、违规事件的发生,规范事后监督人员操作行为,特制定本违规扣分办法。
第一条未按要求每天按时完成需要审核的凭证,每次扣2分。
第二条在审核凭证过程中未按规定对网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登记,每次(处)扣1分。
第三条经事后监督人员审核后的凭证,出现未按照《xx柜台业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需要审核之处未进行审核,每处扣1分。
第四条凭证在整理审核过程中出现遗失现象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条在审核凭证过程中需要向柜组或网点进行查询核实的业务未及时进行查询核实或未及时督促网点给予回复的每次扣1分,查复或整改后无记录每次扣2分。
第六条在审核过程中存在未按照《xx柜台业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需要向主管进行汇报和确认的情况,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者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经事后监督人员审核后的凭证如出现违规违纪现象,而因事后监督人员个人原因未审核出问题或隐瞒不报,未审核出问题每次扣5分,故意隐瞒不报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条未按要求及时装订和移交会计凭证,凭证装订不及时每本扣1分,交接手续不完善每次扣2分。
第九条上述违规处罚扣分条款中如触及到省联社下发的《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处理办法》中相关条款的将严格按省联社的办法执行。
第十条事后监督人员违规处罚扣分将作为平衡计分卡计分依据。
第二篇:
事后监督业务监督情况通报事后监督业务监督情况通报
各支行、各分理处、分行营业部:
为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措施及内控环节,化解深层次原因以明显改善“屡犯屡查、屡查屡犯”现象,省分行在全辖范围内开展“屡查屡犯”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全行上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多策并举深化治理“屡查屡犯”问题,事后监督作为内控二道防线,治理“屡查屡犯”问题将成为其工作重点。
现将本月业务监督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月会计业务量共计有196210笔,较上月减少56580笔。
事后监督中心共发出业务查询23笔,比上月减少1笔,其中被确认为差错的查询22笔,差错确认数与发出查询的比率为95.65%,汇总差错率系数为28.50,比上月增加0.5点。
按照×××会
[xx]220号文件规定对差错通过iccs系统分解落实差错责任人后作扣分处罚。
全辖本月会计核算差错率为万分之1.45,较上月会计核算差错率约有增加,低于省行的万分之二容忍度。
全辖16个营业网点中有11个网点业务差错率低于平均水平,按本月会计核算差错率的考核结果排名,前三名的分别是××分理处、×××分理处、××××分理处;后三名的分别是×分理处、××分理处、×××分理处,具体排名详见《事后监督中心×××年2月份业务查询查复统计表》
二、主要差错情况
本月累计发生一般差错3笔,较大差错15笔,重大差错4笔。
其中对公业务类差错5笔,较上月增加了1笔,零售业务类差错17笔,较上月减少了1笔。
具体差错笔数及差错占比情况详见《×××年2月××分行各类差错占比情况表》
(一)风险警示
本月无风险警示差错。
(二)重大差错
本月共计发生重大差错4笔,与上月相同。
重大差错系数为12,占汇总加权差错系数的42.11%,较上月减少0.75个百分点。
其中三笔分别是×分理处、××分理处、×××分理处挂失超限额未查保。
再有一笔是×××分理处对公网银电汇未收费,应收费项目未收费必然造成银行收益减少。
以上4笔重大差错说明柜员在办理挂失类高风险业务时未提高警惕,未能认真按照制度要求严格办理。
(三)较大差错
本月共计发生较大差错15笔,占汇总加权差错系数的52.63%。
其中对私占45.62%,对公较大差错2笔,占汇总加权差错系数的7.01%。
1、对公业务类
本月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营业部特种转帐传票无有权人签字、南溪支行营业部一般缴款书大小写金额错误,说明柜员和事中监督在审核时粗心大意,未认真屡职及时发现问题,不能有效防范风险。
22、个人金融业务类
本月较大差错主要是。
(1)营业部超限额结汇未附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部个人因私结汇单未填写金额。
(3)营业部使用特殊汇率无审批表。
(4)营业部零售大额汇款收费金额有误。
(5)×××支行大额转帐未摘抄有效证件。
(6)××支行营业部待销毁卡入帐错误,柜员录入表外科目部门号输错。
(7)××支行挂失换卡未收费。
(8)××分理处境内汇款申请书大小写填写有误。
(9)××分理处现金电汇未按最低收费标准执行。
(10)××分理处办理外币不同户名帐户之间划转未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11)××分理处开立活期帐户柜员录入客户身份证号有误(12)××分理处活期大额存款未做联网核查。
从本月的差错中反映出前台柜员在办理外汇业务时未能完整掌握个人外汇结售汇相关规定,未严格执行境内个人结售汇业务必须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个人年度总额结汇控制的规定,以及不同名帐户间划转应由本人办理或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除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明外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委托人的授权书等规定,反映出网点人员对一些特殊业务知识掌握不熟练、制度执行不严密。
(四)本月共发生一般差错3笔,占汇总差错加权系数的5.26%,主要是:
营业部凭证要素表填写不全(日期未填),借贷方凭证使用错误,×××支行出库凭证填写有误。
三、×××年12月-×××年2月屡查屡犯差错统计与分析
四、建议:
从本月事后监督审核发现,网点经办柜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自我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在处理业务时不能及时充分有效的保障每笔业务的合规操作,对凭证的审核,柜台操作规定未能做到“认真”二字,思想上放松自己,缺乏对风险性差错的敏感性,在风险控制上依赖事中监督,而事中监督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不能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
因此,各网点应严格按规操作,事中监督及时核实,确保业务发生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合规性,做到既防范风险又保障业务发展。
五、整改措施及要求
1、从本月的差错数据反映出,一些风险类差错有所回升,这个月主要是大额挂失超限额未查保,办理个人因私结售汇的业务知识学习不全面,零售类汇划应收费项目收费金额有误,请各网点业务经理高度重视,举一反三。
2、从×××年9月我行狠抓严惩屡查屡犯问题后,大部分网点认真总结、规范操作,一些频繁发生的差错有所下降,但另一些
4差错却有所抬头,希望网点负责人和业务经理高度重视并认真对待业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柜员提高风险认识,按规操作,坚持做到一笔一清,加强自我学习,强化内控合规的重要性,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后督中心将与网点及时沟通、互相协作,共同提高,将风险降至最低限度。
3、针对本月个人因私结售汇方面的差错较多,请个人金融部安排风险经理在本月的业务经理例会上对业务经理进行个人因私结售汇的专项培训。
特此通报
×××部
第三篇:
事后监督业务处理流程◆事后监督业务处理流程
事后监督系统根据影像处理子系统提供的数据进行事后监督,包括事后流水文件和差错文件,记载事后的分户帐、科目发生额、总帐,事后帐内部的发生额借贷平衡、余额借贷平衡、总分平衡,以及事后帐与临柜帐之间的流水帐逐笔勾对,分户逐笔勾对和总帐的逐笔勾对。
该系统在业务种类上支持对公、储蓄、信贷、而且还监督交换业务,凭证管理业务。
处理方式上以流水批量处理为主,也支持单笔的
手工录入。
事后监督的目的是发现临柜业务的差错,因此差错的管理是事后监督非常重要的功能。
事后与临柜帐务不一致时事后跟临柜,但将所有发现的差错记录下来。
该模块录入监督票据的非计算机差错信息,如票据残缺、假票、字迹模糊、金额涂改等差错信息,以及经计算机监督后的差错信息如流水核对不符、分户核对不符、总帐核对不符等。
由差错信息产生差错通知单通知临柜修改,并产生差错报告供上级部门分析及考核。
事后监督操作员与监督网点的对应关系由计算机随机生成,监督任务每天都由计算机进行随机的平均分配,操作员以组划分,操作权限分配到小组。
这样就保证了事后监督的安全性与严密性。
系统还提供了丰富的统计分析功能,不仅有帐务数据的查询,还有差错数据的分析和信贷数据的统计。
◆银行业系统应用模式
集中处理模式
此模式将凭证统一收集到事后监督中心,进行电子影像处理和事后监督,拍摄和扫描两种录入方式均适用。
分布处理模式
在中心城市建立主中心,其下属县市地区支行建立分中心。
这种方式适用于传票无法及时传递到市行,而由支行采集票据图像并且通过远程网络传输到市行。
主中心集中中心城市市内支行所有凭证,可根据业务量采用扫描或拍摄录入方式进行集中录入和集中监督。
下辖县市地区支行中心处理模式有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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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柜台业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 柜台 业务 事后 监督管理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