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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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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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义煤集团新安县鑫茂煤业有限公司
目录
1、防治水管理制度………………………………………………………48
2、矿井地质工作管理制度………………………………………………54
3、矿井测量工作管理制度………………………………………………57
4、巷道工程质量管理制度………………………………………………58
5、矿压观测工作制度……………………………………………………59
6、重大技术问题专题会议制度…………………………………………63
防治水管理制度
探放水制度
一、各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接近积水地区时,必须编制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三、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位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
四、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探水。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矿井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时。
3、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4、接近有可能出水的钻孔时。
5、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
五、探放水期间施工单位必须有一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现场协调指挥。
六、探放水必须按照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矿井防治水制度
一、一般规定
1、矿井必须绘制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并将井上、下各种含水区域明确绘制在图上,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2、带水压采煤时必须制定相应技术措施,并编制开采设计,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批,且必须试采,试采合格后重批。
3、矿井必须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同时在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详细编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并要求每年对中长期防治水规划进行一次修改完善,每季对年度防治水计划修改完善一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4、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必须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水害预报,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
5、矿井必须每年雨季受威胁的区域,制定防治水措施,并组织成立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设备,由防治水领导组负责。
6、矿井必须坚持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必须配备至少两台探水钻,每台钻杆长度不少于100米,并定期检修、保养、保管、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确保能正常使用,由防治水领导组负责。
7、井下各工作地点必须规定水害避灾路线和抢险救灾预案,设置明显路标,并使全体井下人员熟悉,由安监科调度室负责。
8、矿井探放水必须配备专职人员和部门,必须执行班报、日审制度,探放水人员应纳入特殊工种管理,进行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由探放水领导组负责。
各队当班探水报表及时报送矿调度室,调度室汇编后表报送领导签字。
9、探放水工程编制正规的探放水设计,内容包括探放水设计说明书,安全措施和工程图纸;探放水钻孔布置的位置、数量、角度、深度等。
必须报分公司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做好探放水记录,探放水地点必须设置专用调度通讯电话及警铃,由探放水领导组负责。
10、矿井必须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即矿井必须设有主水仓,采区水仓。
一个阶段或一个水平必须设一个水仓,水仓容量及配电设施符合《规程》规定。
二、地面防治水制度
1、防治水领导组对矿区内防汛工作进行排查,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夏季三防”计划。
2、矿井必须查明附近地表河流等积水量、标高,查明上述体能否通过裂缝老空或相邻矿井等通道进入本矿井下,查明邻矿老空和废弃井巷积水区位置、范围、标高、积水时间和积水量并外推30-60米,圈定探水警戒线,制定措施探放排水。
接近探水警戒线时,一切采掘活动必须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原则。
3、使用中的钻孔(含其它通往井下的管路)孔口,必须高出当地最高洪水位,并安装好孔口盖。
报废的钻孔(含其它管路)必须及时封孔处理。
三、井下防治水制度
1、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必须按《规程》规定并采取措施,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
2、相邻矿井的分界处矿井以断层分界时,防水煤柱必须根据地质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等因素,在矿井设计中规定,防水煤柱的变动,必须重新设计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3、编写采区设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时,必须做好水文地质探查工作,查清构造发育情况及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压及隔水层岩性及厚度。
4、当井巷揭穿含水层,地质构造带前,必须采用防水混凝土或设置隔水层。
必须编制探放水和注浆堵水设计。
四、井下排水
1、主要排水设备:
(1)水泵:
有工作、备用和检修,且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正常涌水量;
(2)水管:
有工作和备用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最大涌水量;(3)配电设备:
工作、备用电源要与水泵相适应。
2、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通往井筒一个往车场,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
3、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主要水仓要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
采区水仓容量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
五、探放水制度
1、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所有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专项防治水措施。
2、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建立探放水记录板牌、班报、日报审阅制度和探放水验收制度。
3、矿井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圈定探水警戒线并严格执行“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并制定措施执行。
(1)接近淹井巷或小窑,老空区;
(2)接近溶洞,导水断层,含水层或接近积水区;
(3)上层不积水,在下层进行采掘活动,两层之间的距离小,即小于安全厚度的要求;
(4)探水地区内掘进,一次掘进长度达到了允许掘进的长度,或探水孔的超前距已经达到规定的限度;
(5)采掘工作面发现出水征兆;
(6)采掘活动突然发现断层,对另一盘的水文地质情况又不清楚;
(7)打开隔离煤柱放水;
(8)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
(9)采掘工作面接近各类防水煤柱线,为确保煤柱尺寸,要提前探明情况;
(10)在强含水层之上,工作面进行带压开采,对强含水层水压,水量,裂隙等情况不清楚,对隔水层厚度变化情况胸中无数,这时也需提早对含水层进行打钻,系统地了解含水层和隔水层情况。
4、探水前钻机的安装,钻场的支护,应在工作面迎头打好立柱拦板,与探水相适应的排水设备,要在措施中详细说明;提前完成后探水。
5、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制定措施,控制放水量,水压,做好记录;并做好放水撤人措施。
六、附则
防治水制度中不尽事宜或与《规程》规定有抵触的或本制度未到之处,参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矿井探放水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1、各采掘工作面遇到有可能出水的情况时,技术员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制订安全措施。
采煤工作面应有先探后采设计,掘进工作面应有有疑必探设计。
2、探水眼的布置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必须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
3、探水眼的数量、角度、深度、位置应根据本工作地点的实际情况制定,编制在作业规程或措施中。
4、由生产、安全、调度、总工程师、探放水队队长、区队负责人统一对探放水措施进行审批。
5、探放水措施一式六份,分别交生产、安全、调度、总工程师、探放水队队长、队保存。
矿井探放水检查制度
1、各队队长、各班班组长为探放水的第一责任人,并建立探放水班报、日报及探放水牌板。
2、各队定期对探放班报、日报和探放水图板进行抽查并保存好记录。
3、安全员现场监督检查探放水措施执行和记录填写情况。
4、调度室汇报审批班组,填写日报。
5、生产技术科、调度室把领导审批后的日报建立台帐。
探放水奖惩制度
1、对在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措施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人员罚款10元。
2、对在探放水过程中对险情的预测预报做出突出贡献者奖励100元。
3、在矿井组织的探放水检查中,对不及时参加的人员罚款10元,包括技术员、安全员。
4、对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措施不贯彻,不学习的单位罚款200元。
5、对在险情的处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奖励300元。
6、对探放水图板不及时填写的个人、班报和日报不及时递交的人员罚10元。
矿井地质工作管理制度
一、观测记录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地质观测记录本上,不准弄虚作假。
描述地质现象,应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图文结合、重点突出,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
三、对岩石巷道的观测要及时,做到不漏层、不漏构造,两次观测的间距不大于10米;锚喷巷道规定1-2天观测一次,观测的位置必须从测点开始丈量。
四、岩石巷道要每10米测绘一个迎头断面,两个断面间要连续追踪绘成地质剖面图,并要测量巷道的方向、坡度和规格。
五、对煤层巷道的观测,煤厚较稳定、构造较简单的煤层,两次观测的间距不大于15米;煤厚不稳定,构造复杂的煤层,两次观测间距不大于5米,观测点的位置必须从测点开始丈量。
六、每次观测的结果必须绘制迎头地质断面,两个断面间要连续追踪绘成地质剖面图,要测量巷道的方向、坡度和规格,并标在剖面图上。
七、当巷道不能揭露煤层全厚以及因地质原因或人为因素造成撇顶、底煤时,要求每隔10-15米探查一次全煤厚,把煤厚点绘到剖面图上,并用虚线连接出煤层形态。
八、对工作面的地质观测。
工作面每推进10-20米,要进行一次观测。
不能采全高的工作面,必须探清煤厚,规定沿走向10米一条线,线上倾斜方向10米一个煤厚点,并填绘在采区地质图或储量计算图上。
九、在地质工作正常的运行过程中,要做好地质方面的预报工作,要求做到预报及时、措施有效、单位落实。
以提高质量和兑现率,防止发生差错和事故。
十、掘进地质预报,要在开拓区域、采区地质说明书的基础上,针对巷道掘进中可能出现的地质问题,预报前方地质变化的位置、性质、规模、发展趋势以及对巷道施工影响程度等。
十一、回采地质预报,要在回采地质说明书的基础上,对某些有可能影响回采的地质问题,在回采中边收集资料、边分析研究、边预报前方的地质变化、发展趋势和影响生产程度等。
十二、瓦斯地质预报是在巷道掘进时,对巷道前方的有可能出现的瓦斯和煤尘的涌出进行预报。
十三、回采工作面采后总结必须在工作面采完后一个月内完成;采区总结必须在采区结束后二个月内完成。
要求做到准确、详细、完整。
十四、对“三书”的编写要及时、详细,不准滞后。
十五、切实做好水文地质工作,井下涌水量要定点、定时观测,及时分析其变化情况,“水害”预报必须及时,并下发到有关单位,做好预防措施。
十六、对预计有水患的区域,防治水工程要有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工作结束后要有总结报告。
十七、坚持“有疑必探”的原则,凡对不清楚或有怀疑的地段,都必须安排探放水。
探水钻孔必须有单孔设计,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的要求。
十八、矿每季度要组织进行一次防治水安全检查。
对有存在问题的地点、地段,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落实单位整改。
十九、矿井各类防隔水煤柱的留设,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要求。
二十、对地质储量管理工作要做到精、细、准,对回采工作面做到准确收集采高并做好记录,精确计算工作面的回采率及损失率,详细做好各项年、季、月报表。
二十一、对工作面的回采率定期进行分析,对不合理的丢煤及时下发丢煤通知单,并从技术上提出意见和要求,并如实反映储量损失情况。
二十二、对地质管理工作的各种台帐、卡片、记录齐全,内容丰富、详细、书写工整、干净卫生。
二十三、对所负责的图纸、资料及时填绘,线条清晰、粗细分明、干净卫生。
二十四、为减少工作失误,遇到重大疑难问题时,共同研究,集体会审把关,并把研究结果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及时指导生产。
二十五、坚持资料定期分析管理制度,每月对地质内业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专门记录并予以及时纠正。
二十六、不得有空压地质资料现象,只要是工作需要,任何人都必须及时提供,并要求资料准确、可靠。
禁止提供假资料,一经发现造假者从重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二十七、做好安全生产联系工作,向有关单位及工区做好地质资料的交低和超前服务工作。
二十八、积极深入生产现场,认真搜集外业资料,仔细分析整理内业资料,坚持内、外业并举,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和发放通知单。
二十九、要定期开好月业务工作会,分析总结本月地质存在的问题,研究下月工作,以便下月改进措施。
三十、坚持地质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对因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矿井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一、负责井上下控制、贯通测量,其精度符合煤矿规程要求。
二、负责测量成果及时填图,保存完好。
三、井巷工程施工放线及时准确,贯通前有测量。
四、测量记录计算,及时准确。
五、负责仪器的维护与保养。
六、负责“三下”采煤的控制。
巷道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从现场管理入手,各采掘工作地点对当班不合格的工程必须返工,各队的每个班组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接班人员要对上班工程质量细致检查,按工程质量标准对其进行验收,交班人员要对当班遗留的问题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接班后,接班人员对所接工程质量负责,若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对当班组长进行罚款。
二、各队要对每班所验收的情况及遗留问题进行整理,并逐项解决,建立工程质量台帐,交接班记录保存完好,对所出现问题的解决办法有详细记录,各队每月对工程质量要进行自查,不少于3次,有自查记录。
三、生产技术科每月对各队关于工程质量情况所建立的记录、台帐进行检查,若出现台帐、记录不全、有空班无检现象,对队长进行罚款,每月逢5号生产科技术科要对各队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打分。
低于85分的工程,所属区的队长少1分扣当月考核分1分。
四、生产技术科每月考核与工程质量挂钩,如果外单位或公司来矿检查工程质量少于85分时,少一分扣科内考核分1分。
矿压观测工作制度
为掌握顶板的活动规律,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围岩稳定状况监测工作,特制定如下矿压监测制度。
一、组织结构
组长:
矿总工程师
副组长:
生产技术部部长
成员:
掘进监测组、采煤监测组、生产单位工程技术人员。
二、职责界定
矿总工程师:
对全矿矿压监测负总责。
生产技术部部长:
矿压监测日常管理工作。
施工单位职责:
负责本区队矿压监测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监测组职责:
负责编制矿压监测设计及日常矿压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三、开掘部分
1、煤巷矿压监测应符合如下规定:
⑴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定期对锚杆及锚索进行拉拔力试验并做好原始资料记录。
⑵顶板岩性观测孔同时作为顶板离层仪孔使用,施工单位必须按时、按指定地点施工。
⑶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安装顶板离层仪,同时建巷道位移测站并定期测读,队长负责顶板离层仪和巷道位移测站的保护管理。
⑷顶板离层仪安装必须有本队技术员在现场监督。
技术员负责顶板离层仪的数据测读。
⑸巷道位移测站由技术员在安装顶板离层仪时同时建立并定期测读。
⑹巷道围岩移近量采用测枪、测杆或其他测量工具量测。
巷道每隔100~200m布置一个围岩移近量监测站,对顶底板和两帮移近量均应进行监测,当发现围岩移近速度急剧增加或一直保持较大值时,由掘进副矿长(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分析原因,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⑺锚杆受力状况采用测力锚杆或锚杆液压枕监测。
巷道每隔300~500m布置一组监测点对锚杆受力状况进行监测,特殊地段可适当加密,每组监测点至少监测4个部位(顶板2个、两帮各1个)。
2、岩巷矿压监测应符合如下规定:
⑴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定期对锚杆及锚索进行拉拔力试验并做好原始资料记录。
⑵定期做混凝土强度检验:
将混凝土喷在35cm×45cm×12cm的摸板内。
喷射时与实际结构部位相同,并在相同条件下养护28天。
用切割机去掉周边,加工成10cm×10cm×10cm的立方试块,进行试验。
强度标号不小于C15。
3、施工单位将竣工巷道移交给接收单位时,连同巷道内顶板离层仪、牌板及资料一起现场交给接收单位,接收单位负责对巷道内顶板离层仪和牌板的保管。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把相关锚杆支护监测资料移交给接收单位技术员,接收单位技术员继续对顶板离层仪进行测读,做好原始记录并存档。
4、施工单位每周二上午技术例会上将监测数据交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收集整理,结合钻孔探测资料,质量抽查情况等进行汇总,报送矿领导。
四、采煤部分
1、采煤工作面矿压监测指标应包括“三量”及围岩破坏特征。
“三量”:
包括顶底板移近量、支架载荷量、支柱(活柱)下缩量。
围岩破坏特征:
包括端面距及端面冒高、煤壁处切顶台阶数目与高度、煤壁片帮深度、顶板切顶线位置、采空区悬顶状况和冒落情况等。
2、综采(综放)工作面矿压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头、机尾的端头支架或过渡支架处各设一条监测线,工作面内每隔10架支架设一条监测线。
(2)移架前观测支架工作阻力,移架后观测支架初撑力,每一循环量取立柱下缩量,统计顶板破碎度、采空区顶板冒落状况及支柱安全阀开启率,并做好记录,按循环及时填入统计表中。
(3)用采集器定期采集资料,并输入系统进行分析。
及时整理观测数据,绘出压力曲线图,分析判断顶板来压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4)工作面初次放顶期间,每班要有专人监测一次。
正常回采期间,每天监测一次。
3、炮采(高普)工作面矿压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沿工作面长度方向在上、下安全出口以内3m开始,每隔10m左右设一条监测线。
(2)观测:
新设排永久支柱初撑力、工作面高度、活柱升出量;人行道采空区侧支柱工作阻力;末前排支柱工作面高度、活柱升出量。
(3)及时整理数据,计算顶底板移近量和移近速度,绘出压力曲线图,分析判断顶板来压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4)工作面初次放顶期间,每班要有专人监测一次。
正常回采期间,每天监测一次。
4、采煤工作面两巷(仅指煤巷锚杆支护巷道)矿压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站沿用巷道掘进期间的,在采煤工作面投产前,原施工单位必须将巷道矿压监测资料报矿生产技术部(科)审查后,移交给采煤区队。
(2)采煤区队应每周对巷道内的测站观测一次,并做好记录。
及时整理数据,分析顶板离层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5、正常回采的工作面,采煤区队每旬或每月必须将观测、记录、整理、分析的矿压资料移交生产技术部,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矿压观测报告,由分管领导签字,以便指导生产。
生产技术部矿压观测人员,必须对每个采煤工作面进行每月不少于2次的监督、抽查。
6、新投产的工作面,采煤区队要根据矿压观测设计要求,每班进行观测记录一次,直至放顶结束。
采区要及时将原始资料、分析结果移交生产技术部。
重大技术问题专题会议制度
(一)专题会议
矿行政办公会
每两周召开一次;周二下午召开。
会议由矿长主持负责,矿董事会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
副总以上领导、井长、财资、供管、企管、技术、安监、生产、董事会、机电等部门负责人。
会议主要内容:
审查和研究企业经营决策;生产开拓布局方案;重大技术改造计划;矿井长远规划及年季生产建设计划;安全工作规划及灾难预防计划措施;职工培训、调资及招工名额分配方案。
各项专用基金的分配使用方案;各级干部及各部门经济责任制;重大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重大生产预备工作的安排;对职工的奖惩意见;职工物质和文化生活安排;生产工业厂房及其他方面福利设施的新建、大修等。
听取各分管矿领导有关生产、安全、经营、技术、生活等情况的汇报;安排协调全矿日常行政治理工作;协调各条线、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解决处理各分管矿领导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以及矿长认为必须经行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
矿安全办公会
会议时间:
每两周召开一次,非凡情况下,可临时召集会议,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周二下午进行。
会议由矿长主持负责,安监部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
副总以上领导、井总支书记、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安全副井长及安全、技术、生产、机电、通风、企管、财资、供管、人保、董事会、政工部负责人。
会议通知:
董事会
会议主要内容:
听取安全部门汇报全矿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决定、通知精神的具体意见及措施;研究和检查矿井灾难预防处理措施及计划落实情况;检查落实安措工程计划实施情况;研究安全奖罚和对“三违”人员及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研究解决分管领导解决不了的重大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布置近期安全工作重点;讨论制定安全生产治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措施及开展安全工作的意见。
会议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
安监部。
经济评委会
会议时间:
每月中旬召开一次。
会议由矿长主持负责,财资部、企管部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
副总以上领导、井总支书记、井长、经营副井长及企管部、技术中心、生产部、财资部、供管科、董事会。
会议内容:
听取有关部门汇报上一个月全矿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承包单位经济指标和责任制考核情况;全矿吨煤工资收支情况;研究审定全矿月度奖金分配及使用意见;研究决定对各单位的经济奖惩;研究制定经济分配政策;审定内部经济承包方案;决定对职工的奖罚;矿长认为必须经经济评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经营治理方面的问题。
会议通知:
董事会
会议签到及精神落实督办:
企管部。
企业治理委员会会议
会议时间:
每季度召开一次。
会议由总经理主持负责,企管部、群工部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
矿企业治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必要时吸收有关矿井领导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主要内容:
研究讨论全矿长远性、总体性和方向性规划;矿井年、季度生产、安全、经营和行政治理工作上的方针大计及方案措施;总经理认为必须经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
会议通知:
董事会
会议签到及会议议程督办:
董事会。
总工办公会
会议时间:
每月召开两次。
会议由总工程师主持负责,技术中心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
矿正副总工程师,井技术负责人,技术中心负责人。
会议内容:
研究生产开拓布局、技术改造、系统优化、科技兴矿战略、专业技术人员调整聘任等。
会议通知、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
技术中心。
生产计划安排会
会议时间:
每季末月下旬召开,会议由总工程师主持负责,技术中心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
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安监处长、井长、采掘副井长、采掘安全副总工程师、井技术负责人及技术中心、安全、地质、销售、企管、供给、财资等矿有关部室负责人。
会议主要内容:
研究安排各生产单位月度生产建设计划;平衡全矿生产指标;提出生产预备工作意见,并汇总向联董事会席会汇报。
会议通知:
董事会
会议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
技术中心。
(二)日常工作例会
生产调度会
会议时间:
天天早上7:
30,分井召开生产调度会。
会议分别由生产矿长和井长主持负责,生产部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
矿井领导、副总及采、掘、生产辅助行政主管领导,企管部、政工部、群工部、财资部、技术中心、质管中心、董事会、安监部行政负责人,生产部部长、副部长等。
会议内容:
听取调度值班领导、调度主任汇报上一天全矿(井)生产、安全情况;矿(井)领导及技术、安全等科室负责人布置安排工作,解决处理重大的安全生产问题。
会议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
生产部、安监部。
生产协调会
会议时间:
星期一、星期四下午15:
30—17:
00,生产总经理主持负责,生产部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
安全生产矿领导、副总,采掘、生产辅助单位行政主管领导、企管部、质管中心行政负责人。
会议内容:
总结近几天安全生产情况及质量标准化情况,安排协调当前安全生产情况。
会议通知、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
生产部。
班前会
会议时间:
天天早班6:
00—6:
30,中班14:
00—14:
30,夜班22:
00—2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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