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管理全套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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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管理全套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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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管理全套制度汇编
XXXXXX医院
医疗管理全套制度汇编
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十月八日
1、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2、医疗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3、医疗安全管理措施
4、医疗安全防范措施
5、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6、医疗事故争议登记制度
7、入院管理制度
8、出院管理制度
9、病历书写质量检查制度
10、病历书写质量二级考核制度
11、医嘱制度
12、各级医疗人员去向报告制度
13、操作报告制度
14、手术室工作制度
15、麻醉科工作制度
16、麻醉访视制度
17、医患沟通制度
18、门诊部工作制度
19、门诊疾病证明发放制度
20、患者投诉处理制度
21、患者医疗信息资料查阅制度
22、传染病报告制度
23、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工作制度
24、病案质量管理工作制度
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医院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4、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5、医院要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7、质量的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相结合,并纳入医院评审。
二、医疗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1、医务科要加强与各质量管理小组的联系,到科室了解医疗质量问题,检查督促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
2、为确保医疗质量,抓好下列重点:
(1)各项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如查房制度、危急重患者抢救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门诊首诊负责制、查对制度、值班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差错事故登记制度等。
(2)完善和落实各项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常规。
(3)危重患者的抢救。
(4)新医师和进修医师培训。
(5)节假日、下班时间危重患者的抢救。
3、重视和做好严重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调查、讨论、总结与改进措施的落实。
4、每月审阅分析统计室的质量管理信息统计资料。
5、科室通过落实重点制度,加强对日常工作的质量控制,检查和督促,并认真作好记录,科室质量管理小组要总结分析本科医疗质量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6、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三基”学习、培训和考核。
7、各科结合实际,每年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改进。
8、每半年至一年组织全院性医疗质量交叉检查,主要检查病历、处方、检验申请、报告单、消毒隔离、无菌操作、差错事故纠纷、规章制度的健全及落实、主要医疗指标完成情况。
9、对高质量或质量缺陷、差错事故的典型事例进行解剖分析,给予表扬或批评,并以正反两面典型教育全体医务人员,树立医疗质量是医院工作的核心观念。
10、建立质量惩罚制度,每月查出的质量缺陷与奖金挂钩。
三、医疗安全管理措施
1、为加强医院的医疗质量建设,加强医患沟通,防范医疗差错、事故,避免医患纠纷,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我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质量意识。
全院医务人员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精神,熟悉与医疗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自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经常性地进行质量管理教育,提高全员质量管理意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点。
3、强化风险管理,提高风险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要逐步强化科室的风险管理,通过风险管理,强化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有效调动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促进科室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差错及事故。
要经常组织典型案例进行讨论,做到警钟长鸣,在保障患者安全的同时加强自我保护。
4、完善院、科两级医疗质量体系建设,发挥两级体系的监督作用。
逐步完善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质量管理小组两级体系的建设,加强对医疗、护理、药事、输血、院感的质控工作。
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同时检查结果与岗位工资、奖金发放挂钩,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5、坚持以患者为中心,认真落实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
临床工作要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做到对患者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为患者提供温馨、细致、耐心的服务。
同时要认真落实执行各项医疗核心制度。
6、加强“三基三严”训练,不断提高医护技术质量。
加强医护人员的业务训练,重点是“三基三严”训练,即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严密的方法;加强临床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医护技术质量。
7、落实病情告知和医患沟通,减少医患纠纷。
医院和患者是委托治疗关系,应尽可能地将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需作的特殊检查、治疗、治疗费用、治疗风险及其它应告知内容告知监护人,加强沟通,以减少医患纠纷。
8、加强病房巡视,防范未然。
患者在病态支配下大多缺乏主观主诉,难以沟通和表达实际、真切的感受,往往要靠医务人员细心观察、耐心发现其病情变化。
特别是患者的“三防”行为更具有隐蔽性和主观故意,通过加强病房巡视,注意患者服药情况,加强患者外送检查、外出活动等环节的监控,防范于未然,将医疗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9、重视医疗文件的内在质量。
医疗文件是医护人员临床思维的凭证,是诊疗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有很强的书证作用,在医疗纠纷中,是进行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判明是非、分清责任的依据。
同时医学模式的改变,对医疗文件的书写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医疗文书的内在质量管理,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10、正确对待家属同意治疗意见的签字。
《住院知情同意书》的签订实际上是双向性的,一方面是使患者理解临床医学的风险,另一方面医生要针对这些风险,做好充分的防范措施和一旦发生意外的应急补救措施。
家属签订同意书是理解可能发生的危险,但决不是容忍医护人员因失误所发生的意外,医护人员必须保持头脑清醒,正确对待家属对治疗操作同意的签字,在治疗中要精益求精,尽可能避免发生意外。
临床医生在选择治疗方式、方法、药物、护理措施的同时,要对家属讲清利弊,充分征求意见,尊重患者或家属对治疗方法的选择权。
11、加强职能部门深入临床一线的检查、协调和监督作用。
医院职能部门要经常深入病房检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了解科室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现场协调解决;医务科、护理部要掌握各临床科室诊疗活动开展的情况,及时发现和化解医疗纠纷的苗头和隐患,要改变过去单纯的宣传、教育、检查和发生医疗纠纷后再做回顾性调查、总结经验教训的被动管理办法,而是采取亲临一线,及时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把医疗、护理中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的主动管理办法。
12、严格科室技术准入,加强医疗质量考核。
医务科、护理部要加强对临床科室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审核及风险评估,严把医疗技术准入关。
同时,要加强对各临床科室进行每月或季度的质量考核,发现事故苗头及时进行堵截,以确保患者在医院能得到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四、医疗安全防范措施
1、牢固树立“医疗安全第一”的观念,坚持医疗管理中安全有效的原则,杜绝事故,减少差错和缺陷。
2、努力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强化观念,严格执行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基本医疗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
3、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会诊转诊制、危重患者抢救制、值班、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和疑难病例讨论等医疗制度。
4、严格执行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及时、真实、完整、正确书写病历。
严格执行知情同意的原则,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健全和执行患方签字制度,尊重患者或家属的知情权、选择权、决定权。
5、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定期门诊,主治、高年资医师门诊把关。
科室要制定相应的安全医疗防范措施,强调岗位责任制,人人在岗在位,随叫随到。
6、护理部、药房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严防发错药、配错药、用错药、打错针、搞错剂量、贴错标签、写错用法,不发配伍禁忌或不符合规定、皮试阳性或需做皮试而未经皮试的药物。
发现错误的处方或医嘱要退回,由医师更正后方能发药。
7、保障抢救药品供应。
急救器材、药品定量、定位、定人管理,使之处于应急状态。
8、麻醉、剧毒、贵重药品按规定保管。
9、严格执行院感的有关规定。
10、严格执行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液入库、发血、输血等相关规定,避免和减少医源性的事故发生。
11、医技科室必须做好室内、室间质控。
加强与临床联系,避免因缺乏沟通而造成纠纷。
12、加强对进修生、实习生管理,严格执行进修生、实习生带教的有关规定。
13、严格执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医疗事故处理预案和医院急救预案,防患于未然。
14、坚持医疗缺陷、事故登记、报告、讨论、处理制度。
15、每年修订医疗安全保障方案,一切从医院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医疗安全防范措施。
16、严格执行病历保管、借阅、复印制度。
17、坚持开好每季安全医疗例会,分析缺陷、差错、事故所致医疗纠纷原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把医疗安全落实到实处。
五、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各科室必须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对所发生的差错、事故一周内讨论,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预防措施,如发现有隐瞒漏报漏登,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及科室领导的责任。
2、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医务科、护理部和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须做好善后工作。
3、差错、事故发生后,应由当事人负责登记,并口头报科室领导或护士长。
4、发生差错后,科室领导或护士长应对事件进行清理核实,于24小时内上报医务科或护理部。
5、医务科或护理部根据上级的材料进行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上报院领导。
六、医疗事故争议登记制度
1、当临床科室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要高度重视,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及时组织讨论,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及时向医务科汇报。
2、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登记和签名。
3、登记内容完整、不漏项、无漏报,有记录时间及处理意见。
4、全院做到登记项目统一、规范。
5、对弄虚作假、包庇隐满医疗事故不报告者,应严肃查处,不严格执行登记报告制度的科室,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七、入院管理制度
1、患者住院,须持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签发的住院证,由接诊室护理人员送入病房,办理入院手续。
一般患者应在住院处接诊室进行卫生处置、更衣,并向病房护士做好交班工作。
2、传染患者的衣物须经消毒后存放。
3、患者的衣物可交患者家属带回保管。
4、护送危重患者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患者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并尽量减少患者途中痛苦。
5、接通知后病房护士应准备床位及用物。
对急诊手术或危重患者,须立即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6、患者进入病房,医护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并主动热情接待,向患者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协助患者熟悉环境。
主动了解病情和患者的心里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
7、通知负责医师检查患者,及时执行医嘱,制定责任制护理要求。
八、出院管理制度
1、护理人员根据医嘱整理出院患者病历、药品,注销各种卡片,通知患者或家属办理出院手续。
2、接到住院处出院结算凭证后,协助患者整理物品,清点医院用物,向患者交待出院带药的使用方法。
3、做好出院卫生宣教和注意事项,征求患者对医院的意见,签发出院证,送患者到住院处接诊室更衣。
4、清整病床单位用物,注销各种卡片,进行病床单位终末消毒处理。
5、病情不宜出院,而患者家属要求出院者应加以劝阻。
如说服无效,应由主管医师批准和家属出示手续,并在病历上注明自动出院,有患者或家属的书面签名。
应出院而不出者,通知所在单位接回。
九、病历书写质量检查制度
1、凡临床诊疗工作,应建立病历,无病历不能开具病假证明、疾病诊断书、住院证明等。
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
2、病历的书写必须及时、完整、属实。
应使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楚,措辞通顺、简练,段落分明,注上明确的标点符号,不得涂改、补贴及错别字,签名要签全名。
3、病历不论医师级别均应按《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
4、住院病历要求:
(1)新入院患者必须填写一份完整的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包括联系人的姓名、关系、单位或住址等)、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生活史、家族史、女患者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神经系统检查、精神检查、辅助检查、初步诊断等,由医师书写签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修审签名。
(2)住院病历及首次病情记录必须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如危重患者入院记录必须在患者入院4小时内完成。
(3)病历必须在医院内书写,不得携带出院外或回家书写。
(4)患者入院后应及时诊断和治疗,经治医师应连续3天详细记录病情,严重“三防”(防自杀、防藏药、防外逃)的患者随时记录,一般病情5天记录一次。
对于特级护理患者,经治医师每天记录病情一次;一级护理患者则少于3天记录病情一次,特殊情况,随时记录。
科主任(或上级医师)应有计划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5)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记录并签字。
(6)凡移交患者均需由交班医师作出交班小结填入病情记录内。
(7)凡决定转诊、转院的患者,必须经医务科、主管业务院长同意方可转院。
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或转院记录,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8)经治医师应及时将各种检查报告单按顺序粘贴,并在报告单上缘用红笔标记异常结果,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应附于病历上。
(9)出院小结和死亡记录应在患者出院、死亡当日完成。
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疗效、出院诊断、出院处理意见等,由经治医生书写,主治医生审查签字。
死亡记录除书写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还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等,由经治医师书写、科主任审查签字。
死亡病历的详细讨论记录亦附于病历内。
(10)经上级医师检查修改较多的病历,经治医师应另行抄写清楚。
5、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1)要简明扼要。
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单位或住址由陪护人填写、挂号室应核对清楚。
主诉、现病史、个人生活史、查体、神经系统检查中主要的阳性或阴性症状、诊断(或拟诊)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经治医师书写签字。
(2)每次诊察应另填写时间。
(3)门诊患者需要住院治疗时、由经治医生签字住院处方,并在病历上写明转院原因和初步诊断。
(4)必须记载好每次的诊查记录、字迹要清楚,并签字,正确诊断必须在不多于三次诊查后作出。
附:
病历书写的有关规定:
①年龄:
应填写实足年龄或出生年月。
②职业:
应填写专业职务或工种,不应笼统填工人、职员。
③入、出院诊断日期:
应注明年、月、日、小时(以24小时算)。
④出院诊断:
应按主次疾病顺序填写,一般不得以症状代替诊断。
6、诊断符合:
指第一诊断相符者,不得随意更改。
(1)门诊诊断:
指患者登记住院时门诊医师所确定的疾病诊断。
(2)入院诊断:
指患者进入病房,科主任或主治医生对病历审修后所确定的诊断。
(3)出院诊断:
指患者出院时所确定的最后诊断。
(4)病理诊断:
主要指各种活检及细胞学的诊断。
7、入院后确诊天数:
指患者入院后明确诊断所需的天数。
8、与上次间隔时间:
同一疾病,此次住院与前次住院间隔时间。
十、病历书写质量二级考核制度
1、科级病历质量管理与考核:
(1)住院医师
按《XX省住院病历书写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住院病历质量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的规定书写和完成病历。
(2)主治医师
按《标准》和《评分表》的规定书写和完成病历,对下级医师书写的各种住院记录及时进行修改和签名,原则上应于48小时内完成。
(3)(副)主任医师
对下级医师书写、修改的病历进行审核,对所管患者病历质量全面负责,并将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个医生。
(4)科主任
经常组织科室质控人员督促检查下属病历书写质量、标准执行情况,并对每月出院病历质量按标准进行考核评分,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2、院级病历质量管理与考核:
(1)医务科每月组织人员对各科室(病区)的病历质量、医疗安全情况进行考核,对检查中存在问题,按考核标准进行相应扣分外,责成科主任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落实整改措施。
(2)病历质控小组每月对每个科室抽查5-6份存档病历,将病历质量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后报医务科。
对于不合格病历按相关规定处理。
(3)对各种医疗质量检查活动中发现的病历质量缺陷,按病历质量考核规定处理。
3、病历质量基本要求:
(1)按《标准》和《评分表》的要求进行评分,每份病历评分≥96分。
(2)无因质量缺陷而负法律责任的病历。
4、其他:
(1)任何作假行为致病历不真实需负的全部责任,由直接行为人承担。
(2)患者突然死亡,除允许最后一次抢救记录、抢救医嘱及有关死亡的记录外,不准对已完成的记录作任何修改。
(3)不准对有投诉或有不满意见的患者的病历作任何修改。
十一、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时间和患者入院2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需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写“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待清楚,医嘱要按时完成。
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生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
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可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患者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做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4、附辅助检查时限规定:
(1)医护之间要加强沟通,及时通报患者常规辅助检查情况。
经治医生要注意追踪报告单,并对结果进行认真分析。
(2)白天入院患者的血常规和心电图检查应在入院当日完成检查,晚上入院患者的血常规和心电图检查应在第二天上午完成检查。
(3)非急诊急症检查的脑电图、B超、胸片、TCD、彩超等原则上应在医嘱第二天完成检查,特殊情况(如患者不合作)不能及时检查时应报告医生,并在病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尽快完成检查。
(4)夜间或节假日属急诊急症患者的检查、检验,根据病情需要立即做时,由值班医生通知检验科或特检科回院检查。
本院无条件做的必要的检查项目,报告医务科同意后转送外院检查。
十二、各级医疗人员去向报告制度
1、科主任(副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外出开会、学习、会诊及请假等,必须经院长批准,并向科主任、医务科报告后再到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分管门诊主任(门诊组长)外出时,除按第一条规定外,还须向门诊部请假。
其他门诊医生有事要向组长或分管门诊主任请假。
3、主治医师(医师、医士)外出学习、参观、开会、进修、会诊等,首先向科主任报告,同意后由科主任报医务科批准,再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4、各科建立科主任、主治医师、医师(士)去向日志,以便随时联系。
如不向科室及有关部门报告而耽误工作者,应追究责任。
5、各级医师外出时,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以便及时联系,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十三、操作报告制度
(一)集体讨论制度
1、新的有创操作项目需由有关医师提出,为保证其安全,有效地应用于临床工作,不给患者带来损害,在开展之前,有关医师应广泛查阅国内外相关著作及文献,并收集、整理,写出综述或报告,在本病区进行预讨论。
2、病区预讨论:
由病房主任或专业组长主持,病区医师及护士长参与,充分发挥意见,认真讨论,并有详细记录,其结果形成书面报告(附相关资料)报科主任。
经科主任修改后,提交科内大讨论。
3、科内大讨论:
由科主任主持,全体人员参与,进行积极讨论,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对该项操作的适应证、并发症、禁忌证等进行充分论证,讨论内容应作详细书面记录,同时制定出新的有创操作的操作常规。
(二)报批程序
1、对于操作常规以外的有创操作,任何人无权擅自进行,必须经过科内讨论、申报、审批、知情同意等一系列程序。
2、在经科内充分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后,应将讨论报告及相关资料送医务科备案,申请报批。
3、医务科同意开展后,及时与经管办联系,协商收费事宜,由经管办负责向市物价部门报批,确定收费价格。
(三)知情同意程序
1、在进行有创操作前,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委托人详细交待病情,重点交代清楚此项有创操作对患者诊断治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强调操作可能引起的并发症和存在的其它问题,让患者和家属充分知情,尊重患者及委托人意见,并在相应"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实施。
(四)对疗效的分析评价程序
1、对于新的有创操作,一经开展即应完善对其效果、并发症的监测,并进行评价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使其更加完善。
2、认真详细记录病历。
3、定期总结病历,与常规操作进行比较。
4、检索文献,查阅资料,与其它医院进行比较。
5、写出报告或文章。
十四、手术室工作制度
1、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严格执行手术室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无菌操作、消毒常规、急救抢救制度、查对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处理原则、特种感染处理原则、防止差错事故制度、安全制度、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保持室内整洁。
进入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鞋、帽、隔离衣及口罩。
2、室内必须保持严肃、安静、禁止喧哗,不遵守手术室工作制度者,手术室负责人有权拒绝进入手术室,并通知有关部门。
3、进手术室见习、参观,需经科主任及手术室护士长同意,3人以上需报医务科批准。
见习和参观者,应接受手术室医护人员的指导,不得任意游动及出入。
4、手术室药品、器材、敷料,应由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的位置。
手术全套器材,电气和蒸汽设备应经常检查,以保证手术正常进行。
手术室器械一般不得外借,如外借须经手术室护士长同意,必要时业务院长批准,方可办理暂借手续。
麻醉药品有明显标志,专人保管,按医嘱并经过仔细查对后方可使用。
5、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避免交叉感染。
手术前、后,手术室护士应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等数目,并及时处理干净被血污染的器械和敷料,一切物品用后必须进行清结和检查工作并归还原处。
节假日应有专人值班及听班,以便随时进行各种手术。
6、手术室应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包括空气、洗过的手、消毒后的物品)。
如有感染,应协同有关科室研究感染原因,及时纠正。
7、手术通知单须手术前一天下午16:
00经科主任签字后送交手术室,以便准备。
8、手术室按时接收手术患者,并核对患者姓名、年龄、床位、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标记,防止差错。
患者要穿患者服入手术室。
9、手术室工作人员暂离手术室外出时需先向科主任或护士长请假,征得同意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
外出时要更换外出衣、帽、鞋。
10、手术室内严禁吸烟,值班人员须在指定地点就餐。
11、爱护一切器械仪器,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避免损坏。
一旦损坏,应及时报告院长及器械科酌情处理。
精密仪器专人保管、定期保养。
12、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除值班人员外,一律不得在手术室留宿。
13、建立常用手术器械卡,准备器械时按卡片进行查对,同时检查器械性能。
手术包必须标明消毒日期或有效日期。
14、手术采取的标本,应同病理科严格交接手续,有专人负责送检。
十五、麻醉科工作制度
1、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按手术通知单、手术种类、患者状况、妥善安排第二天手术麻醉工作。
2、负责麻醉的医师,应于手术前一日到病房熟悉病案(包括各种检查和手术步骤),对患者病情做出正确估计,选择适当的麻醉方法,开好麻醉前医嘱,重大手术或有特殊情况时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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