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绛谈翻译的技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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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谈翻译的技巧
杨绛:
翻译的技巧
5月25日凌晨一时,着名女作家、文学翻译家和外国文学研究家、钱钟书夫人杨绛在北京协和医院病逝,享年105岁。
杨绛通晓英语、法语、西班牙语,由她翻译的《唐·吉诃德》被公认为最优秀的翻译佳作,到2014年已累计发行70多万册。
杨绛谈翻译技巧:
一九八六年,我写过一篇《失败的经验----试谈翻译》,记不起在什么刊物上发表过。
文章未引起任何反应,我想是不值一看,打算削弃。
钟书说:
文章没有空论,却有实用,劝我保留。
这篇文章就收入我的《作品集》了。
如今重读旧文,觉得我没把意思表达清楚,所举例句,也未注明原文出处,所以我稍加修改,并换了题目。
我对自己的翻译,总觉未臻完善。
所以我翻译的作品虽然不多,失败的经验却不少。
由失败的经验试谈翻译,就是从经验中摸索怎样可以更臻完善。
我就把原题改为《翻译的技巧》。
我暂且撇开理论----理论只在下文所谈的经验里逐渐体现。
反正一切翻译理论的指导思想,无非把原作换一种文字,照模照样地表达。
原文说什么,译文就说什么;原文怎么说,译文也怎么说。
这是翻译家一致承认的。
至于如何贯穿这个指导思想,却没有现成的规律;具体问题只能各别解决。
因此谈翻译离不开实例。
可是原作的语种不同,不免限止了对这个问题的共同认识;而实例又东鳞西爪,很难组织成为系统。
我试图不引原文而用半成品为例,并尽量把问题组成系统。
谈失败的经验,不免强调翻译的困难。
至少,这是一项苦差,因为一切得听从主人,不能自作主张。
而且一仆二主,同时伺候着两个主人:
一是原着,二是译文的读者。
译者一方面得彻底了解原着;不仅了解字句的意义,还须领会字句之间的含蕴,字句之外的语气声调。
另一方面,译文的读者要求从译文里领略原文。
译者得用读者的语言,把原作的内容按原样表达;内容不可有所增删,语气声调也不可走样。
原文的弦外之音,只从弦上传出;含蕴未吐的意思,也只附着在字句上。
译者只能在译文的字句上用功夫表达,不能插入自己的解释或擅用自己的说法。
译者须对原着彻底了解,方才能够贴合着原文,照模照样地向读者表达。
可是尽管了解彻底,未必就能照样表达。
彻底理解不易,贴合着原着照模照样地表达更难。
我的经验只限于把英文、法文、西班牙文的原着译成汉语。
西方语法和汉语语法大不相同。
如果把欧洲同一语系的语言从这一种译成那一种,就是唐吉诃德所谓“好比誊录或抄写”;如要翻成汉语就不那么现成了。
略有经验的译者都会感到西方语言和汉语行文顺逆不同,晋代释道安翻译佛经时所谓“胡语尽倒”。
要把西方语文翻成通顺的汉语,就得翻个大跟头才颠倒得过来。
我仿照现在常用的“难度”、“甜度”等说法,试用个“翻译度”的辞儿来解释问题。
同一语系之间的“翻译度”不大,移过点儿就到家了,恰是名副其实的“迻译”。
汉语和西方语言之间的“翻译度”很大。
如果“翻译度”不足,文句就仿佛翻跟头没有翻成而栽倒在地,或是两脚朝天,或识蹩了脚、拐了腿,站不平稳。
翻跟头只是比喻。
而且翻跟头是个快动作----翻译也是快动作:
读懂原文,想一想,就翻出来。
要讲明怎么翻,得用实际的语言,从慢镜头下一一解释。
“胡语尽倒”的“倒”,并不指全文语言颠倒。
汉语和西方语言同样是从第一句开始,一句接一句,一段接一段,直到结尾;不同主要在句子内部的结构。
西方语言多复句,可以很长;汉文多单句,往往很短。
即使原文是简短的单句,译文也不能死挨着原文一字字的次序来翻,这已是常识了。
所以翻译得把原文的句子作为单位,一句挨一句翻。
翻译包括以下几道工序。
一、以句为单位,译妥每一句
我翻译总挨着原文的一句一句翻,但原文一句,不一定是译文的一句。
原文冗长的复句,可以包含主句、分句、形容词组、副词组等等。
按汉文语法,一个句子里容纳不下许多分句和词组。
如果必定要按原着一句还它一句,就达不出原文的意义;所以断句是免不了的。
可是如果断句不当,或断成的一句句排列次序不当,译文还是达不出原文的意义。
怎样断句,怎么组合(即排列)断成的一句句,没有一定的规律,不过还是有个方法,也有个原则。
方法是分清这一句里的主句、分句、以及各种词组;并认明以上各部分的从属关系。
在这个基础上,把原句断成几句,重新组合。
不论原句多么曲折繁复,读懂了,总分得清。
好比九连环,一环扣一环,可是能套上就能解开。
原则是突出主句,并衬托出各部分之间的从属关系。
主句没有固定的位置,可在前,可在后,可在中间,甚至也可切断。
从属的各分句、各词组都要安放在合适的位置,使这一组重新组合的断句,读起来和原文的那一句是同一个意思,也是同样的说法。
在组合这些断句的工序里,不能有所遗漏,也不能增添,好比拼七巧板,原是正方形,可改成长方形,但重拼时不能减少一块或增添一块板。
试举例说明。
我采用冗长的复句为例,因为翻译这类句子,如果不断句,或断句后排列不当,造成的不信不达较为明显,便于说明问题。
这个例句,包含A、B两分句。
去掉了枝枝叶叶的形容词组和副词组,A句的主句是“我大着胆子跑出来”。
B句带着一个有因果关系的分句:
“可是我的命运注定,当时我的头脑特别清醒(主句);所以我不愿向冤家报复,而要在自己身上泄愤(分句)。
”
我分别用三种表达方式:
(一)最接近原文的死译,标点都按照原文(但每个词组的内部不死译,否则,全句读来会不知所云)。
(二)断成几句,并颠倒了次序。
(三)因意义欠醒豁,再度排列断句的次序。
我把三种译文并列,便于比较。
第(三)种译文未必完善,只是比第
(二)种对原文更信,也更能表达原意。
A句
(一)
我在看到全家人一片混乱时,我大胆跑出来,不顾被人看见与否,我带着决心如果被人看见,我就大干一场,叫全世界都了解我胸中理直义正的愤怒,在对奸诈的堂费南铎的惩罚中,甚至对那尚未苏醒的水性女人。
(二)
我瞧他们家一片混乱,就大着胆子跑了出来,不管人家看见不看见。
我打定主意,如果给人看见,就大干一场,惩罚奸诈的堂费南铎、甚至那昏迷未醒的水性女人,让人都知道我怀着理直义正的愤怒。
(三)
我瞧他们家一片混乱,就大着胆子跑出来,不管人家看见不看见。
我打定主意,如给人看见,就大干一场,惩罚奸诈的堂费南铎,也不饶那昏迷未醒的水性女人,让人人知道我满怀气愤是合乎公道正义的。
B句
(一)
可是我的命运,为了更大的坏运,假如可能还有更坏的,准保留着我,注定在那个时候我往后昏迷的头闹特别清醒;所以,我不愿对我的两大冤家报复(这,因为他们绝没有想到我,是容易办到的),我要用自己的手,把他们应受的惩罚加在自己身上,甚至比对待他们的还厉害,如果那时候杀了他们,因为突然一死痛苦马上就完了;可是延长的痛苦用折磨连续地杀,不能完结性命。
(二)
可是命运准是保留着我去承当更倒霉的事呢----假如还会有更倒霉的事。
命里注定往后昏迷不清的头脑,那时候格外清醒。
我当时如果向自己的两大冤家报仇,很容易做到,因为他们心上绝没有想到我这个人。
可是我不想这么办。
我只想对自己泄愤,把他们该受的痛苦加在自己身上。
我即使当场杀了他们,也不如我对待自己的那么严酷。
因为突然的痛苦,一下子就完了,而长期的折磨,好比经常受杀戮之痛而不能绝命。
(三)
可是命运准保留着我去承当更倒霉的事呢----假如还会有更倒霉的事。
命里注定我往后昏迷不清的头脑,那时候格外清醒。
我不愿向我的两大冤家发泄怨愤,只想惩罚自己,把他们应得的痛苦亲手施加在自己身上,甚至比对待他们还要残酷。
我当时如果向他们俩报复,很容易办到,因为他们心上绝没有想到我这个人。
可是我即使当场杀了他们,突然一死的痛苦是一下子就完的,而我糟蹋自己,却是缓慢的长期自杀,比马上送命更加痛苦。
从以上三种译文里,可看出如下几点。
原文不断句,是瘫痪的句子,不对照原文就读不通。
复句里的主句、分句和各个词组,正如单句里的单字一样,翻译时不能不重作安排,也不能照用原来的标点。
长句断成的短句,重作安排时如组合不当,原句的意思就不够醒豁。
译文
(二)的一组句子,读上来各句都还通顺,可是有几句散漫无着。
全组的句子没有突出原文的主句,也没有显出各句之间的从属关系,因此原句的意思不醒豁。
译文(三)重作安排后,较译文
(二)更忠实于原意,语气也更顺畅。
短句内部没什么变动,变动只在各短句的部位。
可见最大的困难不在断句,而在重新组合这些切断后的短句。
译者总对照着原文翻,不免受到原文顺序的影响;这是不由自主的。
原句越是冗长曲折,译者越得把原句读了又读,把那句子融会于心。
原句的顺序(外国句法的顺序)也就停滞在头脑里了。
从慢镜头下来看,就是分解了主句、分句、各式词组之后,重新组合的时候,译者还受原句顺序的束缚。
这就需要一个“冷却”的过程,摆脱这个顺序。
孟德斯鸠论翻译拉丁文的困难时说:
“先得精通拉丁文,然后把拉丁文忘掉。
”“把拉丁文忘掉”,就是我说的“冷却”。
经过“冷却”,再读译文,就容易看出不妥的地方;再对照原文,就能发现问题,予以改正。
我曾见译者因为把握不稳,怕冒风险,以为离原文愈近愈安全——也就是说,“翻译度”愈小愈妥;即使译文不通畅,至少是“信”的。
可是达不出原意的译文,说不上信。
“死译”、“硬译”、“直译”大约都是认为“翻译度”愈小愈妥的表现。
从上面所举的例句,可以看出,“翻译度”愈小,就是说,在文字上贴得愈近,那么,在意思的表达上就离得愈远。
原意不达,就是不信。
畅达的译文未必信,辞不达意的译文必定不信。
我相信这也是翻译的常识了。
这里不妨提一下翻译界所谓“意译”。
我不大了解什么叫“意译”。
如果译者把原着的意思用自己的话来说,那不是翻译,是解释,是译意。
我认为翻译者没有这点自由。
德国翻译理论家考厄(P.Cauer)所谓“尽可能的忠实,必不可少的自由”,只适用于译者对自己的两个主人不能兼顾的时候。
这点不忠实和自由,只好比走钢丝的时候,容许运用技巧不左右倾跌的自由。
上文曾以拼七巧板为喻,说不该加一块板或减一块板。
这话需稍加说明。
这不过是说:
“不可任意增删原文,但不是死死的一字还它一字。
比如原句一个主词可以领一串分句,断句后就得增添主词。
原句的介词、冠词、连接词等等,按汉文语法如果可省,就不必照用。
不过译者不能回避自己不了解的字句,或苦于说不明白,就略过不译;也不能因为重组原句的时候,有些部分找不到合适的位置,就干脆简掉。
一方面,也不能因为表达不清楚,插入自己的解释。
上面例句里的“我”字译为“我这个人”,因为原意正是指“我这个人”,并没有外加新意而“加一块七巧板”。
这种地方,译者得灵活掌握。
有时汉文句子言简意赅,也有时西方的文句简约而含意多。
试举一比较句为例。
原句是充满感情的一句对话。
主句是“你为什么不去把那个忠实的朋友叫来呀?
”分句是“[他是]太阳所照见的、黑夜所包藏的朋友中最忠实的朋友。
”(这句话是反话,“忠实”指不忠实。
)我仍然并列三种译文。
(一)
“……你为什么不去召唤那个最忠实的朋友在朋友中太阳所看见的,或黑夜所遮盖的?
……”
(二)
“……你为什么不去把白日所见、黑夜所藏的最忠实的朋友叫来呀?
……”
(三)
“……你为什么不去把那位忠实的朋友叫来呀?
比他更忠实的朋友,太阳没照见过,黑夜也没包藏过!
……”
译文
(一)不可解。
译文
(二)是一种没有人说的汉语,而且没有达出原文所含比较的意思。
比较总有两层含意,一层比一层深。
原句用比较的联系代词,汉文语法里没有。
对话也不宜长。
译文(三)把复句分断为单句,并达出比较的意思,并没有擅自“增添一块七巧板”。
再举一比较句为例。
原句有两层意思。
一,“杜尔西内娅受到您的称赞就更幸福、更有名。
”二,别人的称赞都不如您的称赞。
“我仍并列三种译文。
(一)
杜尔西内娅在这个世界上会更幸福更有名因为曾受到您的称赞比了世界上最雄辩者所能给她的一切称赞。
(二)
您对杜尔西内娅的称赞、盖过了旁人对她的称赞,能为她造福扬名。
(三)
杜尔西内娅有您称赞,就增添了幸福和名望;别人怎么样儿极口赞誉,也抵不过您这几句话的分量。
译文
(一)是“翻译度”最小的,不达意。
译文
(二)读来好像缺少些什么,译文“缺了一块七巧板”。
(三)补足了那点短缺。
我免得啰嗦,举一可以反三,否则多举也没用。
二、把原文的一句句连缀成章
译文是按原文一句挨一句翻的,成章好像算不上一道工序。
因为原句分断后,这组短句在翻译得过程里,已经力求上下连贯,前后呼应,并传出原句的语气声调。
可是句内各部分的次序已有颠倒,译者连缀成章的不是原文的一句句,而是原文句子里或前或后或中间的部分。
因此连缀成章不仅要注意重新组合的短句是否连贯,还需注意上一段和下一段是否连贯,每一主句的意义是否明显等等。
尤需注意的是原文第一句里的短句,不能混入原文第二句;原文第二句内的短句,不能混入原文第一句。
原文的每一句是一个单位,和上句下句严格圈断。
因为邻近的短句如果相混,会走失原文的语气和语意。
通读全部译文时,必须对照原文。
如果文理不顺,只能在原文每一句的内部作文字上的调正和妥洽。
我曾见出版社因译文不通顺而请不懂原文的人修润译稿,结果译文通顺了,但和原文不拍合了。
三、洗练全文
把译成的句子连起来,即使句句通顺,有时也难免重叠呆滞的毛病。
如果原文并不重叠呆滞,那就是连缀笨拙的缘故了。
西文语法和汉文语法繁简各有不同。
例如西文常用关系代词,汉文不用关系代词,但另有方法免去代词。
西文语法,常用“因为”、“所以”来表达因果关系。
汉文只需把句子一倒,因果关系就很分明。
试举一短例。
这句话的上文是“他们都到某处去了”。
我并列两种译文。
(一)
他们都到伦敦去了;我没有和他们同到那里去,因为我头晕。
(二)
他们都到伦敦去了;我头晕,没去。
译文
(一)和
(二)是同样的话。
从这个例子可说明两件事:
1.颠倒一下次序,因果关系就很明显。
2.上文已经说过的话,下文不必重复,除非原文着意重复。
至于怎样把每个短句都安放在合适的位置,避免重复啰嗦,那就全看译者的表达能力了。
所以我只举一短句为例,不另举长篇。
简掉可简的字,就是唐代刘知几《史通》、《外篇》所谓“点烦”。
芟芜去杂,可减掉大批“废字”,把译文洗练得明快流畅。
这是一道很细致、也很艰巨的工序。
一方面得设法把一句话提炼得简洁而贴切;一方面得留神不删掉不可省的字。
在这道工序里得注意两件事。
(一)“点烦”的过程里不免又颠倒些短句。
属于原文上一句的部分,和属于原文下一句的部分,不能颠倒,也不能连接为一句,因为这样容易走失原文的语气。
(二)不能因为追求译文的利索而忽略原文的风格。
如果去掉的字过多,读来会觉得迫促,失去原文的从容和缓。
如果可省的字保留过多,又会影响原文的明快。
这都需译者掌握得宜。
我自己就掌握不稳,往往一下子去掉了过多的字,到再版的时候又斟酌添补。
四、选择最适当的字
翻译同一语系的文字,常有危险误用字面相同而意义不同的字,所谓“靠不住的朋友”(Lesfauxamis)。
英国某首相夫人告诉一位法国朋友:
“我丈夫带了好多文件开内阁会议去了。
”可是她的法文却说成:
“我丈夫带了好多手纸上厕所去了。
”英文和法文的“小房间”(cabinet)字面相同而所指不同,是不可靠的朋友;而“纸”由上下文的联系,产生了不同的解释。
在西文文字和汉文之间没有这种危险。
可是同一语系的文字相近,找到对当的字比较容易。
汉语和西方语系的文字相去很远,而汉文的词汇又非常丰富,如果译者不能掌握,那些文字只陌生地躲在远处,不听使唤。
译者虽然了解原文的意义,表达原意所需要的文字不能招之即来,就格格不吐,说不成话。
英汉、法汉、西汉语等字典里的汉语诠释,当然可以帮忙,不过上下文不同,用字也就不同,有时字典上的字也并不适用。
所以译者需储有大量词汇:
通俗的、典雅的、说理的、叙述的、形容的等等,供他随意运用。
译者如果词汇贫乏,即使精通西方语文,也不能把原文的意思,如原作那样表达出来。
选字有许多特殊的困难。
一个概念的名字概括许多意思,而一般人对这个概念并没有明确的认识。
为一个概念定名就很困难,严复《天演论》译例所谓“一名之立,旬月踟蹰”。
便是定下名目,附上原文,往往还需加注说明。
没有等同事物的字,三国时释之谦翻译佛经时所谓“名物不同”,压根儿无法翻译。
有的译者采用音译,附上原文,加注说明。
这就等于不翻译,只加注解释。
有的采用相似的字而加注说明。
双关语很难音义兼顾。
便是挖空心思,也只靠偶然巧合,还不免带几分勉强。
一般只能顾全更重要的一头。
翻专门术语,需了解那门专业所指的意思,不能按字面敷衍,尽管翻译的不是讲那门专业的着作而只在小说里偶尔提到。
有特殊解释的字,只能参考各专家的注释。
以上所举的种种特殊困难,各有特殊的解决法;译者最不易调度的,确实普通文字。
我词汇贫乏,恰当的字往往不能一想就来,需一换再换,才找到比较恰当的。
试举数例。
我仍举三种译文。
字下有点的,是需要斟酌的文字。
(一)
……触及他的本钱就触及他的灵魂…...
(二)
……动用他的本钱就刺心彻骨似的痛……
(三)
……动了他的老本儿,就动了他的命根子…….
译文
(一)“触及”钱并不花钱,所以不达意。
译文
(二)较达意,但和原文的说法不贴。
译文(三)比
(一)、
(二)较信也较达。
以下例句,接着上文堂吉诃德期待着侏儒在城上吹号角等事。
(一)
可是看到[事情]被拖延着……
(二)
可是事情却拖延着未实现……
(三)
可是迟迟不见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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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一)是死译;译文
(二)比较达意;译文(三)比
(一)和
(二)更信也更达。
以下例句说一人黑夜在荒野里。
(一)
……四下里的沉寂,邀请我怨苦……
(二)
……四下里的沉寂,使我忍不住自悲自叹
……
(三)
……四下里的沉寂,仿佛等待着听我诉苦
……
译文
(一)是死译,意思倒是很明显,只是用法生硬;译文
(二)没把“邀请”的意思充分表达;译文(三)比较忠实也比较达意。
从以上的例句,可见很普通的字只要用得恰当,就更能贴合着原样来表达原意。
这类的字,好像用这个也行,用那个也行,可是要用得恰当,往往很费推敲。
五、注释
译者少不了为本国读者做注解,原版编者的注释对译者有用,对阅读译本的读者未必同样合用。
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风土习惯各有不同,译者需为本国读者着想,为他们做注。
试举一例。
《小癞子》里的小癞子自称“托美思河上的小癞子”。
他说只因为他是在托美思河上的磨房里出生的,所以他名正言顺地是托美思河上的小癞子。
“河上”的“上”字,原文是“en”,只能译“河上”或“河中”、“河里”,不能译作“河边”。
可是一个人怎能在河上或河里出生呢?
除非在船上。
这里就需要注解了。
从前西班牙的磨房借用水力推磨,磨房浮系在水上的激流中(参看《唐吉诃德》第二部第二十九章),磨房浮在水上。
我翻译的《吉尔.布拉斯》里,有医家相争一节,我曾因为做这一个注,读了整整一小本古医书。
我得明白他们相争的道理,才能用上适当的语言。
又如原文里兄弟、姊妹、叔、伯、舅、姨、甥、侄等名称,不像我国各有分别,而译文里有时不变含糊,这倒不必用注解,可是也得费工夫查究分辨。
读者往往看不到译者这些方面下的功夫。
不过花了功夫,增添常识,也是译者的意外收获。
六、其他
现在我略谈几点肤浅的体会。
有些汉语常用的四字句如“风和日暖”、“理直气壮”等。
这类词儿因为用熟了,多少带些固定性,应用的时候就得小心。
因为翻译西方文字的时候,往往只有一半适用,另一半改掉又不合适,用商也不合适。
例如我的译文曾用“和风朗日”,而原文只有空气,没有风,因此改为“天气晴和”。
又例如我国常用语是“理直气壮”,而原文却是“理直义正”。
我用了这四字又嫌生硬,改为“合乎正义公道。
”
由此联想到成语的翻译。
汉文和西方成语如果只有半句相似,当然不能移用;即使意义完全相同,表达的方式不同也不该移用。
因为成语带有本土风味。
保持不同的说法,可以保持异国情调。
举例如下:
西班牙成语
事成事败,全看运道好坏。
吃饭需节制,晚饭尤宜少吃。
祸若单行,就算大幸。
这一扇门关了,那一扇门又开了。
不作超人之事,不成出众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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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成语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晚饭少吃口,活到九十九。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天无绝人之路。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差异有大有小,可是两国成语不完全一样。
我只翻译过《堂吉诃德》里的诗。
我所见的法译本都把原诗译成忠实的散文,英译本都译成自由的诗----原诗十二行往往译成十行,意思也不求忠实。
法语和西班牙语更相近。
我因此注意到语系相同的文字,往往只尾部拼法不同,这就押不成韵了。
汉文和西方与文远不相同,同义字又十分丰富,押韵时可供选择的很多。
如果用全诗最不能妥协的字作韵脚,要忠实于原文而又押韵,比翻译同语系的文字反而容易。
不过译诗之难不在押韵。
幸亏《堂吉诃德》里夹杂的诗,多半只是所谓“押韵而已”。
我曾妄图翻译莎士比亚活雪莱的诗。
一行里每个形容词、每个隐喻所包含、暗示、并引起的思想感情无穷繁复,要用相应的形容词或隐喻来表达而无所遗漏,实在难之又难。
看来愈是好诗,经过翻译损失愈大。
而空洞无物的诗,换一种文字再押上韵,却并不难。
我曾听到前辈翻译家说:
“多通几国外文,对翻译很有帮助。
”这话确是不错的,不过帮助有个范围;越出范围,反成障碍。
如果对原文理解不足,别种文字的译本可辅助理解。
可是在翻译过程里,要把原文融会于心,加以澄清的阶段,如介入另一种文字的翻译,就加添杂质而搅浑了。
从慢镜头下届时,把原文分成短句又重新组合的阶段,加入另一种文字的译文,就打乱了条理,因为西方语言的文字尽管相近,文法究竟各有差异。
宁愿把精力集中在原文上。
不要用别种译文来打搅。
等翻译完毕,可再用别种文字的译本来校订。
如发现意义有差别,语气有轻重,就可重加推敲。
末了我要谈谈“信、达、雅”的“雅”字。
我曾以为翻译只求亦信亦达,“雅”是外加的文饰。
最近我为《堂吉诃德》第四版校订译文,发现毛病很多,有的文句欠妥,有的辞意欠醒。
我每找到更恰当的文字或更恰当的表达方式,就觉得译文更信更达、也更好些。
“好”是否就是所谓“雅”呢?
(不用“雅”字也可,但“雅”字却也现成。
)福楼拜追求“最恰当的自”(Lemotjuste)。
用上最恰当的字,文章就雅。
翻译确也追求这么一个标准:
不仅能信能达,还要“信”得贴切,“达”得恰当----称为“雅”也可。
我远远不能达到这个目标,但是我相信,一切从事文学翻译的人都意识到有这么一个目标。
这篇文章总结我翻译的经验。
翻译欠妥的例句,都是我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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