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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理论
标签理论
越轨行为(deviance)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是任何阶级社会所无法避免的,也是无法根除的。
只要有阶级社会的存在,就会有社会规范和社会控制;只要有社会规范和社会控制的存在,就一定会有背离社会规范和破坏社会控制的行为,即越轨行为。
诚如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EmileDurkheim,1858-1917)所说的:
“姑毋论我们对于越轨行为有多么厌恶并愿竭力加以消除,它将永远与我们同在。
”一个毫无越轨行为的社会是不可能存在的,不管你喜欢与否,这是一个必须接受的事实。
[2]随着社会变迁速度的加快,越来越多的越轨行为“暴露”在人们身边,使人们感到忧心忡忡,于是,人们开始对越轨行为进行探讨,作出种种解释。
对越轨行为的解释学说很多,其中最早、影响最久远的是“神鬼驱使说”,即认为越轨行为者是受鬼魂的“缠身”,或者是“中邪”才做出某些越轨行为的。
另一种比较久远的解释则认为越轨行为者之所以做出越轨行为是因为上帝要对他进行惩罚,“上帝要他灭亡,必要让他疯狂”,所以就让他偏离社会规范,从而做出越轨行为。
到了19世纪,生物学界提出一种“体质变态说”来解释越轨行为,认为越轨是由于遗传而得来的生物学上的变态的结果。
与此同时,心理学界也开始进入对越轨行为产生的原因的探讨,提出了“挫折—侵犯说”,认为越轨行为是一种由挫折而产生的针对他人和社会侵犯性的行为。
19世纪中叶,社会学界也开始关注越轨行为。
社会学界对越轨的研究分为两个阶段,一开始,社会学像生物学和心理学一样,力图从社会的结构和文化中寻找越轨的原因,后来发展出另一种取向,即放弃了对越轨原因的探讨而转向对越轨过程的研究。
[3]诸如萨塞兰德(EdwisH.Sutherland)的差异交往论,涂尔干(EmileDurkheim,1858-1917)和默顿(RobertK.Merton,1910—)的社会失范理论,塞琳(T.Selin)的文化冲突论,科恩(A.K.Cohen)的亚文化群理论,莱默特(EdwinM.lement)和贝克尔(HowardBecker)的标签理论,皆对越轨行为的发生提出解释,并对刑事政策的制定有着贡献。
本文针对莱默特(EdwinM.Lement)和贝克尔(HowardBecker)所倡导的标签理论进行简单介绍。
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简述标签理论的历史发展,第二部分对标签理论进行概述,第三部分分析标签理论的贡献和局限,最后一部分谈谈标签理论与社会工作的联系。
标签理论的历史发展
标签理论是解释越轨行为如何产生及其发展的理论。
其理论根源于符号互动理论,即从符号互动论的角度探讨越轨行为,认为越轨是社会互动的产物。
标签理论形成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六十年代开始流行起来,到七十年代它甚至成为美国社会学界研究越轨行为的占统治地位的理论。
标签理论的代表人物是贝克尔(H.Becker)和莱默特(EdwinM.lement),但是贝克尔并非标签理论的首创者。
笔者认为标签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萌芽期,即1938年—1951年;形成期,即1951年—1963年;繁荣期,即1963年—二十世纪七十年代。
萌芽期,标签理论的研究可以追溯到1938年坦南鲍尔(FrankTannenbaum)的《犯罪与社会》(《Crimeandsociety》)一书。
在《犯罪与社会》一书中坦南鲍尔提到此理论,他认为,冲突在导致各个违法者的产生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犯罪实际上是由社区规定的。
他认为犯罪的形成的过程就是一个指明、规定、识别、区分、描述、显示以及形成意识和自我意识的过程。
[4]依据坦南鲍尔的观点,越轨行为(犯罪是一种被法律,确切地说是被刑法认定的越轨行为)是在一种社会互动过程中被界定出来的,所以笔者认为在坦南鲍尔的《犯罪与社会》一书中已经有了标签理论的萌芽。
形成期,到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标签理论开始形成其理论的雏形,这以莱默特(EdwinLement)1951年出版的《社会病理学》(《SocialPathology》)一书为标志。
在《社会病理学》一书中,莱默特将越轨划分为“初级越轨(primarydeviance)”和“次级越轨(secondarydeviance)”。
他认为,几乎每一个人都可能偶尔发生越轨行为,绝大数的这类行为都是暂时的、试探性的、轻微的和容易隐瞒的。
这类第一次发生的、虽然违背了普遍地行为规范、但行为者本人与别人却并没有这样认定的越轨行为是初次越轨行为。
例如,一个青年人出于好奇而吸了一次毒、偶尔发生的漏税行为等,这些行为并没有引起很多人的注意,行为者本人也不承认自己是越轨行为者。
但是,如果这样的行为被公布于众,而且行为者的朋友、父母、雇主或警察、法庭等也视这个人为越轨行为者,他就有可能发展成为再次越轨行为。
当再次越轨行为出现时,不但别人这样看——如认为某人是吸毒者、小偷、骗子、无赖或“怪人”等——而且行为者本人也会有意无意地接受了这些“标签”。
一旦某人被贴上了越轨行为的标签,他周围的人会对他另眼相看。
这就会迫使他与其他越轨行为者为伍,以越轨行为者自居,按照这种行为模式去做,并将此类行为变成自己的习惯,甚至终生沿着这条路走下去。
因此,莱默特认为,将某种行为贴上再次越轨行为的标签反而会助长这种行为。
[5]莱默特将越轨行为的形成看成是一种由“初级越轨”向“次级越轨”再向“习惯性越轨”逐步发展过程,并突出标签张贴的催化作用,奠定了标签理论的雏形。
繁荣期,1963年,贝克尔(HowardBecker)出版的《圈外人》(《TheOutsiders》,又译《局外人》)一书,系统地阐述了标签理论的主要内容,将这一理论发扬光大起来。
在《圈外人》一书中,贝克尔用明确的语言论述自己的观点说:
“越轨行为是应用规章、法律等对于一个‘冒犯者’标定的结果。
所谓有越轨行为者,就是被成功地贴上了这种标签的人。
”[6]依据贝克尔的观点,越轨既不是与生俱来的人性,也不是后天教化的产物,而是一些人将一些规则和制裁方式应用于“圈外人”的结果,是一种社会反应、他人定义的结果。
由于某些“圈外人”被成功的贴上了标签,于是他们便成为了越轨行为者。
同时贝克尔在论述中,希望将破坏规则和越轨区分开来。
越轨确实破坏了规则,但它仅指那些被成功地贴上了标签的破坏规则的行为。
这里,就涉及到正常人向越轨行为者转变的问题,即他是如何被贴上“越轨”标签的。
[7]在这方面,莱默特的解释和贝克尔有异曲同工之妙,即认为“圈外人”是在一个从“初级越轨”到“次级越轨”,再到“习惯性越轨”的社会互动过程中被逐步界定为“越轨者”的。
在此基础上。
贝克尔在《圈外人》一书中又明确提出,要把越轨理论的分析从越轨行为转移到那些把他人贴上越轨标签的“道德提倡者”(MoralEntrepreneur)身上去,最起码也要将越轨视为被人称为越轨者和称人为越轨者这两部分人进行互动的结果。
这样一种思路将人们长期以来接受的“越轨行为导致社会控制”的逻辑整个儿颠倒了过来,形成了“社会控制导致了越轨行为”。
[8]在贝克尔的拥护与提倡下,标签理论被发扬光大,进入繁荣时期,并逐渐成为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社会研究越轨行为的主要理论之一。
标签理论概述
标签理论植基于符号互动理论,认为越轨行为是社会互动的产物。
标签理论主要探究越轨行为产生的过程而非越轨行为产生的原因,认为一个人所以成为越轨者,往往是因为在社会互动过程中,在父母、老师以及社会组织处理个人的越轨行为时,被贴上诸如坏孩子、不良少年的“标签”,而这些标签是一种社会耻辱性“烙印”,它将越轨者同“社会的正常人”区分开来。
而被贴上“标签”的人也在不知不觉中修正了“自我形象”,逐渐接受社会对其的不良的评价,并开始认同他人的观点,确认自己是坏人,进而被迫与其它的“坏人”为伍,进行更加恶劣的越轨行为。
久而久之,越轨行为者愈陷愈深,最终无法自拔。
标签理论强调社会对越轨者的反应,包括训斥、责骂、歧视惩罚等,认为社会的反应是促使初级越轨者最终陷入“越轨生涯(deviantcareer)”这一无底深渊的重要原因。
标签理论的代表人物是美国社会学家贝克尔(HowardBecker),他于1963年出版的《圈外人》(TheOutsiders)一书。
在此书中,贝克尔对于标签理论作出了系统的阐述,从而将标签理论发扬光大起来。
标签理论的主要内容有三个要点:
即对越轨行为成因的重新解释、标签的张贴是有选择性的以及越轨行为的养成是一种被辱的过程。
(一)对越轨行为成因的重新解释
社会越轨(socialdeviance),亦称越轨行为、离轨行为或偏离行为,是指社会成员(包括社会个体、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偏离或违反现存社会规范的行为。
[9]这一概念已被大多数社会学者所接受,并无多大争论存在。
然而为什么会产生违背社会规范的越轨行为呢?
则各家之见解大相径庭。
张德胜归纳各种解释越轨行为的理论,提出越轨行为的成因有三:
其一,越轨行为是病态的产物。
在个人病态方面,有先天的生理缺陷论;有后天的社会化不良论;在社会病态方面,则有越轨次级文化论,社会解组论,社会失范论,社会制度论。
其二,越轨行为是适应的手段,又可分为不自觉的心理自卫(包括挫折侵犯论、反应形成论、自我增进论)及自觉的理性决定论。
其三,越轨行为是界定的结果,又可分为个人界定(包括差异结合论、化解论)与社会界定(即是标签理论的界定方式)两种。
[10]
贝克尔采用社会界定的观点来解释越轨行为的成因,有其历史背景的因素存在。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社会,保守的思想渐渐失去力道,和谐的理论也不再深中人心。
代之而起的是激进、反叛的冲突理论。
不满现实的人群乃群起离经叛道,做出许多不见容于传统的行径出来。
[11]同时,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早期,吸食大麻是一种亚文化中的边缘行为,而不是像现在一样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
贝克尔发现,一个人是否吸食大麻,取决于他对亚文化的接受程度、与有经验的吸食者的关系密切程度和他对非吸食者的态度。
[12]贝克尔目睹诸如吸食大麻等越轨行为,更坚实了他用标签理论来加以解释越轨行为的信心。
从社会界定的观点看,越轨行为并非先天的性格使然,也非社会化的结果,过去的人从生理学,心理学等观点来看越轨行为,皆难免有以管窥天之失。
标签理论企图把注意的争点由越轨行为本身,移转到它们是如何被人界定,以及社会,尤其是具有控制能力的机构对它们是如何地反应。
贝克尔认为,社会的反应(尤其是公开地贴上标签)才是越轨行为的成因。
[13]贝克尔在《圈外人》一书中写道:
“社会团体经由指定规范同时创造越轨,因为奉行规范的反面即是越轨。
应用规范来界定某些人,并指称他们为‘圈外人’。
越轨不全是个人品质所决定的,而是他人应用规范及制裁于违反者的结果。
越轨者是那些被武断地指称为越轨的人,而越轨行为是被扣上‘越轨’这顶帽子的行为。
”[14]
依据贝克尔的观点,世界上并无“越轨行为”的本身,而是人们通过社会规范的界定之后,某种特定行为才成为越轨行为。
社会团体制定了规范,并把破坏个规范的人界定为越轨行为者,然后再以标签将他们公开地标示为“越轨者”,从而是“圈外人”踏上“越轨生涯”。
因此,标签理论认为越轨行为的成因来自于社会反映,越轨行为是被社会建构而形成的。
(二)、标签的张贴是有选择性的
贝克尔认为并非所有的越轨行为皆会被贴上标签。
[15]换句话说,标签的张贴是依人、依事、依地、依情况而有所差异的。
例如赤身裸体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妥,其是否越轨,要看地点而定,在自家的卧室、浴室里,没有人会因不穿衣服而受到指责,但在公共场所,则不穿衣服便会遭到指责、斥骂。
又例如杀人,虽然法律上规定杀人是刑事犯罪,但士兵在战场上,或刽子手在刑场上,杀人则不视为犯罪。
由此可见,越轨行为的界定取决于特定的时空和特定的情况,不可一概而论。
这一点正好应证了越轨行为是通过社会反映而界定出来的观点。
贝克尔进一步指出,同样的行为或事件在一些社会中被视为正当的,而在另一些社会中则被视为问题;就是在同一社会中,对于同样的现象,人们也会贴上不同的标签。
为什么会有这种区别呢?
贝克尔在解释这种现象时引入了一些冲突论的思想,他指出,原因在于贴上不同的标签会分别有益于不同社会中的社会势力,或有益于同一社会中的不同社会势力。
贝克尔认为,那些凭借权力占据了统治地位的集团可以通过贴标签、宣布被统治者为“越轨行为者”,来歧视、控制和镇压被统治者。
因此,这种贴标签经常是不公平的。
标签理论的贡献与局限
(一)标签理论的贡献
标签理论在社会学中是一项崭新的发明,他们重新分析越轨行为的社会成因,并把重点由个人移转到社会的脉络及社会的反应;由规则的破坏者(rule-breakers)移转到规则的制定者(rule-makers);由接受社会规范及法律为中立的性质移转到它们皆是优势团体为了巩固自己既得的利益所制定的产物。
它使我们了解到越轨行为并非少数人的行为,而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但只有少数人会因此而付出代价,这些人往往是弱势团体的组成份子,缺乏磋商能力,容易成为社会的牺牲品。
它更使我们了解到:
一个被社会遗弃的人,所经历的是多么不人道的历程。
标签理论的提出,对整个社会来说是一大震撼,不仅为犯罪学者打开了一个新的窗口,也为医学、种族、教育、女性主义等领域找到新的思考点。
[25]
贝克尔在1974年一篇名为《重新考虑标签理论》(LabelingTheoryReconsidered)的文章中,对其贡献再加评估。
第一,符号互动论者的标签理论,认为越轨行为的界定不是一个简单的历程。
举例来说,司法人员并非单纯地逮捕、起诉、判刑。
如果我们看得够深够远,终会发现他们有时会如此地做,但不是永远如此,会对某些人如此地做,但放过了某些其它人;会在某些地方如此地做,却省去了某些其它的地方。
其次,标签理论已注意到「贴标签」所造成的严重后果。
尽管越轨行为者必先有某些越轨行为才会被贴上标签,看似罪有应得,但是偶而犯错并不等于是自甘堕落,标签却阻断了犯错者浪子回头的机会,使人越陷越深,终至不能自拔。
其三,标签理论指出社会规则的订定,其实是操在优越团体的手里,其游戏规则并非绝对的公平。
[26]
(二)标签理论的局限
标签理论提供越轨行为如何发生与持续的新观点,尽管对越轨行为的研究有一定的贡献,但由于此理论的不够精确清楚,以及缺乏实征的证据,也引起不少批评的声浪。
1、标签理论不能解释越轨行为的真正成因
标签理论认为社会的反应,尤其是公开地张贴上标签才是越轨行为的成因,而批评者则不以为然,为此批评者提出了两点理由:
第一点理由是:
因为标签尚未出现之前,越轨行为业已出现了。
即使承认标签及社会的反应是决定越轨行为的重要因素,我们仍难相信它们是唯一的因素。
WalterGove(1976)甚至主张,标签的力量充其量只具有微量的影响,比不上个人因素及背景因素的重要,因此他认为“标签是越轨行为的结果(consequence),而非其原因(cause)。
”[27]
第二点理由,许多越轨(犯罪)者从事他们的职业,主要是因为越轨(犯罪)提供了大量的金钱回报,或者有与标签越轨无关的其他理由。
即使标签可能是变成越轨者的部分原因,但它不能解释最初的越轨行为。
[28]
2、越轨行为的责任不能完全归咎于贴标签者
批评者指出,标签理论似乎把所有的越轨行为的责任都怪罪到贴标签者的身上,而把越轨行为视为是无辜的受害人。
正如罗纳德(RonaldAkers)所说:
“读此类文献时,我们似乎得到一个印象:
有一个人走在街上,心中盘算着自己的私事,突然间,社会对他重重地迎面一击,并把一个玷污的标签贴了上去,然后他就毁了。
”事实上,那些越轨行为者,十分清楚他们正在干些非法的勾当,甚至还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引以为豪。
而标签理论却把他们看成是被动的,毫不知情的无辜者。
其实,若非他们先做出了法所不容的行为来(例如:
谋杀,破坏公物,逃学),社会机构怎会对他们加以处置呢?
[29]
所以,批评者指出,标签理论片面强调人们心理上的反应,而忽视社会问题的本身的性质,不去研究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而是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对问题的主观评价上,因而,它无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和正确处理越轨行为。
至于说标签理论所指出的在资本主义社会某些统治集团为维护其自身利益而将莫须有的“越轨”罪名强加于被统治者身上,则完全是另外一种情况。
[30]
批评者又指出,在强调贴标签这一主动过程时,标签理论者忽略了导致被界定为越轨行为的过程。
这是因为,把某些活动标定为越轨行为并不完全是武断的;在社会化、态度与机会上的差别,影响了人们在多大程度上会从事可能被界定为越轨的行为。
例如,来自贫困家庭背景的儿童,就比富裕家庭的孩子更可能从商店偷东西。
这并不是贴上标签导致他们最初偷东西,而是他们所来自的社会背景的使然。
[31]
3、贴标签是否一定会引发“越轨生涯”
批评者指出,标签理论不应假定一个人一旦被指称为越轨者,就必然会被逼上梁山,而表现出越轨的行径且坚持到底。
[32]
贴标签是否确实具有促进越轨行为的效果这一点还不清楚。
过失行为往往促使人们沿着所定罪名的方向发展,但这是贴标签本身导致的结果吗?
其他因素,如与其它过失者交往的增加或对新犯罪机会的了解,可能也与其有关。
[33]
此外,标签理论并未有效的说明,为什么某些人会因被扣上标签而继续其越轨行动,而其他人则不会。
[34]威福德认为,受标签后个人自我形象的改变对实际行为的改变影响力相当小。
他认为,越轨(犯罪)行为的发生受当时情景因素、个人因素的影响更大,而所谓自我形象的修正和改变根本无法知道,或许根本没有也不一定。
标签理论与社会工作
标签理论是以社会学家莱默特和贝克尔的理论为基础而形成的一种社会工作理论。
这种理论认为许多人之所以成为“有问题的人”,是与周围环境中的社会成员对他及其行为的定义过程或标定过程密切相关的。
因此,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通过一种重新定义或标定的过程来使那些原来被认为是有问题的人恢复为“正常人”。
[38]
(一)标签理论与弱势群体
社会工作是指社会(政府和团体)以物质、精神和服务等方式对因外部、自身和结构原因不能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正常社会生活的个人与群体提供帮助,使他们恢复社会生活能力,改善社会互动关系,提高社会生活质量,从而促进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39]
社会工作的主要服务对象包括以下三类:
一是那些在生理、心理和社会的某一方面受到某种损害的人或群体,二是那些在心理上有某种障碍和创伤的人,三是那些在社会关系上出现某种不适应和对立的人、群体和社区。
[40]概括的说,社会工作的主要服务对象就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
贝克尔在标签理论中所提及的“圈外人”,即社会的越轨行为者,是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
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点来理解标签理论中的弱势群体。
第一、被贴上标签之前的“圈外人”,即莱默特所说的初级越轨者,是一种潜在弱势群体。
依据莱默特的观点,越轨行为是不可避免的,每个人都有越轨行为,人人都是“初级越轨者”。
所幸运的是不是每个“初级越轨者”都被贴上了越轨的“圈外人”标签,所以说,“初级越轨者”是一种弱势群体,只不过他们是偶尔的、暂时的在生理、心理或社会关系上出现障碍,而这种障碍是不足以影响其正常生活能力的,是可以通过自我调节去克服的。
但是,“初级越轨者”并不能完全排除也不能完全避免被贴上标签的可能,一旦他们被具有重要意义的人觉察到其越轨行为,并公布于众,其就会被无情地贴上“圈外人”标签,所以笔者认为被贴上标签之前的“圈外人”是一种潜在的弱势群体。
第二、“圈外人”在被贴是标签的时候体现的是一种社会阶层中的弱势群体。
人人都有越轨行为,但标签的张贴是有选择性的,正因为其由选择性,所以在标签的张贴过程中体现出了社会阶层中的弱势群体。
社会阶层中的弱势群体,是指那些由于社会分层而导致在权利、财富、地位等社会稀有资源比较匮乏的群体。
标签理论认为,标签的张贴是不公平的。
贝克尔认为,越轨并不是越轨者固有的特性,而是社会特定的统治集团制造出规定,并把这种规定加之于特定的人们,给他们贴上“圈外人”的标签而制造出来的。
标签理论认为,基本上是社会上由地位的人(或上层)给下层人加标签,而上层人的此类行为或更严重的行为常被视为正常。
[41]因此,社会阶层中的弱势群体更容易被贴上标签,成为“圈外人”,而社会阶层中的优势群体则可能避免被张贴上越轨者的标签。
第三、被贴标签之后,“圈外人”成为需要帮助服务的弱势群体。
一个人一旦被贴上“圈外人”的标签之后,自我形象和自我角色就会逐渐发生转变,并开始从原先的社会生活环境中被“隔离”开来。
为了寻求精神支持和心灵安慰,他们被迫加入“越轨集团”,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越轨行为,这样越陷越深,最终无法自拔,走入“越轨生涯”。
这时的“圈外人”是急需帮助的弱势群体,因为在被张贴上标签以后,他们的心理上会产生一种疑问,即怀疑自己究竟是否是坏人,并且由此产生一定程度的心理障碍,同时在被贴上标签之后,其社会关系也会发生剧变,从原来和谐的关系变化成被冷落、被歧视的境况,由此也会产生社会关系上的障碍。
由此可见,在被贴上标签之后,“圈外人”成了实际意义上的弱势群体,需要社会工作者给予及时的辅导,帮助不幸被贴上标签的“圈外人”避免走入“越轨生涯”的轨道。
综上所述,标签理论中的“圈外人”是一种弱势群体,是在社会互动过程中被界定出来的、被无情地贴上标签的、急需帮助的弱势群体。
(二)标签理论对社会工作的启示
理论的价值不在于它的完美性和学术性,而在于它的实用性。
社会工作是一种实务性很强的学科,标签理论在社会工作领域中的价值是巨大的,我们应该深切体会其实用性。
笔者认为标签理论对社会工作有如下启示:
第一、标签理论强调给“越轨者”张贴标签的过程对越轨者的重要催化作用。
从“越轨者”被“贴标签”的前后,我们可以深切地体会到“贴标签”是一种反社会工作的行为,甚至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社会工作的目的是帮助弱势群体,而不是在先伤害弱势群体后再极力地去补救和治疗。
所以标签理论对社会工作的第一个启示就是要深刻体会社会的变迁与时代的脉动,扬弃不当的权威观念,重建民主式的社会伦理,尽量避免对“越轨者”进行张贴标签,即使发现了某些人发生了某些越轨行为,也不要随意的张贴标签。
第二、标签理论注重“越轨者”在被张贴标签后的社会反应,认为社会反应,诸如冷漠、轻视等都会促使越轨者踏上“越轨生涯”。
所以在社会工作的辅导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不应对不幸被贴上标签的越轨者另眼相看,表现出轻蔑和嘲讽的态度,同时社会工作者也不应对越轨者表现地太过殷勤,这样会使越轨者认为社会工作者对自己的帮助是一种同情和怜悯,从而确定自己真的是坏人。
所以社会工作者在辅导越轨者的时候要采取适中的态度,本着“人人平等”的价值观,否则不适当的工作台队会适得其反地促使越轨者新的不正常的自我形象的形成。
结语
标签理论的可贵在于指出许多原可平安渡过一生的人,由于被不幸地贴上标签,从而踏上万劫不复的“越轨生涯”。
标签理论强调的是社会反应对被不幸地贴上标签的越轨者的催化作用,深愿:
社会工作积极地发挥“与人为善”的作风,帮助那些被不幸地贴上标签的越轨者摆脱越轨行为的阴影,让标签从此销声匿迹,不再为害无辜。
主要参考文献:
1、王思斌主编:
《社会工作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2、黄圣峰:
《标签理论初探》,
http:
//www.ntpu.edu.tw/law/paper/04/2002a/9171405b.pdf。
3、郑世仁:
《浅谈贝克尔的标签理论对教育的启示》.hk/artical/educate/e000766.htm
4、王一平:
《标签理论——一个犯罪学理论的介绍》,《理论研究》,1995年第一期(总第20期)
5、张敦福主编:
《现代社会学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6、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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