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综合规范全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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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综合规范全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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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综合规范全文
目次
前言...............0..............................
l范畴...............................................................1
2规范性引用文献..............................................................1
3术语和定义............................................................1
4普通规定..........................................................................2
5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2
6安全疏散..........................................................................2
7消防设施和器材....................................................................3
8电气规定.........................................................3
9消防安全管理......................................................................4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消防安全规范
1范畴
本原则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消防安全术语和定义、普通规定、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
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和器材、电气规定、消防安全管理等内容。
本原则合用于广西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设计和消防安全管理,己
投入使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参照本原则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献
下列文献对于本文献应用是必不可少。
凡是注日期引用文献,仅所注日期版本合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涉及所有修改单〉合用于本文献。
GB2099.3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2某些:
转换器特殊规定
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某些:
标志
GB1794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批示系统
GB20517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报警器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备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合用于本文献。
3.1
电动自行车
以蓄电池作为能源,能实现电动或电助动功能交通工具,本原则仅合用于电动两轮自行车。
3.2
充电
从外部电源供应蓄电池直流电,将电能转化为化学能并贮存在蓄电池过程。
3.3
电动自行车停放场合
用于停放电动自行车场合(涉及与自行车混合停放场合〉。
3.4
OB45/T1553-一
电动自行车充电场合
设直有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可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场合。
3.5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
电动自行车停放场合和电动自行车充电场合统称,具备其中一种或两种使用功能场合,按所在
区域分为室外场合(含露天,有顶棚、无外墙外窗等围护构造)和室内场合〈含地上、半地下和地下)。
4普通规定
4.1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应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面积应符合本地规划行政主管部
门规定。
4.2单独建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与其他建(构〉筑物、可燃材料堆场、储罐(区〉等之间
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规定。
4.3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应合理拟定位置。
室外场合不应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
操作场地,不应妨碍消防车操作和影响室外消防设施正常使用;室内场合不应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和
疏散通道,不应影响室内消防设施正常使用。
4.4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应采用防雷、防风、排水等办法。
5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
5.1设立在多层居民住宅楼底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不开设
门、窗、洞口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楼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与其她某些完
全分隔,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应单独设立安全出口。
己投入使用且难以分开设立安全出口,可在
不燃烧体墙上开设常闭乙级防火门。
5.2除5.1情形外,室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应独立设立防火分区。
设在地上建筑内时,每个防
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应不不大于1500旷,设立在(半)地下建筑内时,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应不不大于500旷。
当设有自动灭火设施时,防火分区最大容许面积可以增长1.0倍。
局部设立时,增长面积按该局部面积
1.0倍计算。
5.3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使用建筑构件应采用A级材料,内部隔墙应砌筑至楼板底郁,楼板上
不应开设洞口。
5.4与建筑贴邻建设室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贴邻部位应为不开设门、窗、洞口防火墙。
确有困难,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不燃烧体墙。
5.5室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立高度不不大于1.2m实体墙或设立耐
火极限不低于1.00h、宽度不不大于1.0m、长度不不大于开口宽度不燃性防火挑檐。
6安全疏散
6.1每个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或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且不应少于2个,
两个疏散门近来边沿之间水平距离不应不大于5m。
当建筑面积不不不大于120m2时,可设1个疏散门且门
冲宽度不应不大于1.40m。
6.2疏散通道净宽不应不大于1.50m,且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需要。
6.3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启动平开门,井应保证人员在火灾时易于从内部打开。
2
DB45/T1553--
6.4设有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建筑公共区域不应安装影响疏散和火灾扑救金属栅栏;设有电
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居民住宅,户内安装防盗网,宜设立逃生救援窗。
6.5设有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建筑屋面为平屋面时,疏散楼梯应通至屋面。
7消防设施和器材
7.1应按照GB50016等国家消防技术原则规定设立室内消火栓。
7.2设立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当市政消防供水不能满足消防用水时,消防
用水可由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应,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
7.3按照GB50016等国家消防技术原则规定不需设室内消火栓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应设消防
软管卷盘,竖管管径不应不大于DN65川,消防软管卷盘应符合如下规定:
一一消防软管卷盘布置应保证一股水流能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其安装高度应便于取用:
一一消防软管卷盘栓口直径应为25酬,配备软管内径不应不大于19阳,软管长度不应不大于30rn,7.l<
枪喷嘴口径不应不大于6rnrn。
7.4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火灾危险级别按中危险I级拟定。
除按照GB50016和GB50067等国
家消防技术原则规定应设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停放场合外,其她有顶棚室外和室内电动自行车停放
充电场合应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
统设立应符合GB50084规定。
消防用水条件有限场合,可安装其他符合国家消防技术原则细
水算、超细干粉等自动灭火设施。
7.5应按照GB50140规定配备灭火器,灭火器配备危险级别按民用建筑中危险级拟定。
7.6除根据GB50016和GB50067等国家消防技术原则规定应设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放场合外,
其她室内电动车库应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有条件可采用品备无线通讯功能独立式感烟
火灾探测报警器。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设立应符合GB20517规定。
7.7火灾探测报警器应安装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及其所在建筑疏散走道、具备火灾危险性
房间、疏散楼梯顶部等部位。
7.8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应设排烟设施。
采用自然排烟口,应设立在场合上部,有效开口面积
不应不大于地面面积2%。
无可启动外窗或可启动外窗面积局限性,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机械排烟设施
设立应符合国家关于消防技术原则。
8电气规定
8.1电动车充电设备线路应设立专用充电配电箱。
与其她场合合用一种供电回路,总断路器应
采用四极漏电断路器,分支断路器应采用两极漏电断路器。
8.2充电配电箱及充电线路、充电插座等应安装在不燃烧材料上。
室外停放充电场合充电配电箱和
电源插座防护级别不应低于IP54。
室内停放充电场合充电配电箱应设立在便于操作地方。
8.3充电装置应具备定期充电、自动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等功能。
8.4每个分支回路连接充电插座不应超过10个,插座应符合GB2099.3规定,且应采用符合现行
国标合格产品。
8.5电线电缆应使用RVV护套电缆或橡套电缆,不应使用RVV双绞电线或铝芯线等裸电线,线芯截面
大小应满足线路载流量规定。
8.6电气线路应暗埋或穿绝缘套管或线槽保护,如需从地面穿过应埋地布置。
8.7除露天以外其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应设消防疏散批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应符合
下列规定:
3
DB45月1553-
一一设立消防疏散批示标志应符合GB13495.1和GB17945规定;
一一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立应保证其不被遮挡,并在疏散走道和重要疏散途径地面上应增设能保持
视觉持续灯光疏散批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批示标志,设立高度和间距应符合GB50016规定。
9消防安全管理
9.1机关、团队、公司、事业单位应负责管理本单位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消防安全。
物业服务
公司应负责管理其服务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消防安全,应对电动自行车固定充电设施及消防设
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等进行统一管理,保证其完好有效。
9.2未设物业服务居民社区、城中村等居民区,由各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统一明确该居
民区消防安全管理人,详细负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3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和居民社区管理单位应建立寻常消防管理和防火巡逻制度,明
确专人负责,每天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加强夜间防火巡逻。
防火检查和巡逻应如实填写检查和巡逻记录,
及时消除隐患。
9.4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
9.5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应规范有序,应符合如下规定:
一一应划线规范停车位置和疏散,充电部位应张贴、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一一每辆电动自行车停放面积不应不大于2.2mXO.8m;
一一充电装置应采用防撞办法。
9.6应当使用已获生产允许证厂家生产质量合格电动自行车:
选取专业维修机构或人员进行维修
保养,定期更换老化电池,不得擅自改装。
9.7电动自行车充电场合不应拉接暂时电源线路、插座和开关。
确需进行线路维修改造,应由获得
资格电工实行。
9.8应严格按照使用阐明进行充电,在充电前需对充电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对充电器、插座、
插头、线路进行检查,不得一座多充,不得长时间过度充电。
9.9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充电器应远离可燃物,不得放置在电动自行车坐垫等可燃物上,井保证通风、
散热。
9.10使用电池供电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根据产品阐明定期更换电池。
9.11建筑面积不不大于200m2或停放电动自行车车位数超过100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应安装
24小时可视监控系统:
其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宜安装可视监控系统。
可视监控系统应符合如下
规定:
一一图像应能在值班室、控制室等场合实时显示:
一一图像应具备储存、查询、回放功能;
一一图像存储时间应不少于15d。
9.12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或居民社区管理单位应经常组织开展消防宣传,且每年不少于
2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地方原则
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合消防安全规范
DB45厅1553-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印刷
版权专有XX
ICS13.220.01
C80DB4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原则
DB45/T1553一
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合消防安全规范
Electricbicyc1echargingparkingplacefrresafetyregulations
-06-25发布-07-25实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归δ/T155ι-
目次
前言.........................0...................................................口
l范畴..............................................................................1
2规范性引用文献....................................................................1
3术语和定义........................................................................1
4普通规定..........................................................................2
5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2
6安全疏散..........................................................................2
7消防设施和器材....................................................................3
8电气规定..........................................................................3
9消防安全管理......................................................................4
I
D845/T1553-一2017
..1.L._._
目IJI=l
本原则按照GB/T1.1-给出规则起草。
本原则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提出,由广西消防原则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原则重要起草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
本原则重要起草人:
李伟民、徐学军、万绍杰、唐捷、邓剑华、罗晖、张秋霞、黄靖、何荣。
II
DB45/T1553-一2017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消防安全规范
1范畴
本原则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消防安全术语和定义、普通规定、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
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和器材、电气规定、消防安全管理等内容。
本原则合用于广西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设计和消防安全管理,己
投入使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参照本原则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献
下列文献对于本文献应用是必不可少。
凡是注日期引用文献,仅所注日期版本合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涉及所有修改单〉合用于本文献。
GB2099.3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2某些:
转换器特殊规定
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某些:
标志
GB1794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批示系统
GB20517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报警器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备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合用于本文献。
3.1
电动自行车
以蓄电池作为能源,能实现电动或电助动功能交通工具,本原则仅合用于电动两轮自行车。
3.2
充电
从外部电源供应蓄电池直流电,将电能转化为化学能并贮存在蓄电池过程。
3.3
电动自行车停放场合
用于停放电动自行车场合(涉及与自行车混合停放场合〉。
3.4
OB45/T1553-一
电动自行车充电场合
设直有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可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场合。
3.5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
电动自行车停放场合和电动自行车充电场合统称,具备其中一种或两种使用功能场合,按所在
区域分为室外场合(含露天,有顶棚、无外墙外窗等围护构造)和室内场合〈含地上、半地下和地下)。
4普通规定
4.1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应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面积应符合本地规划行政主管部
门规定。
4.2单独建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与其他建(构〉筑物、可燃材料堆场、储罐(区〉等之间
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规定。
4.3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应合理拟定位置。
室外场合不应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
操作场地,不应妨碍消防车操作和影响室外消防设施正常使用;室内场合不应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和
疏散通道,不应影响室内消防设施正常使用。
4.4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应采用防雷、防风、排水等办法。
5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
5.1设立在多层居民住宅楼底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不开设
门、窗、洞口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楼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与其她某些完
全分隔,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应单独设立安全出口。
己投入使用且难以分开设立安全出口,可在
不燃烧体墙上开设常闭乙级防火门。
5.2除5.1情形外,室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应独立设立防火分区。
设在地上建筑内时,每个防
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应不不大于1500旷,设立在(半)地下建筑内时,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应不不大于500旷。
当设有自动灭火设施时,防火分区最大容许面积可以增长1.0倍。
局部设立时,增长面积按该局部面积
1.0倍计算。
5.3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使用建筑构件应采用A级材料,内部隔墙应砌筑至楼板底郁,楼板上
不应开设洞口。
5.4与建筑贴邻建设室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贴邻部位应为不开设门、窗、洞口防火墙。
确有困难,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不燃烧体墙。
5.5室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立高度不不大于1.2m实体墙或设立耐
火极限不低于1.00h、宽度不不大于1.0m、长度不不大于开口宽度不燃性防火挑檐。
6安全疏散
6.1每个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或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且不应少于2个,
两个疏散门近来边沿之间水平距离不应不大于5m。
当建筑面积不不不大于120m2时,可设1个疏散门且门
冲宽度不应不大于1.40m。
6.2疏散通道净宽不应不大于1.50m,且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需要。
6.3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启动平开门,井应保证人员在火灾时易于从内部打开。
2
DB45/T1553--
6.4设有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建筑公共区域不应安装影响疏散和火灾扑救金属栅栏;设有电
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居民住宅,户内安装防盗网,宜设立逃生救援窗。
6.5设有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建筑屋面为平屋面时,疏散楼梯应通至屋面。
7消防设施和器材
7.1应按照GB50016等国家消防技术原则规定设立室内消火栓。
7.2设立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当市政消防供水不能满足消防用水时,消防
用水可由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应,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
7.3按照GB50016等国家消防技术原则规定不需设室内消火栓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应设消防
软管卷盘,竖管管径不应不大于DN65川,消防软管卷盘应符合如下规定:
一一消防软管卷盘布置应保证一股水流能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其安装高度应便于取用:
一一消防软管卷盘栓口直径应为25酬,配备软管内径不应不大于19阳,软管长度不应不大于30rn,7.l<
枪喷嘴口径不应不大于6rnrn。
7.4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火灾危险级别按中危险I级拟定。
除按照GB50016和GB50067等国
家消防技术原则规定应设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停放场合外,其她有顶棚室外和室内电动自行车停放
充电场合应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
统设立应符合GB50084规定。
消防用水条件有限场合,可安装其他符合国家消防技术原则细
水算、超细干粉等自动灭火设施。
7.5应按照GB50140规定配备灭火器,灭火器配备危险级别按民用建筑中危险级拟定。
7.6除根据GB50016和GB50067等国家消防技术原则规定应设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放场合外,
其她室内电动车库应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有条件可采用品备无线通讯功能独立式感烟
火灾探测报警器。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设立应符合GB20517规定。
7.7火灾探测报警器应安装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及其所在建筑疏散走道、具备火灾危险性
房间、疏散楼梯顶部等部位。
7.8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合应设排烟设施。
采用自然排烟口,应设立在场合上部,有效开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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