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理工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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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理工学院
齐鲁理工学院
关于评选“2018年度优秀教研室”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认真总结教研室建设、管理与发展的有益经验,充分发挥教研室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先锋作用,根据《齐鲁理工学院优秀教研室评选办法》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优秀教研室”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教研室教师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为人师表,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教研室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完成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教学效果好。
教研室组织教师互相听课、评课,开展课程教学质量分析和评价,及时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
3.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等改革,并取得一定成果。
近两年教研室至少有一项省级或省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或立项,或有教研论文发表。
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教学质量奖的优先考虑。
4.教研室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规章制度。
坚持定期开展教研活动,且有详实记录。
5.近两年教研室成员出现教学事故的教研室不得参与评选。
本次优秀教研室评比将侧重于突出教研室建设工作的优势与亮点,鼓励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与教学改革,尤其是大力推行教育信息化及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使用等。
二、推荐名额
各教学单位按本单位教研室总数的1/3(四舍五入)择优推荐参评。
三、评选程序
1.教研室申请。
符合条件的教研室填写《齐鲁理工学院优秀教研室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交所在教学单位。
2.教学单位推荐。
各教学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的教研室向学校择优推荐(附件2),每个教学单位推荐的教研室数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少于5个教研室的教学单位原则上推荐不超过1个教研室参评。
3.学校评审。
学校成立优秀教研室评审委员会,根据《齐鲁理工学院优秀教研室评选标准》(附件3)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候选优秀教研室进行评审,确立优秀教研室名单并予于公示。
4.表彰奖励。
学校发文表彰优秀教研室,并依据《齐鲁理工学院优秀教研室评选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四、材料报送
1.2018年12月24日前,请各教学单位完成初评并将《齐鲁理工学院优秀教研室推荐汇总表》。
2.2018年12月28日前,各教学单位将《齐鲁理工学院优秀教研室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加封皮、目录,装订成册)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报教务处教学科。
附件:
1.齐鲁理工学院优秀教研室申报书
2.齐鲁理工学院优秀教研室推荐汇总表
3.齐鲁理工学院优秀教研室评选标准
教务处
2018年12月18日
附件1:
齐鲁理工学院优秀教研室
申报书
所在教学单位:
教研室名称:
申报日期:
齐鲁理工学院教务处制
填表说明
1.本表填写内容(除封面内容外)的字体一律采用字号“五号”或以下,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2.封面内容必须完整填写。
3.所填教研成果必须是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获得的有效成果。
4.如无教学部门盖章和签署审核意见的表格一律无效。
5.如表格篇幅不够,可将表格扩展。
6.该表须双面打印。
教
研
室
基
本
情
况
教研室名称
所属单位
教研室主任
职称
联系电话
教研室成员的年龄、学历、职称结构教研室共()人,其中
50-59岁
人
40-49岁
人
30-39岁
人
20-29岁
人
博士
人
硕士
人
本科
人
本科
以下
人
正高
人
副高
人
中级
人
初级
人
教研室成员
所涉
主要
课程
1
6
2
7
3
8
4
9
5
10
近
两
年
成
果
情
况
教
学
成
果
奖
成果名称
级别
获奖
等次
获奖
时间
获奖人员
课题
课题名称
级别
立项
时间
结题
时间
主持人
论文
论文题目
期刊名(级别)
年、期
第一作者
近两年教研室建设与开展教研室活动情况总结
(包括师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教学改革、实验室建设、人才培养主要成绩、特色工作等)
校级及以上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包括特色专业、优秀团队、优秀教材、精品课程、双语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近两年教研室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情况
所在教学单位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优秀教研室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学
校
审
核
意
见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附件2:
齐鲁理工学院优秀教研室推荐表
院(部)教研室负责人签字:
序号
教研室名称
教研室主任
教研室副主任
教研室成员结构
1
教授:
人副教授:
人
讲师:
人助教:
人
2
教授:
人副教授:
人
讲师:
人助教:
人
附件3:
齐鲁理工学院优秀教研室评选标准
序号
项目
考评内容
考评细则
备注
一
师
德
师
风
1.本教研室教师工作认真负责,教学成果显著,服从学校安排,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教研室内教师团结协作,能充分发挥团队精神。
1.受省级表彰加3分,受地级市表彰每人次加2分,受县级市表彰每人次加1分,受校级表彰每人次加0.5分,
2.通报批评每人次扣2分。
1.教师或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市级奖励,组织单位须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方可按考评细则中的分值得分。
其他社会组织、团体组织的一律按0.5分计入总分。
2.各教研室基础分为100分。
二
教
研
活
动
1.每周教研活动。
2.听课。
3.集体备课
4.说课
1.教研活动每缺少1次扣3分。
2.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每少听一节课扣1分,教师每少听一节课扣0.5分。
3.集体备课累计少于5次,扣1分。
4.未组织进行说课活动的,扣2分。
三
教
学
能
力
1.说课、讲课、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精品课等比赛。
2.辅导学生获奖。
1.每人次获奖按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市级、校级分别加5、4、3、2、1分。
2.辅导学生获奖按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市级、校级每次分别加5、4、3、2、1分,同一项目同一辅导教师不累加。
四
教
改
教
研
1.论文、论著参评、发表、出版。
2.课题研究。
3.其他教改成就。
1.论文获奖、论著出版按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市级、校级分别加5、4、3、2、1分,同一作品得分不累加。
2.国家、省、地级市、县级市及学校课题立项分别加10、8、6、5分,取得成果的酌情加3~5分。
3.在建校级特色专业加2分,省级特色专业加15分。
在建校级精品课程加3分,优秀课程加2分,省级精品课程加10分。
五
资
料
建
设
1.教研工作计划、总结。
2.常规教研活动记录。
3.材料规范、记录详实
1.计划、总结每缺一项扣0.5分。
2.常规教研活动记录每缺一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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