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中小体育竞赛规程总则.docx
- 文档编号:4020113
- 上传时间:2022-11-27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1.06KB
第七师中小体育竞赛规程总则.docx
《第七师中小体育竞赛规程总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七师中小体育竞赛规程总则.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七师中小体育竞赛规程总则
2016年第七师中小学体育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第七师教育(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见各单项竟赛规程。
三、运动会日期、地点
见各单项竟赛规程。
四、参赛单位
各团场以团为单位组队,高级中学、职业技术学校、奎管处中学以学校为单位参加。
五、竞赛分组及开设项目
(一)分组:
1.青年组:
必须是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2.少年组:
必须是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3.儿童组:
必须是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若规程总则与单项规程有冲突,则以单项规程为准。
(二)项目:
1.中小学生田径比赛(青年组、少年组、儿童组)
2.中学生篮球比赛(青年男子组、少年男子组)
3.中学生排球比赛(青年女子组、少年女子组)
4.中小学生足球比赛(青年组、少年组、儿童组)
5.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青年组、少年组、儿童组)
六、竞赛项目:
见各单项比赛规程。
七、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各校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16年3月1日(下半年项目是9月1日)前具有第七师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学生;选送到奎屯市体校的学生可代表原学校参加比赛,但资格须经教育局备案审查。
(二)参赛学生必须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需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已参加了学校集体或个人办理的住院及意外伤害保险;须提供参加比赛活动的专项保险单据。
八、报名规定及办法
(一)除因年龄组别超范围不能参加外,各单位原则上必须参加各项目比赛活动,参加的具体组别可结合单位实际选择;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须书面报请师教育局批准,否则全师通报批评。
(二)各单位必须按规定日期和要求报名,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或学校公章,并由校长签字确认,各单位上报项目、参赛人员以纸质版为准,上报后原则上不予更改,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单位报名时须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元,若无违规违纪行为,则赛后退回,否则扣罚。
(四)具体报名事宜,见各单项比赛规程中的有关条款。
九、竞赛、录取名次、计分、奖励办法
(一)每场比赛运动员上场前必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运动员参赛证等原件,由赛会工作人员审查(检录)。
(二)具体办法见各单项比赛规程中的有关条款。
十、资格审查及处理办法
(一)为了端正赛风,各代表队在报名时,严格执行《竞赛规程》中的有关条款,认真审查参赛运动员资格,严格把关,杜绝违反规定,严禁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发生。
(二)赛会专设“资格审查组”,负责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组的处理决定为运动员资格最终裁决。
(三)对违反有关规程规定的运动队、运动员将参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给予处罚。
(四)资格审查组将在比赛期间对运动员资格进行检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作如下具体处罚:
1.赛前:
资格审查组将严格审查报名材料,报名结束后将在全师通报,资格审查组将随时到运动员所在学校进行核查,如果运动员本人与报名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并不得换人,扣罚保证金,对教练员和校长进行处理。
2.赛中:
一经查实,则取消该运动员(队)余下的所有比赛及已取得的成绩、名次,并追回奖品及奖状;如果是计团体总分的比赛项目,则在该代表队总分中处以每人次扣50分的处罚,扣罚保证金,并全师通报批评,对教练员和校长进行处理。
3.赛后:
一经查实,则取消该运动员(队)取得的成绩、名次,并追回奖品及奖状,追罚保证金;如果是计团体总分的比赛项目,则取消团体名次,因比赛结束,原排定的名次因资格等原因被取消比赛成绩而造成的名次空缺,不追补;对严重违纪学校的领队、教练和学生个人将处以3年的禁赛,并全师通报批评,对教练员和校长进行处理。
4.处理:
对违纪教练员和校长的处理,一是涉及的有关单位及学校本年度评优选先一票否决;二是参与违规违纪单位及学校的校长年度考核不得评优;三是直接参与违规违纪的教练员年度职业道德考核为不合格,并扣罚相应的绩效工资。
5.投诉:
凡对运动员(队)资格有异议,需在比赛期间及时反映。
特殊情况下可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向资格审查组提交书面投诉报告并提供证据,投诉报告须经校长签字,并交纳投诉受理费人民币300元,报告内容应提交其作弊行为的证据,对投诉经审查确认属实,则退回投诉受理费,若查无实据,投诉受理费不予退回。
十一、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活动
各赛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优秀运动员”,并授予奖牌与奖状。
评选方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各赛会的代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
(二)评选条件:
1.遵守赛会纪律,具有良好的体育道德与体育精神。
2.遵守《裁判员守则》、《教练员守则》、《运动员守则》。
3.服从赛会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合作能力与品质。
4.在裁判工作中坚持“认真、准确、公平、公正”。
5.尊重裁判,服从裁决,尊重对手,尊重他人。
6.比赛成绩优异,无违规违纪情况。
7.积极组织,管理规范有序。
8.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物,讲文明礼貌,讲卫生。
(三)评选办法:
1.由赛会裁判组根据各代表队参加人数、组织纪律、比赛成绩等推荐“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报组委会审批。
2.由各裁判组根据工作实际表现推荐“优秀裁判员”,报组委会审批。
3.由组委会根据比赛成绩、体育道德及体育精神等确定“优秀教练员”人选。
4.各代表队根据比赛成绩、纪律表现等推荐“优秀运动员”名单,报组委会审批。
(四)评选名额:
1.“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原则上按3:
1进行。
2.“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原则上按5:
1进行。
3.“优秀运动员”原则上按5:
1进行。
十二、经费及保险
(一)各单位所需经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各单位按竞赛规程做好预算报团或主管部门审批。
(二)参赛运动员、教练、领队必须认真落实教育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专门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前须向赛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不予参赛。
十三、其它规定
(一)师教育局将各学校参加体育比赛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不参加或缺席体育比赛项目的学校及主要负责人年度不得评优选先。
(二)裁判员由师教育局统一抽调,并组织裁判员学习和实习。
(三)请各单位务必按各规程及时填报(附件4:
电子版可在教育学会、教研室qq群文件中下载)报名表,将电子版发教育局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报教育局。
(四)未尽事宜以师教育局通知为准。
(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
1.2016年七师第十八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2.2016年七师中学生篮球、排球竞赛规程
3.2016年七师中小学生足球、乒乓球竞赛规程
4.2016年七师学校体育系列竞赛报名表
附件1
2016年第七师第十八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第七师教育(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奎屯市体育中心
三、竞赛日期及地点:
日期:
2016年5月19-20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地点:
奎屯市体育中心运动场。
四、参加单位:
各团场以团为单位组队,131团奎管处中学、高级中学、职业技术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参加。
五、竞赛组别:
(一)青年组:
必须是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二)少年组:
必须是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三)儿童组:
必须是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六、竞赛项目:
(一)青年组
1.青年男子组:
(1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6公斤)、掷实心球(2公斤)。
2.青年女子组:
(12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公斤)、掷实心球(2公斤)。
(二)少年组
1.少年男子组:
(12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5公斤)、掷实心球(2公斤)。
2.少年女子组:
(11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公斤)、掷实心球(2公斤)。
(三)儿童组
1.儿童男子组:
(7项)
60米、100米、200米、400米、4×100米接力、跳远、跳高
2.儿童女子组:
(7项)
60米、100米、200米、400米、4×100米接力、跳远、跳高。
七、报名规定及办法:
(一)以单位或学校组队,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按组别配备(原则上一个组别配备一名教练员);青年组20人,少年组18人,儿童组16人,男女人数比例不限;各单位运动员不得少于10人;每项各单位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接力项目,每单位限报男女各一队。
(二)报名办法:
1.2016年5月3日-6日到师教育局报名,逾期不受理,责任自负。
2.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需交报名表一式二份(电子报名表、书面报名表各一份,书面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及校长签名确认,若有问题则以纸质为准)、第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保险单据,领队、教练及运动员一寸近照各两张(其中一张照片统一用一张A4白纸贴上,并注明参赛学校、组别、姓名等,另外一张用于制作领队卡片、教练员卡片、运动员卡片)。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400米以下(含400米)的径赛项目按预赛成绩取前8名决赛;预赛不足8人及800米以上(含800米)的径赛项目一次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
(三)每场比赛运动员检录时必须提交二代身份证、运动员卡片,由组委会审查。
九、录取名次、计分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破兵团纪录加20分,破师纪录加15分,在同一项目中只加一次破纪录分;加分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加分。
(注:
径赛中预赛破师纪录的成绩不带人决赛)
(二)6人(队)(含6)以下报名项目,则按报名人数(队数)减一录取并计分;各单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含3人)的,则取消该项目比赛;不足3队(含3队)的接力项目,则取消该项比赛。
(三)各组别团体总分按各队在各单项比赛中得分多少累计计分,分数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按破纪录级别、次数排列名次,破纪录级别高、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同,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四)奖励办法。
凡获各单项前6名者颁发获奖证书;按成绩分别录取青年组、少年组、儿童组团体总分前3名的队伍颁发奖状。
十、其他:
(一)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戴师统一规定的号码布和运动员卡片,号码布、运动员卡片各单位自备。
无号码布、运动员卡片者不得参加比赛,号码布28×16厘米,运动员卡片9×6厘米(硬卡片、统一彩打、不塑封),卡片上贴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项目、组别、号码、单位、并加盖教育科、师教育局公章。
(二)各代表队统一比赛服装。
(三)号码编排:
123团:
001—050124团:
051—100125团:
101—150
126团:
151—200127团:
201—250128团:
251—300
129团:
301—350130团:
351—400131团:
401—450
137团:
451—500工八团:
501—550
奎管处中学:
551—600
师中学:
601—650职业技术学校651-700
(四)各代表队交通、食宿自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经费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各单位按竞赛规程做好预算报团或主管部门审批。
附件2
2016年第七师中学生篮球、排球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第七师教育(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师高级中学(待定)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日期:
2016年7月14-15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地点:
师高级中学(待定)。
四、参赛单位:
各团场以团为单位组队,131团奎管处中学、高级中学、职业技术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参加。
五、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青年组:
必须是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二)少年组:
必须是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三)篮球比赛:
青年男子组、少年男子组。
(四)排球比赛;青年女子组、少年女子组。
六、报名规定及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男子篮球、女子排球教练各组别各1人,男子篮球、女子排球各组别男、女运动员各12人。
每生限报一项(篮球或排球)。
(二)报名日期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6年7月4日-8日,到师教育局报名,逾期不受理,责任自负。
2.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需交报名表一式二份(电子报名表、书面报名表各一份(人员名单及项目以纸质版为准),书面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及校长签名确认)、第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领队、教练及运动员一寸近照一张统一张贴在A4白纸上,并注明参赛学校、组别、姓名等。
3.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nqsjyj3276637@,报名表题名:
××团××学校××组别中学生篮球或排球赛报名表。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际篮联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和中国排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
(二)篮球比赛。
1.比赛时间:
比赛由四节组成,每节10分钟,第1-3节除暂停外不停表,第4节按照《规则》要求(停表)进行。
2.队员分组:
每队必须分成两组各6名运动员分别参加第一、二节比赛,并且每名队员单节至少上场满5分钟;只要有1名队员前2节中没有打满5分钟,比赛后将分别在每节该队成绩中扣除5分;比赛过程中如因队员受伤不足5人时,可由对方教练指定本队任一队员代替。
第三、四节上场队员不限
3.不足判罚:
队员不足12人的代表队,每少1人,可在第一、第二节比赛前判定对方分别先得10分,并以此类推
4.赛制设置:
根据报名参加队数确定赛制。
(三)排球比赛。
1.比赛规则:
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第一、二局为25分制,第三局决胜局为15分制)。
(网高:
青年女子组为2.20米、少年女子组为2.10。
)
2.队员分组:
每队必须分成两组各6名运动员分别参加第一局、二局比赛,并且每名队员必须打满单局,比赛过程中如因队员受伤不足6人时,可由对方教练指定本队任一队员代替;决胜局上场队员不限。
3.不足判罚:
队员不足12人的代表队,每少1人,可在第一、第二局比赛前判定对方分别先得5分,并以此类推。
4.赛制设置:
根据报名参加队数确定赛制。
(四)各队须准备两套(深、浅颜色各一套)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合。
(五)比赛报到:
各队按大会编定的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到比赛场地报到,迟到15分钟作弃权论。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报名不满4队(含4队)时,则按报名队数减一录取。
凡获各组别男、女前3名的队分别颁发奖状。
(二)若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相关队净胜局数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按相关队净胜分多者名次列前;仍相等时,则以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附件3
2016年第七师中小学生足球、乒乓球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第七师教育(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131团中学、师高级中学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
2016年10月13-14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
131团中学、师高级中学。
四、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足球比赛
1.青年组:
必须是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2.少年组:
必须是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3.儿童组:
必须是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各组别男女分组比赛。
(二)乒乓球比赛
1.青年组:
必须是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2.少年组:
必须是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3.儿童组:
必须是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各组别分设男团、女团;男、女单打。
五、参赛单位:
各团场以团为单位组队,131团奎管处中学、高级中学、职业技术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参加。
(注:
130团中学高中部、高级中学、职校务必组队参加青年组的足球比赛,
六、报名规定及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足球教练各组别男女队各1人,各组别男、女运动员不得少于12人;乒乓球教练各组别各1人,每队队员各组别不少于6人(即:
男、女各不少于3人)。
每生限报一项(特指足球或乒乓球)。
(二)报名日期及地点:
1.2016年9月26日-30日,到师教育局报名,逾期不受理,责任自负。
2.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需交报名表一式二份(电子报名表、书面报名表各一份,书面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及校长签名确认,若存在问题,以纸质版为准)、第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保险单据,领队、教练及运动员一寸近照一张,统一用一张A4白纸贴上,并注明参赛学校、组别、姓名等。
3.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nqsjyj3276637@,报名表题名:
××团××学校××组别中学生足球或乒乓球赛报名表。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国际足联七人制足球比赛规则》、《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足球比赛:
1.赛制根据报名参加队数情况确定。
2.青年组、少年组、儿童组均采用七人制,(上、下半场)每场比赛替补队员不少于5人,每少1人,则该场比赛判对方先进1球,并以此类推;队员一经替出该场不得复入。
全场比赛时间:
上、下半场各为30分钟。
(三)乒乓球比赛:
具体赛制根据报名参赛情况确定。
(四)每场比赛运动员上场前必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由赛会审查(检录)。
八、计分办法:
(一)足球比赛。
小组赛阶段:
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弃权一场扣罚3分(若罢赛扣罚20分,扣罚保证金,并禁赛2年),按各队全部比赛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若两队积分相等,则依两队间的胜负关系判定名次;若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积分相等队相互之间比赛的净胜球、进球总和的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如再相等,则依次按全部比赛的净胜球、进球总和的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仍再相等,则以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决赛阶段:
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
比赛结束如成平局,以罚点球办法决出胜负。
(二)乒乓球比赛。
1.各队以获得各个单项比赛的名次累积计分,第一名7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3分、第五名2分、第六名1分,积分高者列前。
(注:
团体分加倍)
2.若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相关队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数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按相关队净胜分多者名次列前;仍相等时,则以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九、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足球比赛。
1.报名不满4队(含4队)时,则按报名队数减一录取。
2.凡获各组别男、女前3名的队分别颁发奖状。
(二)乒乓球比赛。
1.各组别各单项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报名不足3队(含3队)时,则按报名队数减一录取。
2.别各单项分别录取前3名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
3.按成绩分别录取青年组、少年组、儿童组总分前3名的单位颁发奖状。
十、比赛服装及器材:
(一)足球比赛。
1.各队须准备两套(深、浅颜色各一套)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合,守门员的服装颜色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应有明显区别,队员一律使用布面胶鞋(包括胶粒鞋)、比赛长袜,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2.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公分宽并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不准佩戴护腿板、饰物和眼镜。
、
3.比赛用球:
青年组使用5号球;少年组、儿童组,均使用4号足球。
(二)乒乓球比赛。
各队应准备非白色的比赛服装。
上衣前后有明显的号码,并在报名表上填写清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七 中小 体育竞赛 规程 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