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专题犯罪及其犯罪构成理论.docx
- 文档编号:4065737
- 上传时间:2022-11-27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18.07KB
第一个专题犯罪及其犯罪构成理论.docx
《第一个专题犯罪及其犯罪构成理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一个专题犯罪及其犯罪构成理论.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一个专题犯罪及其犯罪构成理论
第一个专题:
犯罪及其犯罪构成理论
一、犯罪的概念及非犯罪化的趋势
二、世界三大犯罪构成体系比较
1、大陆法系:
递进式的三阶段理论
犯罪构成的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
2、英美法系
3、前苏联(中国的犯罪构成):
平面的、耦合式的。
操作容易、一次性评价、事实与规范同一层面的特点。
英美法系的双层犯罪模式
特点:
(1)事实与价值判断分层次;
(2)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
(3)双层次判断标准
第二讲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
案例:
……婚前摩擦----李四殴打妻子---妻子与张三通奸行为----李四威逼----爬管道行为---管道破裂-----张三死亡
一、因果关系的特点及意义
二、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
1、条件说:
所有条件具有同等的价值
2、原因说:
根据某种标准找出真正的原因
(最有力、最近、最直接的、起决定作用的)
3、相当因果关系说:
通过经验法则判断具有社会相当性的。
4、客观归咎理论:
行为人实施了一个包含法律所禁止的危险的行为,并且这个危险已经实际发生了,则行为人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5、疫学因果关系说:
根据数学统计的原理,推断行为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
(食品、环境、药品)没有超出合理的怀疑;存在高度的盖然性。
6、双层次原因说
事实原因、法律原因。
事实原因是建立在只管的基础之上,……法律原因是限定事实原因的范围。
(近因说、预见说、刑罚功能说。
)
三、不作为的因果关系判断
1、不作为的概念(当为而不为;具有作为的特定义务:
基于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基于契约、事务管理等法律行为发生的义务;基于职务业务要求产生的义务;先前行为产生的义务;基于特殊场合下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的要求而产生的义务。
2、判断因果关系的公式:
如果……就可以避免……
补充内容:
行为的分类:
作为、不作为、持有(状态)
第三讲故意过失的司法认定
故意的分类:
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
明确的故意与概括故意/不确定的故意
择一故意:
(案例)
转移的故意:
放任:
无所谓;听
间接故意与有认识过失之间的界定
复合罪过概念:
两种情况:
(故意+过失)、(故意与过失模糊、混合)
过失分类:
过于自信的过失与疏忽大意的过失
业务过失与普通过失
监督管理过失
第四讲正当化行为研究
一、正当化的根据:
1、目的说(社会共同生活目的)
2、利益权衡说;3、社会相当性说
二、正当化的类型
(一)1、正当防卫;2、紧急避险;
国外的正当行为类型: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救行为、义务冲突、职务行为、被害人承诺、竞技行为等。
(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防卫对象:
不法侵害(犯罪行为、违法行为、轻微的违法行为)---人的行为---危害行为---
对精神病人可否正当防卫?
防卫时间:
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防卫的意识;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实施的必要反击行为。
限度条件(不能造成重大的不必要的损害)
(三)特殊防卫权的问题。
紧急避险:
利益权衡
期待可能性的理论是其正当根据
(案例)
第五讲共同犯罪问题
一、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概念: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判断共同犯罪的学说
1、行为共同说:
主观主义的学说。
根据数人的共同行为,实现各自犯罪的场合就成立共犯。
主观主义认为:
犯罪是行为人主观恶性的表现。
凡是二人以上有共同行为实施犯罪的就是共犯关系。
(不问有无责任能力或者罪过形式)
特点;肯定了片面共犯。
2、意思联络说。
3、构成要件说。
犯罪共同说。
三、实行过限(过剩行为)的问题:
实行犯实施了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行为。
实行过限者当然应对其犯罪行为承担罪责。
四、片面共犯问题:
只有在“共同行为说”的前提下才能承认。
五、共同犯罪人的分类:
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六、间接正犯的问题:
故意或过失地利用无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犯罪,……
教唆犯问题:
双重的地位
第六讲未完成形态问题
一、只有故意犯罪才会出现未完成形态
二、犯罪既遂的标准:
目的说/结果说/得逞说/犯罪构成理论说/
三、既遂类型:
实害犯/危险犯/行为犯/
四、未遂犯:
狭义的未遂犯/广义的未遂犯(中止犯、未遂犯)
分则中各罪的未遂没有详尽规定。
以致于有的罪名是否追究未遂不统一。
另外各个犯罪的未遂判断标准也是不统一。
例如盗窃罪。
控制说、占有说、转移说、控制+转移说等标准。
案例:
偷包案件。
五、实践中一般认为以下的情形不追究未遂:
1、危险犯;2、间接故意的犯罪;3、情节犯;4、过失犯罪;数额犯;
五、犯罪中止成立条件:
时间条件(预备阶段、实行阶段、实行后阶段军可以出现犯罪中止)
自动性:
出于自己的意思;同时考察行为人对于外部事实的认识。
有效性:
一是犯罪未实行终了的情况下,停止继续实施犯罪行为;二是在实行终了但法定的危害结果未发生的情形之下,必须有效地阻止结果的发生。
彻底性;主观上彻底打消了原来犯罪的念头。
考察中止成立必须看:
行为的中止行为与避免发生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犯罪中止是为犯罪人架起了一座后退的黄金桥。
”------鼓励犯罪人
六、不能犯、迷信犯、确信犯的问题
七、处罚的原则:
必减制、得减制、不罚制。
第七讲刑罚的理论及其替代措施
犯罪出现的认识:
主观主义/客观主义/综合主义
一、刑罚的根据(目的):
1、基于正义观念-----报应论----罪与刑要均衡
2、目的论----基于预防思想-----(一般预防与特别预防)
4、综合理论。
两者相互交融。
二、刑罚的功能:
德国学者耶林:
“刑罚如两刃之剑,用之不当,则国家与个人两受其害。
”
1、对犯罪人具有惩罚功能;
2、对犯罪人具有矫治功能;
3、对被害人具有安抚功能;
4、对社会其他成员具有威慑功能;
三、刑罚的目的
报应目的/预防目的
四、实现刑罚目的:
报应与预防
1、刑罚公正
2、刑罚严而不厉?
3、刑罚迅速
4、刑罚确定:
威慑理论
五、刑罚体系:
重刑结构
1、死刑---生命刑
2、无期徒刑----自由刑
3、有期徒刑-----自由刑
4、管制;--短期自由刑
5、拘役---短期自由刑
财产刑:
(目的)通过对金钱和财产的剥夺,对其心理产生冲击或训诫,唤醒意识,预防犯罪。
1、罚金刑:
受刑人向国库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的刑罚;没收财产:
将受刑人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收归国库的刑罚。
资格刑:
剥夺或者限制犯罪人一定的资格为内容各种刑罚的总称。
我国规定的资格刑:
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剥夺军衔。
不足:
政治色彩浓厚;内容过于单一;适用范围不明确;适用方式单一。
六、刑罚的执行制度
刑罚的制定-----刑罚的求刑-----刑罚的量刑----宣告刑------执行刑
刑罚的执行制度:
减刑、缓刑、假释、
立功、自首
第八讲对待犯罪的策略
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犯罪与非犯罪化)
二、对刑罚正当性的思考:
刑事和解制度的提倡
被害人与加害人之间进行协商,以承认错误,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为前提,达到谅解,从而减免刑罚制裁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
它使刑罚的正义得到一种新的诠释。
补偿被害人的损失;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恢复性司法理念的提倡。
三、对待未(初)犯,应该实施保安处分
四、对待已犯:
考虑适用前科消灭制度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一 专题 犯罪 及其 构成 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