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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节能文件
深圳市工商业“十二五”节能规划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十二月
目录
前言1
一、深圳市工商业能源利用现状3
(一)工商业经济概况3
(二)能源消费特点和能源利用情况5
(三)“十一五”节能工作回顾7
二、节能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9
(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能源供应日渐紧张10
(二)产业结构偏轻型化,节能潜力有待挖掘10
(三)基础工作亟待加强,政策标准尚不完善11
(四)节能亟需全面展开,工作开展尚不平衡11
(五)激励机制尚未完善,节约意识有待增强12
(六)节能环保息息相关,沟通协作有待加强12
三、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13
(一)指导思想13
(二)基本原则13
(三)节能目标14
四、节能规划六大主要任务15
(一)开发新型能源,优化能源结构15
(二)培育新兴产业,优化工业结构16
(三)加强升级改造,提高能效水平18
(四)推进商贸节能,打造示范单位21
(五)综合利用资源,实现固废再生22
(六)加强协作沟通,强化节能管理22
五、节能规划六大重点工程23
(一)能源结构调整工程23
(二)产业提升转型工程24
(三)用能系统改造工程25
(四)绿色商贸示范工程26
(五)节能监控系统工程28
(六)服务体系建设工程29
六、节能规划的保障措施30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30
(二)健全节能政策体系31
(三)加大节能管理力度31
(四)加快节能技术开发32
(五)推行节能新型机制32
(六)建立金融支撑机制33
前言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深圳在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令外界对曾经的小渔村刮目相看,但随着城市的进步和发展,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的矛盾日益凸显,逐渐成为制约城市进一步发展的因素之一。
因此,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深圳未来三十年实现再次飞跃的关键。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首要工作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生产过程中的节约、节能。
工业、商业企业是我市能源消费的主体,“十一五”期间,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用能设备改造、升级,已取得了初步成绩,然而未来的节能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困难。
为此,本规划在回顾“十一五”节能工作的同时,针对工商业节能工作面临的问题,贯彻政策要求,顺应产业发展,提出未来工作的任务和重点。
本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
本规划共分六部分:
一、深圳市工商业能源利用现状;二、节能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三、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四、节能规划六大主要任务;五、节能规划六大重点工程;六、节能规划的保障措施。
本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5、《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
6、《广东省“十二五”节能规划》
7、《深圳市节能中长期规划》(2008.2)
8、《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9、《深圳市“十二五”节能规划》(征求意见稿)
10、《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
11、《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
12、《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
13、《关于加强“十二五”深圳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2011.8)
14、其他相关政策、规划等
一、深圳市工商业能源利用现状
(一)工商业经济概况
“十一五”期间,深圳市经济增长迅速,全市GDP由2006年的5813.56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9510.91亿元,工商业增加值总和由2006年的3550.41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5440.51亿元,“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增长情况见图1。
图1“十一五”深圳经济增长情况
2010年,我市实现工业增加值4233.22亿元,比上年增长13.9%;商业增加值1207.29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工商业增加值比例约为3.5:
1。
其中,工业增加值贡献最大的5个行业是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塑料制品业,对应增加值分别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总量的51.6%、7.4%、7.0%、5.3%、2.8%(2009年数据),见图2;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约占我市商业增加值的83.8%,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约占16.2%,见图3。
图2工业增加值行业构成
图3商业增加值行业构成
(二)能源消费特点和能源利用情况
能源消费量不断增加。
“十一五”期间,我市能源消费量年均增长约10.6%(同期GDP年均增长约13%)。
2010年,全市工业能源消费量为2200多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长8.9%;全社会电力消费由2005年的440.3亿千瓦时增加到2010年的663亿千瓦时,年均增长8.5%;商业电力消费由2005年的38.1亿千瓦时增加到2010年的46.3亿千瓦时,年均增长4.0%。
图4工业能源消费流向
能源消费流向。
我市工商业能源消费量中,工业领域的能源消费占比超过95%。
在各工业行业中,能源消费量最大的为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约占工业能源消费量的39.1%,其次为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约占16.3%,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约占7.9%,塑料制品业约占4.9%,金属制品业约占3.2%、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约占3.1%,其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近30个行业约占25.5%(2009年数据),见图4。
能源消费结构。
我市工商业能源消费结构中,电力所占比例最大,达到31.7%;其次为柴油和燃料油,分别达到18.6%和16.7%,天然气和原煤的消费比例分别达到16.0%和13.8%,其他能源的消费比例约占3.3%(2009年数据),见图5。
图5工商业能源消费结构
能源消费弹性系数。
2006~2010年,我市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约为0.82,表明我市能源消费量的增长速度低于经济总量的增长速度,即以较低的能源消费支撑了经济的高速发展。
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
2010年,我市单位GDP能耗为0.513吨标准煤/万元,与“十五”期末相比降幅达13.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492吨标准煤/万元,与“十五”期末相比降幅达17.6%;单位商业增加值仅为0.36吨标准煤/万元,与“十五”期末相比下降了14.6%。
近年来我市工商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的逐渐降低,说明我市“十一五”期间实施的一系列节能政策和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能源利用效率得到持续提高。
“十一五”期间我市单位产值能耗变化情况见图6。
图6“十一五”期间单位增加值能耗变化情况
(三)“十一五”节能工作回顾
节能降耗成绩喜人,未来挖潜难度加大。
“十一五”期间,我市节能降耗工作效果显著。
2010年,我市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单位商业增加值能耗分别比2005年降低了13.5%、17.6%和14.6%。
目前,我市单位GDP能耗仅分别为全国和广东省平均水平的50%和76.8%,低于北京(2010年0.582吨标准煤/万元)、上海(2009年0.73吨标准煤/万元)和广州(2010年0.621吨标准煤/万元),能源利用效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同时,未来节能降耗潜力逐渐减少,节能工作开展难度加大。
组织机构初步成型,管理体系有待完善。
我市在“十一五”期间成立了以市委主要领导人为组长的节能领导小组(深府办[2008]47号),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顺利贯彻落实了“十一五”期间中央和省里各项节能政策和措施。
市节能工作由市发展和改革委统筹负责,市科工贸信委、市建设局(现归属人居环境委)、市交通委分别负责全市工、商业节能、建筑节能和交通节能工作。
“十二五”期间,我市尤其是工商业节能任务重,难度大,各行政区参与节能降耗的积极性尚需调动,全市节能管理体系和政策体系有待完善。
财政激励逐步加强,监察执法有待深化。
“十一五”期间,为鼓励我市工商业企业积极加强能源管理,实施节能技改,我市逐年加大对节能项目的资助力度,2009年节能贴息资金达1800万元,比2008年增加了300万元,比2007年增加了600万元。
2009年底,市科工贸信委联合市财政委出台了《深圳市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于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的节能项目,经过一定的审核程序,可获得相关的贴息、补贴和奖励。
目前,我市监察队伍与监察能力建设初步成型,为顺利推进我市“十二五”节能工作,节能监察执法仍需加强和深化。
工业节能逐步铺开,商业节能有待加强。
工业节能是全市节能工作的重中之重,“十一五”期间我市节能监管工作开展主要集中在电力生产、石油开采加工、建材生产、大型电子设备制造等重点耗能行业,商业领域的节能监管工作刚起步,尚需不断探索监管模式,促使全市商业领域节能工作全面展开。
节能宣传成效初现,节能产业有待壮大。
“十一五”期间,我市通过节能宣传周及“节能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了多个节能专题论坛,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节能宣传活动,营造了节能降耗的社会氛围。
目前,我市先后成立数家节能组织和机构,这些机构在协助政府开展节能贴息项目评审、验收、制定政府机构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改造计划、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
但总体上看,节能技术服务能力建设滞后,人才短缺,整体实力不强,节能统计体系不完善、节能信息不畅,难以适应节能工作的需要,不仅影响节能管理和决策,而且影响节能信息交流、比较和节能服务质量。
“十二五”期间需加大对节能产业的培育力度,使其成为经济增长的一个亮点行业。
二、节能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十一五”时期,我市大力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采取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单位GDP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指标逐年下降,顺利完成了预期的目标任务。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又一个三十年的重要开端,积极的经济政策必然带来能源消费量的持续增长,节能降耗在新的历史时期将会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
(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能源供应日渐紧张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出台各种积极的政策促使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
据我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到2015年,全市生产总值将达1.5万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按近几年的能源增长趋势预测,到2015年的能源需求量将在6千万吨标准煤左右,如此大的需求量将使我市的能源供应形势面临严峻的考验。
同时,我市能源对外依存度高,煤、石油、天然气等一次能源和主要二次能源均依赖外供,能源资源的日渐衰竭和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了能源市场正常的供应,甚至严重威胁我市的能源安全。
(二)产业结构偏轻型化,节能潜力有待挖掘
我市产业结构轻型化,能耗低、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产业、第三产业发展成熟。
2010年,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52%,而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不断降低。
工业构成中高新技术产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所占比例增大,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超过70%,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加之“十一五”期间实施的一系列节能措施效果显著,目前我市单位GDP能耗和工业增加值能耗已远低于全国和全省的平均水平。
但电力工业、石油石化工业、建材工业等工业行业,仍存在设备落后,能源利用率较低等问题,是未来节能工作的关键。
(三)基础工作亟待加强,政策标准尚不完善
近年来我市经济发展较偏重于规模扩张和速度加快,在产业结构合理性、经济发展持续性、能源资源平衡性等方面缺乏足够的统筹和平衡,以致节能工作的基础薄弱,能耗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尚不够系统,造成底数不够清、指标不够明、信息不够灵,能源资源管理和节能机制尚未真正扎实地形成。
目前,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实施后,我市落实《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的具体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节能奖励办法、节能监察办法等尚未出台,节能标准的制定和修订较为滞后。
分行业节能技术规范尤其需要完善,尚未研究制定符合深圳实际的产业和工业的能效标准。
我市亟需抓紧制定和完善与国家节能法规配套的节约能源条例、节能政策法规、能效技术规范(或地方技术标准)等。
(四)节能亟需全面展开,工作开展尚不平衡
节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领域各行业统一协调,联合行动。
“十一五”期间,我市节能工作开展较为成熟的主要在工业领域,尤其是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已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节能成效显著;而商场、酒店等商业领域节能工作的开展尚缺乏有效的考核体系,虽然商业企业能耗量较低,但企业数量大,总体能源消费量也不小,如何全面而有效地推进工商业节能是“十二五”期间节能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五)激励机制尚未完善,节约意识有待增强
“十一五”期间,我市加大了对节能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但从制度层面对税收、资源定价等方面未能进行更为具体、深入的研究,在节能财税政策、专项扶持投入、示范引导激励等方面尚未形成配套体系,难以更大程度地调动方方面面的节能积极性和创造力。
同时,国外普遍采用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能效标识管理、自愿协议等节能新机制尚未有效广泛推行。
除大部分重点用能单位外,不少单位节能责任不到位、利益不挂钩,未能正确处理好眼前和长远、投入和产出等辨正关系,对节能工作重视不够。
此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节能表率作用发挥还不够,全社会节能氛围尚不够浓厚。
(六)节能环保息息相关,沟通协作有待加强
污染物排放与能源利用过程密不可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能源的燃烧过程,近年来我市能源消费量的持续增长给污染治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压力。
“十一五”期间,我市节能工作和污染治理工作由不同部门独立进行开展。
目前,我市被列为八大国家低碳试点城市之一,节能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需加强相互沟通和协作,共同打造国家低碳示范城市。
三、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及《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坚持“创新、转型、低碳、和谐”的发展观,实现“深圳速度”到“深圳质量”的跨越,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以能源的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继续发挥经济特区“试验田”作用,创新节能管理机制,健全法规,完善政策,深化改革,强化宣传,打造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鹏城工商业发展模式。
(二)基本原则
节能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相结合。
持续鼓励发展低能耗、高产出的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优化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产业的整体技术装备水平。
市场机制运作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
发挥经济特区改革前沿阵地的创新精神,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培育活跃的节能市场。
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适于我市的法规标准,加强政策导向和信息引导,营造有利于节能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企业自愿节能的机制。
财政激励与监察执法相结合。
加大节能降耗的财政投入力度,激励用能单位主动加强能源管理,实施节能技术改造。
强化节能监察执法,对于严重违反《节约能源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及相关节能法律法规的单位实施相应的处罚。
突出重点、分类管理,全面推进。
对列入广东省重点用能单位的企业,严格依法管理,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定期公布能耗状况,强化节能考核与监督检查。
对省监管重点用能单位,由市科工贸信委直接监管;市监管重点用能单位由所属行政区负责监管,市科工贸信委实施不定期监督抽查。
对中小企业在严格依法管理的同时,注重政策引导,激发企业自愿实施节能降耗的积极性。
提高商贸流通业的能效标准,严格市场准入门槛,引导企业提高用能设备的能源利用效率,鼓励使用节能型产品。
全社会共同参与。
制定适于我市的法规、政策和标准,引导、规范用能单位和个人的用能行为;调动节能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参与节能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节能目标
节能综合指标。
到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比2010年下降20%,即由0.492吨标准煤/万元降低至0.394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商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比2010年下降15%,即由0.365吨标准煤/万元降低至0.310吨标准煤/万元。
主要高耗能产品单位能耗指标。
到2015年,主要高耗能产品单位能耗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火力发电标煤耗低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平板玻璃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低于13千克标准煤/重量箱。
宏观管理目标。
到2015年,建立起与我市工商业经济发展模式相适应的完善的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用能单位自愿节能的市场机制,全社会节能意识明显提高。
我市工商业“十二五”主要节能目标见表1。
表1“十二五”主要节能目标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2015年
备注
综合
指标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吨标煤/万元
0.394
下降20%
单位商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吨标煤/万元
0.31
下降15%
产品
单耗
火力发电标煤耗
克标煤/千瓦时
305
——
平板玻璃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千克标煤/重量箱
13
——
四、节能规划六大主要任务
(一)开发新型能源,优化能源结构
促进深圳能源结构优化,加大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研究开发力度,提高深圳市能源结构中可再生能源比重。
大力开发利用核能和可再生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利用比例,加快岭澳核电三期、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推进。
推动以可再生能源替代消耗大、污染高、热值和效率相对较低的初级能源产品,尽快实现能源产品的更新升级。
(二)培育新兴产业,优化工业结构
结合市场需求和政策规划的扶持,积极推动生物、新能源、新材料、互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积极培育节能环保产业。
充分发挥新兴战略性产业具有的知识密集、物资消耗少、综合效益好等优势,一方面通过工业结构升级全面改善工业节能现状,另一方面大力推广新兴战略性产业产品在生产领域的应用,改变传统生产模式,减少能源消耗。
生物产业。
加强产学研结合与国际合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开展生物技术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及核心技术攻关,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鼓励企业参与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定;扩大重点产业发展规模,结合我市产业优势,强化生物医疗、生物医药、生物农业和生物环保产业的优势地位,加快新型疫苗、诊断试剂、创新药物产业发展,推进干细胞与基因技术、组织工程产品研发和产业化,着力培育生物育种及海洋生物产业;支持设立生物产业总部,建设坪山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核心区、现代农业生物育种创新示范区等基地,通过鼓励企业上市、争取国家支持等方式扶持重点生物企业做大做强。
新能源产业。
产学研结合加强自主创新,深化深港合作,建立新能源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跟踪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巩固新能源开发的优势技术,推进智能电网、生物质能等领域技术突破;加快新能源产业化进程,扩大新能源供应规模,优先发展新能源开发、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服务等产业,推广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核电信息技术、核电站建设与运营综合服务系统应用,新型风机设备研究制造、烟气处理装备制造及其他新能源产品应用;建设坪山新能源汽车、龙岗核电产业等基地,逐步成为国家新能源产业化基地。
互联网产业。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利用第三方交易平台构建电子供应链和价值链,建立B2B、B2C商务模式,形成新的产业增长极;发展物联网产业,鼓励成立物联网产业联盟、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和公共技术中心,强化关键技术攻关力度,建设资源共享的共性基础支撑平台,巩固提升物联网产业链,率先在公共安全、生产管理和控制、交通物流、电力安全等领域的应用物联网技术;巩固动漫游戏、数字音乐、网络广告等应用服务优势行业,积极推进网络通信、网络娱乐等领域的互联网综合运营服务;加快推进互联网与实体经济的渗透融合,促进商业模式创新、新业态发展和特色应用服务,改变传统产业发展模式,以虚拟模式减少实体经济的耗能;建设蛇口网谷互联网产业基地。
新材料产业。
着力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产业领域关键支撑材料,做大做强无机非金属材料、有色金属材料、改性高分子材料,加快发展新型环保节能材料、稀土材料、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积极开展纳米及超导材料应用技术研发,建设光明电子信息材料、坪山动力电池材料产业等集聚区。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推进广播电视网、电信网与互联网三网融合,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的研发应用。
加快建设宽带、融合、安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的研发及产业化,制定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力争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等核心基础领域实现突破,建设华为科技城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地,巩固和扩大深圳电子信息产业全球竞争优势。
节能环保产业。
以支撑环境质量改善和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和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以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为目标,研发和推广余温余热利用、电机及拖动、固体废弃物处置和综合利用、环境监测监控等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及产品;以完善产业链,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为目标,大力发展工程承包、设施运营、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成果转化、物流配送和人才培训等节能环保服务产业,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节能环保制造业与服务业互动发展。
(三)加强升级改造,提高能效水平
结合深圳工业特点,提升电子、装备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加强电力、石油石化、建材、电子设备制造业等重点行业的节能减排管理,加大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改造传统工业力度,提高能效水平。
电子信息产业。
着力打造通信、集成电路、新型平板显示、计算机、半导体照明、软件六大产业链;依托华为、中兴、华星光电等龙头企业,强化关键技术研发、设计、生产,促进技术、消费、服务融合发展。
先进装备制造业。
支持发展以电子工业专用设备为主体、以自动化成套设备为特征的数字装备制造产业;做大做强汽车产业,重点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汽车电子等。
电力工业。
改造在运火电机组,采用高效、洁净的发电技术,淘汰高耗能发电设备,逐步提高机组发电效率,加快推进大型超(超)临界燃煤项目;优化电源布局,降低输、变、配电损耗,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减少电厂自用电比例;2015年火电机组发电煤耗低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供电线损率低于3%。
加紧建设西气东输工程,推进东部电厂、前湾电厂以天然气为清洁燃料的电厂建设,逐步采用天然气发电机组代替燃油小机组;改进发电调度规则,优先安排清洁能源发电。
积极扩大太阳能和风能发电规模,开展风能发电示范项目;2015年全市新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640万千瓦,占全市总装机规模的40%以上。
石油石化工业。
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和落后的工艺技术,重点发展高新化工品和高附加值的化工产品。
通过延伸产业链、增加加工深度,加速功能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的开发和工程塑料的产业化,提高产品的精细化率,扩大高端产品的比例。
推广应用循环硫化床锅炉技术和石油焦气化燃烧技术,采用能量系统优化、高效燃烧器及吸收式热泵等技术回收工艺余热。
建材工业。
玻璃行业积极推广生产和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以及优质环保节能的绝热隔音材料、防水材料和密封材料。
全面淘汰落后的垂直引上和平拉工艺,在已采用的先进浮法工艺的基础上,开展以节能降耗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推广国内先进的富氧和全氧燃烧技术、炉窑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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