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项目监理平行检验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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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项目监理平行检验计划
编号:
某项目
监理平行检测计划
编制:
审批:
日期:
2013年09月7日
上海某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某项目监理机构
一、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2、建设委托施工合同
3、本工程施工图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5、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01]
6、沪建交(2013)233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平行检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7、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规范标准。
二、目的和使用范围
为了顺利完成监理目标,确保工程质量,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制定以下监理平行检测计划。
本平行检测计划适用于某某某项目。
三、工程概况
3.1工程参与方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上海某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上海某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上海某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
上海某建设有限公司
桩基专业分包单位:
上海某地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安徽省某勘测设计院
3.2建安工程费用及开竣工日期
本工程造价:
建安工程概算:
万元,监理计费额:
万元。
2013年7月15日至2014年12月30日,计划施工工期500日历天,监理周期为530日历天。
3.3项目概述和规模
1)工程等级:
二等
2)概述和规模等
项次
栋号
单项
名称
面积(m3)
层数/层高(开挖深度)
结构
基础与桩基、围护结构(桩长、桩径)
总高度(m)
地上
地下
1
1
住宅
5691.14
0
7/2.9
剪力墙
PHC400预应力管桩、33米长
20.95
2
2
公建
330.63
0
2/3
框架
条形基础
6.45
3
3
住宅
1855.57
0
7/2.9
剪力墙
PHC400预应力管桩、33米长
20.95
4
4
住宅
5011.1
0
7/2.9
剪力墙
20.95
5
5
商业
1042.27
0
2/4
框架
条形基础
8.25
6
地下车库
2999.09
1/4.8
框架
PHC400预应力管桩、21米长
小计
13930.71
2999.09
合计
16929.8
3.4工程地质情况介绍及沉桩分析
本工程场地位于奉贤区,属滨海平原地貌类型,地貌形态单一。
无暗浜等不良地质条件分布。
各层土主要物理力学指标详见表
层序
土层名称
平均层厚(m)
静探Ps(MPa)
预制桩
Fs(kPa)
Fp(kPa)
素填土
3.42
0.97
1
粘质粉土
1.25
1.08
3
砂质粉土
2
3.55
6米以上15,6米以下35
1
灰色粉质粘土
8.40
1.13
40
700
2
砂质粉土
6.7~8.8
1.64
50
900
3
粉质粘土
9.8~12.5
2.62
55
1400
砂质粉土
22.00~25.00
7.74
3.5本工程各专业的特点详见各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3.6分部工程预估
某项目共5个单体和1个地下车库,由于目前监理方手头掌握的施工图纸尚不齐全,本监理规划编制完成之日起仅能初步估计每个单体和地下车库包含12个分部(子分部)工程:
桩基(子分部)、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空调、电梯、幕墙(子分部)、建筑节能、智能建筑。
其中: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电梯、建筑节能四个分部工程和桩基(子分部)、建筑装饰装修分部的幕墙子分部可能需要单独验收和质量评估。
地下车库可能列为单位工程或者降格为分部工程。
届时,工程开工前以经过安质监站、业主、监理单位和施工总包单位共同批准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为准。
四、平行检测计划
4.1平行检测的范围、比例和阶段
本工程为公建、商业、住宅工程,监理单位利用总包单位的实验室,拟委托“检测有限公司”对本工程进行平行检测工作。
“检测有限公司”为上海市工程实验资质,经考察满足本工程实验需求。
根据沪建交(2013)233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平行检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第一条规定: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监理平行检测计划,明确实施平行检测的具体检测范围、检测项目和检测数量。
平行检测应当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针对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项目实施。
范围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防水与装饰装修、建筑节能、设备安装等相关建筑材料和现场实体的检测。
”
第二条规定:
“监理平行检测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未作规定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保障性住宅工程监理平行检测数量不低于规范要求检测数量的30%;2、除保障性住宅以外的房屋和基础设施工程中监理平行检测数量不低于规范要求检测数量的20%。
”
根据沪建交(2013)233号第二条,确定本项目监理平行检测数量不低于规范要求检测数量的20%。
第三条规定:
“监理平行检测不得少于三个阶段:
1、在见证取样阶段,监理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抽取建材样品实施监理平行检测;2、在建筑材料使用过程中,监理单位对后续进场的材料产品,发现外观质量差劣、对材料质量有疑义时,应当抽取一定比例的样品实施随机或定向的平行检测;3、在混凝土浇筑完成达到28d龄期,并达到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后,监理单位应当对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的混凝土实体强度实施非破损检测,检测的构件数量不低于同条件养护试块组数的30%,并不少于3个构件。
非破损检测结果作为分部工程验收重要依据。
”
4.2、施工测量放线平行检测
1.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城市坐标网点,对建筑物的定位轴线进行检测,对施工中使用的高程控制原点进行检测。
2.根据已经确定的建筑轴线,对建筑物的细部位置进行检测。
4.3钢筋连接平行检测
在见证取样的基础上,对钢筋连接的每一种形式进行检测,包括闪光对焊、机械连接、电渣压力焊等,桩基工程中抽检1组,上部结构各抽检2-4组。
4.4工程实体平行检测
在混凝土浇筑完成达到28天龄期,并达到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龄期后,对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的混凝土实体强度实施非破损检测。
对地基基础实体承台、基础梁各检测3个构件;上部框架结构每层检测框架柱、梁各3个构件。
4.5桩基础
序号
材料名称
复试项目
监理取样次数
1
静载试验(抗压、水平)
同一单位工程,总桩数的1%以上,且不少于3根;工程总桩数在50根以内不应少于2根。
按规定取施工方标准取样总量的30%
2
低应变反射波法
1.单桩工程,100%抽检;
2.其他单位工程不少于总桩数的30%。
4.6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
因施工单位未见编制见证取样计划和见证取样数量,监理方手头无甲供及乙供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清单,无工程量清单,而且目前为止尚未见全部的施工图纸,所以,本监理平行检测计划规定的条目是本工程可能涉及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是凭监理经验和经历估计的,可能有些条目在本工程不适用,数量以工程实际发生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见证取样数量为准,特此说明!
序号
分部分项工程
见证取样复试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名称
监理平行检测取样数量
依据的标准、规范和文件
1
一、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
钢筋
热轧光圆钢筋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GB1499.1-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
2、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带肋钢筋》
3、GB13788-2008《冷轧带肋钢筋》
4、沪建安质监[2006]第08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钢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5、沪建安质监[2006]第156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监督管理告知要求》
6、沪建安质监[2009]第073号《关于强化施工现场钢筋混凝土用钢筋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
7、建设部建质[2011]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2
热轧带肋钢筋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3
冷轧带肋钢筋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4
成型、调直钢筋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JG/T226-2008《混凝土结构用成型钢筋》
2、YB/T4162-2007《钢筋混凝土用加工成型钢筋》
3、沪建安质监[2010]第121号《关于加强调直钢筋和成型钢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4、建设部建质[2011]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5、沪建材协(2011)第018号《关于公布本市首批
钢筋加工企业质量诚信自律备案获证名单的通知》
5
一、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
水泥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沪建安质监[2006]第156号
2、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
3、GB/T12573―2008《水泥取样方法》
4、沪府[2003]65号《上海市禁止和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二批)
5、沪建受[2009]27号《关于统一本市专业类建材类交易备案受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6
黄砂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GB/T14685-2001《建筑用卵石、碎石》
2、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3、沪建安质监[2006]第156号
7
石子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8
商品混凝土
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标养、同条件养护)
见证取样的抗渗试块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沪建安质监[2006]第156号
2、沪建建管[2006]第124号《关于加强混凝土同条件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3、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GB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5、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JGJ94-200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7、GB50108-200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8、DG/TJ08-2034-2008《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质量管理规程》
9、沪建安质监[2010]第50号《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
9
一、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
混凝土外加剂
混凝土外加剂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
10
混凝土泵送剂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JC473-2001《混凝土泵送剂》
11
混凝土膨胀剂
JC476-2001《混凝土膨胀剂》
12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JC474-2008《砂浆、混凝土防水剂》
13
混凝土防冻剂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JC475-2004《混凝土防冻剂》
14
混凝土速凝剂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JC477—2005《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
15
二、预应力工程
钢绞线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GB/T5224-200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2、DG/TJ08-2034-2008《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质量管理规程》
16
三、砌体工程
烧结普通砖
烧结空心砖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沪建安质监[2006]第156号
3、沪建材协(2010)第021号《关于加强本市墙体材料企业产品标识规范使用工作的通知》
4、沪府[2003]65号《上海市禁止和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二批)
5、沪建交[2008]1044号《上海市禁止和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三批)
17
烧结多孔砖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8
混凝土空心小型砌块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沪建安质监[2006]第156号
3、沪建材协(2010)第021号《关于加强本市墙体材料企业产品标识规范使用工作的通知》
4、沪建建[2002]525号《封底多排孔混凝土小砌块填充墙应用技术导则》
19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沪建安质监[2006]第156号
3、沪建材协(2010)第021号《关于加强本市墙体材料企业产品标识规范使用工作的通知》
20
蒸压灰砂砖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21
商品预拌(干粉)砂浆(砌筑.抹灰.地面)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DG/TJ08-502-2006《商品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
2、沪建安质监[2006]第156号
3、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2007]第659号)
4、沪建交[2008]1044号《上海市禁止和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三批)
5、GB/T25181-2010《预拌砂浆》
6、JG/T230-2007《预拌砂浆》
7、JGJ/T223-2010《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22
四、钢结构工程
焊接材料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JGJ81-200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范》
23
钢材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GB/T5313-1985《厚度方向性能钢板》
24
钢结构防火涂料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GB14907-2002《钢结构防火涂料》
25
五、防水工程
防水涂料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GB50207-200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GB50345-2004《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3、GB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4、沪建安质监[2006]第156号
5、沪建安质监[2006]第123号
6、沪府[2000]58号《上海市禁止和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一批)
26
防水卷材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27
胶结材料(与防水卷材相配套材料)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28
七、门窗工程
建筑密封材料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GB/T14683-2003《硅酮密封胶》
2、GB/T16776-2005《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29
安全玻璃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JGJ113-2009《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2、沪建安质监[2006]第156号
3、发改运行[2003]2116号《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4、沪建安质监[2006]第180号
5、沪建安质监[2008]第107号
6、沪玻协[2009]第012《关于上海市建筑玻璃产品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
7、GB/T18915.1-2002《阳光控制镀膜玻璃》
8、GB/T18915.2-2002《LOW-E低辐射镀膜玻璃》
9、GB9962-1999《夹层玻璃》
10、GB/T11944-2002《中空玻璃》
11、GB15763.2-2005《钢化玻璃》
30
铝合金门窗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沪建安质监[2006]第156号
2、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DGJ08-113-200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4、沪建安质监[2008]第107号
5、沪建交[2008]1044号《上海市禁止和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三批)
31
塑钢门窗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沪建安质监[2006]第156号
2、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DGJ08-113-200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4、沪建安质监[2008]第107号
5、沪建交[2008]1044号《上海市禁止和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三批)
32
八、幕墙工程
钢化玻璃(3C)
夹层玻璃(3C)
中空玻璃(3C)
阳光控制镀膜玻璃
LOW-E低辐射镀膜玻璃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GB15763.2-2005《钢化玻璃》
2、GB/T18915.1-2002《阳光控制镀膜玻璃》
3、GB/T18915.2-2002《LOW-E低辐射镀膜玻璃》
4、GB9962-1999《夹层玻璃》
5、GB/T11944-2002《中空玻璃》
6、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JGJ113-2009《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8、发改运行[2003]2116号《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9、DGJ08-113-200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10、沪玻协[2009]第012《关于上海市建筑玻璃产品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
12、沪府[2000]58号《上海市禁止和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一批)
33
铝合金型材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GB/T5237.1-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
基材
2、GB/T5237.2-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2部分:
阳极氧化型材
3、GB/T5237.3-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3部分:
电泳涂漆型材
4、GB/T5237.6-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第6部分:
隔热型材
34
石材
石材的弯曲强度见证取样
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沪建安质监[2006]第156号
2、沪建安质监[2009]第150号
3、JC830-2005《干挂饰面石材及其金属挂件》
35
八、幕墙工程
聚苯乙烯发泡材料
现场的相容性复试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GB/T10801.1-2002《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2、GB/T10801.2-2002《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396
硅酮结构密封胶等
相容性见证取样复试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JGJ139-2001《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2、GB/T16776-2005《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3、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7
岩棉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沪消发[2007]277号《关于在上海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工作的通知》
4、DGJ08-113-200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38
幕墙工程保温材料
保温材料见证取样复试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JGJ139-2001《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4、沪消发[2007]277号《关于在上海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工作的通知》
5、DGJ08-113-200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39
九、建筑节能工程
硬泡体聚氨酯外墙外保温系统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GB50404-2007《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3、沪建安质监[2006]第156号
4、沪建安质监[2006]第154号
5、沪消发[2007]277号《关于在上海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工作的通知》
6、DGJ08-113-200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7、沪建安质监[2010]134号《关于加强本市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质量管理的通知》
8、沪建材协(2008)第009号
40
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JG158-2004《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
3、JGJ144-2004《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4、沪建安质监[2006]第156号
5、沪建安质监[2006]第154号
6、沪建材协(2008)第009号
7、DGJ08-113-200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8、沪建安质监[2010]134号《关于加强本市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质量管理的通知》
41
膨胀聚苯板(EPS)系统
挤塑聚苯板(XPS)系统
其它外墙外保温系统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JG149-2003《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3、JGJ144-2004《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4、DGJ08-113-200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5、沪建安质监[2006]第156号
6、沪建安质监[2006]第154号《关于加强本市建筑节能材料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7、沪建安质监[2008]第1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现场推进监管的若干规定》
8、沪建材协(2008)第009号
9、沪消发[2007]277号《关于在上海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工作的通知》
10、沪建安质监[2010]134号《关于加强本市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质量管理的通知》
42
粘结材料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沪建安质监[2006]第156号
3、沪建安质监[2006]第154号
4、沪建安质监[2008]第112号
5、DGJ08-113-200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43
界面砂浆
抹面砂(胶)浆
抗裂砂浆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1、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沪建安质监[2006]第156号
3、DGJ08-113-200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44
锚栓
按规定取施工单位标准取样总量的20%
45
耐碱玻纤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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