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地方税收综合治税工作情况的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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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地方税收综合治税工作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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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地方税收综合治税工作情况的汇报
市地方税收综合治税办公室
(2008年6月12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综合治税工作会议主要是总结通报2007年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情况,表彰2007年综合治税先进单位和个人,研究布置2008年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任务。
下面根据会议议程安排,我汇报一下2007年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情况和今年的工作部署。
一、2007年工作回顾
2007年是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不断深化、成效显著的一年。
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增加税收”的治税思想和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不断加大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力度,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007年全市共采集各类信息30785条,通过社会综合治税入库税款9737万元。
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健康开展,有效控管了税源,堵塞了税收漏洞,促进了全市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回顾2007年的综合治税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政府高度重视、措施扎实、效果明显
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涉及部门单位多,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加强政府领导、实行统筹协调是做好工作的关键。
为把我市地方税收综合治税工作推向深入,建立稳固的长效机制,市委、市政府将地方税收综合治税纳入市、区(市)两级政府和市直部门社会综合治税成员单位目标管理考核。
同时还将综合治税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政务督查范围,实现了地方税收综合治税工作按季度进行政务督查。
并从2004年起,连续四年对在地方税收综合治税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这些措施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责任感和主观能动性。
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地方税收综合治税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保障了我市地方税收综合治税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综合治税网络化,税源控管力度不断加大
涉税信息的采集、传递、分析和利用是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核心内容,其中信息采集又是前提和基础。
各区(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精神,把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目标从市、区(市)到镇(街)、村(居)层层分解落实,逐步形成了较完善的市、区(市)、镇(街)、村(居)四级综合治税网络,延伸了税源信息采集链条,扩展了信息采集覆盖面,税源控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其中,滕州市、市中区各部门配合积极,信息采集数量大、质量高,信息处理转办率高,税款入库较好;山亭区结合区域实际,逐步建立起了以“政府主导、地税主管、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走到了全省的前列;高新区管委会投资开发了政务信息采集平台,构建了政府对综合治税信息采集、提供、考核、应用于一体的综合管理体系,加大了管委会对综合治税工作的领导力度。
各级地税部门继续通过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举报内容、举报方式,推行网络举报、电话举报,充分利用12366服务平台,依靠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涉税信息,鼓励监督举报。
调动起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协税护税的积极性,营造了社会各界参与治税的浓厚氛围。
(三)部门全力配合,信息采集质量不断提高
部门配合是社会综合治税的关键。
2007年,我们针对部门信息提供状况,采取“三步走”措施促进了部门配合协作。
一是抓住未提供信息的关键部门,大力宣传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对控管税源、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意义,宣传涉税信息的保密政策,尽可能打消其“信息泄密”的思想顾虑。
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多数部门的信息员能够做到按要求提供信息。
二是对于提供信息不积极的部门,通过及时与信息员协调沟通,切实解决信息采集和提供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得到了部门信息员的信任和配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对积极提供信息的部门,密切联系,积极鼓励,交流做法,促使信息采集更为规范有效。
通过“三步走”措施和《枣庄市地方税收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办法》、《枣庄市综合治税员考核办法》的严格落实,部门协作配合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相关部门信息采集人员的工作动力得到提升,信息采集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
2007年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共采集信息三万余条,其中涉税信息九千余条。
一年来提供信息较好的部门和单位有: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建委工程建设科、房产管理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审计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等。
(四)地税部门依法主管,强化信息利用,实现堵漏增收
各级地税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在充分调研、总结各区(市)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信息采集、信息处理、税款征收、工作考核、督导宣传、培训协调”六个到位的综合治税工作思路。
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涉税信息的采集;二是涉税信息的分析利用;三是强化系统内部考核;四是与相关税收管理业务紧密衔接。
将综合治税与税务登记、发票改革、纳税评估、信用等级评定、税务稽查、税负分析、税源管理等业务有机结合、紧密衔接、相互促进,收到了很好的治税效果。
同时,严格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处理,利用信息化软件实行单月通报、双月点评、季度分析等制度,重点考核各征收单位信息的处理、利用情况。
即:
每月对综合治税软件的应用情况及时通报,跟踪、督导各征收单位信息的录入、分析、比对、转办和税款落实情况;每两个月对区(市)综合治税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创新思路和做法归纳总结一次;季度末全面分析综合治税工作的开展情况,好的典型和做法及时宣传推广,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使税源控管收到了良好效果。
2007年全市利用涉税信息入库税款近亿元,增收四千余万元。
在加强对各类信息综合利用的同时,积极引导相关单位利用涉税信息不断扩大零散税源代征范围,利用涉税信息确定专项检查对象,有力地打击了偷税行为,维护了税法的尊严。
2007年综合治税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
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大局意识,片面的认为综合治税是地税部门的事情,存在着配合不力、信息提供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二是信息采集的数量和质量不能适应税源管理对外部信息越来越高的要求,有的单位出于部门利益,对政府文件规定的关键信息不予提供,致使部分重要的涉税信息无法采集到位;三是部分单位提供信息不规范、不完整、时效性差,利用价值低;四是信息化应用程度不够高,影响了工作效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综合治税工作质量。
二、2008年工作打算
社会综合治税作为加强税源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经过实践运行,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
特别是2008年全省地税系统数据“大集中”系统的上线运行,为更好地发挥社会综合治税效益搭建了重要平台。
建立社会综合治税长效机制符合地税征管工作发展的规律,是新形势下推进税收工作不断改进、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此,2008年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要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长效机制
目前,由于经济成分多样性,纳税人经营方式灵活多变,地方税源零星分散、隐蔽性极强,单靠税务机关的力量很难全面控管税源、解决税收流失问题,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质是依靠政府行政领导力量,将分布在社会各部门的涉税信息集中起来,通过分析利用,使其转化为税源控管的有效信息,进而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征管,增加财政收入。
从近几年我市综合治税工作的实践来看,综合治税对于加强税源管理、增加税收收入的作用越来越大。
税收是国家的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体。
因此推进社会综合治税是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
要以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强税源管理、增加税收收入为目标,以“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司法保障、信息化支撑”为主要内容,查漏补缺,建立完整、及时、动态的税源监控体系,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长效机制,堵塞税收管理漏洞,增加税收收入。
(二)进一步争取各级政府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支持
社会综合治税涉及面广、信息量大,而且有些信息涉及到部门内部多个科室,有些信息需要将部门信息按照综合治税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进行加工整理,有些信息具有一定的保密性,提供综合治税信息或多或少给部门增加了一定的工作量。
所有这些现实问题的解决,离开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和支持,离开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很难有效解决,从而直接影响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更难以提高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成效,因此,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积极探索依托政府政务信息网,建立起一个集信息采集、信息利用、政府考核于一体的信息交换平台,进一步提高社会综合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三)强化机制,保障综合治税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做到部门联席、信息员培训经常化,信息采集制度化。
一是要强化信息处理机制。
严格按照《山东省社会综合治税信息业务处理规程》和《山东省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员工作规定》规范涉税信息采集、登记、传递等各项工作,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要建立涉税问题处理跟踪制度,对发现的所有涉税问题,靠上检查、跟踪处理、及时反馈结果,防止有信息不利用、有问题不处理的现象,做到信息分析比对及时、情况处理及时、管理监控及时。
同时,强化数据的安全管理和保密管理,确保综合治税信息不被用于税收以外的其他用途,维护信息配合部门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强化考核奖惩机制,完善现有的综合治税考核奖惩办法,细化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方式,将各单位税源管理监控情况纳入考核指标。
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进一步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将综合治税工作真正纳入政府对部门、单位的责任制考核,严格考核和监督。
要按照综合治税考核的要求认真实施,兑现奖励,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信息综合利用,切实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各级地税部门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税源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涉税信息采集的广度和深度,力求把涉税有用信息最大限度地纳入采集、监管范围,消除税源监控上的“盲区”;应在税种、行业以及工作事项上进一步延伸拓展,加强综合治税信息综合利用。
各级地税部门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支撑作用,结合今年开展的“质效年”活动,加强对涉税信息的管理和比对,提高信息综合利用效率,对涉税信息要实现信息化集中管理,分级使用,使综合治税与纳税评估、税负分析、稽查选案、涉外税收审计、反避税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共同发挥和强化税源管理的作用。
各级综合治税办公室要按照《山东省社会综合治税信息业务处理规程(施行)》要求,及时整理、分析、处理各类涉税信息。
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综合治税办公室人员对信息的分析、整理、归纳能力,每季度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利用情况及加强税源管理、增加收入的实际效果提出有价值的分析报告,于季度终了后20日内报送本级综合治税办公室和上级领导。
并定期将开展综合治税的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报送本级党委政府领导。
要在不断提高涉税信息的分析利用水平上下功夫,根据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的发展变化,研究税源发展变化的趋势,提出税源管理的改进意见,增强税收工作的预见性。
通过建设和完善社会综合治税长效机制,进一步构建网络化、社会化、长期化的地方税源监控体系,实现由单项突破到系统整体的转变,由相关方面被动提供涉税信息向主动提供涉税信息转变,由短期效益向巩固长效的转变,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新的水平。
各位领导、同志们,社会综合治税是一项长期的、综合性的系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做好这项工作离不开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我们真诚希望各部门各单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增强依法治税的社会责任感,把提供涉税信息、堵塞税收漏洞、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主动与各部门各单位加强沟通,赢得支持,强化措施,扎实工作,把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推向深入、抓出成效,进一步加大征收管理力度,确保将税源转化为税收,使税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地方财力,为全市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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