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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基本知识
药品不良反应基本知识
药品不良反应基本常识
一、基本概念
1.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
答:
药品不良反应(英文AdverseDrugReaction,缩写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是药品固有特性所引起的,任何药品都有可能引起不良反应。
2.什么是药品不良事件?
答:
国际上对药品不良事件有统一的定义,药品不良事件(英文AdverseDrugEvent,缩写为ADE)是指药物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不良临床事件,它不一定与该药有因果关系。
药品不良事件和药品不良反应含义不同。
一般来说,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果关系已确定的反应,而药品不良事件是指因果关系尚未确定的反应。
它在国外的药品说明书中经常出现,此反应不能肯定是由该药引起的,尚需要进一步评估。
3.什么是严重药品不良反应?
答: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①导致死亡;②危及生命;③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④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⑤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⑥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4.什么是新的药品不良反应?
答: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
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
5.药品不良反应可以分为哪几类?
答:
目前,药品不良反应分类有很多种,这里仅介绍一种最简单的药理学分类。
这种分类是根据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理作用的关系将药品不良反应分为三类:
A型反应、B型反应和C型反应。
A型反应是由药物的药理作用增强所致,其特点是可以预测,常与剂量有关,停药或减量后症状很快减轻或消失,发生率高,但死亡率低。
通常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后遗效应、继发反应等。
B型反应是与正常药理作用完全无关的一种异常反应,一般很难以预测,常规毒理学筛选不能发现,发生率低,但死亡率高。
包括特异性遗传素质反应、药物过敏反应等。
C型反应是指A型和B型反应之外的异常反应。
一般在长期用药后出现,潜伏期较长,没有明确的时间关系,难以预测。
发病机理有些与致癌、致畸以及长期用药后心血管疾患、纤溶系统变化等有关,有些机理不清,尚在探讨之中。
6.药品不良反应有哪些临床表现?
答:
从总体上来说,药品的不良反应可能涉及人体的各个系统、器官、组织,其临床表现与常见病、多发病的表现很相似,如表现为皮肤附件损害(皮疹、瘙痒等)、消化系统损害(恶心、呕吐、肝功能异常等)、泌尿系统损害(血尿、肾功能异常等)、全身损害(过敏性休克、发热等)等。
7.什么是药品的副作用?
副作用和不良反应有区别吗?
怎么预防?
答:
老百姓俗称的“副作用”就是指药品不良反应。
在学术上,药品的副作用只是药品不良反应的一种,也叫副反应,是指药品按正常剂量服用时所出现的与药品的药理学活性相关,但与用药目的无关的作用。
出现这类反应的药品具有两种以上的药理学作用,例如阿托品具有解除胃肠道肌肉组织痉挛作用,同时也具有扩大瞳孔的作用。
当患者服用阿托品治疗胃肠道疼痛时,容易产生视物不清的副作用。
药品不良反应除副作用(副反应),还包括药品的毒性作用(毒性反应)、后遗效应、变态反应等。
一般情况下,药品的副作用程度较轻,如果有的人副作用程度很重,就要考虑改用别的药。
患者初次服用某种药品,一般要从较低剂量开始,服用后注意疗效怎样,有没有副作用;如疗效、副作用不明显,遵医嘱可适当增加剂量,但不能超过最大治疗剂量。
增加剂量后更要密切观察有无不良反应。
8.什么是药品的毒性反应?
答:
毒性反应也叫毒性作用,是指药物引起身体严重功能紊乱和组织病理变化。
药理作用较强,治疗剂量与中毒量较为接近的药物容易引起毒性反应。
此外,肝、肾功能不全者,老人、儿童易发生毒性反应。
少数人对药物的作用
胺类中枢兴奋药主要引起精神依赖性,但大剂量使用也会产生身体依赖性。
少数药物如致幻剂只产生精神依赖性而无身体依赖性。
16.什么是药物相互作用?
答:
药物相互作用,即药物与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是指一种药物改变了同时服用的另一种药物的药理效应。
其结果是一种药物的效应加强或削弱,也可能导致两种药物的效应同时加强或削弱。
药物相互作用可分为两类:
①药代学的相互作用,是指一种药物改变了另一种药的吸收、分布或代谢。
例如,抗酸药中的Ca2+离子,与四环素螯合,这种螯合物不能补吸收,从而影响了四环素的吸收,影响了疗效。
再如,阿司咪唑由CY(P3A4酶代谢,酮康唑是CY(P3A4的抑制剂,当两者同时服用时,由于代谢酶被抑制,阿司咪唑的代谢受阻,使血药浓度升高,而引起不良反应。
②药效学的相互作用,是指激动剂和拮抗剂在器受体部位的相互作用。
17.什么是基本药物制度?
答:
基本药物制度是全球化的概念,是政府为满足人民群众的重点卫生保健需要,合理利用有限的医药卫生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合理而推行的国家药物政策。
基本药物制度涉及药品的生产、供应和使用的每一个环节,是国家药物政策的核心内容。
二、相关政策
18.为什么经过严格审批的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还会出现不良反应?
答:
各国的新药审批主要依据动物实验和部分病人临床试验的结果。
但是动物与人在生理、病理上有许多不同的地方;临床试验又存在观察时间短、参加人数少等局限性。
许多发生率低、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发现的不良反应,在审批时难以充分了解,所以许多经过严格审批的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还会引起不良反应,包括一些严重的不良反应。
19.新药审批的目的是什么?
答:
如上所述,现在世界各国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规定,药品在上市前必须接受严格的审评。
审评是为了审核上市前试验的结果能否足以证明药品的安全与有效,所以新药审评是保证药品的安全与有效的一个关口。
20.上市前试验的目的是什么?
答:
现在,全世界各国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规定,药品在上市前必须进行上市前试验并接受严格的审评,以确定它是否安全有效。
上市前试验包括动物疗效和毒性试验及I期到III期临床试验等,显然这些试验的目的都是为了证明试验药品的安全与有效。
21.何谓上市前临床试验?
答:
为获得一种新药的有效性、安全性等资料而设计的临床试验叫上市前临床试验(Pre-marketingclinicaltrials)。
一般包括I期、II期及III期临床试验。
任何新药必须经过上市前临床试验阶段,才可能被批准上市用于广泛人群。
22.临床试验中能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吗?
答:
虽然在长期临床试验前已经进行了大量动物试验,在临床试验中新药仍可能出现不良反应。
1993年出现了一起震惊全美的临床试验中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它就是非阿尿苷事件。
非阿尿苷(fialuridine)是一种准备用于治疗乙肝的药品,1993年初,美国国家卫生研究所在进行为期24周、加大剂量的II期临床试验时,15位病人中有7人出现了肝衰竭,需要肝移植,其中5人死亡。
这就是非阿尿苷事件。
自此美国FDA建议临床试验的开发公司,报告所有严重不良反应包括死亡病例、半年内出现的停药及结局最坏的病例分析报告。
23.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
答: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24.国家为什么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答:
建立报告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了解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及时发现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以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对有关药品加强管理,避免同样药品、同样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保护更多人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
25.我国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法规依据是什么?
答:
1999年11月2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正式颁布实施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使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近年来,随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不断推进,该办法已于2004年、2011年经历两次修订和完善。
新修订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于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将更加有力地推动了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向纵深发展。
26.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职能是什么?
答: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第十条规定,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技术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承担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的收集、评价、反馈和上报,以及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
(二)制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地方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三)组织开展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调查和评价,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
(四)发布药品不良反应警示信息;
(五)承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培训、研究和国际交流工作。
27.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的目的是什么?
答: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是及时反馈有关药品新的、严重的安全隐患的技术通报,是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根据现有资料提供的客观信息反映。
目的是提醒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注意被通报的药品品种的安全性隐患,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药提供参考。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的发布将有利于提高医务工作者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正确认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高临床监护水平,避免一些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同时提醒被通报品种的生产企业加强其生产品种的追踪监测,不断深入研究、改进工艺、提高质量,更有效地保障人民安全用药。
28.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范围是什么?
答:
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的规定,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范围包括:
新药监测期内的国产药品应当报告该药品的所有不良反应;其他国产药品,报告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的所有不良反应;满5年的,报告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但鉴于目前实际状况,为避免漏报,上报原则为“可疑即报”。
29.是否必须明确因果关系的药品不良反应才能报告?
答:
不是。
药品与可疑不良反应之间因果关系的确定有时非常困难,而且需要较长的时间,一般情况下只要可疑就可以报告。
30.药品不良反应已经发生了,再去报告有什么意义?
答:
及时报告已经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收集报告数据进行分析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可以及时采取措施,以各种方式发布信息,限制、停止有关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避免同样药品、同样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保护更多人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甚至保护下一代的安全和健康。
31.发现可疑不良反应向谁报告?
答:
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应该向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32.医务人员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应该怎么办?
答:
发现可疑不良反应,一般应该停用可疑药物,对不良反应给以适当治疗并按规定及时向本院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的部门报告,根据他们的意见,认真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33.药店药师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应该怎么办?
答:
首先让患者停用可疑药物,对严重的或者停药后不缓解的患者要建议立即去医疗机构就诊。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的规定,药店药师应对药品不良反应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向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34.患者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应该怎么办?
答:
患者发现了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首先要停止服用可疑的药物,症状严重的或者停药后不缓解的应及时去医院就诊、治疗。
要向医生咨询,可疑症状如确属药品不良反应,今后应避免再服用同样药物。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的规定,个人发现新的或者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可以向经治医师报告,也可以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当地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必要时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
35.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如何获取?
答: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第十九条和附件的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编制,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使用。
可向国家或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索取,也可从相关部门网站(如、)下载。
36.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方面制药企业应承担哪些责任?
答: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有关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在这个工作中的责任主要有:
(1)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应当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收集、报告和管理工作。
(2)发现可疑不良反应,要详细记录、调查,按规定填表、报告。
(3)报告“定期性安全更新报告”,并全面分析本企业产品的风险/效益,在全面掌握产品安全性的基础上,积极采取风险管理措施;
(4)报告药品在境外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以及因药品不良反应被暂停销售、使用或者撤市的信息;
(5)对监测期内、上市五年内及可能存在严重安全性隐患的药品开展重点监测等。
37.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自愿报告制度?
答:
20世纪60年代的“沙利度胺(反应停)事件”后,不少国家的管理部门,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自愿报告制度,收集药品不良反应。
这个制度是以医生报告行医中观察到的可疑药品不良反应为基础。
其优点是新药上市后,马上就能拿到不良反应报告,且能覆盖全部用药人群,没有时间限制。
有些国家,除医生外卫生保健人员、病人也能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自愿报告制度能识别常见的不良反应,也能确定上市前临床试验中不能确定的及罕见的不良反应,与队列实验等上市后研究相比,它是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最经济的方法。
因此,药品不良反应自愿报告制度是药品安全监测的基石。
38.自愿报告制度有哪些优缺点?
答:
自愿报告制度是目前被各国广泛采用的上市后监测手段。
其优点是不分新药老药、不管上市时间的长短、无论常见或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都能被监测。
其最大的优点是费用低廉、覆盖面广,容易被管理部门接受。
但也有其缺点,如报告率低,漏报率高、随意性大,新药不良反应报告的多、老药少,难于确定因果关系,无法计算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等。
39.影响自愿报告制度的有哪些因素?
答:
自愿报告有它的局限性,如报告率低,据悉英国自愿报告系统的报告率约为1%~10%,甚至更低,当然原因十分复杂;又如许多个例报告质量不高,从前不知道的不良反应难于识别,医生报告有困难。
例如,昔拉洛尔是心血管用药,其皮肤及眼睛反应处方医生很难发现,只是在第一例报告发表后,才有上百例报告接踵而来。
影响自愿报告制度的因素有:
①不良反应报告率与药品的销售额有关。
如H受体拮抗剂西咪替丁及雷尼替丁由于广泛使用而有大量的不良反应报告。
②报告率与药品上市时间的长短有关。
上市的头几年是不良反应报告的高潮,因为是新的反应,此后虽然继续出现,但报告的不多,由于医生认为已报告过,不愿意再报。
③报告率也和同类老药的不良反应有关。
假如这类药中某个老品种的某种不良反应引起医生注意,则新品种上市后医生就着重注意了这种不良反应,所以报告率自然多。
40.什么是处方事件监测?
答:
处方事件监测(英文PrescriptionEventMonitoring,缩写为PEM)是对上市药品的一种主动监测方法。
其目的是对新上市药品进行主动监测,以弥补自愿报告制度的不足。
办法是收集新上市药品的若干个处方,然后要求处方医生填写问卷回答有关病人的一系列问题,包括任何新的诊断、任何原因的就医或住院、一种并发症意外加重(或改善)、任何可疑的药物反应或任何需要记入病历的主诉。
这是首先在英国推行的一种制度:
它的优点为:
第一,它能计算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第二,由于记录了所有的药品不良事件,能识别其它监测方法难于识别的药品不良反应。
41.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信号?
答:
药品不良反应信号是指从发展的趋势看,有可能发展为药品不良反应的药品不良事件。
它与药品不良事件相同之处为因果关系有待确定,不同之处为有可能确定为药品不良反应,但有待个例报告的积累与分析。
有人给“药品不良反应信号”定义为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间的因果关系,此关系是未知或以前记录不全的,其作用为提示一种可能性,尚不是肯定的结论。
42.什么是药品效益与风险?
答:
效益是指药品疗效,风险是指药品的安全性(主要是药品不良反应)。
凡是批准出售的药品都有疗效,也都有不良反应,因此可以用疗效大小及不良反应的轻重,衡量药品的优劣。
效益风险比值高的药优于效益风险比值低的药。
药品的疗效和不良反应都不能用数字衡量,所以效益风险比值也不是具体的数字。
也不能具体规定效益风险比值达到什么程度方可用于临床。
同样一种药物在不同人群中效益风险比可能存在差异。
医生可根据病情为病人选择药品,所以对危及生命疾病的病人,救命是第一位,使用效益风险比值小的药,也不一定不合理。
反之,患轻微疾病的病人,选用效益风险比值小的药是不合理的。
43.是不是已经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都应该停止生产?
答:
不一定。
有的药品不良反应虽然严重,但是发生率很低,不良反应可以治愈,临床上还需要这个药品,这样的药品可以严格管理,必要时修改药品使用说明书,不一定停产。
换句话说,一种药品是否应该停止使用,要对其进行效益与风险的综合衡量才能决定。
44.药品上市后为何还会修改药品说明书?
答:
药品说明书是药品信息最基本、最主要的来源,其功能是向患者介绍药品的特性,是指导临床医生正确选择用药和患者自我药疗的主要依据,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药品说明书主要包含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科学数据、结论和信息,用以指导安全、合理使用药品。
药品说明书应当充分包含药品不良反应信息,详细注明药品不良反应。
由于药品在上市前的安全性研究中存在客观的局限性,在药品上市前临床研究过程中,受到许多客观因素限制,例如,病例少、研究时间短、试验对象年龄范围窄、用药条件控制较严等。
因此,药品不良反应发现上存在时滞现象,这也决定了药品说明书的修改是动态的、不断完善的。
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有效性情况及时修改说明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可以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品再评价结果等信息要求药品生产企业修改药品说明书。
45.什么是药品召回?
答:
药品召回,是指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药品召回可分为不同的等级,如一级召回、二级召回等等。
安全隐患越严重,级别越高。
在我国,使用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为一级召回,使用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为二级召回等。
不同等级的药品召回要求的召回时间有所不同,级别越高,要求药品在越短的时间内召回。
大多数的药品召回是由于生产原因使该药品的某些批次出现质量问题而召回,其他批次的合格药品的整体风险效益不受影响。
当药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或者撤市时,药品生产企业通常也需要召回相关的药品。
46.药品为什么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
答:
如果药品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责令药品生产企业暂停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措施。
药品生产企业如发现药品存在安全隐患,也可以主动暂停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药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后,一般会对引起暂停药品的事件进行调查,或者进行相关临床研究,对药品进行整体风险效益评估。
如果评估结果表明药品的效益大于风险,还可以恢复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如果药品在特定条件下使用效益大于风险,如在特定人群中,药品可能限制性恢复使用。
如果评估的结果表明风险大于效益,则药品可能会被撤出市场。
47.药品为什么会撤市?
答:
如果药品上市后评价显示其风险大于效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责令药品生产企业将该药品撤市,药品生产企业也可以主动将药品撤市。
药品生产企业除了由于药品的风险大于效益撤市药品外,还可能因为商业原因撤市药品,如销售业绩不好、已有替代产品等。
48.世界卫生组织国际药品监测合作计划是何时建立的?
目前有多少个国家加入?
我国于哪年加入?
答:
20世纪60年代初爆发了震惊世界的“反应停事件”,为此世界卫生组织于1968年制订了一项国际药物监测合作试验计划并建立了国际药品监测合作中心,当时有10个国家参加了这项计划。
其作用是收集和交流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定药物不良反应报表、药物不良反应术语、药品目录,发展计算机报告管理系统。
目前已有104个国家加入了世界卫生组织国际药品监测合作计划,我国于1998年加入。
49.WHO基本药物的选择标准是什么?
答:
基本药物的选择要考虑公共卫生的相关状况,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证据以及相对的成本效益等。
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①只有经可靠且足够的证据证明在多种情况下使用都安全有效的药物才能被遴选为基本药物。
②在同一类药物中选择基本药物,主要考虑药物相对的成本效益。
药物间的比较,主要考虑治疗的总成本,而不仅仅是药物的单位成本,同时要对比药物的疗效。
治疗费用的绝对值并不一定是将该药品剔除的理由,因为药物可能在其他方面符合入选的标准,在示范目录的选择中不考虑药品的专利状况。
③某些情况下,药物的遴选也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如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性以及药物生产、储存设备的可获得性以及是否需要特殊的诊疗设备等。
④每种入选药物都应以质量(包括生物利用度)可靠的剂型保证供应,且必须确保药物在储存和使用条件下的稳定性。
⑤大多数基本药物都应做成单一化合物制剂。
固定组方的选择条件:
要有充分的证据表明该复方在疗效、安全性和依从性方面比单个药品分开服用有优势。
例如治疗结核病和疟疾的药物。
⑥基本药物应当是有限数量的药品,有限数量才能使药品质量、采购、储存、批发、配发等更容易,使用经验也更容易积累。
⑦为了使WHO的示范目录更适用于不同的国家,各国还应考虑各自不同的因素。
例如:
本地人口和疾病谱,治疗设施,相关人员的经验和培训,药物的供应情况,财政资源以及环境因素等。
三、安全用药
50.如何正确阅读药品说明书?
答:
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一般包括对这个药品各方面的简单介绍,患者服用前应该认真地阅读,特别要认真阅读其中有关本品适应证、禁忌证、用法用量、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介绍,服用药品一定要遵守说明书的规定。
但是,目前说明书上有关这些内容的介绍一般都很简单,例如不良反应方面只是列出了该药品主要的、已知的不良反应,有些只在少数、个别人身上发生的不良反应就不一定具体列出。
有些上市多年的老药还不时发现新的、严重的不良应。
说明书上列出了用药方法,如肌内注射、静脉注射、一天几次等,一定不要弄错;一次用药的剂量是指大多数人的安全有效剂量,有些人因为个体差异,对药品的作用特别敏感,很低的剂量应可能出现不良反应。
这种情况在药品上市前不一定能发现。
所以用药前,即使认真地阅读了说明书,按说明书的规定服用,还要留心药品的不良反应。
51.药品说明书为什么必须规范?
答:
药品说明书应依照国家要求的格式及内容,由生产厂家制备。
为了社会大众的利益,说明书的内容应尽可能准确并定时修订。
每个药品包装中应有一份适用的说明书,供患者和医务工作者使用。
说明书中的副反应,有的国家规定,只收和本品很可能相关的主要副反应,因此许多厂家不是把所有的不良事件都收入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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