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权分立制和能力治国制.docx
- 文档编号:3959531
- 上传时间:2022-11-26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42.64KB
五权分立制和能力治国制.docx
《五权分立制和能力治国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五权分立制和能力治国制.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五权分立制和能力治国制
五权分立制和能力治国制
一、三权分立制、三部协调制、五权分立制:
我对政治制度的思考经历了一个,从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到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分立制,再到中国古代的“三公九卿制”,最后又转回到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分立制的发展演变过程。
我最初思考的是西方的三权分立制,我觉得这种制度虽然能体现民主精神,但选举出来的官员一般是只会哗众取宠、骗取民意的平庸人士,所以我很快放弃了这种政治制度。
后来我转而思考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分立制,不过当时我认为,“3”是一个具有稳定含义的数字,比如三角形就是一个稳定的图形,因此我认为,在政治制度上如果能采用“三权”的,尽量不要采用“五权”等模式。
再后来,我转到思考中国古代的“三公(九卿)制”。
为了适合现代社会,我将其改进为“三部协调制”,即中央、省、县(市)、乡(镇)、村(企业)这五级的每一级权力机关分为三个部:
行政部、考核部和监察部。
其中,行政部的作用是管理下级;考核部的作用是对下级官员的政绩进行考核和评估;监察部的作用则是对下级官员的贪污、受贿、渎职行为进行监视和察举。
同一级的这三个部,同属于上级行政部管理。
比如,县级行政部、考核部和监察部,都属于该县所属省的省级行政部管理。
而不是从中央到地方的三个独立系统,即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一条边”式编制。
而是一种类似树枝和树杆的关系,故我将这种编制方式称之谓“枝杆”式编制。
另外,同一级的考核部和监察部都是针对下级行政部、监察部和考核部的,而不是针对同级行政部的。
因为,这样可以避免行政部、考核部、监察部三者之间的矛盾太深,从而相互勾心斗角.,不易协调工作。
比如,县级考核部和监察部都是针对该县所辖的乡和镇的行政部、考核部和监察部的,而不是针对该县的行政部的。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使同一级的行政部、考核部和监察部之间不存在着直接利益冲突,而是存在着一种相互合作、共同治理好所辖区域的关系。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将其称之谓“三部协调制”,以便和同一级的几个权力机关相互制约的西方式的“三权分立制”相区别。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上面所说的“三部协调制”,下级的合理性是来源于上级的。
因为,不论哪一级的行政部、考核部和监察部都是属于上级行政部管理的。
只要上级行政部(行政部是专门管理下级的)愿意管理好他的下级,他就可以通过他下面的考核部、监察部对他的下级的下级(我们上面说过,考核部、监察部都是针对下级的,而不是同级的)官员的考核和监察,从而间接的了解到他的下级行政部的政绩;贪污、受贿、渎职等情况(某一级官员的政绩;贪污、受贿、渎职等情况是可以从他的下级官员的政绩、贪污、受贿、渎职中反映出来的)。
然后,可以针对性的作出处理。
比如,对于政绩差的官员可以降职,对于政绩好的可以升职;对于贪污、受贿、渎职的官员可以免职等等。
另一方面,只要这一级行政部的上级行政部愿意管理好他的下级,他就可以通过他的上级行政部,要求与他同级的考核部、监察部协助他工作。
也就是说,将他们的考核、监察结果提供给他。
这样,这一级的行政部就可以通过与他同级的考核部、监察部对他的下级行政部、考核部、监察部的考核和监察,从而了解到他的下级行政部、考核部、监察部的政绩;贪污、受贿、渎职的直接情况。
然后,也可以针对性的作出处理等等。
这种制度通常被人们指责为独裁制形式的政治管理模式,因此我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消除独裁制因素,我认为如果能解决独裁制问题,那么这种制度要比西方的三权分立制有效率的多。
不过经过长期思索,我一直没能解决“三部协调制”下的独裁问题,这迫使我又重新转到思考孙中山的五权分立制。
但是,与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分立制分为,行政、立法、司法、考试、弹劾五个权力机构略有不同,我更愿意称之谓,行政、议会、法院、考核、监察五个权力机构。
另外,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分立制是一个系统,是一种中央权力机构。
而我说的五权分立制虽也是一个系统,但这个大系统是可以分为两个相对独立的小系统的。
其中,行政、议会、法院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小系统,它主要是中央权力机构;行政、考核、监察是另一个相对独立的小系统,它主要是地方权力机构。
在这里,行政是这两个小系统的交合点,既具有中央属性,又具有地方属性。
行政、议会、法院主要解决的是独裁制的问题,是权力在中央还政于民的问题;行政、考核、监察主要解决的是效率问题,是官员业务素质的问题,是有能力者治理国家的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行政、考核、监察虽说是地方权力机构,但并不是说中央就不存在这三个权力机构,中央也是有这三个权力机构的,而是从它们的功能上说的,是指它们主要是用来管理地方的,处理地方事务的;行政、议会、法院之所以说是中央权力机构,是因为它们是用来解决权力在中央归还于人民的问题,主要用来处理中央事物的。
(如,图1)
另外,还需说明的是,“三公九卿制”只是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中央官制部分,它更全面的形态是,帝王制、三公九卿制、科举制、礼制、儒道法道统等的组合;三权分立制只是近现代西方的中央权力机构部分,它更全面的形态是,宪政制、三权分立制、选举制、法制、多党制等的组合。
我们以后应建立的能力治国的政治体制是宪政制、五权分立制、选举制和科举制的结合、以政制为主导法制和礼制为辅助、党派和党派合一等的组合。
(如,图2)
为了论证这种政治体制的合理性,在下面的内容中,我们将考察一下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和西方的政治制度的历史演变,并比较它们各自的优缺点。
二、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及其演变:
1、最高领导人制度:
A、最高领导人的统治制度:
首领制、国王制、皇帝制
从尧舜禹时期算起,一直到清末,中国的最高领导人的统治方式经历了这样几种形式:
首领制、国王制、皇帝制。
其中,首领制是尧舜禹时期实行的最高领导人的统治制度,它是具有原始民主特征的制度,首领要作出决策需要充分听取下面的意见;国王制是夏商周时期实行的统治制度,是一种下级必须绝对服从上级的专制统治模式;皇帝制是秦至清时期实行的最高领导人的统治制度,它与国王制在最高领导人的统治方式上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都是下级必须绝对服从上级的专制统治模式,它们的差别是在地方上。
B、最高领导人的交接班制度:
禅让制、世袭制
从尧舜禹时期算起,一直到清末,中国的最高领导人交接班制度经历了这样两种形式:
禅让制和世袭制。
其中,禅让制是尧舜禹时期实行的最高领导人交接班制度;世袭制是从夏朝一直到清末实行的最高领导人交接班制度。
夏商周与秦至清在最高领导人的统治制度和交接班制度上都没有本质上的差异,都是一种下级必须绝对服从上级的专制型的统治制度,都是采用的世袭的交接班方式。
它们的差异主要在地方上,夏商周在地方上实行的是地方分权的封建制度,而秦至清时期则实行的是中央集权的郡县制。
另外在官吏的任用上,夏商周实行的是世袭制,而秦至清则实行的察举制或科举制这样的非世袭制。
2、官吏选拔制:
世袭制、察举制、科举制
中国古代官吏的选拔制度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演变过程:
世袭制、察举制和科举制。
世袭制是在夏商周时代实行。
天子分封诸侯,诸侯分封大夫,一级级下去,封地和身份相适应,而且往往是世袭的。
政府需要官吏时,就在这些有身份的人中间选择。
春秋战国时代,诸侯争霸,人才争夺也十分激烈。
推荐或者自荐成为重要的人才选拔方式。
像鲍叔牙向齐桓公推荐管仲,曹刿在齐国入侵鲁国时挺身而出为鲁庄公献计献策,并打败齐国军队,得以出头。
那是一个“片言可致卿相”的时代。
秦统一六国后,废除分封制改行郡县制,由世袭贵族进行统治的模式面临瓦解。
郡县的首长均由皇帝任命,靠推荐或自荐已经难以满足国家对人才的需求,这时候迫切需要建立一种正常的制度来选拔官吏。
但秦朝命短,未及彻底改革贵族世袭制就发生了农民起义。
刘邦建立汉朝后,十分重视人才的选拔,这时实行的是察举制度。
实际上是秦朝没有来得及实施的制度。
汉之察举分两类,一是有特殊才能或专长足以定国安邦之人,称为贤良;另一类是品行端正足以为世人榜样的孝子廉吏,称为孝廉。
察举是要地方官留意发现这些人才并推荐给中央。
察举出的人才到中央后一般还进行面试,皇帝拿一些国家大事来问他,这称为对策。
一种制度设计,如果过分依赖少数人甚至一个人的主观性,势难长久运行良好。
汉代察制度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察举本意是发现真才,日久却慢慢变成地方长官的一项特权。
那些与地方长官有良好交情或能给长官送厚重礼品者,在竞争中就有了优势。
汉代的察举,缺乏硬性的客观标准,最终使察举制失去了生命力。
三国时代,魏国吏部尚书陈群创设“九品中正制”,在州郡设立官员——大小中正,负责发现和举荐人才。
人才按一定标准分为上中下三等九级,所以称为九品中正制。
选举方法和标准也比汉代有进步,但是它仍未能摆脱对选举官的主观性的依赖。
日久,上品的官职即为豪门富贵之家把持,贫寒之士根本不可能达到较高的职位。
九品中正制反而形成了一个十分腐朽的制度。
盛行于汉末两晋及南北朝时代的士族制度,成了特权阶层的代名词,也就是贵族。
从汉代察举到三国时代的九品中正制,人才选拔制度在标准客观化的道路上前进了一步,但主观色彩仍很严重,最后不得不再行改革。
隋统一全国后,隋文帝撤消了中正官这一设置,但仍以“志行修谨”和“清平干济”二科来荐举士人。
隋炀帝则创设“进士”科,以考试选官,科举由此开端。
唐朝使科举趋于完善,但世家大族势力仍然很大。
科举官员与世族官僚两大集团的斗争,构成了唐代著名的朋党之争。
宋朝使科举制度达到了颠峰,由此形成了代表性的士大夫精神。
科举出身的文官完全居于国家的统治地位,武官被认为只是一种工具。
科举制度的进步作用:
①它冲破世家大族垄断仕途的局面,起到抑制门阀的作用;②扩大了官吏的来源,大批门第不高的庶族地主知识分子,通过科举考试参加了政权,扩大了统治基础,也使士族制度逐渐消亡。
③科举考试把读书考试和做官结合起来,从而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④科举取士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地方豪族手里集中到中央政府,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
当然,科举制也造成使人把精力集中于应付考试,忽视了实用性的学问。
不过这从本质上讲不是科举制的问题,而只能说明中国古代不重视实用技术。
我们可以通过将实用性学问加入到科举中的考试内容中,从而解决这个问题。
3、政治运作制:
三公九卿制、三省六部制:
A、三公九卿制:
三公九卿的中央官制为秦王嬴政接受李斯建议所制,以皇帝为尊,下有三公,分别为太尉,管理军事;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并理国家监察事务。
九卿对丞相负责,按其职能,行使权利。
九卿其实并不止此数,但按韦昭所说的“汉正卿九”,用秦时的官名分别为:
奉常,掌管宗庙祭祀,和国家之礼;郎中令,负责皇帝禁卫;卫尉,负责皇宫守卫;太仆,负责皇帝车马;少府,负责皇帝财政;廷尉,负责司法;典客,负责外交和内部少数民族事物;治粟内史,负责粮食和财政;宗正,负责皇室事务。
三公九卿制度的基本结构从秦朝一直沿用到两晋,直至隋文帝创三省六部制。
从三省六部制的结构上来看,也无处不有着三公九卿制结构的影子。
此后,一直到明代,明世祖皇帝朱元璋废掉中书省、尚书省及门下省,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中国封建历史中的中央官制三级制度才算寿终正寝。
三公九卿这一制度沿用约达800年,并从结构上影响三省六部制,并左右中国封建中央官制约达700年。
可以说,三公九卿制,上承夏商周,下接隋唐宋元,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
B、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对于三省制,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作过一些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的调整和补充。
隋文帝时期的三省六部制,在中央设置尚书、门下、内史三省。
内史省是决策机构,长官叫内史令;门下省是审议机构,长官叫纳言;尚书省是执行机构,处理全国行政事务,长官叫尚书令,副长官叫左、右仆射。
尚书省下设史、礼、兵、都官(后改为刑)、度支(后改为民)、工六部,各部长官为尚书,副长官为侍郎。
三省的长官等于秦汉的宰相。
把宰相之职一分为三,避免了权臣专权,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
唐朝在隋朝的基础上加以调整和补充。
三省为中书、门下和尚书省。
中书省即隋朝的内史省,是决策机构,就军国大事、重要官员的任免等事项,替皇帝起草诏旨,长官叫中书令。
门下省负责核中书省起草的诏旨,有认为不当者,可以驳回,长官叫侍中。
尚书省是最高执行机构,长官有尚书令、左右仆射、左右丞等。
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六部长官为尚书,副职称侍郎。
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察、升降、调动等事务;户部,掌天下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礼部,掌管国家典章法度、祭祀、学校、科举、接待外宾等事务;兵部,掌武将选用、兵籍、军械、军令等;刑部,掌管法律、刑狱事务;工部,掌管山泽、屯田、工匠、水利、交通、各项工程等等。
六部与地方诸州联系,必须通过尚书省各级长官。
唐初,以尚书省长官尚书令、中书省长官中书令、门下省长官侍中共议国政,行使宰相的职务。
因李世民即位前曾任尚书令,以后此职虽设而不任人,左、右仆射遂为实际的长官,与中书令、侍中同为宰相。
后因三省长官品位崇高,不轻易授人,中书令、侍中也不再常设。
官虽不设,宰相却不可缺员,唐太宗特置参议得失、参知政事、参预朝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中书门下三品等名号,高宗以后这些名号逐渐统一、固定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凡以本官加带此类头衔的官员,即为宰相。
但这些作宰相的人本官品位都不高,因而进退较易,在使用上显得便利。
这既有利于发挥臣下才智,又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帝的权力。
唐朝宰相平时讨论军国大事的场所是政事堂,即宰相的总办公处。
政事堂开始设在门下省,后来迁到中书省,唐玄宗时改称“中书门下”。
政事堂会议协助皇帝决策国家大事。
参加政事堂会议的人开始为三省长官,后来由皇帝指定参加政事堂会议行使宰相职权的人,以本官加“参知政事”“参预朝政”等衔,后统一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衔。
宰相权力分于三省,宰相又由品位较低的官员充任,并且协同议事;各省分工合作、互相监督,提高了办事效率,封建统治机构日益完善。
三省六部制加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在中国政治制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三、西方的政治制度及其演变:
1、民主制:
直接民主制、间接民主制:
民主理论家们普遍将民主区分为两种:
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
直接民主是古希腊与罗马城邦民主制度的基本特征,近现代国家普遍实行的是间接民主。
所谓直接民主,指的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身份的重合,公民作为国家的主人直接管理自己的事务,而不通过中介和代表。
直接民主有两个层次上的涵义:
一种指的是在具体问题上以直接民主的方式来作出决定,但是整个国家的主导制度仍然可能是间接民主;另一种指的是整个国家的体制上的直接民主,如雅典民主。
严格意义上的直接民主仅指国家体制上的直接民主。
所谓间接民主指的是公民通过由自己的同意所选举出来的代表来负责制定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务。
所以,间接民主常常又被称为代议制民主。
间接民主要求有一整套的监督机构来对人民所选的代表及由此产生的政府进行监督和防范,以免这些代表和政府官员滥用权力。
需要说明的是,间接选举并不等同于间接民主,因为间接选举出来的代表未必真的有权参政。
按罗伯特·达尔的归纳,实行直接民主制度必须具备这样几个条件:
1)公民总人数必须相当少。
这样可以避免公民之间异质成份出现,便于公民了解公共事务及相互了解,和便于直接民主制能以较低的成本实施;2)公民们必须具有相当同似的特征,智力水平、教育程度、知识背景大致相同,语言、文化、种族背景大致相近,财产、社会地位大致平等。
这样可以保证选举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从而保证选举的可靠性;3)公民之间必须是和谐的,其利益大体一致。
这样才能使公民分享公共福利以及为公益奋斗而不至于与其个人目标和利益相冲突,及避免公民之间的分歧和利益集团的出现,从而导致直接民主制的瓦解;4)公民必须能够集会到一起,并能直接对立法和司法判决作出决定。
这样可以防止行政、立法、司法等公共机构成为直接民主的代替物;5)公民的参与不局限于集会,它还包括积极参与城邦的管理。
大部分雅典人在一生中担任至少一项公共职务。
这样便于维护公共利益,防止专门的政府职员出现;6)城邦必须保持“完全自治”。
团体、党派和联盟是被禁止的,以免侵占了公民大会代表的城邦主权。
近代直接民主的最有力倡导者卢梭也认为,实行直接民主的地方,人口不能太多,经济不能太发达、人民不能太富裕、人民不能有私心。
卢梭本人是一个社会退步论者,反文明主义者,他主张回到人类原始的自然状态――即直接民主制社会中去。
伏尔泰曾批评他说,读了卢梭的书使人想回到四脚爬行的时代。
伏尔泰的批评虽然很刻薄,但却是一针见血!
近现代国家的间接民主是在结合了古希腊的直接民主制,罗马与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城市国家的共和主义,代议制政府的理论与实践,以及政治平等理念的四大渊源的基础上形成的。
间接民主常常又被称之谓代议制民主、宪政民主、自由民主等等,这些都是在强调它的众多特性的某一方面的特性,但作为与它的原始阶段――直接民主的对比,称其谓代议制民主是最恰当的。
现代民主制度的建立与现代社会不同于古希腊的政治、经济制度与环境相联系。
第一,现代民主制度不是以城邦国家为基础,而是建立在民族国家的框架之中。
第二,现代民主制度建立在个人权利大大扩大的基础上。
第三,现代民主制度建立在商业社会的基础之上,它以市场经济为前提,民主本身也可以看作是某种政治市场。
与这些外部环境相联系,现代民主具有一些与古典民主全然不同的特征:
1)代议制取代了古希腊的公民会议,公民对政治的参与由直接变为间接;2)民主的规模大大延伸,从城邦扩展到民族国家。
而且,由于代议制的出现,民主的规模在理论上具有无限扩大的可能性;3)有限的参与,公民的参与不仅是间接的,而且是有限的;4)人民成分的多样化;5)政治冲突成为政洽生活中不可避免的特征;6)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达尔将现代民主制度称为多头政治,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制;7)社会及组织的多元主义;8)个人权利的扩大。
2、文官制:
文官制又叫公务员制,是指在西方国家里,国家以法律为依据对各级文官分门别类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的总称。
它包括对文官的录用、考核、调动、晋升、奖惩、培训、工资福利、退职退休等一整套管理办法。
与通过民主选举、多党竞争产生政务官的制度相比较,文官制度具有如下六个基本特点:
(1)通过公开、公平的专业考试产生公务员。
也就是说体制要求文官具有专业知识(资格、学位),而与通过公开、公平的选举产生的政务官,选择的标准是看其是否是利益集团的代表,是否对所属政党忠诚不同。
(2)考评和年资决定公务员的升调奖惩。
也就是说体制要求文官具有一定的专业成绩和长期丰富的专业服务经验,不能靠内斗升迁,保持体系的公平稳定。
(3)公务员的职责范围清晰。
也就是说体制要求每个文官机构,乃至于每一个文官,都有详细清楚的职责范围,使各司其职,非人格化、非政治化,像一架机器的零件一样,无憎无爱,忠于职守,亦无法集权,无法滥用职权。
(4)文官系统依照专业划分和严格的条例、规矩,实行上下级科层制度。
也就是说体制要求文官在系统内下级服从上级,但体系内的工作程序受详细苛刻的工作标准约束,其成绩评估和人事上的升调奖惩由专门机构按照一系列透明的标准来做,上级只在业务上领导下级。
(5)公务员依制度定期调换工作部门和工作地点。
也就是说体制要求避免形成裙带关系和官僚利益,并使不称职的公务员难以升迁,使优秀的公务员熟悉其他部门的工作,以便胜任更高层级的综合领导岗位。
(6)每个大类别的公务员系统由一至两个政治家委派的政务官领导。
也就是说体制要求政务官在不违反法律的条件下,决定公务员系统的工作导向和重点,以实现政治家的战略意图。
具有上述六大特点的官僚制就是我们所说的“现代公务员系统”。
划分职责的官僚制历史很悠久,从古埃及到我国的西周都有。
但是,通过公开平等的考试来选拔和评估文官,我国隋唐发展出来的科举制乃是其鼻祖。
在文官制度普及到全球以后,我们才知道,文官制是中华民族对世界文明最伟大的贡献。
在19世纪中期以前,英、美等国政坛均实行“政党分赃制”(或称之谓“政党分肥制”)。
这是一种以“政治上可接受性”为标准的政治录用体制,一般由执政党根据录用对象的政治立场、政治忠诚和经济支持来决定取舍。
按单一政治标准的选官制存在着明显而严重的弊端,它不仅大大降低了官员的业务素质和政府的行政效率,还导致严重的腐败,当时欧美政坛以钱谋官、卖官鬻爵之风盛行。
针对“政党分赃制”的积弊,英、美率先进行改革,效仿中国科举制,建立了独立于政党政治之外的政府官员的“考选制”。
“考选制”的建立,意味着西方政治体制中官僚政治的产生。
从此,西方政治精英中出现了一批不同于传统政客的,经考试进入权力体系的职业技术官僚。
现代西方政体中的所谓“文官”或“公务员”主要是指这批职业技术官僚。
“考选制”的实质是将“业务标准”引入官员录用标准,以利于统治效率的提高。
西方文官制度中公务员的考核录用,在形式上与当年中国的科举制有相似之处。
现在西方国家对公务员的考选中的公开竞考,多级考试、逐步淘汰等原则和方式都直接继承了中国的科举制。
所不同的是:
现代西方国家基本上是将录用对象分为两类:
政客(又称为政务官)与官僚(又称为事务官),分别依据不同标准进行衡量——政客以政治标准为主,官僚以业务标准为主(西方的政治体制从微观上看是党政分立的,但从宏观上看却是党政合一的)。
而科举制同时以这两个标准进行衡量(中国古代的政治体制,从某种角度看是单纯的行政管理体制,但从另一角度看却是某家王朝党政合一的体制)。
四、中西政治制度优缺点比较及五权分立制的合理性:
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的最主要缺陷是帝王制和世袭制。
帝王制造成了国家在最高领导人这一最重要的职务上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从而造成了专制和独裁;世袭制又使得帝王不是根据人的能力和素质选择的,而完全是根据血缘的亲疏选择的,从而常常导致了昏君治国或暴君治国。
不过,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中的三公九卿制和科举制是有其积极意义的,是可以通过改进让其适合于现代社会的。
三公九卿制是一种高效率的政治运作制度,科举制则是选拔有能力的、具有专业素质的官员的很好的办法。
西方国家如果没有那种借鉴中国古代的科举制而发展出来的文官制,其民主选举制和多党制也会是一种很糟糕的政治制度。
正是由于有了这种借鉴中国古代的科举制而发展出来的文官制度,才解决了民主选举制和多党制下的“政党分赃制”所导致的行政人员因执政党的更迭而经常性的大规模换班,从而严重破坏了国家统治秩序的稳定性和政治工作的连续性,以及对政务官缺乏业务素质等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进行纠正。
同样的,我们也可以借鉴西方的民主选举制、多党制的优点,从而解决国家在最高领导人这一最重要的职务上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的问题。
其办法就是采用类似于孙中山先生提出的五权分立制,将国家的政权系统划分为行政、议会、法院、考核、监察五个相对独立的小权力系统。
其中,行政、议会、法院主要负责中央事物,解决最高领导人缺乏制约的问题;行政、考核、监察主要负责地方事物,解决行政管理中的效率问题。
中央级官员由各政党组织的公开、公平的民主选举从省部级以上的政府官员中选出(因为这类官员具有实践经验),地方官员则通过类似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及现代西方的文官制的公开、公平的考试的方式选出。
党权系统是独立于政权系统之外的另一个权力系统,主要负责获取人民的支持,从人民中拉取选票,其选票的多少决定其实力的大小及在政权系统中的议会里的席位。
议会是党权的政权的交合点,党权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五权分立 能力 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