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推荐红安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研究建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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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推荐红安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研究建议书
红安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议书
1 项目提要
1.1 项目名称:
红安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
1.2 项目建设单位:
红安县林业局
1.3 项目负责人:
刘振国
1.4 项目实施单位:
红安县12个乡镇
1.5 项目主管单位:
红安县人民政府
1.6 项目区建设范围:
红安县12个乡镇共384个村。
1.7 项目建设期限:
2008年~2015年
1.8 项目建设内容:
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和退耕农民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培训、退耕还林的补植补造。
1.9 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10345.616万元。
在总投资中,申请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总额6221.7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601.28万元;自筹资金(含农户投劳折资)3522.636万元。
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2.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实施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改善生态环境做出的重大决策,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和支持。
我县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加快了全县国土绿化步伐,改善了生态环境,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效。
但是,退耕还林工程区生态环境仍比较脆弱,局部地方稳定性还比较差,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退耕农户大多还缺乏有效的增收门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任务十分艰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关于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07]3636号)等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规划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规划。
2.2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通过该项目建设,可以实现生态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2.2.1 加快生态建设步伐,改善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
我县生态状况不容乐观。
由于森林植被的减少,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和频繁的自然灾害,洪涝、干旱、冰雪冻害等自然灾害,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生态安排受到威胁。
制定本规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首要的任务就是改善生态环境,减少自然灾害,重塑青山、碧水、蓝天,给人们创造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2.2.2 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民生问题是从中央领导到普通百姓都关心的热点。
我县地处中部地区,经济还欠发达,特别是部分退耕还林农民生活上还存在困难。
制定和实施好本规划,有利于充分利用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帮助退耕农户建立多种稳定的增收渠道,从而促进我县农村经济的发展。
2.2.3 改变农村面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由于地理区位及经济条件所限,我县部分退耕农户生态条件较差。
制定和实施好本规划,从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等入手,可以适度改善其生活条件。
对于生存条件恶劣的、生态地位重要的,还可以逐步开展生态移民。
从而推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 项目建设目标、内容及规模
3.1 项目建设目标
3.1.1 通过加强退耕还林地后期管理,搞好植补造和低质低效林的改造,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提高林分质量,杜绝毁林复耕现象的发生,确保退耕还林的成果切实得到巩固。
3.1.2 通过加快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步伐、加大基本口粮田建设力度、加强农村能源建设、推进生态移民等措施,确保退耕农户人平达到0.5亩高产稳产基本口粮田和人平1亩高效经济林,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农户的增收、吃饭、烧柴和生存环境等当前和长远生活问题,确保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
3.2 项目建设内容
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和退耕农民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培训、退耕还林的补植补造。
3.3 项目建设规模
3.3.1 建设基本口粮田面积3.1万亩;进行深耕深松土壤18500亩;建植物篱梯田2470亩;兴建抗旱井123口;进行秸秆还田、开展精准施肥、增施有机肥15000亩(其中包含前两项措施的面积4970亩,单项措施面积10030亩);修建排灌沟渠43000米;改造塘堰390口。
3.3.2 农村能源建设为具备条件的退耕还林用户需建沼气4546户,推广生物质气化炉3640台。
推广太阳能热水器834台。
3.3.3 生态移民的规模是按照规划范围和定性、定量指标要求对生态移民对象进行全面调查登记,目的是便于我县和上级有关部门准确掌握生态移民人口规模,为本此规划编制,实施和以后争取上级新的扶持政策或运用其他扶持政策打基础。
3.3.4 后续产业发展的建设规模是:
新发展以板栗为主的特色经果林基地12万亩,确保退耕农户人平拥有1亩,户平5亩经济林;加强抚育管理,完善退耕还林地的"防止人畜危害、防治病虫害、防止森林火灾"的"三防"体系建设,其中抚育管理6万亩,"三防"体系建设5.5万亩;对低产低效以板栗为主的经济林和兼用林基地50000亩进行改造;新建、改造茶园17500亩。
其中包括:
建茶叶无性系良种繁殖基地500亩;建高效生态茶园基地1000亩;新建国有林场队点高山有机生态茶园4000亩;改造茶园12000亩。
3.3.5 补植补造总规模48958亩。
其中,退耕地补植补造18000亩,荒山荒地补植补造30958亩。
补植树种主要以板栗嫁接苗、板栗实生苗、湿地松等为主。
4 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10345.616万元,其中:
巩固退耕还林专项投资6221.7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601.28万元;自筹资金(含农户投劳折资)3522.636万元。
4.1 基本口粮田建设总投资2080万元。
巩固退耕还林专项投资1864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04万元;自筹资金(含农户投劳折资)112万元。
4.2 农村能源建设总投资3161.1万元。
巩固退耕还林专项投资902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51.88万元;自筹资金(含农户投劳折资)2107.22万元。
4.3 生态移民建设总投资622万元。
巩固退耕还林专项投资311.1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55.4万元;自筹资金(含农户投劳折资)155.5万元。
4.4 后续产业发展和退耕农民技能培训总投资4109.68万元。
巩固退耕还林专项投资2899.68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60万元;自筹资金(含农户投劳折资)1050万元。
4.5 补植补造总投资372.706万元。
巩固退耕还林专项投资244.79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0万元;自筹资金(含农户投劳折资)97.916万元。
5 效益分析
5.1 生态效益
项目完成后,可以提高我县退耕还林工程造林保存率6-10个百分点,同时可以增加森林面积近20万亩,既达到了巩固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的目的,又提高了我县的森林覆盖率,同时减少了水土流失,对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5.2 经济效益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以为退耕农户新建大规模的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和农村能源,从根本上解决了退耕农户的吃饭、烧柴和生存环境等当前和长远生活问题,确保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项目完成后。
同时,还可以确保实现人平一亩高效经济林的目标,从根本上解决了退耕农户增收的问题,可为项目建设单位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5.3 社会效益
项目建设期内,能为当地群众提供百万个工日,可广泛吸纳农村劳动力,增加就业机会,增加群众收入,促进社会稳定。
6 保障措施
6.1 组织保障
县政府成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农办、农业局、林业局、财政局、国土局、能源办、扶贫办、水利局、退耕还林所在乡镇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组织本项目建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负责本项目的协调、督促,项目建设任务及资金计划的下达。
6.2 政策保障
一是严格兑现退耕还林的各项补助政策,并将补助资金的发放与补植补造等项目验收结果挂钩,督促退耕农户自觉开展补植补造等项目建设。
二是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法人制、招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的"四制"管理,加强对工程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6.3 工程质量保障
实行五制:
--建档(卡)制。
县林业局确定1-2人专门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包括电子档案和文本材料。
档案要求做好分类,主要分为,一是文书档案,包括文件类、宣传类、信函类;二是技术档案,包括收集的标准、计划、总结材料、检查验收、培训资料等;三是财务档案,包括与项目有关的原始凭证、账本、统计报表、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等材料。
--公示制。
对工程建设的规模、建设内容、建设质量要求、检查验收情况、投资金额等进行公示。
--监理制。
申请省、市资深监理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程监理,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招投标制。
对该工程的所有建设项目及所需的种、苗均实行公开招、投标,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
--报帐制。
该工程建设全面推行"报帐制",根据工程建设进度、验收情况分期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同时设立专门帐户,实行专款专用,在项目领导小组和财务部门的监督下管好用好资金。
6.4 资金保障
一是合理安排使用国家的专项补助资金。
按部门和建设内容下达投资计划,资金到账后,由各项目实施主管单位设立专账,专户储存,专账管理。
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账管理。
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让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是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动员和鼓励退耕农户投资,用于项目建设。
三是鼓励市内、市外的独资、合资、股份制企业和个人,以资金、物质、劳力等多种形式参与投资工程建设。
四是按照"途径不改,用途不变,集中使用"的原则,争取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利、能源、扶贫、交通等部门相关资金的扶持。
6.5 技术保障
一是建立项目建设的技术体系,从相关单位选聘专家组成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和咨询项目建设。
二是定期开展技术培训,把项目建设所需技术送到田头地头,送到农民手中。
三是严格按技术规程办事。
坚持优生以先设计后施工,再检查验收,严格按验收结果,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6.6 工作经费安排
县政府除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鄂政发[2007]68号)文件精神落实退耕还林办公室工作经费以外,每年还拿出10万元来作为巩固退耕还林工程规划编制经费和检查验收费用。
同时,敦促各乡镇落实相应的退耕还林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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