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锅炉房营运项目解决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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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锅炉房营运项目解决方案
锅炉房营运项目
解决方案
一、项目概况
1.1概述
本工程为**项目,本项目包括公高层住宅、普通住宅、地库、幼儿园、派出所、老年活动中心等建筑,该小区总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项目管理构想
BOT供热服务模式是市场化、专业化的必然趋势,它可以实现规范、标准的小区供热服务,满足了小区供热服务管理专业技术性强、服务标准高的要求。
2.1项目基本情况及需求分析
小区的供热服务包括:
2.1.1、冬季采暖供热运行服务,包括锅炉房运行、住户投诉接待;
2.1.2、锅炉房及其附属设备及一、二次管网的运行维护管理;
2.1.3、供暖收费服务及生产排放的环境管理等。
2.2针对项目,我司认为:
2.2.1、保证园区供热点火及时、运行安全平稳、维修服务到位,让业主(使用人)感受到人性化的服务,是非常必要的。
2.2.2、必须在环保要求、技监安全、设备完好等方面严格执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
2.2.3、我司的目标是确保小区住宅供热面积的冬季供热工作,确保冬季供热服务符合地方标准,具体要求执行《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北京市政府216号令)。
2.2.4、我公司确保合同期内做好供热设备的定期检修、保养及锅炉本体设备、外管线的维修工作,保证供热系统处于最佳的运行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经济运行的效果。
2.3供热服务资费规定
2.3.1根据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热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以及市政府关于供热服务的约定服务内容和费用。
2.3.2如遇政府调整能源费用,则按政府相关规定调整费用。
2.4供热服务内容
2.4.1、锅炉房、换热站冬季供热运行及附属设备维护保养;
2.4.2、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等特种设备的定期报检;
2.4.3、输煤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检验;
2.4.4、供热配电设备的维护、保养;
2.4.5、小区供热一、二次管网维护、保养;
2.4.6、入户巡检;
2.4.7、收取供热费;
2.4.8、政府规定的其他供热服务内容。
三、供热运行服务全年度调试及保养计划
通过对供热运行过程的管理和监控,从而保证运行质量,搞好供热服务,确保达到用户满意。
供热运行管理将遵照国家有关燃气供热的规范标准,做好供热运行、供热接待、维修服务及其它各项工作,填写各种记录。
通过科学运行,精心维护,及时检修,确保设备完好。
3.1冬季供热准备
3.1.1、每年的11月1日前,做好供热各项准备工作,11月7日进行点火试运行,并将《锅炉房点火记录》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3.1.2、按照锅炉房所属区县供热办的各项要求做好供热工作,协调好供电局、环保局、技术监督局和业主(使用人)、各用热单位等各方面的关系。
3.1.3、对司炉工、化验工、电焊工、水暖工、仪表工、电工、泵工等进行岗前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操作。
3.1.4、进行冬季配件、材料的准备,确认气、水和电力供应,保障供热。
3.1.5、做好供热系统的水处理、上水、定压和安全、连锁保护及报警装置试验工作。
3.1.6、做好各种设备的单机、联机试车。
3.1.7、在相关工作场所张贴各种制度、规范和岗位证书。
3.1.8、制订相应的《供热应急预案》、《紧急救援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3.2冬季供热点火工作
接到北京市政府点火通知后,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点火并进行入户测温,并填写《入户测温记录》,有专门人员进行锅炉房、管线的检查和用户走访。
3.3锅炉房运行
3.3.1、项目负责人要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工作实施监督检查职能,在相关运行记录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跟踪验证。
3.3.2、按岗位职责要求,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工作实施监督、检查职能,每天巡查设备管线,每周联合检查。
对水、电、材料、人工的使用进行计量统计,实施成本核算,并填写相关记录。
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跟踪验证,及时处理解决。
3.3.3、各级生产人员应按照有关制度和标准,做好流量调节、温度调节和安全运行,确保三个百分之百。
化验员做好水处理,保证热网的水质符合要求。
维修人员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完好率。
泵工及时巡回检查发现隐患。
报修平台服务人员做好供热报修、咨询及回访等服务,将报修信息及时传达到维修人员。
维修人员做好维修服务工作,并填写《供热接待值班记录》和《运行记录》等相关记录。
3.3.4、运行维修人员应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小故障当时解决,一般故障当班解决,大故障由公司组织力量当天处理。
3.4水质化验安排
3.4.1、各种用热设备中的介质是热水,对于锅炉(换热器)不仅要防止结垢,更应防止腐蚀。
而管道、散热器的突出问题是防止腐蚀的发生。
热水的成分直接影响热交换器、散热器、管道的安全运行、工作效率、使用寿命、经济效益。
必须加强水质的化验监督工作,保证水的质量和数量。
3.4.2、从事水质处理、分析的人员必须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水处理人员上岗证。
3.4.3、化验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有关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控制水质标准,熟练掌握化验操作技能,精心操作,认真分析,发现水质异常应及时调整处理。
并报告项目负责人。
3.4.4、保持化验室清洁整齐,配齐和补足各种仪器、工具、药品,摆放整齐,做到文明运行。
对化学药品应妥善保管,尤其是有毒药品应设专人加锁保管,防止意外发生。
3.4.5、系统正常运行时,应按如下频度进行水质化验:
每班至少化验软水硬度、碱度、PH值、含氧量两次,化验的结果数据应认真填写在《水质化验记录》上。
在系统第一次充水时,要随时监督和化验水质,严防不合格水进入系统。
3.4.6、当系统补水量突增而补进自来水时,应及时向系统加除垢剂,并加大系统水的化验次数,适当加强排污,直至系统水硬度、碱度合格。
3.4.7、对运行所需的物品,树脂、盐、碱等,应掌握其消耗量,不足时提前向负责人报告。
3.5维修安排
夏季维修是供热工程管理的重要构成,从设备普查开始依次完成立项、计划、开工、阶段验收、峻工验收、试运行等阶段,它维护着设备完好、提高装备科技水平,将为更好运行打基础,而整个过程中始终贯穿着质量、安全、进度、节支、创新等要求。
每年定期成立普查组织机构,选派责任心强、技能过硬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进行责任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结合《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07)、《城镇供热管网维修技术规程》(CECS121:
2001),以及市市政市容委、市技术监督局、市环保局等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认真对设备进行普查。
普查重点有:
3.5.1、锅炉房及其附属设备、设施;
3.5.2、供热管网及管道支吊架、保温,热力管沟,各种阀门、补偿器等供热输配设备、设施;
3.5.3、楼内共用供热设施,室内采暖管线及散热设备,尤其是冬季出现过的局部不热和室温不达标现象的采暖用户;
3.5.4、燃气调压箱、炉前燃气管线,以及燃气报警消防系统等相关设备;
3.5.5、供热系统相关的电气及信号系统、仪器仪表;
3.5.6、上采暖期内住户反映强烈的热点及难点。
3.5.7根据普查结果,形成普查报告,根据普查报告,制定锅炉供热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计划安排。
3.6设备保养
3.6.1、锅炉房内供热运行设备需建立“设备台帐”。
3.6.2、供热运行人员应了解所辖设备系统的性能、构造和作用,掌握正确保养方法。
3.6.3、维修人员未经负责人同意,不得保养非辖区设备。
3.6.4、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主要表计应按规定向技术监督局送检。
安全阀停用时应抬起扳板,防止阀芯粘住失灵。
起重设备应有技术监督局来厂验收。
3.6.5、设备的保养应有技术方案,经负责人审核批准后进行,大修结束后由负责人组织验收。
3.6.6、室外设备应有夏季防雨设施。
3.6.7、电器装置应有防尘、防潮、防雨措施。
3.6.8、外线设有巡视员,随时检查外线管道和其上地面的情况。
3.6.9、各种设备的保养维护设有专人负责,并填写保养纪录。
3.7紧急事故处理
3.7.1紧急事故的处理应遵照下属原则:
1、对于紧急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2、无论发生何种紧急事故,保证设备的完好是第一考虑的问题,因此判断问题的原因则是首选。
但是向对于停电事故的处理和超温必须果断。
3.7.2紧急事故的预防:
1、首先应选派经验丰富、有责任心、精力充沛的人员负责供热运行管理。
2、对锅炉房设备必须了如指掌,在运行中不断分析设备特点,总结故障处理。
3、进行各种可能发生且危害大的事故的预演。
3.8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程序流程图:
四、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
4.1供热服务承诺
4.1.1、冬季居民采暖期内住宅室内温度执行《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北京市政府216号令)有关规定;
4.1.2、运行锅炉房24小时值班,供热设备安全运行率100%;
4.1.3、供热设备大中修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以下简称:
一次验收合格率)97%,复检合格率100%;
4.1.4、供热系统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20分钟内到达,供热设备维修及时率100%,一般性故障排除不过夜;
4.1.5、服务满意率98%;
4.1.6、不合格服务处理率100%;
4.1.7、设备完好率100%。
4.2质量保证措施
4.2.1、供热规范化服务标准
4.2.2、岗位责任制
4.2.3、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4.2.4、交接班制度
4.2.5、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
4.2.6、巡回检查制度
4.2.7、水质管理制度
4.2.8、运行记录制度
4.2.9、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4.2.10、清洁卫生制度
4.2.11.安全保卫制度
4.2.12、设备检修制度
4.2.13、电工、热工仪表工作制度
4.2.14、用热人室内供热设施巡检制度
4.2.15、供暖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4.2.16、采暖温度入户抽测制度
4.2.17、客服中心管理制度
4.2.18、计量核算制度
4.2.19、节能环保运行制度
4.2.20、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4.2.21、《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4.2.2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4.2.2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80号)
4.2.24、《城镇供热管网维修技术规程》(CJJ34-2002)
4.2.25、《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07)
4.2.26、《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7]74号)
4.2.27、《工业锅炉运行规程》(JB/T10354-2002)
4.2.28、《工业锅炉经济运行》(CB/T17954-2007)
4.2.29、《供热燃气热水锅炉运行技术规程》
五、供暖服务化标准
5.1三公开制度
锅炉房需在醒目位置公开:
维修范围、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5.2供热接待规范
5.2.1、供热期间供热接待中心要24小时值班接待热用户,填写《供热接待值班记录》。
5.2.2、接待人员对热用户应做到文明礼貌,态度和蔼,严禁使用服务禁语。
5.2.3、热用户报修时应认真登记时间、地址、报修内容。
5.2.4、按照接待记录安排维修时间,遇到跑水、漏水时必须立即解决。
5.3.外网充水试压工作规范
5.3.1、外网系统充水前,应公告通知热用户。
明确维修电话、维修地点,实行24小时值班。
5.3.2、外网系统充水试压期间,必须设立专人在所辖区域内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3.3、如发生跑水、漏水问题,应立即关闭上水阀门,停止上水,并进行紧急抢修,并填写记录。
5.4入户维修服务规范
5.4.1、维修人员要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统一着装,佩带服务胸卡,上门服务。
5.4.2、根据报修登记的时间、地址、维修内容进行维修。
5.4.3、要文明维修,工具不乱放,不损坏住户物品,保持场地清洁。
5.4.4、上门维修不收受住户馈赠的一切礼品,不准“吃、拿、卡、要”。
5.4.5、维修结束时,要主动征求住户意见,并请住户在《入户维修记录》上签字。
5.4.6、发生跑水,住户财产受损时,及时与住户协商解决,并填写在《入户维修记录》中。
5.5供暖服务忌语
5.5.1、不交供暖费,我们就不供暖。
5.5.2、你们家温度够高的了,还有比你们更冷的呢。
5.5.3、着什么急,没看我这正忙着呢。
5.5.4、回家等着去吧,有空儿就去。
5.5.5、我下班了,找别人去。
5.5.6、你没看见设备出问题了。
5.5.7、我不管这事,该找谁找谁去。
5.5.8、我只管收费,别的管不了。
5.5.9、不是我们不烧,是上级要求节能。
5.5.10、跑水了,回家等着吧,过会儿再去,现在没功夫。
5.5.11、冷呀,那还开窗户。
5.5.12、爱找哪就找哪儿,我就这个服务态度。
5.6、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5.6.1、政治上要求进步,关心国家大事,踊跃参加政治学习,树立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抵制和反对“一切向钱看”的思想。
5.6.2、树立主人翁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与有利于社会进步的一切活动,牢记“辛苦我一个,温暖千万家”的服务宗旨。
5.6.3、友爱待人,团结协作,尊师爱徒,严禁使用“服务禁语”,推广文明用语。
5.6.4、爱护公共设施,遵守公共道德,保持工作环境、办公环境的整洁。
5.6.5、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工作中要体现出供暖职工的良好精神面貌。
要统一着装,佩带胸卡。
对住户的服务要周到热情,杜绝冷、顶、推、拖的现象。
供暖期间要24小时值班服务。
5.6.6、大活做到及时抢修,小活做到随报随修,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答复、有记录。
5.6.7、勤俭节约、反对浪费、降低能耗、节约材料,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5.6.8、刻苦学习文化,钻研科学技术,精通业务,不断提高文化素质。
5.6.9、遵纪守法,遵守社会秩序,廉洁奉公,抵制丑恶现象,勇于同危害社会的坏人坏事作斗争。
5.6.10、顾全大局,热爱集体,维护集体荣誉,争当有理想、有觉悟、有文化、有道德的供暖职工。
5.7社会服务承诺实施细则
5.7.1、供暖工作要确保三个百分之百,即:
百分之百按时点火供暖,百分之百确保采暖用户室温达标,百分之百安全运行。
5.7.2、锅炉设备、供暖系统要认真搞好大、中修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正常上水,为供暖点火做好准备。
5.7.3、每年正式供暖后,定期进行入户测温。
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或经过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应当保证采暖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上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8℃,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下、-9℃以上(含)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6℃。
测试结果请采暖用户签字,并及时报送公司。
5.7.4、实行开门供暖,聘请社会监督员参与监督供暖工作,及时反馈住户的意见或建议,协助单位做好群众工作。
5.7.5、做好调试工作,测温后如果发现有一户不热,当日解决:
若整串不热,应主动与住户和社会监督员联系,三日内排除故障解决问题。
5.7.6、供暖服务做到“三公开”即:
(1)公开岗位责任制和服务公约。
(2)公开维修班长或联系人姓名。
(3)公开供暖区域及值班电话。
5.7.7、供暖服务实行24小时值班,住户报修时要热情接待,认真登记,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到户检查抢修。
5.7.8、禁止“吃、拿、卡、要”或乱收费,若出现以上情况欢迎住户举报。
5.7.9、全体职工着装整洁,佩带胸卡,实行文明用语,下户维修,不说服务忌语。
六、供暖系统维护、保养规范及标准
6.1、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
6.1.1、司炉人员应明确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的内容,验收标准,并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6.1.2、随时对压力表、温度计、水位计进行目测检查。
6.1.3、每天应检查水泵,油泵是否缺油、渗漏,运转是否异常,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6.1.4、每天进行水位调节器功能的检查;是否能自动上水、停泵。
6.1.5、每天对转动、滑动,凸轮部位加润滑油并进行擦拭。
6.1.6、每班冲洗水位计至少一次,蒸汽锅炉每班至少排污一次;热水锅炉每周至少排污一次,排污方法要正确。
6.1.7、每周进行一次超低水位停炉实验,即可用模拟缺水停炉又可排污,来检查超低水位停炉的功能。
6.1.8、每周进行一次燃烧器控制系统和电眼检查。
用手抽出电眼的光电管应在一秒内停炉,并对电眼进行擦拭。
6.1.9、每周阀门盘根要进行充填更换,消除跑冒滴漏。
6.1.10、每月应对锅炉给水系统、除氧系统的除污器、逆止阀、平衡阀清理一次;每二个月清理一次疏水装置。
6.1.11、每月要清洗滤油器、油路上的除污器、燃气管路上的过滤器。
6.1.12、安全阀每月手动、自动排放一次。
手动安全阀手柄轻抬轻放,手动排放成功后,进行自动排放。
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6.1.13、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水位电极每半年一次保养;抽出电极后,用细砂纸打磨。
6.1.14、清理烟道一般根据排烟温度来决定,排烟温度超过350C时,必须进行烟道清理。
6.1.15、锅炉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修保养。
6.2.设备检修制度
6.2.1、所有供暖运行设备需建立“设备台帐”。
6.2.2、供暖运行人员应了解所辖设备系统的性能、构造和作用,掌握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熟知发生各种故障的原因和处理对策,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6.2.3、运行人员未经领导或岗位负责人同意,不得操作非辖区设备。
6.2.4、承压设备系统应消除跑、冒、滴、漏现象,并按操作规程进行检修和保养。
注:
冬季进行的保养活动记入相应的《运行值班记录》中;夏季进行的保养活动记入相应的《施工日志》中。
6.2.5、辅机设备应根据运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加油等维护工作。
6.2.6、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主要表计应按规定进行送检。
安全阀每月手动试验一次,防治阀芯粘住失灵,填写《安全阀试验记录》。
压力表管每周冲洗一次,冲洗活动记入相应的《运行值班记录》中。
安全阀等设备应有校验记录,并存档备查。
6.2.7、认真搞好设备普查工作,并根据普查情况,由技术部门负责编制设备检修计划。
6.2.8、重要设备的检修、更新、改造应有相应的技术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进行,工程结束后由工程技术部门进行验收。
6.2.9、设备设施检修、保养依据公北京市地方规范《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07)、行业规范《城镇供热管网维修技术规程》(CECS121:
2001)执行。
七、项目的人员安排计划
7.1供热服务人员选聘
锅炉房管理及专业技术骨干人员由公司选派有经验、有能力的人员负责,其余员工本着公平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向社会招聘。
7.2锅炉房及管网工作人员配备
全年供热运行及维修工作根据各时段工作内容和需要的不同,相应进行不同的人员配置,使其满足不同时段对于人员专业和数量的不同需要。
冬季供热运行期间采取三班两运转的运行方式,二十四小时全天有人值守。
夏季维修期间为正常班。
设置供热服务项目负责人,聘请暖通工程师、电气工程师、水暖维修工、泵工、电工、水质化验员等专业技术人员。
八、建立健全锅炉房运行管理制度
8.1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8.1.1全体员工必须加强治安防范意识,执行运营部制订的各项制度,认真做好在管锅炉房的治安保卫工作。
8.1.2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责任制,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上报处理,并负责保护好现场。
8.1.3各岗位人员要人人做到“两知,三会”。
(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会报警、会救援、会自救逃生)
8.1.4未经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探亲访友、施工等)禁止进入锅炉房;经批准进入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由当值人员负责来访者及机房安全。
8.1.5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锅炉房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
8.1.6未经部门经理批准,不得配制各锅炉房、设备间、计量间及工具柜等门锁钥匙,无人时上述地点及工作场地门窗必须锁好。
8.1.7锅炉房所辖各个锅炉房、设备间、计量间的房门钥匙不得随意外借。
确因工作需要借出时,做好登记工作,并由借出人负责追回所借钥匙。
8.1.8各班组工具、材料要专人管理,携带工具或材料离开存放地,必须经主管同意,并按规定办理出、入库手续,并由所在班组做好登记。
8.1.9各燃气锅炉房、值班室及其附属房间内,禁止吸烟。
8.1.10维修工作中需要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易燃、易爆材料必须统一集中存放,各锅炉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材料。
8.1.11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泄漏及消防材料过期时应及时报告。
8.1.12出现火警及时报告,并尽力配合消防队员一道扑灭火灾。
8.1.13燃气锅炉在季节停用期间,必须关闭供气阀门。
在锅炉运行期间,要定期检查供气管道及其附属管件的气密性。
8.1.14对工作中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者,经逐级上报公司,公司将予以严厉的处分降职、降薪、辞退;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2锅炉房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事故后要如实填写《一般事故报告表》,组织全体运行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并责成责任人做出书面检查上报公司。
重大事故造成停炉,影响供暖时,除按程序上报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和经济损失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分和处罚。
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全体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班长:
8.2.1主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
8.2.2主要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8.2.3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8.2.4零部件更新、代换或加工修理。
8.2.5运行人员短时间离开岗位。
8.2.6维修材料的领取。
下列情况必须报告项目主管:
8.2.7重点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8.2.8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8.2.9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8.2.10系统故障及检修。
8.2.11重要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8.2.12加班、换班、倒休、病假。
下列情况必须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8.2.13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8.2.14影响运行的设备故障或施工。
8.2.15系统运行方式较大改变。
8.2.16重点设备主要零部件更新改造。
8.2.17系统及主要设备技术改造或移位安装。
8.2.18系统及设备增改工程。
8.2.19领班以上岗位人员调整及班组重大组织结构调整。
8.2.20主管病假、事假、补休、换班。
8.3巡回检查制度
8.3.1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班长为主按顺序至少每两个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8.3.2检查各运行系统(锅炉、燃烧机、循环泵、补水泵、水处理)是否正常,各种设备、阀门、仪表、管道是否正常。
8.3.3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状态、供回水温度是否在设定范围合理值内。
8.3.4检查锅炉和系统压力、温度否有异常现象。
8.3.5检查水箱水位、盐罐盐量、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补水量是否正常。
8.3.6检查各报警系统是否灵敏,有无安全隐患。
8.3.7检查管网运行情况,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8.3.8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各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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