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新出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1.docx
- 文档编号:3948891
- 上传时间:2022-11-26
- 格式:DOCX
- 页数:13
- 大小:27.73KB
XXX新出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1.docx
《XXX新出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X新出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1.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XXX新出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1
XXX新出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326号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运算规范
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运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1总那么
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运算,统一运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运算。
1.0.3建筑面积运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那么。
1.0.4建筑面积运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层高story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自然层floor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架空层emptyspace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走廊corridorgallery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挑廊overhanging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问。
2.0.6檐廊eavesgallery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何。
2.0.7回廊cloister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门斗foyer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建筑物通道passage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问。
2.0.10架空走廊bridgeway建筑物与建筑物之何,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勒脚plinth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按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围护结构envelop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围护性幕墙enclosingcurtainwall 直截了当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装饰性幕墙decorativefacedcurtainwall 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落地橱窗Frenchwindow 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阳台balcony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眺望间viewroom 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眺望或观看周围情形的建筑空间。
2.0.18雨篷canopy 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地下室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20半地下室semi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0.21变形缝deforrnationjoint 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0.22永久性顶盖permanentcap 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0.23飘窗baywindow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0.24骑楼overhang 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2.0.25过街楼arcade 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3运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运算,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l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运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运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精湛过2.10m的部位应运算全面积:
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运算1/2面积;净高不足l.20m的部位不应运算面积。
3.0.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运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运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运算全而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运算1/2面积。
3.0.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运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运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运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运算1/2面积。
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精湛过2.10m的部位应运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运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运算面积。
3.0.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爱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运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运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运算l/2面积。
3.0.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探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运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运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l/2运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运算面积。
3.0.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运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运算。
层高在2.20rn及以上者应运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运算1/2面积。
3.0.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运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运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运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l/2运算。
3.0.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运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运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运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运算l/2面积。
3.0.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操纵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运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运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运算1/2面积。
3.0.11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运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运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运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运算。
3.0.12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l/2运算。
3.0.13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运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运算1/2面积。
3.0.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运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运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运算1/2面积。
3.0.15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运算。
3.0.16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箕。
3.0.17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运算。
3.0.18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运算。
3.0.19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运算。
3.0.20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运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运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1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运算建筑面积。
3.0.22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运算建筑面积。
3.0.23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运算。
3.0.24以下项目不应运算面积: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机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运算规范条文说明
总那么
1.O.1我国的«建筑面积运算规那么»是在20世纪70年代依据前苏联的做法结合我国的情形制订的.1982年国家经委差不多建设办公室(82)经基设字58号印发了«建筑面积运算规那么»是对20世纪70年代制订的«建筑面积运算规那么»的修订。
1995年建设部公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运算规那么»(土建工程GJI)cz—101—95),其中含〝建筑面积运算规那么〞(以下简称〝原面积运算规那么〞)。
是对1982年的«建筑面积运算规那么»的修订。
一直以来,«建筑面积运算规那么»在建筑工程造价治理方面起着专门重要的作用,是建筑房屋运算工程量的要紧指标,是运算单位工程每平方米预算造价的要紧依据。
是统计部门汇总公布房屋建筑面积完成情形的基础。
目前,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房产测量规范»的房产面积运算,以及«住宅设计规范»中有关面积的运算,均依据的是«建筑面积运算规那么»。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进展,建筑的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的施工方法层出不穷,为了解决建筑技术的进展产生的面积运算问题,使建筑面积的运算更加科学合理,完善和统一建筑面积的运算范畴和运算方法,对建筑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
因此,对原«建筑面积运算规那么»予以修订。
考虑到«建筑面积运算规那么»的重要作用,此次将修订的«建筑面积运算规那么»改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运算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1.0.2本规范的适用范畴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的运算,包括工业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农业生产使用的房屋、粮种仓库、地铁车站等的建筑面积的运算。
3运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本规范规定建筑面积的运确实是以勒脚以上外墙结构外边线运算。
勒脚是墙根部专门矮的一部分墙体加厚,不能代表整个外墙结构,因此要扣除勒脚墙体加厚的部分。
3.0.2单层建筑物应按不同的高度确定其面积的运算。
其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平屋顶单层建筑物。
其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关于坡屋顶内空间如何运算建筑面积,我们参照了«住宅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将坡屋顶的建筑按不同净高确定其面积的运算。
净高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或吊顶底面之间垂直距离。
3.0.3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运算应按不同的层高分别运算。
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建筑物最底层的层高,有基础底板的按基础底板上表面结构至上层楼面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没有基础底板指地面标高至上层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结构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屋面,层高指楼面结构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空间应视为坡屋顶内的空间,设计加以利用时,应按其净高确定其面积的运算。
设计不利用的空间,不应运算建筑面积。
3.0.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以其外墙上口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运算。
原运算规那么规定按地下室、半地下室上口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运算,文字上不甚严密,〝上口外墙〞容易明白得为地下室、半地下室的上一层建筑的外墙。
由于上一层建筑外墙与地下室墙的中心线不一定完全重叠,多数情形是凸出或凹进地下室外墙中心线。
3.0.6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见图1)。
图1坡地建筑吊脚架空层 3.0.9本条对原规定进行了修订.并增加了立体车库的面积运算。
立体车库、立体仓库、立体书库不规定是否有围护结构,均按是否有结构层.应区分不同的层高确定建筑面积运算的范畴.改变按书架层和货架层运算面积的规定。
3.0.12本条所称〝场馆〞实质上是指〝场〞(如:
足球场、网球场等)看台上有永久性顶盖部分。
〝馆〞应是有永久性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单层或多层建筑相关规定运算面积。
3.0.13如遇建筑物屋顶的楼梯间是坡屋顶.应按坡屋顶的相关条文运算面积。
3.0.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是指向建筑物外倾斜的墙体.假设遇有向建筑物内倾斜的墙体,应视为坡屋顶。
应按坡屋顶有关条文运算面积。
3.0.15室内楼梯间的面积运算,应按楼梯依附的建筑物的自然层数运算并在建筑物面积内。
遇跃层建筑,其共用的室内楼梯应按自然层运算面积:
上下两错层户室共用的室内楼梯,应选上一层的自然层运算面积。
(见图2) 图2户室错层剖面示意图
3.0.16雨篷均以其宽度超过2.10m或不超过2.10m衡量,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的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l,2运算。
有柱雨篷和无柱雨篷运算应一致。
3.0.17室外楼梯,最上层楼梯无永久性顶盖.或不能完全遮盖楼梯的雨篷。
上层楼梯不运算面积.上层楼梯可视为下层楼梯的永久性顶盖,下层楼梯应运算面积。
3.0.18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运算。
3.0.19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的面积运算。
由于建筑技术的进展,显现许多新型结构,如柱不再是单纯的直立的柱,而显现正V型柱、 倒^型柱等不同类型的柱,给面积运算带来许多争议,为此,我们不以柱来确定面积的运算,而依据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运算。
在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内设有有围护结构的治理室、休息室等.另按相关条款运算面积。
3.0.23本规范所指建筑物内的变形缝是与建筑物相连通的变形缝,即暴露在建筑物内,在建筑物内能够看得见的变形缝。
3.0.24其他不应运算建筑面积。
第6款突出墙外的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蓬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等均不属于建筑结构,不应运算建筑面积。
第8款自动扶梯(斜步道滚梯),除两端固定在楼层板或梁之外,扶梯本身属于设备。
为此扶梯不宜运算建筑面积。
水平步道(滚梯)属于安装在楼板上的设备,不应单独运算建筑面积。
商品房面积运算规那么
【大 中 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058-1998〕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年12月22日批准实施〕
一、概述
1、范畴
本规范适用于商品房销售活动中各类房屋销售面积的测量与运算。
2、引用文献
本规范引用以下文献:
GBJ96-1986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建设部建房[1995]517号商品房销售面积运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那么;
CH5001-1991房产测量规范。
使用规范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3、定义
本规范采纳以下定义:
3.1商品房销售面积
--商品房整幢出售,其销售面积为整幢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作为
人防工程的,应从整幢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扣除〕。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其销售面积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
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
3.2整幢房屋建筑面积
整幢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
之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
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3.3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系指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风光积及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之
和。
3.4套内使用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线水
平投影运算。
3.5套内墙风光积
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爱护和承重墙体,有共有墙及非共
用墙两种。
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
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
套内墙风光积。
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风光积。
3.6阳台建筑面积
阳台建筑面积系指阳台地面底板外沿在水平面的投影。
3.7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系指套内各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3.8共有建筑面积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3.9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整幢建筑物的共有建筑面积与整幢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的比
值,即为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3.10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与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之积。
二、测量要求
4、房屋边长测量应连续测量两次取平均值〔中数*〕,两次测量读数之差
〔较差*〕不超过表1规定。
表1单位:
m
----------------------------
钢卷尺△L’=±0.0005L〔L>10〕
=±0.001L〔L≤10〕
△L’一两次测量读数之差
L-被测边长
手持式测距仪|△L’|≤0.005
------------------------------
5、房屋分段边长之和与房屋总边长之差△L不超过〔1〕式规定:
n
△L=±0.004∑L1〔1〕
i=1
式中:
n-房屋边段数;
L1-分段边长,i=1、2、3……n。
6、商品房面积测量标准不确定度u〔中误差*〕如〔2〕式所示。
商品房面积测量标准不确定度:
u≤〔0.02S+0.001S〕〔2〕
式中:
S-商品房实测面积,单位:
平方米。
其扩展不确定度〔限差*〕:
U=2u〔p=95%〕
*测绘行业术语。
三、测量项目与测量设备
7、测量项目如表2所示
表2
-------------------------------------
代号测量项目
S1套内使用面积
S2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S3套内墙风光积
S4套内建筑面积
S5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S6套房销售面积
S7整幢商品房的建筑面积
-------------------------------------------
8、用于商品房面积测量的设备如表3所示,也可选用不低于表3给出技术
指标要求的其它测量设备。
上述测量设备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且有效期内方可使用。
表3
------------------------------------------------------------------
序号测量设备名称要紧技术指标
1钢卷尺示值误差±〔0.3+0.2L〕mm
式中:
L-以米为单位的被测距离值
2刻度直角钢尺测量面垂直度:
0.5mm/500mm
示值误差±0.48mm
3手持式测距仪测量范畴:
〔0-140〕m
扩展不确定度:
5mm〔p=95%〕
4经纬仪J2级
5拉力计测量范畴:
〔0-100〕N
------------------------------------------------------------------
四、测量方法与面积运算
9、测量前预备
9.1商品房测量前应参照购房协议实地调查,对分户权界线及房屋公用共
有部位进行确认,按附录1对计入建筑面积的部位进行确认。
9.2房屋面积测量平面草图应实地绘制,楼房要分层绘制。
尽量按几何图
形分块,并编写序号。
房屋面积测量平面草图是房屋面积测量与运算的原始依据,其式样见附录
5。
10、测量点位的选取
10.1套内房屋边长测量
测点一样取距地面1.2m±0.2m的高度,在房屋的两个长边、两个短边的
1/6和5/6位置,两测点应保持水平。
房屋边长较长时,应适当增加测点数。
10.2墙体厚度测量
测点一样取距地面1.2m±0.2m的高度,距门〔窗〕框〔左、右两点〕0.2m
位置。
10.3阳台边长测量
阳台边长测量选点参照10.1,阳台的长、宽每边选取两个测量点。
10.4整幢建筑物外围尺寸测量
测点一样取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距地面1.2m±0.2m的高度紧贴墙面的水
平位置。
当无法选取上述测点的位置时,可选取尽可能*近上述测点位置为测
量点位,或用刻度直角钢尺在被测长度的两个端面的延长线上选取等效测量点
位。
室内分段测量之和〔含墙身厚度〕与房屋外廊的全长的差值满足第5条要
求时,应以房屋外廊数据为准,分段测量的数据按比例配赋。
超差需进行复测。
11、测量方法与面积运算
11.1套内使用面积
以矩形房屋测量为例:
用钢卷尺〔或测距仪〕测量套内各矩形房间长边、短边的边长,在每个测
点上,使测量线与被测量边保持平行,连续测量两次,两次测量值之差应不超
过表1规定。
取连续两次测量值的平均值作为一个测量点的测量值,以各测点的测量值
的平均值分别作为长边和短边的边长测量结果L1i和D1i。
读数精确到0.001m。
套内房间边长测量值时,对已进行墙面装修的,应加上装饰面厚度1。
装饰面厚度可参考结构设计施工总说明或地区标准图集说明,按墙面材料
种类、原料配比运算。
套内第i个矩形房间使用面积
S1i=〔L1i+2I〕〔D1i+2I〕
套内使用面积
n
S1=∑S〔5〕
i=1
n—矩形房间数〔或矩形块数〕;
i=1,2,…n。
11.2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S2为套内各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其中矩形阳台建筑面
积按11.1测量方法测量阳台围护结构的长、宽,对有共用墙体的,应运算一半
墙风光积。
11.3套内墙风光积
*近门窗部位的墙体厚度可直截了当测量,其他无法直截了当测量的,测量墙体的
内外尺寸,运算差值求得。
关于已进行墙面装饰的,需减去装饰面厚度。
关于砖墙结构,按设计图纸的标准说明,取实测值最接近的设计值作为墙
体厚度;关于其他不属于标准厚度的墙体,按实测值运算。
各墙体长度乘以墙体厚度得出各墙风光积。
套内墙风光积S3为共用墙风光积的一半与全部非共用墙风光积之和。
11.4套内建筑面积
11.4.1套内建筑面积S4应为11.1、11.2和11.3测量结果之和。
S4=S1+S2+S3〔6〕
11.4.2套内建筑面积还可用下述方法测得。
沿各套建筑结构外围,用钢卷
尺〔或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XXX 出台 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 计算 规范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