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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中田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方案
指导思想
1、在省厅“试行意见”的指导下,结合我县实际,建立一套贯穿义务教育全程的、过程评价与终端评价相结合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
2、为实现评价对学生素质发展时空分布和自然流程的同步跟踪,我们决定把省厅“试行意见”中提出的学生综合素质构成的理论模型,还原成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原生状态”,组成对学生行为具有标志性鉴别意义的生活板块,从而建立一套“好用”、“实用”、“管用”的行为评价系统。
3、为了兼顾“县城推进”和“学校自主发展“的双重需要,增加本方案对义务教育不同学校和不同学段的适用性,原则框架的搭建要坚持全县统一,操作细则的制定要给学校和教师留下充分的自主调整的空间,防止因统得过死而影响评价的多样性发展。
一、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的概述
构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的关键,就是要解决好“谁来评”(评价主体)、“评什么”(展示平台)、“怎样评”(评价机制)、“依照什么来评”(评价标准)、“多长时间评一次”(评价周期)、“评价结果怎样呈现”(呈现方式)、“评价结果怎样认定”(统计办法)等一系列问题。
我们的基本框架是:
1、 评价主体
我们把班级作为执行评价的基本单位,以班级为核心,建立评价的责任分配体系,以便于开展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和家长参评的“多元评价”。
建立由班主任领导、由科任教师任辅导员、由家长和学生代表参加的“班级管理小组”,对所在班级实行责任承包,并具体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发展需要,每个班级的学生宜划分成若干10人左右的“互助小组”,通过开展学生自评、互评活动,为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提供协作、互助机制。
学校建立教师、家长和社区代表相结合的教育网络,推动校内、外互动,并运用这个网络,对学生的日常生活进行指导和评价。
2、 评价项目
本着关注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原生状态”的指导思想,根据学生生活的时空分布和自然流程,我们为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搭设了三个展示平台:
一是“学科学习”平台;二是“专题教育活动”平台;三是“课余生活”平台。
其中“学科学习”平台对应学科课程,“专题教育活动”平台和“课余生活”平台则对应校本课程。
这三个展示平台,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锁定的三个目标,也是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三维系统的基础。
3、 评价周期
“学科学习”评价分学科进行,每单元综合一次,“专题教育活动”评价分专题进行,每项活动综合一次,“课余生活”评价分项目进行,每周综合一次。
三项评价每学期做一次总评。
4、评价机制
(1)“单元清”机制。
我校在借鉴洋思中学“堂堂清、日日清、周周清”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的基础上,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贯彻“三维目标”的要求,建立和推行“单元清”机制。
学生“学科学习”评价正是依靠“单元清”机制来完成的。
(2)、“学生自我教育”机制。
我校启动了“学生自我教育”活动,通过“心灵对话日记”、“互助小组垦谈”、“自我发展达标”三项活动,调动学生在综合素质养成方面的自主精神和互助意识。
该项机制的建立,为学生的自评和互评提供了活动方式。
(3)“学校互动共育”机制。
出于对学生“课余生活”进行指导和评价的需要,以往以信息沟通为主要功能的“教师家访制度”和“家长会制度”,要完善成目标一体,责任分担的“家校互动共育”机制。
该项机制是学校和家长实现协同评价的活动平台。
(4)“公认、公示”机制。
学校制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公认、公示”制度,保证教师和学校在各方公认的基础上进行等级认定,对公认的评价结果能够及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以确保评价的信度和效应。
(5)“待合格帮教”机制。
学校针对项目的责任级别、帮教的难度,制定对考评项目定为“待合格”或“不合格”学生的帮教预案,并在需要的时候及时启动,以最大限度的发挥评价对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
5、认定模式
(1)“奖惩两极设定”模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所面对的许多项目,大多都有内容复杂,不确定因素多,评价要素不易捕捉,合格标准不够直观的特点。
因此,我们为这样的评价项目预先设定奖惩项目,通过建立“奖惩记录”来对学生的行为表现进行初步归纳,在此基础上通过统计形成等级。
我们把这种做法称作“奖惩两极设定”模式。
“奖惩两极设定”模式的意义,一是通过设定表彰奖项和底线标准,准确的捕捉和锁定评价的标志性要素,使复杂项目的评价变得可以操作;二是通过“奖惩两极设定”,对评价工作量最大的“合格”评价实行排除认定,这样就简化了评价过程;三是通过“奖惩两极设定”,增强评价的激励和制约作用,充分发挥评价教育功能。
(2)“合格单级认定”模式。
有些考评项目,评价要素单纯,合格标准直观,只适于做是否“合格”的单级认定,不便于执行多级评价等级。
对这样的项目,我们只作“合格”、“待合格”的认定,这种认定办法就是“合格单级认定”模式。
6、呈现方式
本方案实行等级评价。
除个别适合“合格单级认定”的项目以外,其它项目评价结果一律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来呈现。
为有效减轻如实执行负面评价的压力,给考评项目“不合格”的学生保留一个自我更新的余地,我们对“不合格”的认定采取“限期缓认”的办法,既在考评项目没有达到“合格”标准的情况下,先作“待合格”认定,并提出改进要求,设定观察期限,相关学生在规定期限内提高了认识,改善了行为方式,弥补了缺陷和损失,就可以改定为“合格”,而在“待合格”的观察期限内,仍未实现“合格”的学生,就要最后定为“不合格”。
这样,就加大了评价对学生发展的激励作用。
7、统计办法
在评价中,我们需要根据数据间的不同关系,来制定相应的统计办法。
其中,“‘奖惩两极设定’ 数据综合办法”适用于根据原始数据进行基础等级认定,其它综合办法适用于根据基础等级对终端等级进行认定。
(1)“奖惩两极设定”数据综合办法。
在没有违纪记录的前提下,只要有一项获奖记录,既为“良好”;有两项或两项以上获奖记录的为“优秀”;没有获奖记录的为“合格”。
在有违纪记录的情况下,无获奖记录的为“待合格”;有获奖记录的,则根据两方面的数量和性质,以及违纪记录后学生的表现,酌情定为“合格”或“待合格”,但一般不能定为“良好”或“优秀”。
对于“待合格”项目,根据在规定时间内有无改正或补救,现实表现是否已经合格,酌情改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2)“合格单级认定”项目累计办法。
所有项目能够在自觉状态下达到“合格”为“优秀”;所有项目在监督状态下能够达到“合格”的为“优秀”;有“待合格”认定,但已经在规定期限内符合要求的为“合格”;如仍未达到合格标准为“不合格”
(3)过程与终端数据综合办法。
当一个考评项目的过程等级与终端等级产生之后,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优秀”:
一是终端评价等级和过程评价全部项目等级均为“优秀”的;二是终端评价等级为“优秀”,过程评价等级全部为“优秀”、“良好”的;三是终端评价等级为“优秀”,过程评价项目多数为“优秀”、“良好”,其余少数项目等级均为“合格”的;四是终端评价等级为“良好”,过程评价各项等级均为“优秀”的。
终端评价等级为“良好”,过程评价等级均在“合格”或“合格”以上的,其综合等级可定为“良好”;当终端数据为“合格”时,过程数据均为“合格”或“合格”以上的,综合等级可定为“合格”;过程数据与终端数据中尚有“待合格”项目的学生要定为“不合格”。
(4)并列项目累计办法。
所有项目均为“良好”或“良好”以上等级的为“优秀”;“良好”及“良好”以上等级达到或超过半数其余项目均为“合格”的为“良好”;“良好”及“良好”以上的等级没有达到半数,其它项目均为“合格”,或所有项目均为“合格”的为“合格”,尚有“待合格”项目的为“不合格”。
(5)分数、等级转换办法。
学科考试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分以上(含80分)为“良好”,70分以上为合格,不满70分为“待合格”。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操作办法
一、“学科学习”评价
1、 建立单元考评机制。
新课程以贯彻“三维目标”为宗旨。
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项教学目标达成的周期来看,新课程课堂教学评价的基本单位,应该放在教学单元。
因此,我们以单元考评为单位进行“学科学习”评价。
学校除对学科教学进行单元运作外,对科学实验,信息技术操作,体质健康测试,语文汉字书写、口语交际、课外阅读、写作训练,外语听力训练,综合实践活动课等教学内容,也要作为特殊单元进行运作,并制定相应等级评定标准,执行单元考评。
对学生单元学习水平的评价,需要从学习行为和学习成绩两个维度进行,对学生学习行为的评价,我们采用“奖惩两极设定”的模式,一方面建立“突出表现奖”,一方面建立“违纪行为记录”,依靠两极数据来判断学生学习行为的等级。
对学习成绩的评价,我们通过“堂堂清”、“日日清”、“周周清”基础上的单元小结来实现。
2、 单元学习行为评价办法
(1)“突出表现奖”
学生单元学习“突出表现奖”包括:
“进步奖”用以表彰学习过程中努力超越自我,在某方面取得明显进步的学生。
“探究奖”用以表彰在学习中注重过程体验,善于探求、运用学习方法和学习策略,在提出问题、分析、解决问题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合作奖”用以表彰在学习中具有团队精神,主动帮助同学,善于利用互助机制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在互动学习活动中表现突出,对小组互助学习的开展有较大贡献的学生。
“学以致用奖”用以表彰善于建立不同学科之间,前后所学知识之间的联系,主动运用学过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勤于动手,积极实践的学生。
“创见创举奖”用以表彰学习过程中善于独立思考,提出了具有创造性的学习方法,独到见解,或者产生了富有创意的作业、学生作品。
“良好学习习惯养成奖”用以表彰在学校倡导的良好学习习惯养成方面持之以恒,养有所成的学生。
(2)违纪行为记录
建立学生单元学习的违纪行为记录,目的是通过确定违纪项目来建立对学生学习行为的约束底线,具体类型包括:
考勤记录中有迟到、早退、旷课等违纪行为;抄袭作业,考试作弊,谎报或瞒报学情;在学习活动中对教师、同学不合作,不能接受教师的批评、指导和要求,对同学的帮助或求助不予配合;在集体学习场合行为失当,阻碍教师教学进程,分散同学注意力,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在学习遇到困难时,不能主动攻关,在学习任务尚未完成的情况下,放弃争取的努力;对于自身已经意识到的不良学习习惯没有改正的勇气和毅力,放弃矫正的努力,采取妥协态度,以至长期犯同样的错误。
(3)单元学习行为的等级评定
学生单元学习行为评价的等级认定,依据综合“突出表现记录”和“违纪行为记录”两个数据产生,具体办法参照“两极设定数据综合办法”操作。
3、 单元学习成绩的等级评定
单元小结测试分数产生之后,根据“分数与等级转换办法”转换为相应等级,既为该单元“单元清”等级。
4、 单元学习总评
学生单元学习等级的最后评定,通过综合“学习行为”和“学习成绩两方面的等级来实现。
具体整合办法依据上文规定的“过程和终端数据综合办法”操作。
二、“专题教育活动”评价
为落实基础教育的培养目标,在学科课程以外,学校还要大力开发校本课程,其中系列专题教育活动是必不可少的部分。
这些活动以专题形式开展,因此专题就成为评价的基本单位。
1、 评价项目
需要纳入评价视野的专题教育活动,主要包括:
“学生自我教育活动”(心灵对话日记活动、互助小组恳谈活动、自我发展达标活动)“思想教育活动”(理想教育、传统教育、价值观教育、团课、队课教育、主题读书教育活动)“公民教育活动”(爱国教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家庭伦理教育、时事教育)“行为养成教育活动”(礼仪教育、性教育、远离毒品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活动”(环保活动、助残活动、社会调查、公益劳动)“学科拓展教育活动”(文体活动、艺术活动、科技活动)。
这些活动由学校精心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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