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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第四章
营业税
营业税概念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和劳务税。
营业税特点
1.征税范围广(涉及整个第三产业)
2.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
3.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
4.属于价内税
本章学习目标:
1.掌握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目、税率
2.掌握不同行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3.掌握营业税的计算方法
4.掌握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
5.熟悉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6.了解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本章重点:
1.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2.营业税的税目
3.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本章难点:
1.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服务业的计税依据
2.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
本章课时:
10课时
第一节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为销售货物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一)提供7项劳务:
交、建、金、邮、文、娱、服
(二)转让2项资产:
无形资产、不动产
温馨提示:
营业税征税范围与增值税征税范围完全相反,互相排斥。
增值税
【单选题】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是( )。
A.销售货物
B.进口货物
C.转让无形资产
D.提供修理修配劳务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BD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温馨提示:
提示1:
境内应税行为的认定
(1)境内提供应税劳务的认定
提供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①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全部劳务;
②接受劳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接受劳务;
营业税劳务采用“属人”与“属地”相结合的征税原则!
【多选题】
■下列各项行为中,应当征收营业税的是()
A.境内单位在境外提供的娱乐业劳务
B.境内单位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
C.境内单位在境内销售货物
D.境外金融机构向境内企业提供贷款
【答案】A,B,D
温馨提示:
①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提供的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②国际运输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国际运输劳务包括:
A.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B.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C.在境外发生载运旅客或者货物的行为。
2)境内转让无形资产的认定:
①受让无形资产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②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3)境内销售不动产的认定:
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多选题】下列行为中,应纳营业税的是( )。
A.在中国境内销售中国境外的不动产
B.在中国境内销售中国境内的不动产
C.在中国境外销售中国境外的不动产
D.在中国境外销售中国境内的不动产
【答案】BD
提示2:
营业税应税行为属于有偿行为
有偿是指通过提供、转让或销售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如:
以劳务换劳务、以劳务抵债、以劳务换资产等均征收营业税。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一)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温馨提示:
提示1:
赠与方与受赠方均包括单位或个人
提示2:
赠与的对象包括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
提示3:
赠与的性质包括公益性和非公益性
延伸阅读: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这四种情形包括:
(1)离婚财产分割;
(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单位或者个人自建自售建筑物的自建行为
温馨提示:
自建自售建筑物征两道营业税
其中:
(1)自建行为视同建筑业劳务征营业税
(2)自售建筑物按销售不动产征营业税
(二)混合销售行为
1.概念:
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
如:
◇邮政部门销售邮票、信封;
◇歌舞厅销售烟酒饮料;
◇商场送货上门销售货物;
………………
2.税务处理:
(只缴一种税,根据纳税人的主业判定)
(1)主业为销售货物的:
则混合销售缴增值税;
(2)主业为提供营业税劳务的:
则混合销售缴营业税
【多选题】下列行为中,属于混合销售征收营业税的是( )。
A.饭店提供餐饮服务并销售酒水
B.电信部门自己销售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有偿电信服务
C.装潢公司为客户包工包料装修房屋
D.零售商店销售家具并实行有偿送货上门
正确答案:
ABC
(三)兼营行为
1.概念:
营业税纳税人在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同时,还从事货物销售或非应税劳务(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行为。
如:
◇百货商店兼营打字、复印;
◇宾馆附设小卖部销售副食品;
……………………
2.税务处理(缴两种税:
营业税和增值税)
(1)分别核算的,分别征收营业税、增值税;
(2)未分别核算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应税行为营业额。
温馨提示:
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区别
①混合销售属于一项经营行为,兼营属于多项经营行为。
②混合销售的对象只能是同一个单位和个人;兼营的对象为多个单位和个人。
③混合销售行为中的“货物销售”与“营业税劳务”有从属关系;兼营行为中的“货物销售”与“营业税劳务”没有从属关系。
④混合销售征一种税;兼营行为征两种税。
第二节
营业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营业税的纳税人
(一)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以及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二)纳税人的特殊规定
1.铁路运输纳税人的范围:
(1)铁道部;
(2)合资铁路公司;
(3)地方铁路管理机构;
(4)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
2.金融保险业纳税人的范围:
(1)各类银行;
(2)保险企业;
(3)非银行金融机构。
3.建筑业实行分包或转包的:
分包或转包者为纳税人
4.承包经营纳税人的确定:
(1)承包人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
发包人为纳税人
(2)承包人以自己名义对外经营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
承包人为纳税人
5.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也是营业税纳税人
(1)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不属于营业税纳税人(如:
办公室、生产车间等)
(2)办理税务登记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可以单独作为营业税纳税人。
第三节、
营业税的税目与税率★★★
一、营业税税目★★★
一)交通运输业
1.陆路运输
2.水路运输
3.航空运输
4.管道运输
5.装卸搬运
温馨提示:
1.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劳务视同交通运输业
如:
◆打捞作业比照水路运输
◆通用航空业务比照航空运输
◆搬家业务比照装卸搬运
………………
2.运输租赁业务的处理
①配有操作人员的运输租赁:
按“交通业”征营业税。
包括程租、期租、湿租等业务。
②不配有操作人员的运输租赁:
按“服务业—租赁业”征营业税。
包括光租、干租等业务
■东港远洋运输企业2010年度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①将配有操作人员的8号船舶出租给鸿运公司使用10个月(3月1日~12月31日),取得租金收入260万元。
出租期间东港远洋支付给操作人员工资32万元,维护费用15万元
②将远航9号船舶自2010年1月至12月31日出租给诚利公司使用1年,不配备操作人员,也不承担运输业务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的租金收入230万元。
则东港远洋运输企业的运输收入应如何纳税?
①期租业务应纳营业税=260×3%=7.8万元
②光租业务应纳营业税=230×5%=11.5万元
建筑业
1.建筑:
包括新建、改建、扩建。
2.安装:
是指设备的安装。
3.修缮:
是指对建筑物进行修缮。
4.装饰:
是指对建筑物进行修饰。
5.其他工程作业★★★
温馨提示:
其他工程作业包括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爆破等工程作业。
温馨提示:
建筑业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1.自建行为的税务处理
(1)自建自用建筑物:
不征营业税
(2)自建自售建筑物:
征两道营业税
①自建行为:
视同建筑劳务征营业税
②自售行为:
按销售不动产征营业税
2.区分建筑业修缮与增值税修理
(1)修理的对象为不动产的,按建筑业征营业税;
如:
修桥、修路、修房子……
(2)修理的对象为动产的,则征增值税。
如:
修汽车、修电脑、修手机……
3.建筑业安装包括三种情况:
(1)设备的安装;
(2)管道煤气的安装;
(3)有线电视的安装。
1.金融业征税范围
(1)贷款业务;
(2)融资租赁业务;
(3)金融商品买卖;
(4)金融经纪业;
(5)其他金融业务
温馨提示
提示1:
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发生将资金贷与其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提示2:
下列金融业务不征营业税
①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金融商品业务;
②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的行为以及金银买卖业务;
③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
④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⑤金2.保险业的征税范围:
包括财产、人身、责任、信用保证保险。
提示:
下列保险业务不征营业税
①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收入;
②保险公司取得的摊回分保费用。
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
温馨提示:
邮电业特殊业务的税务处理
1.销售集邮商品的税务处理
(1)邮政部门:
征营业税
(2)其他单位和个人:
征增值税
2.报刊发行的税务处理
(1)邮政部门:
征营业税
(2)其他单位和个人:
征增值税
3.销售电信物品的税务处理
(1)电信单位:
征营业税
(2)其他单位和个人:
征增值税
4.邮政储蓄属于邮政业,不属于金融业;
5.快递服务属于邮政业,不属于服务业;
6.电话机的安装属于电信业,不属于建筑业。
文化体育业
1.文化业征税范围
(1)表演
(2)播映
(3)经营游览场所
(4)其他文化业(包括各种展览、培训、讲座、演讲等)
2.体育业征税范围:
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地的业务
温馨提示:
理解文化体育业征税范围需注意四点
提示1:
“有线电视安装费”不属于文化业,属于建筑业
提示2:
“广告播映”不属于文化业,属于服务业
提示3:
“经营游览场所”不同于“旅游业”
提示4:
以收取租金方式为体育比赛提供场地,不属于体育业,属于“服务业—租赁业”。
“体育业”的特点是:
以收取门票方式为体育比赛提供场地,
娱乐业
温馨提示:
提示1:
娱乐场所为顾客提供烟酒、饮料等服务也属于娱乐业的征税范围。
提示2:
注意区分“娱乐业”与“文化体育业”
1.以观众身份参与听、视和游览等项活动的行为,属于文化体育业。
如看表演、看电视、听广播、听讲座……
2.亲自参与某项活动并以自娱自乐为主要目的的行为,属于娱乐业。
如唱歌跳舞、上网、打高尔夫球……
服务业
1.代理业5.旅游业
2.旅店业6.租赁业
3.饮食业7.广告业
4.仓储业8.其他服务业
温馨提示:
理解服务业征税范围应注意的问题
1.不是所有代理业务都按“服务业”征营业税。
如:
◆金融企业代收水电费业务,按“金融业”征营业税;
◆邮政部门代发报刊业务,按“邮政业”征营业税。
2.不是所有租赁业务都按“服务业”征营业税。
如:
◆融资租赁业务,按“金融业”征营业税;
◆程租、期租、湿租业务,按“交通业”征营业税;
◆出租电影拷贝业务,按“转让无形资产”征营业税。
3.不是所有与服务有关的业务都按“服务业”征营业税。
如:
◆搬家服务,按“交通业”征营业税;
◆快递服务,按“邮政业”征营业税;
4.代购货物行为的税务处理
征一种税:
营业税或增值税
(1)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的代购货物行为:
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按“服务业”征营业税
(2)不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的代购货物行为:
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作为价外费用征增值税
5.代销货物行为的税务处理
征两种税:
增值税和营业税
(1)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取得的销售收入:
属于增值税中的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征增值税。
(2)受托方提供代理劳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
属于营业税中的“服务业—代理业”,征营业税。
转让无形资产
1.转让土地使用权
2.转让商标权
3.转让专利权
4.转让非专利技术
5.出租电影拷贝
6.转让著作权
7.转让商誉
温馨提示:
1.转让无形资产包括转让使用权和所有权。
2.无偿赠送土地使用权视同转让无形资产。
3.下列业务不征营业税:
(1)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使用权;
(3)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
(4)转让无形资产股权;
(5)个人转让著作权;
(6)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
销售不动产
1.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
2.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除建筑物、构筑物以外的其他附着于土地的不动产。
如树木、庄稼、花草……
温馨提示:
销售不动产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1.下列行为视同销售不动产:
(1)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
(2)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
2.下列行为不征营业税
(1)以不动产投资入股;
(2)转让不动产股权。
3.转让在建工程的营业税处理
(1)转让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
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
(2)转让已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
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二、营业税税率
1.行业比例税率:
(1)3%:
交、建、邮、文
(2)5%:
两项资产、金、保、服
2.幅度比例税率:
5%~20%(娱乐业)
3.兼营不同税率应税行为的处理:
(1)分别核算,分别适用税率;
(2)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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