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棋对杀数气公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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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棋对杀数气公式
对杀数气公式
马玉亮
不足两眼的一块白棋与一块黑棋,相互处于不是鱼死就是网破的胶着状态,它们之间的接触较量,其中包括紧气过程就是对杀。
对杀时,除了有很多技巧,需要初学者逐步掌握外,判断双方的气数也是很关键的。
但是在很多场合上,双方所具有的气数并非直观所数的气数,初学者对此往往感到较难掌握。
本节将把对杀分类,以公式的形式向初学者介绍一下对杀数气的要领。
对杀总原则:
同气先走胜。
就是说在双方气数相等时,先走的一方可杀另一方。
而在气数不等时,气数多的一方即可不予理睬而争先转投它处,反之气少的一方既然走也无用,也该放弃紧气对杀的念头,以免失去变化,最起码也是浪费劫材。
这里,有必要首先强调一下,一块棋所具备的气数应是另一方提掉它需要走的实际步数。
只有对杀提吃时才计算气,而提吃须要一步一步地紧气,因此把提吃所走的步数作为气数才最直观易懂,也符合实际意义。
如图1,3个黑子与5个白子对杀,3个黑子有3气容易数,但5个白子有几气呢?
有人说5个白子是两气,这是不对的。
因为要提掉这5个白子:
黑须先走A,再走B。
最后C位提,共是三步棋,如黑先走B,白可A提,所以5个白子有三口气。
根据总原则:
同气先走胜,黑棋先走可吃白,黑如不走,白先走就吃黑了。
对杀按有公气和无公气分成两类。
无公气的对杀,只要按对杀总原则就可判断对杀结果了。
而有公气的对杀则较难计算。
首先要判断是哪一类,再决定用哪个公式。
用公式计算出双方的气数后,再用对杀总原则来判断对杀结果。
有公气的对杀分类如下:
(一)双方都无眼
公式1:
杀方气数=外气+1
被杀方气数=外气+公气
(二)一方无眼,一方有眼(或有大眼)
公式2:
有眼方气数=外气+公气+内气
无眼方气数=外气
(三)双方都有眼(或同级的大眼)
公式3:
杀方气数=外气+内气
被杀方气数=外气+内气+公气
(四)一方小眼,一方大眼
公式4:
大眼方气数=外气+内气+公气
小眼方气数=外气+内气
公式中的名词解释:
杀方与被杀方:
杀方和被杀方都是对局者的假定,在一、三两类对杀时,先假定黑棋想杀白棋,那么黑棋就是杀方,白棋就是被杀方。
一块棋假定为杀方或被杀方时,它的气是有很大变化的,这一点看过后面例题就容易理解了。
内气:
眼或大眼里的气就叫内气。
内气的计算在一般入门书里已有详细介绍,如方四是五气,花五、板五是八气,花六是十二气。
这里提请注意的是图2中左边白棋大眼的内气是两气,因在对杀需要时,白必须在A位提,黑须▲点,这种一方一着的交换不能算气,因此按黑点后算,白是两气。
图2中的黑棋也是大眼,可是把白A与黑B交换走完,可以看出黑有三气。
如果能背出常见大眼的内气数目就更好计算了。
如图2中黑棋的大眼是方四,空方四(没有白子)是五气,现在图2中有两个白子,也就是说,白已经紧了两口气,那么还有5-2=3口气。
图2中左边白棋也可类似计算,白的大眼与方四同级,也是五口气,现黑已紧了3口,所以白有5-3=2口气。
同级的大眼:
最少围了四个交叉点的眼,都叫大眼。
围的交叉点一样多的两个大眼,就是同级的大眼。
(在角上有时有特殊情况)。
如图2中的左边白棋围了四个交叉点,是大眼。
如果白棋在A位提三个子(黑当然在▲点),白变成了三个交叉点,就不是大眼了。
图2中的右边黑棋也是围了四个交叉点,也是大眼,这两个大眼的内气虽不相同,但围的交叉点一样多,这两个大眼就是同级的大眼。
(一)双方都无眼
图3中是三子白棋与六子黑棋对杀,直观看白有五气,黑有六气,如认为按对杀总原则是黑可杀白,就错了。
因两块棋中间有三口公气,不能直观地数气了。
此时可用公式一计算对杀结果,但必须先假定杀方与被杀方,例如假定黑是杀方,白就是被杀方,按公式一
杀方(黑)=外气(3口)+1=4
被杀方(白)=外气(2口)+公气(3口)=5
计算结果表明,黑如想杀白棋时,黑只按4口气计算,而白是实有气数,即2口外气+3口公气=5口,按总原则,同气先走胜,黑先走也不能吃掉白棋,还差一口气。
再假定白想杀黑,白是杀方,黑是被杀方,按公式一计算,
杀方(白)=外气(2口)+1=3
被杀方(黑)=外气(3口)+公气(3口)=6
计算结果表明,白如想杀黑棋时,还差3口气。
以上两种计算结果表明,谁也杀不死对方,结果是双活。
请读者自己走一走验证一下。
用公式一时须注意,当黑白双方只有一口公气时,就不能用公式一了。
这时需直接数双方的实有气数,然后用总原则判断对杀结果。
另外在对杀紧气过程中,包括其它各类有公气的对杀,都应先紧外气,最后算定能吃掉对方才可走公气。
如图3中的对杀,本来是双活,黑虽先走也不能吃白,但白如走错,紧了一口公气,则白就被杀了。
另外黑先走如先走两步公气,则黑棋自己反倒死了(请读者自己验证)。
(二)一方无眼,一方有眼(或有大眼)
这类对杀,无论有没有公气,绝无双活的可能。
围棋有句格言“有眼杀无眼”,指的是在对杀时,有眼一方在气数上有利,容易杀无眼方,不是说无眼方绝对要被杀,在无眼方外气多时,照样可吃有眼方。
如图4,黑走▲破了白棋的眼,形成有眼与无眼的对杀,按公式二数气:
有眼方=外气
(1)+公气
(2)+内气
(1)=4
无眼方=外气(3)=3
计算结果黑是4气,白是3气,虽该白走,白也是死棋。
黑▲破白眼是对杀中很关键的一着,如在别处紧气,白在▲位走子做成眼,就要按公式三计算气数,变成双活了。
(三)双方都有眼(或同级大眼)
图5中,白刚下了△,有了一只眼,就变成了双方都有眼的对杀。
(白△不走,将气短被杀)虽然黑眼有三个交叉点,也不是大眼,它与白的眼是同级的,只不过有两口内气,也应按公式三数气。
按公式三也须先假定杀方与被杀方,随意选定黑是杀方,那么白就是被杀方,按公式三计算气数如下:
杀方(黑)=外气
(1)+内气
(2)=3
被杀方(白)=外气(3)+内气
(1)+公气
(2)=6
计算结果说明,黑想杀白棋还差三气,就是说黑先连走二步棋紧气,白不理也不会死(读者自己验证)。
黑杀白不可能,再假定白杀黑,白是杀方,黑是被杀方,按公式三计算气数如下:
杀方(白)=外气(3)+内气
(1)=4
被杀方(黑)=外气
(1)+内气
(2)+公气
(2)=5
计算结果说明,白想杀黑还差一气,双方都不能杀死对方,结果是双活。
当双方的眼都是大眼时,不管内气多与少,只要眼内围的交叉点一样多,就是同级的大眼,也应该用公式三来数气计算结果。
(四)一方小眼,一方大眼。
围棋格言“大眼杀小眼”,说的是大眼与小眼对杀时,大眼有利,但不是小眼绝对被杀,小眼方只要外气多,也可杀大眼。
小眼与大眼是相对的,有的眼围了四个交叉点,可以叫大眼,但另一方围的交叉点在五个以上,在用公式四时,它就只能算小眼方,而对方就算大眼方。
图6中的黑棋围了四个交叉点是大眼,但角上白棋围了五个交叉点,黑就是小眼,白就是大眼。
黑的方四有五口内气,白棋的内气可这样算,空板五是八口气,黑已走了四步,白应是8-4=4口气,按公式四计算如下:
大眼方=外气
(1)+内气(4)+公气
(2)=7
小眼方=外气
(1)+内气(5)=6
计算结果白有7气,黑有6气,按总原则,黑先走也不能杀白。
读者按黑棋先走,自己验证对杀结果。
但须注意,白棋没有被打吃时,是不能在A位提的,如白过早地在A位提黑四子,就变成与黑同级的大眼了。
公式四就不适用而应用公式三来计算了。
也请读者在对杀过程中,有意过早地在A位提一下,加以验证。
另外应注意的是图6中,在黑走B,白走C后,双方都不必再紧气了,因黑是死棋,只等对局完了,就可将黑棋取走,但是,有时因包围黑棋方四的白棋也没有两眼,需要紧气将黑提去,这时提黑棋即紧气的次序非常重要,首先是紧外气,然后紧内气,内气无法紧时,才可走公气,公气也不能再占时,才可在A位提四黑子。
请读者用实物走一走,并验证一下,白如先走一步公气,白会被杀;在有两口公气时,白如在A位提可成双活。
通过验证,读者自会明白大眼与小眼对杀有利的原因。
在对杀时,务必先分清是什么类型,没有公气可直接用对杀总原则。
有公气时,则要看清该用哪个公式。
尤其是双方都有大眼时,不要把公式三与公式四弄混。
为了进一步弄清上述公式,请认真做第二章2761-2772共12题。
本文是马玉亮编写《围棋入门补充教材》中“业余棋手极需弄清的问题”一文的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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