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评标办法三个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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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评标办法三个细则
综合评审法细则
一、综合评审法概述
综合评审法是指对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资信等评审内容进行量化打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
综合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资信标得分
其中,商务标满分为60分;技术标满分为40分;资信标为附加分。
二、技术标
技术标的评审内容包括主体、关键性部位施工技术和质量保证措施、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文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
三、资信标
资信标的设置主要工程业绩、良好信用业绩和不良信用记录。
评审内容参照“建筑【2009】256号”文,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四、商务标
1、设有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废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通过商务初步评审进入到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人进行商务询标,详见附件三。
3、计算评标价格及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格:
有效投标报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格、设备或材料暂定价格费用后的价格。
有效投标报价:
在招标控制价及以下且经商务询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
所有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格的算数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4、商务评分
(1)评标价格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最高分60分。
(2)评标价格在评标基准价的基础上,每上浮1%,减1分;每下浮1%,减0.5分;中间值采取插法保留两位小数,减满为止。
注:
第4
(2)条,招标人参照执行。
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细则
一、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概述
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是指对投标人的技术、资信评审内容进行量化打分,技术资信总分按序取前n名入围,入围名次“n”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一般不得少于5名。
成本控制价分为有效投标报价和评标价格两种方案,由招标人自行选定适用的方案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规定:
方案一(有效投标报价):
成本控制价由全部有效投标报价计算生成(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或不足3家时,不计算成本控制价)。
当入围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不在招标控制价和成本控制价之间时,失去“入围”资格。
(当实际入围投标人不足3家时,按技术资信总分排序递补至满3家)。
在最终入围的投标人中,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效投标报价:
在招标控制价及以下且经商务询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报价。
方案二(评标价格):
成本控制价由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评标价格计算生成(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或不足3家时,不计算成本控制价)。
当入围投标人的评标价格低于成本控制价时,失去“入围”资格。
(当实际入围投标人不足3家时,按技术资信总分排序递补至满3家)。
在最终入围的投标人中,评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效投标报价:
在招标控制价及以下且经商务询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报价。
评标价格:
有效投标报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格、设备或材料暂定价格费用后的价格。
二、技术标(满分100分)
技术标的评审内容包括主体、关键性部位施工技术和质量保证措施、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文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
三、资信标
资信标的设置主要工程业绩、良好信用业绩和不良信用记录。
评审内容参照建筑【2009】256号文,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四、商务标
1、设有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废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通过商务初步评审进入到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人进行商务询标,询标具体程序详见附件三。
3、当有效投标报价不足3家时,经招标人同意,评标委员会可继续进行详细评审。
经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4、成本控制价的确定:
方案一(有效投标报价):
(1)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或不足3家时,不计算成本控制价,所有有效投标人全部入围。
(2)当有效投标报价为4家及以上的,计算成本控制价,分a、b两种情况:
a、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单位数量为7家及以下时:
成本控制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b、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单位数量为7家以上(不含7家)时采用二次平均值的方式确定成本控制价:
成本控制价=所有低于(不含等于)“一次平均值”(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低于一次平均值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参与成本控制价计算;高于或等于一次平均值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不参与成本控制价计算】
方案二(评标价格):
(1)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或不足3家时,不计算成本控制价,所有有效投标人全部入围。
(2)当有效投标报价为4家及以上的,计算成本控制价,分a、b两种情况:
a、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单位数量为7家及以下时:
成本控制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b、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单位数量为7家以上(不含7家)时采用二次平均值的方式确定成本控制价:
成本控制价=所有低于(不含等于)“一次平均值”(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有效投标报价的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低于一次平均值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评标价格参与成本控制价计算;高于或等于一次平均值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评标价格不参与成本控制价计算】
5、入围程序
对经过技术、资信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按综合得分取前n名入围。
(入围名次“n”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一般不得少于5名)
方案一(有效投标报价):
(1)当实际有效投标人≥n家时,按投标人技术资信综合得分取前n名入围。
注:
技术资信总分相同(即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第三位仍相同)的投标人排名为并列同一名次,技术资信总分前n名(含并列名次)的投标人均可入围。
(技术资信总分相同的解决办法由招标人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
(2)当实际有效投标人<n家时,所有有效投标人均可入围。
(3)当入围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不在招标控制价和成本控制价之间时,失去“入围”资格。
方案二(评标价格):
(1)当实际有效投标人≥n家时,按投标人技术资信综合得分取前n名入围。
注:
技术资信总分相同(即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第三位仍相同)的投标人排名为并列同一名次,技术资信总分前n名(含并列名次)的投标人均可入围。
(技术资信总分相同的解决办法由招标人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
(2)当实际有效投标人<n家时,所有有效投标人均可入围。
(3)当入围投标人的评标价格低于成本控制价时,失去“入围”资格。
6、入围递补程序
方案一(有效投标报价):
(1)在入围投标人中,有效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与成本控制价之间的有3家及以上时,不启动递补程序。
(2)在入围投标人中,有效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与成本控制价之间的不足3家时,启动递补程序:
有效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与成本控制价范围之间的有效投标人中,按技术资信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将入围投标人递补至满3家。
递补时,若两个或以上的投标人技术资信总分相同(即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第三位仍相同),无法确定递补的先后顺序时,可同时递补入围。
(技术资信总分相同的解决办法由招标人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
方案二(评标价格):
(1)在入围投标人中,评标价格高于或等于成本控制价的有3家及以上时,不启动递补程序。
(2)在入围投标人中,评标价格高于或等于成本控制价的不足3家时,启动递补程序:
评标价格高于或等于成本控制价的有效投标人中,按技术资信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将入围投标人递补至满3家。
递补时,若两个或以上的投标人技术资信总分相同(即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第三位仍相同),无法确定递补的先后顺序时,可同时递补入围。
(技术资信总分相同的解决办法由招标人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
7、确定中标候选人
方案一(有效投标报价):
在最终入围的投标人中,按有效投标报价进行排序,由低到高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若入围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相同时,技术资信综合分数高的排名在先。
若技术资信综合分数仍相同时,以技术标分数高的排名在先。
若技术标分数仍相同时,由评委进行不记名投票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效投标报价相同的解决办法由招标人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
方案二(评标价格):
在最终入围的投标人中,按评标价格进行排序,由低到高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价格最低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若入围投标人评标价格相同时,技术资信综合分数高的排名在先。
若技术资信综合分数仍相同时,以技术标分数高的排名在先。
若技术标分数仍相同时,由评委进行不记名投票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标价格相同的解决办法由招标人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
合理低价中标法细则
一、合理低价中标法概述
合理低价中标法是指,资质、资格、资信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全部进入商务标评审。
成本控制价分为有效投标报价和评标价格两种方案,由招标人自行选定适用的方案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规定:
方案一(有效投标报价):
成本控制价由全部有效投标报价计算生成(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或不足3家时,不计算成本控制价)。
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和成本控制价之间的有效投标人入围,在入围投标人中,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效投标报价:
在招标控制价及以下且经商务询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报价。
方案二(评标价格):
成本控制价由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评标价格计算生成(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或不足3家时,不计算成本控制价)。
评标价格高于或等于成本控制价的有效投标人入围,在入围投标人中,评标价格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效投标报价:
在招标控制价及以下且经商务询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报价。
评标价格:
有效投标报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格、设备或材料暂定价格费用后的价格。
二、资信合格标准
1、招标人可在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要求资信条件,但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有明显的排斥性与倾向性。
2、资信合格的投标人直接进入商务标评审。
三、商务标
1、设有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废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通过商务初步评审进入到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人进行商务询标,询标具体程序详见附件三。
3、当有效投标报价不足3家时,经招标人同意,评标委员会可继续进行详细评审。
经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4、成本控制价的确定:
方案一(有效投标报价):
(1)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或不足3家时,不计算成本控制价,直接对全部有效投标报价进行排序,由低到高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单位数量为4家及以上的,计算成本控制价,分a、b两种情况:
a、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单位数量为7家及以下时:
成本控制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b、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单位数量为7家以上(不含7家)时采用二次平均值的方式确定成本控制价:
成本控制价=所有低于(不含等于)“一次平均值”(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低于一次平均值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参与成本控制价计算;高于或等于一次平均值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不参与成本控制价计算】
方案二(评标价格):
(1)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单位数量等于或不足3家时,不计算成本控制价,直接对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评标价格进行排序,由低到高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价格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单位数量为4家及以上的,计算成本控制价,分a、b两种情况:
a、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单位数量为7家及以下时:
成本控制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b、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单位数量为7家以上(不含7家)时采用二次平均值的方式确定成本控制价:
成本控制价=所有低于(不含等于)“一次平均值”(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有效投标报价的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低于一次平均值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评标价格参与成本控制价计算;高于或等于一次平均值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评标价格不参与成本控制价计算】
5、确定中标候选人
方案一(有效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和成本控制价之间的有效投标人入围,评标委员会按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若入围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相同时,由评委进行不记名投票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效投标报价相同的解决办法由招标人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
方案二(评标价格):
评标价格高于或等于成本控制价的有效投标人入围,评标委员会按评标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价格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若入围投标人评标价格相同时,由评委进行不记名投票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标价格相同的解决办法由招标人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
附件一:
资信评审细则(施工总承包项目)
一、资信标评审具体规定
1、资信标的设置主要包括工程业绩、良好信用业绩和不良信用记录。
2、评标时,资信标中的工程业绩、良好信用业绩和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信息管理部门提供的内容为准。
企业的信用信息和工程业绩必须统一录入天津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自动转入发布状态。
网址为:
3、投标企业在参加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时必须从信用平台上统一打印带有防伪水印和二维条形码的资信提取表,并作为投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单独成册。
4、有形市场工作人员在开标过程中运用二维条形码对投标企业递交的资信提取内容进行确认。
未经信息平台发布的信用信息,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5、不良信用记录(资信标4、5项内容)重复计算。
累计超过-3分的按-3分计算。
6、资信标1至5项评审内容中,有效时限均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颁发证书、文件年份为准。
二、资信标评审内容和评分标准
1、企业工程业绩(最高1分)
承建过的建设项目与招标项目同类工程,1分;
2、企业良好信用业绩(最高2分)
获建筑业诚信企业的,2分;
3、注册建造师(正项目经理)工程业绩(最高3分)
(1)承建过的建设项目获得国家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3分;
(2)承建过的建设项目获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奖项的,2分;
(注:
获奖的工程应与招标项目为同类工程,正项目经理在工程中获多项工程奖项的,不重复计算,仅以最高奖项计算得分。
)
4、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上一年度在国内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信用记录的,每项记录减1分;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上一年度国内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不良信用记录的,每项记录减1分;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上一年度国内发生违反建筑市场规定不良信用记录的,每项记录减1分。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良信用记录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上一年度在国内发生不文明施工不良信用记录的,每项记录减1分;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上一年度国内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不良信用记录的,每项记录减1分;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上一年度国内发生违反建筑市场规定不良信用记录的,每项记录减1分。
附件二:
资信评审细则(施工专业承包项目)
一、资信标评审具体规定
1、资信标的设置主要包括工程业绩和不良信用记录。
2、评标时,资信标中的工程业绩和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信息管理部门提供的内容为准。
企业的信用信息和工程业绩必须统一录入天津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自动转入发布状态。
网址为:
3、投标企业在参加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时必须从信用平台上统一打印带有防伪水印和二维条形码的资信提取表,并作为投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单独成册。
4、有形市场工作人员在开标过程中运用二维条形码对投标企业递交的资信提取内容进行确认。
未经信息平台发布的信用信息,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5、不良信用记录(资信标2、3项内容)重复计算。
累计超过-3分的按-3分计算。
6、资信标1至3项评审内容中,有效时限均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颁发证书、文件年份为准。
二、资信评审内容和评分标准
1、企业工程业绩(最高1分)
承建过的建设项目与招标项目同类工程,1分;
2、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上一年度在国内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信用记录的,每项记录减1分;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上一年度国内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不良信用记录的,每项记录减1分;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上一年度国内发生违反建筑市场规定不良信用记录的,每项记录减1分。
3、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良信用记录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上一年度在国内发生不文明施工不良信用记录的,每项记录减1分;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上一年度国内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不良信用记录的,每项记录减1分;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上一年度国内发生违反建筑市场规定不良信用记录的,每项记录减1分。
附件三:
商务询标细则
注:
询标系统将在我市各区县全面推行使用。
商务标询标分析包括投标总价、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合计、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主要项目价格和主要材料价格等内容。
具体包括:
(1)投标总价分析。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满足:
基准价格×(1-X1)≤投标总价≤基准价格×(1+Y1)
(2)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合计分析。
应结合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
(3)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合计分析。
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合计应满足:
基准价格×(1-X2)≤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合计≤基准价格×(1+Y2)
(4)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主要项目价格分析。
按单项清单项目报价价格占全部清单项目报价合计的比例从高到低顺序抽取前若干项,投标人的单项清单项目价格满足:
基准价格×(1-X3)≤单项清单项目价格≤基准价格×(1+Y3)
(5)主要材料价格分析。
按单项材料费占全部材料费的比例从高到低顺序抽取前若干项,以抽取材料单价的合理性和材料来源、用量是否符合计价规则为依据,投标人的单项材料价格应满足:
基准价格×(1-X4)≤单项材料价格≤基准价格×(1+Y4)
商务标询标分析所涉及的基准价格分为社会平均价格和有效投标人标书平均价格等两种。
商务标评审时所采用的基准价格应在招标文件种明确。
上述
(1)、(3)、(4)、(5)款所涉及的幅度值Xn、Yn(n=1、2、3、4)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或参照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造价指数确定,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建议幅度值Xn为7%以内,幅度值Yn为3%以内。
上述
(1)、(3)、(4)、(5)条款的价格不满足给定计算公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质询时,凡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照重大偏差或低于成本处理。
几点说明
一、供气项目的适用范围
由于供气工程属易燃易爆类工程,危险性大,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将供气工程(包括管径小于0.5米的供气项目)全部纳入一般技术难度项目。
二、在本规定中没有规定的其他专业工程如何适用
在本规定中没有列入第一项“技术复杂类”和第三项“技术相对简单”的专业工程,均参照技术一般项目执行,采用“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
三、技术相对简单项目的投标文件编制
文件第四条要求:
“只编制商务标投标文件”但在实际评标过程中,还包括资格审查阶段。
技术相对简单项目的投标文件应由资格标、商务标两部分组成。
技术标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可以作为合同备案的依据。
四、“从招标文件发放到开标不少于10天”的适用范围
文件第四条要求:
“为减少招投标评标环节,提高投标效率,对技术相对简单的项目,只编制商务标投标文件,从招标文件发放到投标文件递交不得少于10天。
”
“文件从发放到开标不少于10天”仅适用于采用“合理低价法”的项目。
五、对于未列入本规定中的技术复杂、“高、大、难、深”项目,如何适用具体的评标办法。
对于化工类项目以及其他危险性高、技术程度复杂的项目,建议由建设单位请示招标处,并按规定适用具体的评标办法。
六、未列入本规定的其他评标办法是否可以使用?
在本文件颁布前曾经使用过的不采用成本控制价的“合理低价中标法”和“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虽然符合法律法规,但在本文件(津建招标〔2013〕776号)颁布后,在我市范围内,应按文件中所要求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在776号文件之外的评标方法不能作为评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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