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财务分析 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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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财务分析 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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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财务分析4
工程项目
财务分析
xxx集团有限公司
一、税费估算
(一)注意事项
财务分析中涉及多种税费的估算,不同项目涉及的税费种类和税率可能各不相同。
税费计取得当是正确估算项目费用乃至净效益的重要因素。
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宜的税种和税率。
这些税金及相关优惠政策会因时而异,部分会因地而异,项目评价时应密切注意当时、当地的税收政策,适时调整计算,使财务分析比较符合实际情况。
(二)财务分析涉及的税费种类和估算要点
财务分析中涉及的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所得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有些行业还涉及土地增值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石油特别收益金和矿区使用费等。
此外还有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和环境保护税等。
财务分析时应说明税种、征税方式、计税依据、税率等。
如有减免税优惠,应说明减免依据及减免方式。
在会计处理上,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包含在‘税金及附加’科目中。
1.增值税。
对适用增值税的项目,财务分析应按税法规定计算增值税,并应按照规定正确计算可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
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2008年11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由过去的生产型增值税改革为消费型增值税,允许抵扣规定范围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我国从2011年开始进行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简称“营改增”)的试点。
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
2017年10月,国务院已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修改案,并于11月正式发布执行。
2018年6月,财务部发布《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于2019年1月正式执行。
2018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
其中增值税税率分为四档:
①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为16%;
②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天然气、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产品,交通运输服务(包括铁路、公路、航空等)、销售不动产以及转让土地使用权等为10%;
③增值电信、金融、文化、咨询、旅游、医疗、餐饮等现代服务业为6%;
④出口货物、航天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技术转让等特殊业务为0%。
2.消费税。
我国对部分货物征收消费税。
项目评价中涉及适用消费税的产品或进口货物时,应按税法规定计算消费税。
3.土地增值税。
是按转让房地产(包括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税种,房地产项目应按规定计算土地增值税。
4.资源税。
是国家对开采特定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
当前对资源税的征收大多采用从量计征方式,但对原油和天然气等采用从价计征的方式,将来有可能对资源税的计征方式进行全面改革。
5.企业所得税。
是针对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的税种,项目评价中应注意按有关税法对所得税前扣除项目的要求,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采用适宜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同时注意正确使用有关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加以说明。
6.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1)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而不同,在市区,县城或镇,或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分别为7%,5%或1%。
(2)教育费附加。
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费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3)地方教育附加。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规范和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筹资渠道,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2010年财政部发布‘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是要求统一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二是统一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
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4)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7.关税。
是以进出口应税货物为纳税对象的税种。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中涉及应税货物的进出口时,应按规定正确计算关税。
引进设备材料的关税体现在投资估算中,而进口原材料的关税体现在成本中。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会计处理上应将上述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以及环境保护税等税费计入税金及附加;但在财务分析实际工作中,为方便计算,可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以及环境保护税等税费计入总成本费用中的管理费用,财务分析的“税金及附加”则主要包括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
二、成本与费用估算
(一)成本与费用的概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2014修订),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费用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其他符合费用确认要求的支出,应当直接作为当期损益列入利润表(主要有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在项目财务分析中,为了对运营期间的总费用一目了然,将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这三项期间费用与生产成本合并为总成本费用。
这是财务分析相对会计规定所做的不同处理,但并不会因此影响利润的计算。
(二)成本与费用的种类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中,成本与费用按其计算范围可分为单位产品成本和总成本费用;按成本与产量的关系分为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按会计核算的要求有生产成本(或称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按财务分析的特定要求有经营成本。
(三)成本与费用估算要求
1.成本与费用的估算,原则上应遵循国家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或)《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和费用核算方法,同时应遵循有关税收法规中准予在所得税前列支科目的规定。
当两者有矛盾时,一般应按从税的原则处理。
2.结合运营负荷,分年确定各种投入的数量,注意成本费用与收入的计算口径对应一致。
3.合理确定各项投入的价格,并注意与产出价格体系的一致性。
4.各项费用划分清楚,防止重复计算或低估漏算。
5.成本费用估算的行业性很强,应注意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增减其构成科目或改变名称,反映行业特点。
(四)总成本费用估算
1.总成本费用构成与计算式
总成本费用是指在一定时期(项目评价中一般指一年)为生产和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财务分析中总成本费用的构成和计算通常由以下两种公式表达:
(1)生产成本加期间费用法
采用这种方法一般需要先分别估算各种产品的生产成本,然后与估算的管理费用、利息支出和营业费用相加。
(2)生产要素估算法
生产要素估算法是从估算各种生产要素的费用入手,汇总得到项目总成本费用,而不管其具体应归集到哪个产品上。
即将生产和销售过程中消耗的全部外购原材料、燃料及动力等费用要素加上全部工资或薪酬、当年应计提的全部折旧费、摊销费以及利息支出和其他费用,构成项目的总成本费用。
采用这种估算方法,不必考虑项目内部各生产环节的成本结转,同时也较容易计算可变成本、固定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
2.总成本费用各分项的估算要点
下面以生产要素估算法总成本费用构成公式为例,分步说明总成本费用各分项的估算要点。
(1)外购原材料、燃料及动力费
外购原材料和燃料动力费的估算需要以下基础数据:
1)相关专业所提出的外购原材料和燃料动力年耗用量。
2)选定价格体系下的预测价格,应按入库价格计算,即到厂价格并考虑途库损耗;或者按到厂价格计算,同时把途库损耗换算到年耗用量中。
3)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以便估算进项税额。
(2)工资或薪酬
工资或薪酬是成本费用中反映劳动者报酬的科目,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福利费,通常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职工福利费。
按照生产要素估算法估算总成本费用时,所采用的职工人数为项目全部定员。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项目(企业),应当用“职工薪酬”代替“工资和福利费”。
职工薪酬包括: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职工福利费;
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⑥非货币性福利;
⑦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⑧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其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可见职工薪酬包含的范围大于工资和福利费,例如原在管理费用中核算的由企业缴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都属于职工薪酬的范畴。
实际工作中,当用“职工薪酬”代替“工资和福利费”时,应注意核减相应的管理费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职工薪酬,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区分下列情况处理:
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在项目评价中,当采用生产要素法估算总成本费用时,公式中的职工薪酬是指项目全部定员的职工薪酬。
确定工资或薪酬时需考虑以下因素:
1)项目地点。
工资或薪酬水平随地域的不同会有差异,要注意考虑地域的不同对工资水平的影响,项目评价中对此应有合理反映。
2)原企业工资水平。
对于依托老厂建设的项目,在确定单位工资或薪酬时,需要将原企业工资或薪酬水平作为参照系。
3)行业特点。
不同行业的工资或薪酬水平可能有较大差异,确定单位工资或薪酬时需考虑行业特点,参照同行业企业薪酬标准。
4)平均工资或分档工资或薪酬。
根据不同项目的需要,财务分析中可视情况选择按项目全部人员年工资或薪酬的平均数值计算,或者按照人员类型和层次的不同分别设定不同档次的工资或薪酬进行计算。
如采用分档工资或薪酬,最好编制工资或薪酬估算表。
(3)固定资产原值和折旧费
1)固定资产与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①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②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计算折旧,需要先计算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原值是指项目投产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规定由投资形成固定资产的价值,包括:
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建筑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部分(也称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预备费通常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按相关规定建设期利息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应注意:
2009年增值税转型改革以及2016年全面试行营改增后,允许抵扣建设投资进项税额。
该部分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原值。
按照生产要素估算法估算总成本费用时,需要按项目全部固定资产原值计算折旧。
2)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价值损耗,通过提取折旧的方式补偿。
财务分析中,折旧费通常按年计列。
按生产要素法估算总成本费用时,固定资产折旧费可直接列支于总成本费用。
符合税法的折旧费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由企业自行确定。
一般采用直线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原称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
税法也允许对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或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我国税法允许的加速折旧方法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或按行业规定。
项目评价中可按税法明确规定的分类折旧年限或行业规定的综合折旧年限。
(4)固定资产修理费
固定资产修理费是指为保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在运营期内对其进行必要修理所发生的费用,按其修理范围的大小和修理时间间隔的长短可以分为大修理和中小修理。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中修理费可直接按固定资产原值(扣除所含的建设期利息)的一定百分数估算,百分数的选取应考虑行业和项目特点。
按照生产要素估算法估算总成本费用时,计算修理费的基数应为项目全部固定资产原值(扣除所含的建设期利息)。
(5)无形资产摊销费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特许权等。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中可以将项目投资中所包括的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土地使用权费、商标权费等费用直接转入无形资产原值。
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按照有关规定,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成本。
法律和合同规定了法定有效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摊销年限可从其规定,同时注意摊销年限应符合税法关于所得税前扣除的有关要求。
无形资产的摊销一般采用年限平均法,不计残值。
(6)其他资产摊销费
其他资产原称递延资产,是指除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流动资产之外的其他资产。
关于建设投资中哪些费用可转入其他资产,有关制度和规定中不完全一致。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中可将生产准备费、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等开办费性质的费用直接形成其他资产。
其他资产的摊销也采用年限平均法,不计残值,其摊销年限应注意符合税法的要求。
(7)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其他制造费用、其他管理费用和其他营业费用这三项费用,是指由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中分别扣除工资或薪酬、折旧费、摊销费和修理费等以后的其余部分。
1)其他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是产品生产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制造费用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但不包括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中为了简化计算常将制造费用归类为生产单位(分厂或车间)管理人员工资或薪酬、折旧费、修理费和其他制造费用几部分。
其他制造费用是指由制造费用中扣除工资或薪酬、折旧费、修理费后的其余部分。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中常见的估算方法有:
按固定资产原值(扣除所含的建设期利息)的百分数估算;
②按人员定额估算。
2)其他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为了简化计算,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中将管理费用归类为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工资或薪酬、折旧费、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摊销费、修理费和其他管理费用几部分。
其他管理费用是指由管理费用中扣除工资或薪酬、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以后的其余部分。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中常见的估算方法是取工资或薪酬总额的倍数或按人员定额估算。
若管理费用中的技术使用费、研究开发费等数额较大,可单独核算后并入其他管理费用,或另外列项计入总成本费用。
当前对高危行业企业要求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也可同样处理。
3)其他营业费用
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还包括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产品时所支付的委托代销手续费。
为了简化计算,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中将营业费用归为工资或薪酬、折旧费、修理费和其他营业费用几部分。
其他营业费用是指由营业费用中扣除工资或薪酬、折旧费和修理费后的其余部分。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中常见的其他营业费用估算方法是按营业收入的百分数估算。
(8)利息支出
按照现行财税规定,可以列支于总成本费用的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人)、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在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中,一般只考虑利息支出。
利息支出的估算包括长期借款利息(即建设投资借款在投产后需支付的利息)、用于流动资金的借款利息和短期借款利息三部分。
1)建设投资借款利息
建设投资借款一般是长期借款。
建设投资借款利息是指建设投资借款在还款起始年年初(通常也是运营期初)的余额(含未支付的建设期利息)应在运营期支付的利息。
建设投资借款还本付息方式要由借贷双方约定,通行的还本付息方法主要有等额还本付息和等额还本、利息照付两种,有时也可约定采取其他方法。
①等额还本付息方式
等额还本付息方式是在指定的还款期内每年还本付息的总额相同,随着本金的偿还,每年支付的利息逐年减少,同时每年偿还的本金逐年增多。
②等额还本、利息照付方式
等额还本、利息照付方式是在每年等额还本的同时,支付逐年相应减少的利息。
③其他还本付息方式
其他还本付息方式是指由借贷双方商定的除上述两种方式之外的还本付息方式。
2)流动资金借款利息
项目评价中估算的流动资金借款从本质上说应归类为长期借款,但财务分析中往往设定年终偿还,下年初再借的方式,并按一年期利率计息。
现行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分为短期(1年以内)、中期(1年以上至3年),财务分析中也可以根据情况选用适宜的利率。
财务分析中对流动资金的借款偿还一般设定在计算期最后一年,也可在还完建设投资借款后安排。
流动资金借款利息一般按当年年初流动资金借款余额乘以相应的借款年利率计算。
3)短期借款利息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中的短期借款是指项目运营期间为了满足资金的临时需要而发生的短期借款,短期借款的数额应在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中有所反映,其利息应计入总成本费用表的利息支出中。
计算短期借款利息所采用的利率一般可为一年期借款利率。
短期借款的偿还按照随借随还的原则处理,即当年借款尽可能于下年偿还
(五)经营成本
经营成本是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的现金流量分析中所采用的一个特定的概念,作为运营期内的主要现金流出。
经营成本与融资方案无关。
因此在完成建设投资和营业收入估算后,就可以估算经营成本,为项目融资前的现金流量分析提供数据。
(六)固定成本与可变成本
根据成本费用与产量的关系可以将总成本费用分解为可变成本、固定成本和半可变(或半固定)成本。
固定成本是指不随产品产量变化的各项成本费用,可变成本是指随产品产量增减而成正比例变化的各项成本费用。
有些成本费用属于半可变(或半固定)成本,例如不能熄灭的工业炉的燃料费用等。
工资或薪酬、营业费用和流动资金利息等也都可能既有可变因素也有固定因素。
必要时需将半可变(或半固定)成本进一步分解为可变成本和固定成本,使成本费用最终划分为可变成本和固定成本。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中一般可以根据行业特点进行简化处理。
通常可变成本主要包括外购原材料、燃料及动力费和计件工资等。
固定成本主要包括工资或薪酬(计件工资除外)、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和其他费用等。
长期借款利息应视为固定成本,流动资金借款和短期借款利息可能部分与产品产量相关,其利息可视为半可变(或半固定)成本,为简化计算,一般也将其作为固定成本。
进行盈亏平衡分析时,需要将总成本费用分解为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
(七)维持运营的投资费用
在运营期内发生的固定资产更新费用和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开拓延深费用等,应计作维持运营的投资费用,并在现金流量表中将其作为现金流出,同时应适当调整相关报表。
(八)成本与费用估算的有关表格
在分项估算上述各成本费用科目的同时,应编制相应的成本费用估算表,包括总成本费用估算表和各分项成本费用估算表。
这些报表都属于财务分析的辅助报表。
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
单位:
万元
序号
项目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1
现金流入
0.00
36660.00
39480.00
45120.00
56400.00
1.1
营业收入
0.00
36660.00
39480.00
45120.00
56400.00
2
现金流出
27537.77
33577.84
31772.43
39508.77
43634.30
2.1
建设投资
27537.77
0.00
2.2
流动资金
3881.93
298.61
4479.15
1493.05
2.3
经营成本
29512.80
31274.19
34796.98
41842.54
2.4
税金及附加
183.11
199.63
232.64
298.71
3
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
-27537.77
3082.16
7707.57
5611.23
12765.70
4
累计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
-27537.77
-24455.61
-16748.04
-11136.81
1628.89
5
调整所得税
1654.29
1979.94
2631.26
3933.87
6
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
-27537.77
1914.35
6279.24
3661.85
9774.23
7
累计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
-27537.77
-25623.42
-19344.18
-15682.33
-5908.10
计算指标
1、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
28.47%;
2、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
21.30%;
3、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前,ic=11%):
28721.01万元;
4、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后,ic=11%):
15830.68万元;
5、项目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
4.87年;
6、项目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
5.52年。
三、项目背景分析
灭火器是一种可携式灭火工具。
灭火器内放置化学物品,用以救灭火灾。
灭火器是常见的防火设施之一,存放在公众场所或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不同种类的灭火器内装填的成分不一样,是专为不同的火灾起因而设。
使用时必须注意以免产生反效果及引起危险。
灭火器的种类繁多,按充装的灭火剂分为:
水基型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
按驱动灭火剂的动力来源则可分为储气瓶式、储压式、化学反应式。
灭火器产品属于特种商品,国家有相关严格的生产审批程序,企业缺乏一些合理的引导及办理证件方面的便利,行业内企业参差不齐,一些造假产品挤压着规范产品的市场空间。
我国消防产品市场近5年的平均年销售增长率达到17%。
目前我国家庭配备灭火器的比例仅有0.1%左右,家用消防产品市场几乎空白。
近年来,国内外都提出了开发洁净消防技术的问题。
所谓洁净消防是指不产生环境污染,符合环保要求的消防产品和消防设备,即绿色环保消防产品。
“绿色环保”是我国在新世纪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的战略措施,开发“绿色环保消防产品”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向,也符合现代化城市向生态型发展的前景,所以说“绿色环保消防产品”将是今后长期的研究开发领域。
当前对我国消防行业来说紧要的就是发展与淘汰哈龙、保护大气臭氧层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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