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消防员初级划重点.docx
- 文档编号:403679
- 上传时间:2022-10-09
- 格式:DOCX
- 页数:54
- 大小:53.31KB
建筑物消防员初级划重点.docx
《建筑物消防员初级划重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物消防员初级划重点.docx(5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筑物消防员初级划重点
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
理论基础知识
第一章消防工作概述
第一节火灾的定义及危害
一、火灾的定义
火是以释放热量并伴有烟或火焰或两者兼有为特征的燃烧现象。
火灾是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也就是说,凡是失去控制并造成了人身和(或)财产损害的燃烧现象,亦可称为火灾。
二、火灾的危害
(一)毁坏财物,易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
(二)残害人类生命
(三)破坏生态平衡
(四)引起不良的社会和政治影响
三、火灾的特征
(一)发生频率高
(二)突发性强
(三)破坏性大
(四)灾害复杂
(五)易形成灾害连锁和灾害链
(六)灾后事故处理艰巨
四、火灾的分类
火灾可按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火灾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
(一)按火灾中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分类
火灾定义为A类、B类、C类、D类、E类、F类六种不同的类别。
1.A类火灾
A类火灾是指固体物质火灾。
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
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
2.B类火灾
B类火灾是指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
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3.C类火灾
C类火灾是指气体火灾。
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
4.D类火灾
D类火灾是指金属火灾。
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灾等。
5.E类火灾
E类火灾是指带电火灾。
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6.F类火灾
F类火灾是指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二)按火灾损失严重程度分类
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火灾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
2.重大火灾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3.较大火灾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4.一般火灾
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
第二节消防工作的主要目的
一、消防工作的主要目的
消防工作的主要目的是:
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一)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二)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三)保护人身、财产安全
(四)维护公共安全
二、消防工作的特点
消防工作具有以下特点:
(一)社会性
(二)行政性
(三)经常性
(四)技术性
第三节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基本制度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一、消防工作的方针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这一方针科学、准确地阐明了“防”和“消”的辩证关系,反映了人们同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也体现了我国消防工作的特色。
防火和灭火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防”是“消”的先决条件,“消”必须与“防”紧密结合,“防”与“消”是实现消防安全的两种必要手段,两者互相联系,互相渗透,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在消防工作中,必须坚持“防”“消”并举、“防”“消”并重的思想,把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火灾预防和扑救火灾有机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二、消防工作的原则
《消防法》确立的消防工作的原则是: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任何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严禁谎报火警;火灾扑灭后,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消防法》明确规定:
消防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燃烧基础知识
第一节燃烧的本质与条件
一、燃烧的定义
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的现象。
燃烧应具备三个特征,即化学反应、放热和发光。
燃烧过程中的化学反应十分复杂。
可燃物质在燃烧过程中,生成了与原来完全不同的新物质。
燃烧不仅在空气(氧)存在时能发生,有的可燃物在其他氧化剂中也能发生燃烧。
二、燃烧的本质
燃烧是一种游离基的连锁反应(也称链反应),
物质燃烧是氧化反应,而氧化反应不一定是燃烧,能被氧化的物质不一定都是能够燃烧的物质。
可燃物质的多数氧化反应不是直接进行的,而是经过一系列复杂的中间反应阶段,不是氧化整个分子,而是氧化链反应中间产物——游离基或原子。
可见,燃烧是一种极其复杂的化学反应,游离基的链反应是燃烧反应的实质,光和热是燃烧过程中发生的物理现象。
三、燃烧的条件
(一)燃烧的必要条件
燃烧过程的发生和发展都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必要条件,即:
可燃物、助燃物(又称氧化剂)和引火源。
上述三个条件通常被称为燃烧三要素。
只有这三个要素同时具备的情况下可燃物才能够发生燃烧,无论缺少哪一个,燃烧都不能发生。
1.可燃物
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燃烧反应的物质,均称为可燃物。
(2)可燃物的类型
自然界中的可燃物种类繁多,若按其物理状态分,有固体、液体和气体三类可燃物。
2.助燃物
凡与可燃物质相结合能导致燃烧的物质称为助燃物(也称氧化剂)。
3.引火源
凡使物质开始燃烧的外部热源,统称为引火源(也称着火源)。
引火源温度越高,越容易点燃可燃物质。
根据引起物质着火的能量来源不同,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引火源通常有明火、高温物体、化学热能、电热能、机械热能、生物能、光能和核能等。
(二)燃烧的充分条件
1.一定的可燃物浓度
2.一定的氧气含量
如汽油燃烧的最低含氧量要求为14.4%,煤油为15%。
3.一定的点火能量
如汽油的最小点火能量为0.2mJ,乙醚最小点火能量为0.19mJ。
4.相互作用
第二节燃烧类型
燃烧按其发生瞬间的特点不同,分为闪燃、着火、自燃、爆炸四种类型。
一、闪燃
(一)闪燃的含义
在液体表面上能产生足够的可燃蒸气,遇火能产生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称为闪燃。
在一定温度下条件下,液态可燃物表面会产生可燃蒸气,这些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一定浓度的可燃性气体,当其浓度不足以维持持续燃烧时,遇火源能产生一闪即灭的火苗或火光,形成一种瞬间燃烧现象。
可燃液体之所以会发生一闪即灭的闪燃现象,是因为液体在闪燃温度下蒸发速度较慢,所蒸发出来的蒸气仅能维持短时间的燃烧,而来不及提供足够的蒸气补充维持稳定的燃烧,故闪燃一下就熄灭了。
闪燃往往是可燃液体发生着火的先兆。
从消防角度来说,闪燃就是危险的警告。
(二)物质的闪点
1.闪点的含义
闪点是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的重要参数。
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就越大;反之,则越小。
表2-1列出了部分易燃和可燃液体的闪点。
2.闪点在消防上的应用
(1)根据闪点,将能燃烧的液体分为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
(2)根据闪点,将液体生产、加工、储存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闪点小于28℃的液体)、乙(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丙(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三个类别,以便根据其火灾危险性的大小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二、着火
(一)着火的含义
可燃物质在空气中与火源接触,达到某一温度时,开始产生有火焰的燃烧,并在火源移去后仍能持续并不断扩大的燃烧现象,称为着火。
(二)物质的燃点
物质的燃点越低,则越容易着火,火灾危险性也就越大。
一切可燃液体的燃点都高于闪点。
控制可燃物质的温度在其燃点以下,就可以防止火灾的发生;用水冷却灭火,其原理就是将着火物质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
三、自燃
可燃物质在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所产生的自然燃烧,称为自燃。
物质自燃可分为受热自燃和本身自燃两类。
自燃现象引发火灾在自然界并不少见,如有些含硫、磷成分高的煤炭遇水常常发生氧化反应释放热量,如果煤层堆积过厚积热不散,就容易发生自燃火灾;工厂的油抹布堆积由于氧化发热并蓄热也会发生自燃引发火灾。
(二)物质的自燃点
在规定的条件下,可燃物质产生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自燃点。
可燃物的自燃点越低,发生自燃的危险性就越大。
四、爆炸
(一)爆炸的含义
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产生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的现象,称为爆炸。
从广义上说,爆炸是物质从一种状态迅速转变成另一状态,并在瞬间放出大量能量,同时产生声响的现象。
(二)爆炸的分类
爆炸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核爆炸
1.物理爆炸
蒸汽锅炉、液化气钢瓶等爆炸,均属物理爆炸。
物理爆炸本身虽没有进行燃烧反应,但它产生的冲击力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造成火灾。
2.化学爆炸
如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而引起的爆炸,炸药的爆炸等都属于化学爆炸。
化学爆炸能够直接造成火灾,具有很大的破坏性,是消防工作中预防的重点。
3.核爆炸
核爆炸是指由于原子核裂变或聚变反应,释放出核能所形成的爆炸。
如原子弹、氢弹、中子弹的爆炸就属核爆炸。
(三)爆炸极限
1.爆炸浓度极限
爆炸浓度极限(简称曝炸极限)是指可燃的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混合后,遇火会产生爆炸的最高或最低的浓度。
爆炸上、下限值之间的范围越大,爆炸下限越低、爆炸上限越高,爆炸危险性就越大。
2.爆炸温度极限
爆炸温度极限是指可燃液体受热蒸发出的蒸气浓度等于爆炸浓度极限时的温度范围。
爆炸温度上、下限值之间的范围越大,爆炸危险性就越大。
例如乙醇的爆炸温度下限是11℃,上限是40℃。
在11℃~40℃温度范围之内,乙醇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都有爆炸危险;乙醚的爆炸温度极限是-45℃~13℃,显然乙醚比乙醇的爆炸危险性大。
通常所说的爆炸极限,如果没有标明,就是指爆炸浓度极限。
第三节燃烧过程及特点
一、可燃物的燃烧过程
固体和液体发生燃烧,需要经过分解和蒸发,生成气体,然后由这些气体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燃烧。
而气体物质不需要经过蒸发,可以直接燃烧。
二、可燃物的燃烧特点
(一)固体物质的燃烧特点
1.表面燃烧
如木炭、焦炭以及铁、铜等的燃烧
2.阴燃
阴燃是指物质无可见光的缓慢燃烧,通常产生烟和温度升高的迹象。
成捆堆放的纸张、棉、麻以及大堆垛的煤、草、湿木材
阴燃和有焰燃烧在一定条件下能相互转化。
可由有焰燃烧转为阴燃。
3.分解燃烧
木材、纸张、棉、麻、毛、丝以及合成高分子的热固性塑料、合成橡胶等的燃烧就属这类形式。
4.蒸发燃烧
石蜡、松香、硫、钾、磷、沥青和热塑性高分子材料等的燃烧就属这类形式。
(二)液体物质的燃烧特点
1.蒸发燃烧
接受热量愈多,蒸发量愈大,则燃烧速度愈快。
2.动力燃烧
3.沸溢燃烧
含水的重质油品(如重油、原油)发生火灾,液面上下向开锅一样沸腾,到储罐容纳不下时,油晶就会像“跑锅”一样溢出罐外,这种现象称为沸溢。
4.喷溅燃烧
重质油品储罐的下部有水垫层时,向四周喷溅燃烧。
(三)气体物质的燃烧特点
1.扩散燃烧
2.预混燃烧
第四节燃烧产物
一、燃烧产物的含义和分类
(一)燃烧产物的含义
由燃烧或热解作用而产生的全部的物质,称为燃烧产物。
它通常是指燃烧生成的气体、热量和烟雾等。
(二)燃烧产物的分类
燃烧产物分完全燃烧产物和不完全燃烧产物两类。
二、不同物质的燃烧产物
1.单质的燃烧产物
2.化合物的燃烧产物
3.合成高分子材料的燃烧产物
4.木材的燃烧产物
三、燃烧产物的毒性
四、烟气
(一)烟气的含义
由燃烧或热解作用所产生的悬浮在大气中,可见的固体和(或)液体微粒总和称为烟气。
(二)烟气的产生
(三)烟气的危害性
火灾产生的烟气是一种混合物,其中含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氰等大量的各种有毒性气体和固体碳颗粒。
其危害性主要表现在烟气具有毒害性、减光性和恐怖性。
五、火焰、燃烧热和燃烧温度
(一)火焰
1.火焰的含义及构成
火焰(俗称火苗),是指发光的气相燃烧区域。
火焰是由焰心、内焰、外焰三个部分构成的。
2.火焰的颜色
火焰的颜色取决于燃烧物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筑物 消防员 初级 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