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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式结构
曲式结构
第二章:
一部曲式
1.乐段——是构成独立段落的最小结构。
速度、节拍、体裁取决于乐段的长度。
2.一部曲式的乐段的特点:
(1)由多个乐句组成,有完整的旋律,不是零碎的展开:
(2)能表达完整明确的乐思,乐段能表达一定的思想感情;(3)有明确的终止;(4)一般为稳定陈述。
3.乐段的内部结构:
乐段——乐句——乐节——乐汇。
4.乐段的分类标准:
(1)以乐段内部乐句的数量作为划分依据;
(2)以句子之间的关系作为依据;(3)以构成乐段乐句的数量2的N次方和句子小节2的N次方为标准,可分为方正型和非方正型;(4)以乐段调性变化和终止作为依据;(5)以音乐结构的陈述方式作为依据,可分为呈示型乐段和中间展开或连接型的乐段。
第三章:
单二部曲式
1.单二部曲式——由两个对比又统一的乐段有机结合形成的曲式。
2.单二部曲式的分类:
有再现单二部曲式、无再现单二部曲式(对比式和引申式)。
3.有再现单二部曲式(二段曲式)、四句式上下片乐段(四句式的平行乐段)和起、承、转合式乐段的区别:
二段曲式比四句式上下片乐段的第一部分的主调收拢使 句读划分更为清晰;二段曲式比起、承、转合式乐段,前两个乐句与后两个乐句的对比性及收拢性使乐段感增强,结构层次更分明。
第四章:
单三部曲式
1.单三部曲式(三段曲式)——由三个相对独立的乐段按照三部性结构原则组合形成的曲式。
2.基本特征:
呈示乐段——中段——再现乐段。
(ABA)图式:
(1)a+a'+a
(2)a+b+a(3)a+b+c
3.中部:
发展中段(引申型)、对比中段(并置型)、对比兼发展型
①引申型的特征:
与第一段之间的对比较少,更多的是第一段主题材料的延伸发展(模
进、分裂、压缩)
②对比中段(并置型)的特征:
既有新材料的对比并置,又有第一段材料的引申发展形成的中段——综合性三段曲式。
(第二段完全采用新主题新材料,形成和第一段明显的对比)
◆对比中部的结构长度与第一部分大多相等,出现扩展的情况比发展中部少些,属准备
6.再现段:
(1)原样再现
(2)变化再现:
变奏再现、动力再现、减缩再现。
7.动力化再现:
引进新的乐思。
第五章:
复三部曲式
1.复三部曲式(三部曲式)——由三个音乐结构部分按照三部性原则结合在一起的,其中至少有一个部分大于或等于二段曲式的结构。
2.复三部曲式的特征:
第一部分(首部)——三声中部(第二部分)——插部(插部型中部)——再现部(第三部分)。
3.第一部分:
(1)材料:
第二部由第一部引申而来,具有流动性。
(2)和声与调性布局:
呈示性和声语汇,转调只限于近关系调。
(3)终止式:
古典时期,带有完全终止的独立收拢结构。
19世纪中叶,可主调半终止或不完满终止,也可开放或转调结构,结束于半终止或从属调上,形成和声的不稳定性的贯穿发展。
(4)内部结构:
一定是单二部曲式或单三部曲式具有方整性、规化性。
4.三声中部:
(1)含义:
复三部曲式中间部分以完全独立的曲式结构写成。
“Trio”
(2)“新主题呈示”是三声中部的重要特征,也是复三部曲式为双主题曲式结构的基础。
(3)特征:
1)材料:
几乎全新的材料,具有稳定性、歌唱性。
2)和声与调性布局:
3)终止式:
完全终止收拢于三声中部的起始调。
4)内部结构:
单二部曲式或单三部曲式,也有乐段结构,每段可独立,界限分明。
5.插部:
(1)含义:
复三部曲式的中部以不完全独立的曲式结构、无法清晰地划分曲式段落(句读)的方式写作。
(2)特征:
1)材料:
不断出现新的主题材料。
不断展开中部结构。
2)和声与调性布局:
不断转调或移调。
3)内部结构:
细分结构多样化。
4)属准备段:
6.再现部:
原样再现、简单再现、动力化再现。
7.复三部曲式的变体:
复三部—五部结构(A+B+A+B+A:
第一部分+三声中部+再现部+三声中部+再现部)、双重复三声部曲式(A+B+A+C+A:
第一部分+三声中部1+再现部+三声中部2+再现部)。
第六章:
变奏曲式
1.变奏曲式——当相对独立的曲式结构以变奏手法组合成更高一级的曲式结构。
2.图示:
A(主题)+A1+A2+A3......
3.结构原则;首先是主题的完整叙述,然后是它的一系列变化重复:
A(主题)—A1—A2—A
3......(是一种套曲曲式,即由一系列完整的小曲构成)。
4.变奏曲式:
(1)按主题数量分:
单主题变奏、多主题变奏(二重变奏或双主题变奏或以上)。
(2)按类型分:
严格变奏(固定低音变奏、固定旋律变奏、装饰性变奏)、自由变奏。
第七章:
回旋曲式
1.回旋曲式——不断反复的主题段落中插入不同的段落。
2.插部——主题段落成为主部主题或叠部,中间插入的部分。
3.回旋曲式的分类:
古回旋曲式、进但回旋曲式。
4.古回旋曲式(小型回旋曲式、低级回旋曲式):
(1)主题比较短小,主部和插部都是乐段;
(2)段落较多;(3)段落性比较强,主部总是在主调上的收拢段落,插部带有展开性,经常转调,但一定用终止式收拢。
(4)主部在主调上,各插部在近关系调上,全曲的调性布局是“T—D—S—T”。
5.简单回旋曲式(典型回旋曲式、高级回旋曲式、对比主题回旋曲式):
(1)主部结构为二部曲式、三部曲式或乐段,一般第一插部小于主部,第二插不大于主部;
(2)有五个段落:
a+b+a+c+a(主部+第一插部+主部+第二插部+主部)(3)各插部与主部形成对比,插部间又形成对比;(4)主部在主调上,插部在近关系调上;(5)结构上贯穿对比;(6)有尾声。
第八章:
奏鸣曲式
1.奏鸣曲式——是由三个音乐的结构部分,按照三部性原则结合在一起形成的曲式结构,其中第一部分有两主题,即主部主题和副部主题,副部主题一般在从属调上,两主题一般形成性格上的对比称为呈示部;第二部分主要是第一部分两个主题材料的展开,一般在下属调性方向,称为扎开部;第三部分再现第一部分时,副部主题回到主调上,称为再现部。
2.呈示部:
主部(主调)—连接部(属方向调或大小调)—副部(从属调性)—结束部。
3.展开部:
引入部分、基本展开部分(下属方向调性或降调方向)、属准备段。
4.再现部:
主部—连接部—副部(调性回归“主调”)—结束部。
5.呈示部:
(1)主部:
1)材料;单一性主题或对比性主题;2)和声与调性布局:
呈示性,调性明确、稳定,为单一性乐段,也有转调、离调和调性模进;3)终止式:
可能是开放性,也可能是收拢性。
4)内部结构:
乐段结构,不完整、发散,也有开放性乐句、单二部曲式或单三部曲式。
(2)连接部:
1)材料;主部材料、新材料或副部材料。
2)和声与调性布局;不稳定性。
3)内部结构:
没有固定的结构模式。
(3)副部;1)材料;全新的对比性材料。
2)含有多个主题,即多主题副部。
6.展开部;
(1)一般对呈示部出现的材料进行展开,主要是两个主题性格的展示;
(2)有时也会用连接部和结束部的动机展开材料展开;(3)展开在下属调性方向的调上,一般不会稳
定在某调上;(4)展开不会利用模进或复调模式等手法,通过不断的离调或转调来充分揭示主题的性格,少数情况下,也会引入新材料,在展开部的开始有时会加入导入部,调性在副主题上,结束时有时出现假再现部,并伴随属准备。
7.再现部:
(1)对呈示部的再现,有总结全曲的作用。
(2)不同于三段曲式或三部曲式的再
现部。
(3)往往表现为主题展开后的一种升华,最典型的是再现部中的副部主题在保持旋律结构不变的情况下,调性从从属回归或调性服从。
8.假再现——在再现部出现之前出现主题的片段,而且出现在其他调性上。
第一章:
绪论
1.曲式——音乐作品的结构样式。
(音乐的各要素按照一定逻辑关系和时间关系。
)
2.曲式分析——以典型的音乐结构为基础,寻找音乐作品结构的共性化特征及规律。
3.构成音乐的基本要素:
旋律、节奏、节拍、速度、音色、音区、力度、演奏(唱)、调性、
调式、和声、织体、复调、配器等(分析音乐作品结构的基本手法)。
4.曲式分析的原则:
单一原则;并置对比原则;再现原则;回旋(循环)原则;变奏原则;
奏鸣原则。
5.音乐材料及发展手法:
重复;变奏;展开;派生对比;并置对比;模仿;模进;分裂;时
值的压缩与扩大;调式对比;音程的扩大、压缩与转位;动机贯穿;旋律的自由发展;织体。
6.音乐的陈述类型:
(1)稳定型陈述:
呈示型、结束型、引子型。
(2)非稳定型陈述:
展开
型、过度型。
7.动机——音乐作品中最小的有机组成部分。
主题——能代表音乐作品的性格和形象音乐的思维。
9.音乐曲式结构发展的基本原则:
呼应原则;三部性原则(再现原则);起承转合原则;变
奏原则;回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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