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硎乡田利村通村主干道Y036拓宽改造路基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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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硎乡田利村通村主干道Y036拓宽改造路基工程
社硎乡田利村通村主干道(Y036)拓宽改造路基工程
(邀请招标)
招标编号:
HRCZBPT2019017
项目名称:
社硎乡田利村通村主干道(Y036)拓宽改造路基工程
招标人:
仙游县社硎乡田利村民委员会(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2019年8月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
(六)授予合同
(七)行政处罚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四部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第五部分工程预算造价文件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项目名称
社硎乡田利村通村主干道(Y036)拓宽改造路基工程
2
建设地点
仙游县
3
建设规模
约150万元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质量标准
合格
6
招标范围
按图纸并结合审核后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
7
要求工期
施工总工期:
60日历天
8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9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本招标项目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2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
项目负责人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证书未能体现的按资格不合格处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1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30000元),以现金形式投标时当场提交,开标后未中标者当场退回保证金,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退还。
13
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2、履约担保形式:
以现金方式提交。
14
工程发包价
工程预算价:
1518740元、工程发包价:
1260554元。
下浮率:
17%
15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6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
仙游县社硎乡人民政府
时间:
2019年8月23日9时30分
17
开标
开标时间:
2019年8月23日10时00分
地点:
仙游县社硎乡人民政府
18
评标方法
随机抽取法
备注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项目名称:
社硎乡田利村通村主干道(Y036)拓宽改造路基工程
1.2建设地点:
仙游县
1.3建设规模:
约150万元
1.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5质量标准:
合格
1.6招标范围:
按图纸并结合审核后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
1.7施工总工期:
60日历天
1.8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直接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预算书等材料。
3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3.1只有收到邀请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3.2本招标项目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2、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
项目负责人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证书未能体现的按资格不合格处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4投标有效期:
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
9现场踏勘
9.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9.2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9.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0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
11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2工程审后预算价为:
1518740元
13工程发包价为:
1260554元
13.1工程发包价=(审核后的工程预算价)×(1-下浮率)
=(1518740元)×(1-17%)
=1260554元
13.2下浮率为17%。
14合同总价款
固定价格包干。
15投标工期及质量
15.1本招标工程项目总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逾期未能完成,将按每日5000元赔偿招标人损失。
15.2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16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
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价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工期长短,按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工程预算价,风险因素包括下列范围:
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的;
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工、机械、材料价格变化的;
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的除外)变化而采取的临时措施的;
不可竞争费用(包括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坏境保护费)计入工程预算价时应列明。
17工程合同价控制
17.1实行投标风险包干的工程,除地质变化、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情形外,一律不再调整合同价。
17.2发生工程量增减,按下列办法计算相关费用:
17.2.1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1)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及下浮率计算。
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
(2)不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下浮率计算。
不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
(3)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下浮率)
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17.2.2材料变更的价格确定
(1)工程预算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单价及下浮率计算。
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价格=信息价×(1-下浮率)
(2)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单价,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结)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18材料价格风险控制
18.1 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招标人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招标人承担。
19本工程施工发包承包实行发包价包干制度,发包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现场签证变更追加工程造价。
施工图设计文件一经审查通过,建设单位不得随意提出设计变更。
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设计内容、提高建设标准,但因技术、地质等原因确需进行设计变更的,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招标人签署确认后,按下列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投资原则上在总投资中调剂解决:
(一)设计变更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5%以下的;现场签证确认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2%以下的,应当按项目管理权限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设计变更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5%及以上的;现场签证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2%及以上的,招标人应事先将增加项目的合理性按项目管理权限书面报告给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县审计局审核确认后给予追加造价,整个工程追加造价总额不得超过发包价的10%,否则县审计局不予决算审计,建设单位不得支付该工程款.对工程造价超批准投资规模,还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三)特殊情况或政策性原因造成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10%及以上的,或一次性增加投资造价达30万元及以上的,应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召集监察、发改、审计、财政、招投标办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集体论证、审查。
并将审查确认结果报县政府审批后,方可追加造价。
审计部门在工程决算审核中发现决算价超发包价10%及以上或未经批准擅自委托中价机构决算审计的,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反馈和通报,并报县政府按有关规定查处。
20主要材料、设备要求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21投标文件的组成
21.1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
21.2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投标承诺函
1)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年检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年检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有效的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
5)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
以上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21.3资格后审需提供证书原件:
投标人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应密封完整。
外包封上应写明:
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④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
外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
23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23.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23日10时00分,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
仙游县社硎乡人民政府。
23.2投标人须随带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23.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人代表未随带有效身份证的;
(3)投标人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五)开标、评标、定标
24开标
24.1开标会定于2019年8月23日10时00分在仙游县社硎乡人民政府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24.2开标程序: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3)查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投标人的资格。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人代表未按投标须知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的;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4)投标人不属于收到邀请的企业;
(4)主持人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
(5)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
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工期、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
(6)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5评标
25.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25.2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不合格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
25.2.1投标人非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不符合规定资质条件或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25.2.2投标单位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证书复印件提供不全的
25.2.3投标承诺函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
25.2.4对工程承包价、施工工期和质量等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5.2.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25.2.6证书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25.2.7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
26确定中标人
26.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
26.1.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
26.1.2采取三轮抽取法,第一轮由每个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以签到(或入围)先后依次抽取顺序号。
第二轮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一个对应号,第三轮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第一轮产生的顺序号依次抽取,所抽的号码对应号相同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26.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入档。
26.3经过审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指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26.4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招标人所在单位公示。
27中标通知
在开标完成并经公示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根据中标结果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
(六)授予合同
28签订合同
28.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2招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十五日内将施工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8.3中标单位逾期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9履约担保
29.1中标人在中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
29.2履约保证金返还办法:
在本工程竣工(交工、完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次性返还。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合同协议书格式
一、合同协议书格式
二、廉政合同格式
三、安全生产合同
四、项目经理委任书格式
五、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协议书格式
(本格式编排在招标文件中,供投标人参考,投标时不需填写)
鉴于甲方为修建(名称为具体标段)并接受了乙方对该项工程的投
标书,现由(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和(乙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于年月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1.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即:
(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含乙方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甲方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
(4)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5)合同通用条款;
(6)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7)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8)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投标书附表;
(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4.由于甲方按本协议第6条所述给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乙方在此立约;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
5.作为对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的报酬,甲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6.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在投标书附录中写明的开工期限内开工。
本合同工程工期为日
历天,工期从上述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
开工令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后,在投标书附录中写明的开工通知书期限内发出。
7.本协议书在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
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完工)验收合格,以及缺陷责任期满由甲方发给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8.本协议一式捌份,合同双方各执叁份,交通主管局壹份,质检部门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单位全称)(盖章)乙方:
(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或其
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
(姓名)(姓名)
(签字)(签字)
日期:
年月日
二、廉政合同格式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计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拱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
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
(单位全称)(盖章)乙方:
(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或
授权的代其理人:
(职务)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
(姓名)(姓名)
(签字)(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甲方监督单位:
(全称盖章)乙方监督单位:
(全称盖章)
三、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全称)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
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
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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