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PHC管桩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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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PHC管桩监理细则
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
PHC管桩监理细则
批准:
审核:
编制:
***工程公司项目部
二〇一六年x月
目录
1.0概况
1.1基本情况
1.2工程特点
1.3施工工艺
2.0编制依据
3.0监理工作目标
4.0监理工作流程
5.0监理工作的质量控制要点及方法措施
5.1事前控制
5.2事中控制
5.3监理控制程序要点
6.0验收
6.1资料整理与验收
6.2桩的检测
6.3质量检验标准
6.4桩基验收计划
7.0常见质量原因及处理措施
7.1断桩
1.0概况
1.1基本情况
1.2工程特点
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代号为PHC(简称PHC管桩)。
是采用先张预应力离心成型工艺,并经过10个大气压、1800 C左右的蒸汽养护,制成一种空心圆筒型混疑土预制构件。
单桩承载力高,由于PHC管桩桩身混凝土强度高,可打入密实的砂层和强风化岩层,由于挤压作用,由侧阻力和端阻力共同承受上部荷载,桩端承载力可比原状土质提高70%~80%,桩侧摩阻力提高20%~40%。
因此,PHC管桩承载力设计值要比同样直径的沉管灌注桩、钻孔灌注桩和人工挖孔桩高,广泛应用于60层以下的多种高层建筑以及工业与民用建筑低承台桩基础,铁路、公路与桥梁、港口、码头、水利、市政、构筑物,及大型设备等工程基础。
1.3施工工艺
本工程采用PHC管桩,锤击法施工,其施工工艺流程如下:
垂直度调整
垂直度调整
桩机就位
沉桩
桩就位
吊第一节桩
测量放点
送桩至设计标高
沉桩
接桩
吊第二节桩
并就位
移机至下一个桩位
垂直度调整
2.0编制依据及执行质量标准
1、设计图纸,批准的监理规划;
2、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6、《建筑基桩检测规范》JGJ106-2003
3.0、监理工作目标及控制措施
1、质量控制目标:
旁站记录完整,使PHC桩达到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合格率100%,特殊工种人员的持证上岗率100%,施工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无质量事故。
2、工期控制目标:
在施工组织设计及合同承诺工期内完工。
3、HSE控制目标:
确保工程无安全事故。
文明施工符合国家规范及合同要求。
4.0监理工作流程
Ⅰ、质量控制
(一)控制目标
1、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符合国家及有关部委颁发的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
2、
(二)组织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落实质量监督体系和过程控制责任,并督促EPC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工序控制和特殊过程控制机制。
(三)技术措施
1、按施工图交底和图纸会审程序,参加设计交底,组织图纸会审。
2、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管理程序,组织会议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的施工方案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最终结果以书面形式给予批复。
3、按施工过程控制程序,制定各专业的工程质量“共检点”,对施工机具、检测仪器、特殊工种人员资质进行检查、确认,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4、做好进场设备、材料、构配件检验。
5、在日常检查中,要经常对施工机具、作业环境、检测仪器状况、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作业证、自检记录、质量整改等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在监理日志中做好详细记录。
6、对于质量“共检点”,严格按工程质量共检工作手册,做到资料齐全、共检准时、签证同步。
7、按过程、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做好对进场物资、项目工程的中间产品和最终的检验和试验。
8、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严格按过程中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进行评审和处置,并要按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纠正措施,同时也要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以免不合格品的再发生。
9、按工程防护和交付程序中的工程防护要求,监督EPC好对已完工程的防护工作。
10、按工程过程检验和试验状态管理程序,做好工程标识的检查管理工作。
11、按工程质量评定管理程序,在施工过程中,督促EPC单位及时进行分部分项质量评定,在工程中交前组织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质量评定。
12、按工程过程控制程序,组织“三查四定”工作,并填写项目工程三查四定整改消缺表,督促整改消缺。
13、按照有关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组织审查EPC单位的交工资料。
14、按工程防护和交付程序中的交付要求,办理工程交付手续。
15、按保运、保修和质量回访程序,做好保运、保修和回访工作。
(四)经济及合同措施
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严格质量检查和验收,拒绝签认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拒绝签认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并禁止EPC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拒绝签认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在EPC单位的当月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中扣除相关内容。
Ⅱ、进度控制
(一)控制目标
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跟踪检查施工进展,确保工程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交付。
(二)组织措施
1、在项目监理机构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核心的工程进度管理责任体系,落实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它监理人员的工作责任;
2、建立以项目监理机构为核心的工程进度控制协调机制,通过监理例会和其它有效形式协调设计、施工、采购和其它工作的进度;
3、项目监理机构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存在问题及其措施建议。
(三)技术措施
1、在熟悉工程环境、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基础上,分析实现工程进度控制目标的存在问题和风险因素,形成工程进度总体统筹控制计划和工程进度控制规划草案。
2、审核EPC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通过改进技术经济方案,提出施工进度计划的优化意见;EPC单位提出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专题论证并评估其影响施工进度的程度。
3、协助建设单位协调设计进度、优化工程物资采购供应计划,及时提醒建设单位采取合理预防措施以杜绝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
4、在综合平衡、统筹兼顾的基础上,审批EPC单位报送的年度、季度和月度计划,并要求季度计划按月、月度计划按周滚动实施、
5、协助建设单位审阅并发放施工图纸,减少由于图纸原因造成EPC单位的窝工或者返工。
6、和处理工程变更,并作出其影响合同工期的程度。
7、取预防措施,减少因质量缺陷或者质量事故造成的返工或者停工。
8、算机辅助手段,跟踪检查施工进度的实施进展,及时发现问题并组织纠偏。
9、查EPC单位的工程延期申请和进度计划调整方案,通过网络技术和方案优化,力求施工总工期不受影响。
10、必要时,建议建设单位与EPC单位协商赶工措施,并对EPC单位报送的相关技术经济方案进行严格审查。
11、视和旁站,及时指出EPC单位在作业技能、工序搭接和其它施工组织管理方面的问题,必要时可以通过监理指令,要求EPC单位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落实。
(四)经济措施
由于EPC单位原因导致实际进度滞后计划进度的,不审批当期工程进度款项的支付申请,不受理下期施工进度计划,并指令施工单位在没有任何费用补偿的情况下采取赶工措施。
(五)合同措施
1、判断实际进度滞后计划进度的责任归属,属于EPC单位原因的,指令EPC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整改;属于其它原因的,或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批准工程延期并调整进度计划,或建议建设单位与EPC单位协商赶工措施。
2、EPC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依照合同在EPC单位应得款项中扣除相应费用。
Ⅲ、投资控制
(一)控制目标
控制工程变更,防范索赔风险,按照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将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在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以内。
(二)组织措施
1、在项目监理机构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核心的工程造价管理责任体系,落实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它监理人员的工作责任。
2、项目监理机构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计量、价款支付数据,以及工程造价控制的风险和建议。
(三)技术措施
1、分析施工合同的计量规则、支付条款和价格构成,结合工程环境、设计文件和EPC单位的投标报价,预计工程造价控制的风险,形成工程造管理的规划方案。
2、根据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兼顾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进度计划和工程物资采购供应计划,拟订支付施工合同价款的现金流量表,为建设单位合理筹措建设资金和适时支付施工款项提供参考。
3、应用价值工程原理,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要求,综合功能、造价以及质量、工期诸多因素,科学审查工程变更方案和施工预算;并建议建设单位事先与EPC单位就工程变更追加的合同价款协商一致。
4、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的计量办法和适用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必要时,指派监理人员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
5、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的价格计算办法,审核EPC单位报送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
6、动态统计已完工程量和应付工程款的分月核量计价数据,应用计算机辅助手段实施对工程造价形成过程的动态监控,针对已经出现或者可能发生的偏差,分析原因并制订预防和纠正措施,涉及建设单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情况并提出建议。
7、协助建设单位履行施工合同,发现违约苗头或者出现违约事件,及时建议建设单位采取合理的预防和纠正措施;
8、依照施工合同约定的索赔规则,受理和审核EPC单位报送的费用索赔申请,涉及工期索赔的,通过网络技术和方案优化,力求施工总工期不受影响或少受影响;不涉及工期索赔的,则依照合同约定严格核量计价。
(四)经济措施
发现EPC单位违反合同“高估冒算”的,一律退回重编并与下月工程进度款项的支付申请一并报送。
(五)合同措施
1、EPC单位擅自实施工程变更的,项目监理机构不受理其工程计量和支付申请。
2、不受理EPC单位超过合同约定时限的索赔申请,驳回不能满足合同约定事项的索赔申请。
3、调解建设单位与EPC单位有关价款的合同争议;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提供有关施工资料和监理资料作为建设单位申请/起诉或者答辩的证据。
Ⅳ、HSE控制
(一)控制目标
无疾病流行,人身伤亡、重伤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交通、火灾、爆炸、坠落等事故为零;工完料净场地清,无辐射损害人员事故;努力实现“零伤害、零事故、零污染”的管理目标。
(二)技术措施
1、努力实现HSE控制目标是项目管理体现以人为本的关键所在;
2、项目的所有人员都有实现项目HSE目标的责任;
3、强化HSE教育,不断培育全员HSE意识、理念;
4、保持HSE管理的整体性,注意协调各方面HSE原则的落实;
5、所有HSE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从HSE风险源、危害因素识别着手,严格控制违背HSE的不符合项、事件,防止事故的发生;
6、惩激励政策,表彰积极的HSE行为,处罚违背HSE的行为。
五.质量目标控制点及预检项目
1.监理人员对如下质量控制点进行控制
①防止桩倾斜及偏位
②防止桩顶压碎
③保证桩端条件符合设计要求
④预应力管桩的制作应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
2.监理人员以如下内容作为预检项目
①施工方案:
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桩位顺序;
②堆放场地:
平整坚实,地基良好,排水顺畅;
③桩基质量检查:
按质量标准进行;
④桩位复核:
检查桩位的平面位置。
监理人员须对打桩施工全过程进行旁站记录,对每一道工序都必须进行验收,做好旁站记录,掌握每一根桩的质量情况。
六.施工准备
1.施工场地要求有足够的地表承载能力以便桩机平稳就位,同时满足车辆运输要求。
2.桩基工程施工图(包括同一单位工程中所有的桩基础)与图纸会审纪要,可作为施工依据。
3.建筑场地和邻近区域内的地下管线(管道、电缆)等的调查资料。
4.认真检查打桩设备各部件的性能,以保证正常作业。
5.桩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6.有关荷载、施工工艺的试验参考资料。
7.桩机械必须经鉴定合格,不得使用不合格机械;所有打桩机械进场使用前EPC必须向监理进行报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桩基施工用的临时设施,如供水、供电、道路、排水、临时房屋等开工前准备就绪,场地平整,以保证施工机械正常作业。
9.基桩轴线的控制点和水准点应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开工前,经EPC和监理复核后应妥善保护,施工中应经常复测。
10.开工前EPC须将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资质证书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11.开工前EPC须将对施工班组的技术交底记录和安全交底记录提交监理工程师备案。
12.开工前施工单位须将桩位报EPC复测,合格后向监理进行测量放线报验,监理派有资质的工程师对每一个桩位进行复测。
13.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报告后正式开工。
七.进场成品桩的验收(详见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管桩进场前必须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项目:
包括外观质量检验、尺寸偏差检验、抗裂性能检验、批量及抽样:
a.外观质量检验:
随机检验但不少于10%;
b.在现场验收运来的管桩观感时,应附出厂合格证、并做入场登记。
c.尺寸偏差检验:
以同品种、同规格、同类型的管桩连续生产30000m
为一批,但在4个月内生产总数不足30000m时仍作一批随机抽取10根桩进行检验。
管桩现场外观质量标准(见下表)
表1
检查项目
检查工具及方法
精度(mm)
外径
用卡尺式钢尺在同一断面测定相应垂直的两直径取其平均值
±5
壁厚
用钢直尺在同一断面相互垂直的直径上测定四处壁厚取其平均值
±5
桩顶端平整度
用水平尺量
10
桩身弯曲度
将拉线紧靠桩的两端部,用钢直尺测量其弯曲处的最大距离
<1/1000L
桩尖中心线
用钢尺量
<2
外观
直观
无蜂窝、露筋、裂缝、色感均匀、桩顶处无孔隙
八.桩基施工
1、桩基的轴线应从基准线引出,水准点位置的设置应不受桩基影响,其数量不得少于2个。
2、桩基轴线的控制桩,应设在不受度沉桩影响的地点。
施工过程中对桩基轴线应采取系统检查,每10天不少于1次,控制桩应妥善保护,移动时应先检查其正确性并做好记录,在每根桩压入前应复核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监理也须对控制桩进行定期的复测,确保桩位的准确性。
插桩时,监理须确定桩插在准确的桩位上,不会产生大的偏位。
在打桩过程中,施工单位须对已打好桩的桩位进行校核,以及对已放桩位进行复测,监理也须随机进行复测。
3、桩基施工时场地应平整,桩锤、桩帽、桩身应在同一中心线上,桩身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打桩时宜采用2台经纬仪(或线锤)以正交方向观测桩身垂直度。
施工单位观测调整完成后,由监理工程师再次对垂直度用经纬仪(或线锤)进行检查确认。
4、打桩顺序的确定原则:
①根据桩的密集程度,由中间向两边方向对称进行,或由中间向四周进行,由一侧向另一侧进行。
②根据桩的入土深度,宜先长后短。
③根据桩的规格,宜先大后小。
5、PHC管桩的起吊、运输和堆存:
①管桩达到设计强度的70%方可起吊,达到100%才能运输。
②桩起吊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保持平稳,保护桩身质量。
③水平运输时,应做到桩身平稳放置,无大的振动,严禁在场地上以直接拖拉桩体方式代替装车运输。
④桩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a、堆放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
b、垫木与吊点应保持在同一横断平面上,且各层垫木应上下对齐。
c、堆放层数不宜超多四层。
6、PHC管桩的焊接:
①管桩接长时,宜在桩头高出地面0.5m至1m处进行。
②接桩时,上下节桩段应保持顺直,错位偏差不宜大于10mm。
③对接前,应清理干净接驳面和坡口。
监理工程师须对除锈情况进行检查,必须露出金属光泽。
④焊接时,先对称点焊2~4点,再由两个焊工对称施焊;焊接层数不得少于二层,内层焊渣必须清理干净后方能施焊下一层;焊接应饱满连续。
⑤焊接后自然冷却时间不得少于1分钟;严禁用水冷却或焊好即打,随后涂刷环氧沥青两遍,自然冷却5分钟后方可继续沉桩。
焊接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将对焊缝和沥青涂刷情况进行检查,并计算时间确保焊缝自然冷却时间达到1分钟以及沥青自然冷却时间达到5分钟后方可进行沉桩作业。
7、停锤控制
施工停锤标准以贯入度控制为主,若桩顶标高高于设计标高,最后10击贯入度在3cm以内即可停锤;若桩顶标高低于设计标高,最后10击贯入度在5~8cm以内即可停锤。
先由施工单位测量员用经纬仪(水准仪)进行观测,一阵沉降达到3cm后改由监理进行观测,结果连续两阵沉降都小于或等于3cm,方可停锤。
8.桩打好后,注意保护好高出地面的桩头,截桩头宜用锯桩器截割,严禁用大锤横向敲击或强行扳拉截桩。
9.打桩完后基坑开挖时,应制定合理的施工顺序和技术措施,防止桩位移
和倾斜。
机械开挖时,应制定对已完工程桩的保护措施。
九.本工程施工的主要难点及处理措施
1、桩体破损,影响桩的继续下沉
原因分析:
a)桩身在施工沉桩时,出现较大弯曲,在反复的集中荷载作用下,当桩身不
能承受抗弯强度时,造成桩体破损。
b)桩在反复长时间打击中,桩身受到拉、压应力,当拉应力值大于桩身砼抗
拉强度时,桩身某处即产生横向裂缝,表面砼剥落,如拉应力过大,砼发生破碎,造成桩体破损。
c)桩身局部强度不够,施工时易在该处破损,桩在堆放、起吊、运输过程中
也能产生裂纹。
预防措施:
a)施工前对桩质量要进行检查,发现桩身弯曲超过规定,应不使用。
b)在初沉桩过程中,如发现桩不垂直应及时纠正,如有可能应把桩拔出,重
新沉桩,当桩打入一定深度发生严重倾斜时,不宜采用移动桩架来校正,接桩时,
要保证上下两节桩在同一轴线上,接头处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及操作要求执行。
c)桩在堆放、起吊、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或操作规程执行,发
现桩体有裂缝时,不得使用。
治理方法:
当施工中出现桩体破损,会同业主、监理人员、设计人员共同研究处
理办法,根据场地工程地质条件、上部荷载及桩所处的部位,可以采取补桩的方法,在破损桩附近补1根桩。
2、沉桩达不到设计要求
原因分析:
a)勘探点不够或勘探资料粗略,对工程地质情况不明,尤其是遇砂层透镜体
或持力层的标高起伏较大,致使设计考虑持力层或选择桩端标高有误。
b)群桩施工,砂层越挤越密,最后就有沉不下去的现象出现。
c)桩锤选择太小或太大,使桩沉不到或沉过设计要求的控制标高。
d)打桩过程太长,锤击数太多,致使桩身受损,不能继续打入。
预防措施:
详细探明工程地质情况,必要时应作补勘,正确选择持力层或标高,根据工
程地质条件,桩长及自重,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及打桩顺序。
治理方法:
a)局部地段遇砂层透镜体时,可采用引孔法或注水法施工。
b)桩如打不下去,可更换能量大一些的桩锤击打,并加厚缓冲垫层。
3、由于桩的挤土效应,造成桩顶位移。
原因分析:
a)桩数较多,土层饱和,桩间距较小,在沉桩时土被挤到极限密实度而面上
隆起,相邻的桩一起被涌起。
b)打桩顺序不合理或打桩速度过快,超孔隙水压力来不及消散或挤土效应把
相邻的桩推向一侧或涌起。
c)桩位放得不准,偏差过大,施工中桩位标志丢失或挤压偏离,施工人员随
意定位,造成桩位错位较大。
防治措施:
a)采用砂井或插塑板排水措施来减少超孔隙水压力。
b)沉桩期间不得同时开挖基坑,需待沉桩完后相隔适当时间方可开挖,相隔
时间应视具体地质条件、基坑开挖深度、面积、桩的密集程度及孔隙水压力消散
情况来确定,一般控制在二周左右。
c)认真按设计图纸放好桩位,做好明显标志,并做好复查工作,施工时要按
图核对桩位,发现丢失桩位或桩位标志,以及轴线桩标志不清时,应由有关人员查清补上,轴线桩标志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并选择合理的打桩顺序和打桩速度。
4、垂直度偏差过大,造成桩身倾斜。
原因分析:
a)打桩机在就位后未调整水平。
b)插桩时未用2台经纬仪或2根线垂控制桩身的垂直度。
c)沉桩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
预防措施:
场地要平整,施工过程中确保打桩机底盘保持水平。
5、接桩处松脱开裂。
原因分析:
a)连接处的表面没有清理干净,留有杂质,雨水和油污等。
b)焊接质量不好,焊缝不连续、不饱满,焊肉中夹有焊渣等杂物。
预防措施
c)接桩前,对连接部位上的杂质、油污等必须清理干净,保证端板清洁。
d)接桩时,两节桩应在同一轴线上,焊接要做到连续、饱满,达到三级焊缝
要求。
在打桩过程中,遇到任何异常情况,施工单位都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监理和EPC处理。
十.桩基工程验收(PHC管桩施工后的检查验收)
PHC管桩在施打完成后,必须由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桩的完好情况以及单桩承载力进行检测。
1.控制标准(根据规范再核实)
本工程桩基采用捶击PHC管桩,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为1500KN。
根据试打桩结果,沉桩标准以最后十击贯入度小于3cm为主,设计桩长为参考。
2.质量检查
管桩基础的工程桩成桩质量检查包括桩身桩身垂直度、桩顶标高、桩身质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桩身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
②截桩后的桩顶标高允许偏差为±10mm;
③桩顶平面位置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目
序号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备注
主控项目目
1
桩体质量检查
按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按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施工不包含
2
桩位偏差
按1/2—1/3桩径控制
用钢尺量
3
承载力
按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按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施工不包含
一般项目
1
成品桩质量
见表1
见表1
2
接桩:
焊缝质量
电焊结束停歇时间
节点弯曲矢高
见七.5条
≥1min
≤1/1000l
用钢尺量
用秒表测
用钢尺量,l为两节桩长
3
桩顶标高
±50mm
水准仪
3.工程验收
①管桩基础工程验收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现场标高基本一致时,可待全部管桩施打完毕后一次性验收。
b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现场标高需要送桩时,在送桩前应进行质量评定;待全部管桩施打完毕并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进行竣工验收,绘制打桩工程竣工图。
②管桩基础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和资料:
a桩基设计文件和施工图,包括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书等;
b桩位测量放线图,包括工程基线复核签证单;
c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d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包括实施中的变更文件及资料;
e管桩出厂合格证及管桩技术性能资料(产品说明书);
f打桩施工记录汇总,包括桩位编号图、现场绘制的管桩收锤回弹曲线;
g打桩工程竣工图;
h成桩质量检查报告;
i单桩承载力检测报告;
j质量事故处理资料。
九.本工程施工的主要难点及处理措施
1、桩体破损,影响桩的继续下沉
原因分析:
a)桩身在施工沉桩时,出现较大弯曲,在反复的集中荷载作用下,当桩身不
能承受抗弯强度时,造成桩体破损。
b)桩在反复长时间打击中,桩身受到拉、压应力,当拉应力值大于桩身砼抗
拉强度时,桩身某处即产生横向裂缝,表面砼剥落,如拉应力过大,砼发生破碎,造成桩体破损。
c)桩身局部强度不够,施工时易在该处破损,桩在堆放、起吊、运输过程中
也能产生裂纹。
预防措施:
a)施工前对桩质量要进行检查,发现桩身弯曲超过规定,应不使用。
b)在初沉桩过程中,如发现桩不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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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应力 强度 混凝土 PHC 监理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