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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龙山国有林场经营管理共15页word资料
新邵县龙山国有林场二0一二年经营管理方案
唐宋或更早之前,针对“经学”“律学”“算学”和“书学”各科目,其相应传授者称为“博士”,这与当今“博士”含义已经相去甚远。
而对那些特别讲授“武事”或讲解“经籍”者,又称“讲师”。
“教授”和“助教”均原为学官称谓。
前者始于宋,乃“宗学”“律学”“医学”“武学”等科目的讲授者;而后者则于西晋武帝时代即已设立了,主要协助国子、博士培养生徒。
“助教”在古代不仅要作入流的学问,其教书育人的职责也十分明晰。
唐代国子学、太学等所设之“助教”一席,也是当朝打眼的学官。
至明清两代,只设国子监(国子学)一科的“助教”,其身价不谓显赫,也称得上朝廷要员。
至此,无论是“博士”“讲师”,还是“教授”“助教”,其今日教师应具有的基本概念都具有了。
龙山林场是一个人口多,收入少的典型的农户过渡型林场,因此,要以营林为基础,以发展林场经济、发展职工家庭经济为中心,以构建和谐龙山为主题,深化林场改革,加快林场、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大森林公园开发力度,紧紧围绕生产与建设,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路,又好又快地发展龙山、建设龙山。
与当今“教师”一称最接近的“老师”概念,最早也要追溯至宋元时期。
金代元好问《示侄孙伯安》诗云:
“伯安入小学,颖悟非凡貌,属句有夙性,说字惊老师。
”于是看,宋元时期小学教师被称为“老师”有案可稽。
清代称主考官也为“老师”,而一般学堂里的先生则称为“教师”或“教习”。
可见,“教师”一说是比较晚的事了。
如今体会,“教师”的含义比之“老师”一说,具有资历和学识程度上较低一些的差别。
辛亥革命后,教师与其他官员一样依法令任命,故又称“教师”为“教员”。
第一章总则
单靠“死”记还不行,还得“活”用,姑且称之为“先死后活”吧。
让学生把一周看到或听到的新鲜事记下来,摒弃那些假话套话空话,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篇幅可长可短,并要求运用积累的成语、名言警句等,定期检查点评,选择优秀篇目在班里朗读或展出。
这样,即巩固了所学的材料,又锻炼了学生的写作能力,同时还培养了学生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等等,达到“一石多鸟”的效果。
1、本方案的目标是“构建和谐龙山、小康龙山”,提高职工生活水平,逐步改善林场生产、职工生活条件。
2、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市、县林业工作精神重点搞好林场生态环境建设;以发展林场经济、发展职工家庭经济为中心,加快森林公园开发进程。
3、林场是自收自支的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的法人单位,代表政府管理其辖区内的一切事务。
其山林、田土等所有资源皆属国有,全场干部职工必须尽职尽责,予以维护,任何个人不得侵犯、变卖或赠送。
4、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职责、定经费”的四定原则。
5、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经常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主人翁意识、业务能力。
6、制定本方案是为了确保林场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极大限度地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7、本方案由场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章计划管理
一、财务收支计划
1、全年计划总收入597万元。
其中木材收入260万元,生态林补助费26万元,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50万,林地承包费7万元,争取各级专项拨款和林业项目资金254万元。
2、全年计划总支出590万元。
其中营林生产65万元,机关、工区管理人员及护林工资138万元,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220万元,办公费、电话、电费8万元,差旅费4万元,交通费6万元,培训教育费2万元,抚恤费8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招待、会议费及争项等其它费45万元,上缴育林基金16万元,森林公园开发、水电支出25万元,赞助费、计划生育、森林公安、纠纷维稳等营业外支出10万元,职工福利费、慰问金、4050生活补贴等15万元,工区、机关基建维修5万元,公路养路费15万元。
二、全年工作安排重点
1、一至三月完成整地、造林、补植,一季度护林检查并续签好村管幼、成林合同和综合治理工作
2、四至六月完成幼林抚育、中林抚育间伐、主伐、更新采伐设计及间伐、主伐、更新采伐工作、楠竹低改规划设计工作,进行第一次生产验收,二季度护林检查,搞好防林宣传,杜绝森林火灾。
3、七至九月抓好主、间伐伐区的销售和采伐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第二次幼林抚育和林道修复,三季度护林检查和综合治理工作。
4、十至十二月搞好木材运输工作、进行第二次生产验收,搞好第二次妇检工作,完成采伐迹地的清理、炼山、整地及第四季度护林检查工作,搞好防林宣传,杜绝森林火灾;全面清理收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楠竹承包费,搞好年终评比考核及财务结算工作。
5、搞好危旧房改造的实施工作。
第三章机构设置、劳动人事管理
一、机构设置
1、机关、工区总编31
2、岗位设置:
一、机关管理人员:
22
场长:
刘勇书记:
毛小林
组室
分管领导
组室人员
办公室
王海龙
徐辉军李曼吕毅陈小云
生产组
刘干初
吕作华石光明周后勇陈定然李国任
销售组
段拥文
护林监察组
李菊如
刘尧清周乔良马向红
政工组
段拥文
李春红
工会
刘泽祥
刘红治
计财组
徐幸福
吕作华(兼)
徐辉军主要负责新邵危旧房改造工作
二、工区管理人员9:
工区
驻点领导
驻点人员
工区主任
秘书
烟竹坑工区
李菊如
刘泽祥
刘尧青
吕作华
吕毅
刘红治
吕享余
申太平
谭家岭工区
刘方远
鸡冠山工区
刘锑初
矿山工区
刘干初
王海龙
徐辉军
周后勇
陈小云
李春红
李曼
周海良
李胜林
坪山工区
申红忠
劳底石工区
段拥文
徐幸福
石光明
陈定然
周乔良
马向红
李国银
石头冲工区
李良根
二、人事管理
1、实行全员聘任制
场长、书记由县委组织部聘任
分管领导由县林业局聘任
分管领导聘本线机会管理人员及勤杂人员
工区管理人员由场管委会聘任
生产、护林人员由工区管理人员聘任
由场聘任的所有机关、工区管理人员均须与场签订管理责任状。
2、人事聘任的原则:
任人唯贤、优胜劣汰、自愿择岗、分线聘任。
3、机关、工区退二线管理人员必须坚持与场保持思想的高度统一,严格履行自已的义务,积极宣传党的政策方针和配合机关、工区做好林场各项管理工作和协助林场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
4、鼓励职工离职自谋职业,但所有职工均须与场签订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个人负担部分交缴协议书,在职、离职人员的养老保险金20%由林场承担,个人部分8%由个人承担。
职工个人部分8%养老保险逾期一年不交,林场停交其20%部分,以后由职工本人自行补交。
在职、离职人员的医疗保险金7%由林场承担,个人部分2%由个人承担。
职工个人部分2%养老保险金逾期一年不交的,职工医保站将停止其医疗保险。
同时所有职工均参加大病互助,费用100元/人·年场和职工个人各负担一半。
5、40(50)离职人员(含场生产人员)场发放生活补贴80元/月·人(享受低保人员除外)。
三、管委领导分工
1、刘勇:
场长 主持林场全盘工作。
2、毛小林:
书记主持党总支工作,协助场长工作。
3、段拥文:
副场长、副书记分管政工、计划生育、销售、争项、财务审批工作。
4、刘干初:
副场长总支委员分管生产、基建、安全、森林公园开发、争项工作。
5、王海龙:
总支委员、分管办公室、信访稳定、妇联、共青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李菊如:
总支委员武装部长分管武装、护林监察、综合治理、森林防火工作。
7、刘泽祥:
工会主席分管工会、电力、财务会审工作。
8、徐幸福:
总支委员负责争项、场外招待、财务等工作。
四、劳动管理
1、全体干部职工要有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安排,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严禁搞娱乐活动。
3、坚持考勤制度:
机关管理人员办公室签到,本组室登记,由办公室对机关管理人员进行出勤考核。
由护林监察组及驻点领导对工区出勤进行考核。
4、机关、工区管理人员实行请假制度。
管委成员3天内休假自已调节,3天以上须报场长批准;机关工区管理人员4天以内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报办公室登记,4天以上报场长批准后方可请休假,否则视为旷工;工区管理人员须向分管护林监察组请假并登记。
边远工区管理人员每月上班不得少于20天;内地工区管理人员、机关管理人员每半月请假不超过4天。
6、机关工作人员全年累计请假满30天(除去规定的每月8天),扣回当事人一月的基本工资及所发的相关费用。
7、机关工作人员和工区管理人员休病假超过一月的,休病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指场实发的基本工资)。
8、机关工作人员和工区管理人员为职工群众办事应热情主动,及时帮助职工群众排忧解难,正确引导职工群众热爱林场,发展家庭经剂。
第四章林地管理
1、实施楠竹承包的林地,承包户必须交纳承包费,一年内不交纳承包费的承包户,林场有权收回承包权,取消承包资格,依法另行发包,承包户丧失承包资格,场收回被承包的楠竹林地,另行发包。
承包户在承包地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经林场许可,采伐要依法办理采伐手续,不得无证采伐或少批多砍,否则楠竹每根处5-10元的罚款,杉木处2倍价款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森林公安处理。
2、采伐迹地承包户须认真履行承包合同,及时缴纳承包费,超过一年不缴纳承包费的,视承包方违约,终止承包合同。
3、因工程建设需要,林场、新龙矿业和其它单位需要征占用林地地须经相关部门办理好相关征占用地手续。
征占用承包户的林地,其征占用费属林场所有,林场按征占用面积核减其承包费,并补偿其承包期内的管理费,任何个人不得阻拦。
征占用林地承包期内的管理费的计算办法,从承包之日起至征占用之日止,按每亩每年度4.5元计算,青苗补偿费场占50%,原承包户占50%(没有青苗补偿费不另补)。
征占用楠竹林地按承包合同收取楠竹每根1.13元,杉木200元/立方米,杂木比照杉木收费。
第五章营林生产、采伐及销售管理
一、营林生产管理
1、营林生产是林场的基础,直接关系到林场的永续利用,必须切实搞好。
2、生产项目一定要按生产规划实施,未经规划的生产项目不予以验收。
3、生产项目预支由分管生产的领导把关,落实到人,出现超支或不到位的由分管领导从工资中垫付,预支款在当次验收付款时结清。
4、所有采伐迹地需在次年春造林,造林后由生产组组织标准地验收。
5、各生产项目的验收,实行单项打标准地验收,必须做个生产人员,工区干部、验收人员到位,当面验收,责任落实到人,并将验收数据存档,出现问题或验收结果不真实,由验收人员自已负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鼓励职工从事林业生产,按《龙山林场2019年度营林生产计划》执行。
7、要加强营林生产及森工采伐的安全管理工作,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责任,详细检查。
二、采伐及销售管理
1、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和伐区规划设计操作规程,坚决杜绝无证采伐和超额采伐,违者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2、伐区采伐设计由县林业局设计并办理采伐许可证,按采伐设计人员现场拔交、采伐合同、采伐许可证及各项技术规程进行操作。
3、伐中监督,对实地销售的木材应加强采伐督查,签订《龙山林场2019年伐区管理责任状》,责任到人。
5、全场所有主伐木材实行公开定价招标的方式进行销售,签订好木材采伐运输销售合同。
6、间伐、零星竹木和自用材由生产、销售、护林监察一起进行入库验收销售,个人承包林地上的自用材采伐要签订采伐责任状。
第六章财务管理
要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行为,一切财务开支要归口财务室,坚持“一支笔签字,会审签批”的办法。
一、现金管理
1、严格执行财务会审制度,每月的月中、月末统一会审、签批,为加强资金和财务管理,所有票证应在发生当月审批报帐,不能当月参与会审的票证由经办人向会审组说出理由,方可延期会审,否则将不予以认可。
2、财务人员必须当好领导的参谋,严格遵守现金支付审批程序,各项开支必须有经办人、事由,发票须真实、内容完整,经会审领导小组人员签字后方可报销,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发票,财务人员应拒绝报销。
3、财务室要确保上级部门拔款及时到位,严格按规定使用拔入资金,做好资金账目。
4、各组室及工区所有收费统一交财务室入帐,木、竹销售收入和各项收费要在当月及时交财务室,凡在财务室领用收费票据的,票据开完后应及时将收费款项交财务结清(达1万元的票据未开完也要交财务结清帐),要做到收支两条线,不允许用收到的公款不经财务直接冲抵付出发票,不准私设小钱柜。
5、公款必须存入开户银行,不得公款私存,不能随意挪动银行存款,不准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存入银行和私设小金库,不准以白条抵现金,严格按现金管理条例结算业务,大额支出使用支票结算。
6、严禁非公务借款,确保资金安全,所有公务借款须经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能借出。
不准拖欠公款,以前的欠款能扣回的,财务一定要扣回,否则由财务人员承担此项欠款。
不能扣回的,请财务人员催缴到位。
对原借款不及时归还到位的可采取加收利息、停缴单位部分养老保险金等措施催收。
会计与出纳必须每月清查、核对库存现金,控制库存现金数量,出纳不得以白条抵库。
月底要进行财务盘底和清点现金。
7、采购办公用品须先报办公室登记,经审批后,由计财、办公室统一采购,采购的办公用品应附有销货单,报财务登记备查。
8、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国家财务政策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严格按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办事。
二、经费管理
1、场管委委员工资为:
档案工资的75%,加职务工资450元。
2、机关、工区管理人员工资为:
档案工资的75%,加职务工资300元。
3、退二线管理人员(工龄30年以上)工资为档案工资的75%(工龄不足30年的每减少一年下降1.5%),加职务工资200元。
4、机关管理人员差旅包干经费:
管委委员为2520元/年·人,其他管理人员为1440元/年·人。
5、工区管理人员车旅费:
石头冲工区、劳底石工区、鸡冠山工区1000元/年·人;其它工区为800元/年·人。
6、边远工区管理人员(本工区管理人员除外)生活补贴:
1200元/年·人(坪山护林点安排了护林员工区干部不再享受生活补贴),边远工区鸡冠山、石家屋护林点年安排1000元的房屋管护费、茶山护林点安排4000元房屋管护费(护林点管护费要求有2人的点每天须有人在护林点,一人的点,至少在点20天以上)及每个点安排300元照明费。
7、护林经费:
坪山成林看守3人,劳底石(含原道仕坪工区地段)成林2人,矿山工区1人;劳底石成林、鸡冠山成林与村看守及幼林看守、矿山、谭家岭幼林看守以签订合同为准,护林员全年工资9600元,另安排1200元作为护林员年目标管理奖,未安排护林员的由工区管理人员兼看,坪山工区护林员安排1200元生活补贴,劳底石(道仕坪地段护林员)护林员安排1000元交通费。
第七章计划生育管理
1、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2、场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设计育专干一名,并落实专干津贴,与责、权、利挂钩。
3、实行准生证和流动人员婚育制度。
4、加强计划生育的管理,每年3月9、10日和10月9、10日是林场的妇检日,所有育龄妇女必须参加妇检,缺检一次罚款200元,连续二次没有妇检的,今后不享受林场山林承包和其它优惠政策,超生对象由太芝庙乡计生办按《计划生育法》处罚,
5、未经批准超计划生育的,按照计划生育法规处理。
第八章工区管理
1、工区干部是林场的的基层管理人员,对本工区行使业务及行政领导权,接受场总支、管委的领导。
2、工区干部必须依法护林,并建立护林台帐,按月向护林监察组给申报。
3、工区干部必须负责本工区的营林生产、森林防火、病虫害预报,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和场交办的季节性工作。
4、工区干部必须负责本工区职工的楠竹承包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个人部分的收缴。
5、及时传达场决议精神,及时汇报本工区的生产、生活及职工思想动态和有关情况。
引导职工发展家庭经济,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护林员的职责:
管理好本责任区的一切动植物资源,做好护林、防火宣传工作,清理虫蛀木、枯死木,收回被盗伐木材,回收木材统一由销售组销售,护林员和场各占50%,严防森林火灾,必须修通本工区地段内的林道线,管护好护林点,保证出勤在22天以上。
7、内地工区必须在场生产、销售、护林监察组的监督管理下及时组织护林人员进行虫蛀木枯死木的清理,经场检尺销售,销售后款项清理人员和场各占50%。
雪压剩余物的清理由销售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章其它管理
1、加强党的建设,各党员小组每季度要进行一次民主生活会,机关中心组每月一次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要有专题记录,务实开展;各组室每月要一次以上的工作、思想座谈会;机关工区管理人员于每季度末集中工作总结和下季度工作安排。
每年要推荐1--2名先进同志参加党训班,充实党员队伍,党员的发展要面向生产第一线,党员要按标准积极交纳党费,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
2、要加强统战工作,工会、妇联、青年等和职能组要积极配合,为职工排忧解难,宣传党的政策。
工会一年要开展一次送温暖活动,了解职工的困难。
妇联要教育好职工争当优秀婆婆、媳妇。
共青团要教育青年职工热爱龙山,平凡的工作岗位争当能手。
3、鼓励林场职工,特别是年轻职工参加各种业务技能培训、参加函授和自考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凡获取大专文凭场奖1000元,获取本科文凭场奖1500元。
凡林场职工子女考取二本院校的场奖1000元,考取一本院校的场奖2000元。
4、加强小车管理,保障行车安全,确保工作用车,降低小车费用:
①需要用车的组室由分管领导申请由办公室统一派车,开具派车单,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
②出车所需的油料费、过路费由乘车人签字后驾驶员核报。
③驾驶员经常保持车辆整洁卫生,洗车费100元/月包干。
④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政府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
交通违规处罚款在1000元以下,驾驶员负担10%,1000元以上驾驶员按20%/1000元递增负担。
⑤场小车由专职驾驶员驾驶,任何人未经场管委许可不得驾驶场车,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和当事人承担。
⑥小车全年无已方安全责任事故,给予驾驶员安全奖500元。
⑦驾驶员必须按规定正常维护保养制度;车辆维修须报场长同意后方可维修。
4、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项工作的领导。
(1)会审领导小组
刘勇段拥文刘泽祥徐幸福
(2)信访稳定领导小组
毛小林刘勇王海龙段拥文刘干初刘泽祥李菊如徐幸福徐辉军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刘勇毛小林刘干初段拥文李菊如刘尧清石光明
(4)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刘勇毛小林李菊如段拥文刘干初刘泽祥王海龙徐幸福刘尧清
(5)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刘勇毛小林李菊如段拥文刘干初刘泽祥王海龙徐幸福周乔良
(6)争项领导小组
刘勇毛小林段拥文刘干初徐幸福徐辉军
(7)森林公园综合开发领导小组
刘勇毛小林刘干初段拥文刘泽祥李菊如王海龙徐幸福徐辉军
(8)危旧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刘勇毛小林刘干初段拥文刘泽祥李菊如王海龙徐幸福徐辉军周海良吕享余刘方远李国银
(8)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刘勇毛小林段拥文刘干初刘泽祥李菊如王海龙徐幸福李春红周海良吕享余刘方远李国银
新邵县龙山国有林场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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