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害相关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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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害相关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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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害相关制度
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法人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
2、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
3、定期组织召开防治水会议,确保矿井防治水所需的资金到位。
4、积极引进矿井探放水所需的新设备,从资金上保证防治水工作的开展。
二、矿长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防治水工作负有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文件精神,确保防治水工作落到实处。
3、组织做好矿井水害防治工作隐患排查,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
4、解决好防治水工作中的人力、物力问题,保证防治水工作的正常进行。
5、定期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矿井水害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对重大水害隐患的处理方案,确保全矿井的安全生产。
三、总工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必须严格按照《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组织技术部门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好各项水文地质工作。
3、组织编制项目部防治水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4、必须做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补充勘探)工作,选用物探、钻探、化探和水文地质试验等手段,查明构造发育情况及其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质、水压、富水性以及隔水层岩性和厚度等。
凡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或预计涌水量较大的采掘工作面,尤其是仅能依靠水泵排放涌水的工作面,应超前开展水文物探,进一步查明开采区的富水情况。
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
5、负责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会议,定期组织矿井防治水专项检查。
6、健全地下水动态观测网,应对所有的影响安全生产的充水含水层布设水文观测孔。
积极推广先进的水位自动观测技术,以获得准确丰富的水位资料。
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7、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四、生产矿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
2、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的防治水工作,杜绝分管范围内水害事故的发生。
3、认真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防治水工作进展情况。
4、确保分管范围内人力、财力满足防治水工作的需要。
5、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安全矿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
2、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监督落实防治水工作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3、按上级规定认真组织好老窑水、裂隙水等水灾的排查,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防治水工作落实情况。
4、督足防治工作所需的资金的落实情况,发现资金、设备、人力不到位有权提出直至问题解决。
5、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机电矿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
2、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机电范围内防治水工作的落实。
3、定期组织人员对放水、防水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4、积极组织分管范围内,水灾的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分管范围内资金、设备、人力的到位。
5、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生产技术科
1、采掘工程设计时,从开拓布局、采区巷道布置上要有利于矿井防治水管理,尽量避免大量积水的产生,并确保排泄水系统安全、合理、可靠。
2、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必须有排泄水设计及矿井防治水措施。
3、审查作业规程时,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完善可靠的放排水设施,并检查落实情况,具备完善的矿井防治水安全措施及水害避灾路线;负责落实矿井防治水工程中的井巷工程;负责组织审查探放水、疏放水设计并组织落实实施。
4、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与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
5、采掘生产任务的安排,必须保证不会引起大的水患灾害。
6、对有发生矿井水害危险的区域设计专门防治水工程或防水隔离煤柱。
7、负责安排对水沟中的淤泥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
8、检查采掘工程质量的同时,负责检查矿井防治水工程质量,并纳入工程质量验收考核。
八、调度室
1、加强水情、水害情况的调度,及时落实处理采掘工作面等地点的异常出水情况,并落实人员、设备等,加强采掘工作面等异常涌水排泄的调度协调。
2、发生水灾事故时,立刻指挥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并迅速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救灾工作。
3、每年雨季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编制排放水工程计划,组织抢险队伍,安排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为了查明并完善本矿水文地质资料,了解矿井井田内及周边矿井水文情况,掌握本矿涌水情况,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本矿及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编制水文地质图,对本井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层构造、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详细说明,为防治水工程提供依据。
二、加强本矿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定期请资质部门对本矿水文地质图及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考察、编制、能够指导安全生产。
三、了解并掌握矿井井田范围内地面河流、水库、水池、水井、机井、泉点等水体分布情况,及时测绘填写水文地质图,为采掘布置提供第一手可靠资料。
四、掌握本矿井田周边煤矿开采情况,了解其采空区情况,对周边关闭废弃煤窑进行调查,对其开采范围、开采深度、积水积气情况进行详细掌握。
五、定期对本矿周边采空区地面裂缝进行观察,对裂缝位置、走向、范围、周边水体、是否容易充水等等情况要详细记录。
六、定期进行水文观察,特别是雨季来临前后,要加强对出水地点:
如井筒、本矿及相临煤矿采空区、可疑地点等的出水口进行详细观察,对涌水量进行定期测定并详细记录在案。
七、定期对受水害危胁工作面进行探测,做好水情水害预报,制定加强防治水的安全措施。
八、对水文地质观察情况进行专门记录,附必要的草图,写明观测地点、日期、观测者姓名、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九、原始资料记录要妥善保存,要经技术负责人审核。
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防治水预测预报制度
1、生产技术科室是矿井防治水业务技术部门,必须按照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时事故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水害预测预报人员首先熟知井田水文地质情况,收集齐全的水文地质资料,对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2、水害预测预报图表由技术部门水文地质员根据水文地质资料进行编制。
3、水害预测预报应根据年度、月度施工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预测各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并下发年度、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质预报,年报应于2月5日前签发;季报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签发;月报应于每月底提出上报,在采掘施工过程中,当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技术部门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
4、在施工过程中,应对预测预报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
在施工至含水层时应提前20米发出水文预测预报单,并报告调度室。
5、当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
6、对水患险情应发出水害通知单,立即报告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7、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矿井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及透水事故。
8、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
9、水文工程师应做好预测预报资料整理、报送、档存等工作。
10、预测预报要准确详细。
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可靠资料,确保安全生产。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现特制定我矿专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职责。
各相关科室、部门要针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查出的煤矿水害隐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情况,提出措施,对重大水患立即整治除险。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要承担起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技术责任。
要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配备水文地质技术人员,设立专门的煤矿防治水机构、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配备齐全的探放水设备和专业队伍等,不断促进矿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矿井要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
采用适合本矿井的物探、钻探、化探等先进适用技术,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等基础图纸和资料,准确掌握矿井水患危险的情况,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
三、加大重大水患排查治理力度
煤矿企业要认真排查治理矿井及其周边受威胁的水害隐患,特别是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水害隐患,要分类定级,建立档案,按规定向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同时要制定专门治理计划,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
严禁超层越界等违法非法开采,严禁采掘防隔水煤柱。
凡存在严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四、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
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矿井开拓巷道过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地带时,必须探水前进。
矿井如受底板承压水威胁时,要进行疏水降压,保证安全开采;无法保证安全开采时,必须进行底板加固注浆。
水体下采煤必须按设计进行试采,确保安全。
矿井受老空水威胁时,要分析查明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探放水措施,坚持先探后掘;探放水要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保证探放水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钻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位置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水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五、加强煤矿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
矿井要结合典型水害案例分析,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
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掌握逃生的路线。
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
当发现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
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岗位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
六、建立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
矿井相关科室、部门要制订完善水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建设和运行机制,增置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
大型煤矿企业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
煤矿企业发生透水后,要立即启动《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七、进一步加大水害防治的监管监察力度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煤矿的监督检查力度。
矿井必须配备地质或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探放水设备和队伍,制定落实防治水措施,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定矿井水害应急预案。
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对发生水害事故的矿井,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
八、加强矿井水害预防的有关措施。
1、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
必须杜绝由于排水系统故障造成采空区积水无法排出而导致矿井水灾的情况。
2、每年在洪水季节来临前进行一次水泵运行试验,在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具备较强的排放能力,以延缓矿井水灾,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
3、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水防治提供依据。
4、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提防。
在接近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
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
5、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
6、每年汛期前的“三防”检查,附近防洪沟渠的设置及其是否畅通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
8、对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
9、对掘进工进行探放水技术培训,提高对老窑水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时提高警觉
10、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11、矿井防治水领导组要定期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单位参加矿井防洪设施的检查,检查资料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
12、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掌握较为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要按期对矿井涌水量进行测定,并将资料报生产技术部。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起淹井、矿井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健全完善了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
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突出抓好调度室各项应急处置权和及时通知到所有人员的规定,确保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一、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
矿井成立暴雨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决策。
组长:
王孝康
副组长:
郭永乐丰树中
成员:
张向峰皇储娟吴能云钟中荣王勇王东青
矿井设立暴雨天气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室。
马弘芬任总指挥,各副矿长、总工程师任副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生产安全的应急工作。
日常业务由“雨季三防”办公室即调度室负责,刘文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按照《凯越露天煤矿雨季“三防“应急预案》,指挥部下设八个工作小组:
现场指挥组、应急处置组、技术专家组、信息发布组、物资供应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开工验收组,具体负责处理突发灾变、实施应急方案、解决遇到的技术难题、信息发布、发动群众参与、保证应急物资和设备供应、医疗救护、开工验收等工作。
二、应急响应及处置
1、暴雨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由调度室通知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对本区域、本单位的影响,适时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2、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人员上井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准备工作。
3、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河道泄洪情况。
4、认真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
凡在24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全部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
三、具体要求
1、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及时分析和发现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2、应急救援指挥部(调度室)要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地方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警报和灾害天气预报。
在接到预警信号后,按照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3、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由“雨季三防”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和巡视。
4、加强灾害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学习,定期开展预案演练;调度室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灾害天气带来的各种灾害隐患排查分析;增强职工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助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5、有灾害天气时和防范应对期间,各单位要有专人值班,明确灾害天气应急联系人,及时准确地接收和传达灾害预警信息,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做好停产、撤人的相关记录、总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考核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定期检查本单位防范应对暴雨天气相关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并把检查情况纳入到安全管理考核中。
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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