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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路沿线控制详细规划
浙江路沿线控制详细规划(修编)
日期:
2006-09-27点击率:
3421
十堰市浙江路沿线控制详细规划(修编)
说明
第一章 导言
一、本规划是对原《十堰市浙江路沿线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
根据《十堰市“五路二区”山地保护与利用规划》、浙江路道路改线情况以及五路交汇处周边绿地景观规划,对浙江路沿线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编。
浙江路作为城区独具特色的景观大道,在规划调整中注意了以下几个问题:
1、 考虑浙江路道路建设的实际情况。
2、 处理好浙江路入口与五路交汇处城市绿地的关系。
3、 考虑垃圾场停止使用后的用地性质和与浙江路的衔接。
4、 充分考虑山地自然环境的保护。
5、 优化与城市道路配套的各级支路
二、开发浙江路沿线用地的重要意义及规划编制的必要性
1、进一步拓展城市空间。
我市地处鄂西北山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用地紧张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本规划区建设条件好,易于开发,它的开发建设,能够缓解我市用地不足的矛盾。
2、浙江路沿线土地的开发利用,将对北京路、重庆路、天津路等城市主干道沿线的开发利用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3、为了适应城市土地综合开发、统一建设和招商引资,有效指导建设,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迫切需要修编浙江路沿线控制性详细规划
4、修编浙江路沿线控制性详细规划,对于科学开发利用沿线土地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本规划以十堰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意图为目的,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
强化规划设计与管理结合、规划设计与开发衔接,将城市总体规划的宏观控制要求,转化为微观控制的规划编制层次。
第一章 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原则及规划重点
一、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4、《十堰市城市总体规划》
5、《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6、《十堰市“五路二区”山地保护与利用规划》
7、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有关文件
二、 规划指导思想
1、从全市经济发展战略高度着眼,从区域发展的角度出发,通过浙江路等城市主干道的开发建设,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捷、健康发展。
2、 合理划分和完善各功能区,确定各编制单位、各街区与基本地块的用地性质及使用功能,统筹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形成规模性的建设,提高土地的级差效益。
3、 浙江路作为中部组团规划的主干道和城市网络的重要一环,其两侧用地的规划设计必须有利于创造城市特色,丰富城市景观,充分体现城市生活美与艺术美的双重特性,使建筑物的总体布局,外观色彩与整体环境相协调,形成一种和谐、亲切、回归自然的气氛。
4、 对该区域用地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有机结合的角度,对浙江沿线的开发建设进行评估,确定合理的开发建设目标。
5、 做到理想与现实相结合,远期与近期相结合,现实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
6、 贯彻以项目带动土地开发的原则,重视节省利用土地,开发一片,收益一片。
三、规划原则
1、环境优先,贯彻可持续发展原则。
2、立足总体,突出特色。
3、远近结合,协调发展,各阶段衔接。
4、充分利用土地,挖潜土地使用强度。
5、因地制宜,滚动开发,保证三个效益。
6、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运行规律,强调弹性和兼容性。
7、建立高效能、低能耗的城市基础设施。
8、做好管理依据,宣传扩大浙江路知名度,为招商引资服务。
四、规划重点
1、 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确定本规划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居住人口分布、建筑用地的容量控制、及公共设施的分布、用地规模,确定绿化系统、道路系统和工程系统。
2、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结合市委市政府对城市新区开发建设的要求,将浙江路、天津路、北京路、重庆路有机结合起来,在综合考虑公建、市政基础设施的前提下进行规划设计。
3、 坚持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注意自然生态的保护和利用。
有节制的、科学地对山地进行有效的利用。
4、 结合道路建设确定合理的土地开发模式,处理好土地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关系。
第二章 主要建设条件分析
十堰市是国家重要的汽车生产和科研基地,是以发展汽车、旅游、水电、药业等产业为主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的重要中心城市,是湖北省西北部的一个中等发达城市,市区现有人口54万人左右。
一、 十堰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结构及发展原则
根据十堰市独特的地理特征,同时考虑十堰市已形成的城市形态,总体规划布局采用带状组团式结构,组团之间既相对分散又各自集中,紧凑发展,各组团功能相对完善。
城市划分为三个组团:
西部组团、中部组团、东部组团。
组团的发展原则为“积极充实西部组团、提高完善中部组团、重点发展东部组团。
”
二、 地理位置
十堰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汉江中上游,东经109°29′至111°16′,北纬31°16′至33°16′。
辖区总面积23680平方公里,全境南北相距196.5公里,东西相距200公里。
东与襄樊市接壤,西与陕西省安康地区毗连,南与神农架林区、恩施自治州和重庆万县地区为邻,北与河南省南阳地区、陕西省商洛地区交界。
十堰城区位于鄂西北山区,武当山西北麓,属秦岭、大巴山的东延余脉,西、北与、郧县接壤,南与房县毗邻,东邻丹江口市。
市区东部距著名的道教名山、国家级风景旅游区武当山约30公里,北距郧县县城有17公里。
十堰市内山脉连绵起伏,地势南高北低,间为河谷阶地的“U”型形态,形成典型的低山丘陵和中低山地貌地行。
三、 气候
十堰市地理气候为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由于北有秦岭屏障,南有巴山相隔,在地理上形成一个独立单元,冬季与同纬度其他地区相比略为温暖。
因此,光热资源丰富,年均气温14℃-16℃,年平均日照时数1655—1958小时,无霜期224—255天,而且雨热同季,为亚热带植物和作物生长提供了保障。
四、 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
浙江路道路及沿线穿越的地貌有冲沟、坡地、河道等,地形起伏较大,地貌变化复杂。
地形总的变化趋势西北高东南低,地貌以坡地、冲沟为主。
境内土层主要为粘性土、砂类土和碎石类土,下卧基岩为中元古界武当群变质岩系,据十堰市地质构造图及现场钻空探测,境内岩体以单斜构造为主,不存在断裂构造带。
五、 抗震设防
十堰市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本规划区内属基本稳定区域,按6度设防。
六、 环境条件
本规划区内大部分为坡地、山地,耕地极少。
在规划设计与开发建设中,应坚持因地制宜,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尽量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对开挖边坡及填土边坡进行绿化处理,以保护环境,美化环境,防止水土流失。
在沿线规划用地范围内尽可能保护自然山林。
对于坡地及不适宜建设的用地,规划应将其作为城市绿地加以利用,广植植被,保护大自然的优美环境。
规划沿城市干道及各支路带状绿化,居住组团布置集中绿地,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系统。
七、 浙江路道路工程简介
浙江路起点北京路柳林立交桥,与北京南路、北京中路、柳林路、天津路形成五路立体交叉,终点七里垭小学,与东环路在七里垭小学形成丁字交叉。
设计道路全长2450.9米,宽30米,随着汉十高速公路、北京路的建成,浙江路将成为连接市区与高速路的另一条主要交通干道。
第三章 规划结构
一、 规划结构
浙江路沿线的规划建设,应该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充分体现十堰市山水园林城市的特点,体现城市的生活美和艺术美,注意做到建设一片,完善一片,美化一片,鉴于十堰市地处山区,用地紧张,本规划区范围内适当、科学利用山地,但要特别注意加强自然植被的恢复,并结合人工绿化措施,建立立体绿化系统,真正将建筑、山水、道路等融为一体。
合理确定地块的用地性质与使用功能,完善道路系统和交通组织系统,包括各地块与功能区的交通出入口,停车场出入口的控制等。
两侧建筑包括要注意建筑外观色彩与整体环境的协调,以形成一种和谐、亲切和回归自然的氛围。
规划中还确定建筑物后退主次干道与支路的红线距离,控制建筑物的高度,进行三维空间的建筑群体、城市景观、绿化系统以及整体空间环境等综合城市设计的研究,提出规划意向,编制重要地段的平面布局示意图。
规划结构是规划用地布局与功能分区的体现,合理的城市规划不仅有利于居民的生产与生活,还有利于创造丰富多彩的城市景观,形成变化有序的城市空间。
浙江路沿线用地由于其特定的城市功能要求,规划着力体现“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思想,即在用地布局上做到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居住区、搬迁区的相对集中,园林绿化特色景观与景观轴线的相对集中,市政公用设施与小型公建设施的相对分散布局,特色建筑组群的相对分散与穿插布局,以利于形成韵律感和节奏感强烈的城市景观。
浙江路中段山大坡陡,可用土地不多,为保持沿街建筑的延续性,在陡坡地段延伸30--80米规划,西部和东部是未来开发的重点地段,集中布置商住、文化、办公、居住等用地。
规划编制单元的划分
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关要求及用地的实际情况,规划分为东、西二个编制单元,
第四章 用地分类与构成
1、 按土地使用性质、区位条件以及潜在价值,将土地划分为三类
Ⅰ类:
商业(商住)、办公、物流中心等用地
Ⅱ类:
居住用地
Ⅲ类:
其他用地
2、 用地分类及构成
Ⅰ类:
沿浙江路两侧,地质条件好,地形相对平坦,交通方便,商业潜在集聚效益较好的地域,可形成规模性建筑群、集聚性商贸区和综合和综合性物流中心,适宜建设公共设施用地,在布局上以商业、办公、市政设施为主。
Ⅱ类:
沿浙江路二线位置,地形平坦,交通方便,可以形成完整的居住小区及村民搬迁区。
Ⅲ类:
地形狭窄的沟地,破碎而坡度较大的山坡地,规划布局中主要以绿化用地为主。
第五章 用地规模
浙江路沿线规划总用地规模为110.28公顷,其中:
第一规划编制单元为48.79公顷
第二规划编制单元为61.49公顷
第六章 规划布局
根据现状地形地貌情况以及现代城市设计的要求,以《十堰市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为依据,对浙江路沿线用地分为商业、居住、商住、工业、市政、办公、园林、绿化等功能区域。
一、居住用地布局
浙江路沿线成规模的居住用地分为两大片,分别是浙江路东部居住区和浙江路西部居住区。
根据调查,浙江路建设项目拆迁住户100多户,400多人。
这些居民区布局紊乱,居住条件恶劣,规划本着“相对就近集中,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兼顾就学”的原则,在浙江路中部地段统一安置,将其规划建设成为现代化的新型小住宅区,民居搬迁区应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避免乱搭乱建,力求环境优美,居住舒适,交通方便,设施配套。
城市中心区用地日趋紧张,已经远不能满足人们对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的追求,今后若干年,环境条件较好的浙江路、北京路、重庆路、天津路等沿线新区将是人们居住的首选之地,浙江路重要的地理位置以及优美的自然环境,十分适合布置居住和商住用地,本规划区房地产业将会得到长足的发展。
居住区规划以“节约用地,设施配套,成片建设”为原则,具体作到:
(1)、根据本规划区的用地特点,居住用地布局结合自然条件,依山就势,尽量利用山地。
(2)、居住用地应做到紧凑集中,以减少市政设施投资。
(3)、居住区建设与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进行。
(4)、居住区内部要有方便的联系和舒适的环境。
(5)、居住区布局要特别注意创造优美的环境景观,结合山地绿化建设,形成具有山地特色的建筑风格。
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为44.50公顷。
其中第一单元居住用地19.85公顷,第二单元居住用地24.65公顷。
二、 商住用地
在浙江路沿线及通往北京路的18米宽的支路沿线两侧布置商住用地,商住用地总面积为46.72公顷,其中第一单元商住用地24.52公顷,第二单元商住用地22.20公顷。
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公共设施主要布置在浙江路一线位置、规划还根据需要考虑了部分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将现状七里小学搬迁至浙江路东部组团。
规划考虑公共设施的配套,设置了汽车站、中小学等用地。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2.74公顷,小学用地4.03公顷。
四、市政公用设施布局
市政公用设施主要有消防站、公用电话亭、加油站、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开闭所等,规划根据要求沿浙江路分散布置。
规划市政设施用地为1.15公顷。
第七章 道路系统规划
一、现状概况
本规划范围内除浙江路穿越全境外,还有城市次干路东环路,现状道路宽度12米,有通往垃圾填埋场的道路一条,为宽6米的毛石小路。
二、规划原则和依据
1、规划依据
(1)、《十堰市城市总体规划》
(2)、十堰市规划设计院《浙江路设计施工图则》
(3)、道路交通规划规范
2、规划原则
(1)、建立和完善道路系统。
(2)、提高道路等级,强化交通功能。
(3)、结合地形,依山就势,尽量减少工程量。
三、道路规划
1、路网结构
采取环状路网结构,路网的布局,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1) 、保持浙江路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主次干路的路线和红线宽度不变
(2) 、依山就势,并保证道路的自然流畅。
(3) 、考虑地块开发对道路的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保证地块的完整。
2、道路组成
本规划区范围内的道路分为三级:
即城市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主干路
主干路是城市路网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城市交通的主动脉;主要承担城市各区之间的交通联系,分流过境道路的部分交通量,为城市各区之间提供交通联系。
本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主干路有浙江路和东环路,依据十堰市城市总体规划,东环路从北京北路至东风大道,全长7980米,红线宽度32米。
次干路
次干路是城市交通不可忽略的组成部分,在城市交通中次干路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主要承担市内区域性的交通流量,汇集各区内的交通流量,分流主干路的部分交通量,充分体现其集和分的功能。
本规划区范围内的次干路红线宽度18米。
起点为北京路李家岗,终点为浙江路现状垃圾场北段。
支路
本规划区内支路红线控制在6—15米之间,是城市主次干路的有效补充。
规划设置社会停车场五处,用地面积2.37公顷。
在浙江路东部布置一处客运站,用地面积1.15公顷。
第八章 绿地系统规划
一、规划原则
1、在绿化规划中贯穿“路在林中、楼在绿中”的思想,把自然特色引入城市,同时整个规划区又在优美的自然山水环抱之中,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充分创造山水园林特色。
2、绿化用地以山地为主,尽量少占平地。
3、点、线、面相结合,形成立体的完善的城市绿化系统。
4、公共绿地与道路、广场及各类生活服务设施充分结合,改善生活环境
二、规划结构
规划区内部和周围的山林,作为规划的生态环境绿地,设置各类公共绿地,穿插于大面积的山林和风景林地之间,以道路绿化为绿线,连接居住区绿地、街头绿地、小游园,形成规划区绿化网架。
1、 街头绿地:
是人们最容易接近利用的绿地,对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有很大的帮助。
受用地条件的限制,公园建设多以利用山地为主,因此规划提倡见缝插绿,多增加街头绿地,以满足人们不同的需要。
2、 山体绿化
规划范围内以及其周围,有大量不可利用的山体,这些山体大部分植被保护良好,规划要求尽量保护大自然的优美环境,靠近规划区的缓山是绿化美化的重点,应间植乔灌,多种树木,布置林间小路、登山踏步,点置坐凳凉椅,设置小块平地,形成茂密的多层次的山林景观。
3、 精心处理居住区、商住区、办公区等内部的集中绿地,
配合园林小品,形成较高层次的园林空间。
规划公园绿地面积为7.62公顷。
三、景观规划
本规划区范围内有植被保护良好的自然山体,通过填挖处理精心规划建设,应该成为十堰城区一个新的亮点。
规划以浙江路为主景观轴线,将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有机结合,以规划区内的风景林地和小游园为景观重点,形成群山环抱、绿树成行、城在景中的景观格局。
1、 规划道路两侧,特别是浙江路两侧街景要精心设计和建设,注意保持优美的天际轮廓线。
对规划区的总体建筑形象及色彩进行统一控制,以保证分区总体景观形象的统一。
建筑形象应强调现代感,建筑色彩宜明快、生动而充满生机,上山建筑体量宜小,顺山就势,同时应注重建筑屋顶的造型设计,研究不同角度的景观效果。
结合规划区的地形环境特点,建筑体量不宜过大、过长,避免形成“建筑峡谷”。
2、 绿色空间 规划区内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构成规划区的绿色景观,绿环境作为城市开放空间的一部分,与市民的生活密切相关,公园应追求自然并能提供富于人情味的多功能的空间环境,满足各年龄、各阶层市民的需要。
3、 硬质景观 对城市街头雕塑、水池、喷泉、座椅、护栏、街灯、地面铺砌,均应根据景观特色和宜人要求进行精心设计。
第十章防灾规划
浙江路沿线用地的地质灾害主要为山体滑坡,规划要求,在浙江路沿线的开发建设过程重,道路、土建等工程建设的施工设计中,必须对边坡进行适当处理,避免山体滑坡。
十一章规划实施措施
1、 浙江路沿线的建设应本着“统一规划,分期建设”原则,土地通过拍卖等形式实现有偿使用,在开发建设中,首先必须按规划进行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然后进行其他项目的开发建设。
2、 贯彻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严禁无序开挖山体,建设过程中必须及时恢复周围山体植被,制定道路、庭院和工业园绿化的建设和管理措施。
3、 改变规划用地性质,应先提出规划调整申请,经十堰市规划管理局批准后方可执行。
4、 为适应开发单位或建设项目的用地需要,市规划管理局可对基本地块进行细分或合并,细分或合并应优先考虑同类使用性质的用地。
对规划范围内18米以下的支路,市规划管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总用地指标表
序号
代码
项目
面积(公顷)
1
C21/R21
商住用地
46.72
2
R21
居住用地
44.50
3
C12
行政办公用地
2.74
4
R32
教育用地
4.03
5
G1
公共绿地
9.298
6
T23
长途客运站用地
1.15
7
S3
社会停车场用地
2.37
8
U
市政设施用地
1.15
合计
110.28
第一单元用地指标表
序号
代码
项目
面积(公顷)
1
C21/R21
商住用地
24.52
2
R21
居住用地
19.85
3
4
5
G1
公共绿地
3.17
7
S3
社会停车场用地
0.87
8
U
市政设施用地
0.38
合计
48.79
第二单元用地指标表
序号
代码
项目
面积(公顷)
1
C21/R21
商住用地
22.20
2
R21
居住用地
24.65
3
C12
行政办公用地
2.74
4
R32
教育用地
4.03
5
G1
公共绿地
4.45
6
T23
长途客运站用地
1.15
7
S3
社会停车场用地
1.50
8
U
市政设施用地
0.77
合计
6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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