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绿色港口三年行动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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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色港口三年行动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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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色港口三年行动计划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上海市交通委制订的?
上海绿色港口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1年〕?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10日
上海绿色港口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1年〕
2021年,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到达万标箱,货物吞吐量到达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继续保持世界第一,为本市及腹地经济的开展作出了重大奉献。
然而随着港口吞吐量的不断增长,港口生产作业对城市环境的影响愈加显著,对环境空气质量所造成的影响也日益突显。
为加快上海港口开展方式的转变,有效促进港口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开展,积极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上海港口与城市协调开展,落实交通运输部?
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开展指导意见?
〔交政法发〔2021〕323号〕、?
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方案〔2021-2021〕?
(沪府发〔2021〕83号)的要求,本轮行动方案以节能降耗工作为根底,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以加快构建绿色、集约、清洁港口为主要任务,同时推进水水中转、海铁联运及物流效率的提高,不断优化和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全面构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绿色低碳开展模式。
二、总体目标
以大气污染物减排为核心,到2021年底,港口生产作业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较2021年下降7%,港口生产作业单位吞吐量碳排放较2021年下降9%,主要港区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比2021年下降20%。
三、工作措施
〔一〕港区治理
1.推进靠港国际航行船舶岸基〔港基〕供电工程。
在洋山冠东国际集装箱码头及吴淞国际邮轮码头先行开展岸基〔港基〕供电试点,取得可复制的经验后,重点推进核心港区岸基〔港基〕供电建设,并不断扩大应用范围。
至2021年,建设岸电设施6台套,覆盖12个泊位;新建规模以上集装箱码头及邮轮码头,同步配置电力容量、管线管位等,使其具备岸电配置条件。
2.推进内河码头岸基供电及储能技术应用。
黄浦江旅游船码头岸基供电设备配置率达100%;研究制订内河码头岸基供电技术标准地方标准,为内河码头扩大应用提供支持;开展苏州河游览船码头储能技术应用试点。
3.开展集装箱码头装卸设备节能减排技术改造。
推进轮胎式集装箱起重机〔以下称“轮胎式龙门吊〞〕能源结构优化,清洁能源替代率达75%;开展油改电、油改气等混合动力技术改造以及机械势能回收技术应用,机械势能回收技术应用达30台;扩大集装箱大型装卸机械能量回馈示范应用,集装箱大型装卸机械能量回馈技术应用率达70%。
4.开展集装箱码头节能减排综合技术应用试点。
结合新码头建设,引入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运营模式,研究传统集装箱码头自动化改造的试点方案。
5.推进港区集装箱卡车环保综合整治。
推进港区集装箱牵引车清洁能源替代,完成清洁能源替代达500辆,占港区集装箱牵引车总量的40%;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港区集装箱卡车黄标车淘汰率达100%;鼓励港区集装箱卡车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更新;支持港区及周边液化天然气〔LNG〕加气设施配套建设。
6.开展大宗干散货码头及堆场扬尘污染防治。
加快罗泾矿石码头、煤炭码头及张华浜、军工路散货码头功能调整与转变方案研究;实施喷淋设施配置、带式输送机防尘改造、场地地面硬化、挡料墙防护、天棚储库等专项工程,大宗干散货码头粉尘防治综合改造达80%;大宗干散货码头卸船机械变频综合节能改造达80%;内河易扬尘码头及堆场地面硬化率到达100%,简易喷淋设施覆盖率到达100%。
7.开展油气码头及滚装码头节能环保治理试点示范。
选择典型油气码头,开展油气回收利用综合治理技术改造,通过试点不断扩大推广应用;实施滚装码头自动化整车库试点工程。
8.推进港区节能照明技术改造。
扩大节能灯具的应用范围,覆盖率达80%,重点应用于港区堆场、道路、装卸设备、库房、港区楼宇泛光照明和室内照明等;开展专业化码头、干散货码头配置应用智能化照明控制系统试点。
〔二〕船舶治理
9.研究设立国际航行船舶排放控制区或协作区。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综合考虑船舶污染影响、油品供给能力以及航运企业经营实际,配合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共同研究长三角区域设立国际航行船舶排放控制区或协作区的实施方案;研究控制区域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标准,设立过渡期,在过渡阶段通过财政补贴、规费减免、效劳优先等方式,鼓励船舶减排;制订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逐步从鼓励性政策过渡到约束性的排放控制区或协作区。
10.鼓励船舶使用LNG试点应用。
推进内河货运船舶LNG动力试点示范,并扩大应用规模达300艘;开展沿海运输LNG动力船舶试点;研究LNG发电船港基供电试点方案;推进船舶LNG加气站建设试点,形成LNG动力船舶加气供给保障体系。
11.推进内河船舶新能源应用和排放等级提高。
开展黄浦江、苏州河内河船舶电力推进等新能源应用试点工作,选取2艘备用公务艇开展纯电动力试点改〔建〕造,在试点成功的根底上,重点推进纯电动力在黄浦江、苏州河旅游船舶等领域的应用;开展长江滚装运输船光伏发电应用试点;新建内河公务艇〔主要指海事巡逻艇〕、黄浦江旅游船、客渡船及环卫船等船舶使用低排放发动机或新能源比例达80%;推进港作船舶使用低硫油,应用比例达70%。
12.逐步提高上海港水域船舶油品标准,试点乳化柴油等新产品减少排放。
上海港水域内率先实施国家?
船用燃料油?
〔GB/T17411,以最新版本为准〕标准,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加快研究更严格的船用燃油标准,结合区域实际,分阶段提高船用油品标准,改善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积极推进乳化柴油等新产品在船舶上的应用,以减少船舶大气排放。
13.鼓励船舶结构优化。
推进新建船舶应用能效设计指数〔EEDI〕;支持老旧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落实报废船舶拆解,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
14.推进船舶经济航速运行和节能技术改造。
推进在用船舶应用能效管理方案〔SEEMP〕;鼓励船舶实施经济航速,继续支持船舶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优化船队结构和航线配置,促进航运企业节能降耗。
〔三〕严格管理和能力建设
15.继续加大船舶污染监管力度。
严格落实?
上海港船舶污染防治方法?
,建立国家海事和地方海事、环保、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船用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使用和销售不达标燃油的行为,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实行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零排放〞,具备纳管条件的港口区域污水纳管率达100%;推进内河船舶污染物接收试行工作,标准处置船舶污染物,完成内河船舶配备生活污水处置装置或存储设备率达60%;开展码头应急能力建设,建立上海港污染防治设备和器材配置的联防机制,逐步完善海港码头污染防治设备和器材配置工作;增加船舶水域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点布设,内河水域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点到达19个。
16.加强长三角联动,推进区域信息共享。
依托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建立长三角水域排放控制联动机制,研究支持长三角区域船舶减排的法律法规和鼓励政策,推进排放控制区或协作区的建立;加强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能力建设,研究建立长三角区域船舶环保信息平台,推进区域内船舶根底信息、运行信息和排放信息的共享。
17.制订技术标准,研究行业节能环保准入和退出机制。
研究制订10项港航节能低碳环保地方标准,主要包括:
港航节能低碳环保地方标准体系;港口非道路移动机械〔含港口装卸设备〕能耗限值和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港作船舶和内河船舶能耗限值和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等。
在相关技术标准根底上,研究行业节能环保准入和退出机制。
18.推进专项工作,提高节能环保监测和评价水平。
研究制订绿色循环低碳港口节能减排专项规划,完成5家港航企业能源消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试点,开展第二轮港航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研究制订上海港〔含内河〕LNG加气设施布局和建设专项规划;研究制订上海港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研究制订上海港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专项规划,积极与全市环境监测网络衔接,完成8个监测站点的试点建设;研究制订上海港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建立排放因子库;继续开展港航企业“千企行动〞和“万企行动〞专项工作。
19.加强管理体系建设,探索监管模式创新。
开展港航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试点,不断扩大港航企业参与碳排放试点交易的范围;研究LNG动力船舶和LNG发电船港基供电运营便利化监管模式;探索提高航道通行效率的可行性,提升航道双向通行能力,减少船舶靠港等候时间;研究道路甩挂运输便利化监管模式,在核心港区先行试点甩挂运输、“一拖二〞等高效运输方式,取得经验后逐步扩大推广范围。
20.加强科技攻关,促进绿色港口技术进步。
重点开展远洋船舶应用烟气处理装置,沿海船舶清洁能源和能效管理综合应用,内河船舶柴油发动机大气污染减排等关键技术研究;积极推动港口储能技术应用,运营船舶能效监测与评价,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等管理技术研究;深化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在港航节能减排中的应用研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
依托上海交通节能减排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由市交通委牵头,市开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财政局、上海海事局、中国船级社〔CCS〕上海分社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上海绿色港口行动方案工作机制。
加强对绿色港口推进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具体指导,统筹负责上海绿色港口三年行动方案推进工作。
〔二〕增加政策支撑及资金投入
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和市场机制的作用。
建立有助于落实港区大气污染防治和促进港口绿色开展的政策体系。
出台上海港靠泊国际航行船舶岸基供电工作、码头堆场扬尘污染防治等绿色港口支持政策。
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减排工作。
〔三〕扩大国际与区域合作
加强与国际先进港口的合作,借鉴国际先进港口在节能降耗和大气污染减排政策、标准及技术应用上的先进经验,加快相关技术的引进和合作研发。
依托长三角区域合作平台,建立长三角船舶和港口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四〕注重人才建设与公众参与
开展港航领域节能减排政策与技术培训,将船舶和港口能源节约、污染减排的相关知识纳入企业职工教育和培训体系,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加强节能减排相关经验交流,定期举办推广交流会,交流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及时发布和推介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模式和新方法。
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公众及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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