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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故乡》人物的出场看新文学开山的精妙技艺
从《故乡》人物的出场看“新文学开山”的精妙技艺
一九一八年五月,鲁迅的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在新文化运动的中心刊物《新青年》上发表。
接着《孔乙己》、《药》、《风波》、《故乡》也陆续在该刊刊出。
便立即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造成巨大的反响:
当时倡导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们非常重视,及时加以赞扬。
陈独秀赞扬说:
“鲁迅兄做的小说,我实在五体投地的佩服”。
李大钊也说:
“鲁迅先生是我们《新青年》中最谦虚、最热忱的成员。
我们见面不多,但他和我们却很能默契。
”李大钊同志还要求他的子女一定要好好阅读《呐喊》,因为“这是中国最好的一本小说”。
鲁迅在《呐喊·自序》中,这样写道:
“既然是呐喊,则当然须听将令的了”;“那时的主将是不主张消极的。
”后来,在《自选集·自序》中,又回忆道:
“我的作品在《新青年》上,步调是和大家大概是一致的。
”“这些也可以说,是‘遵命文学’。
不过我所遵奉的,是那时革命的前驱者的命令,也是我自己所愿意遵奉的命令,决不是皇上的圣旨,也不是金元和真的指挥刀。
”——像鲁迅这样的写作动机,创作倾向,若按当今某些趋时的,沉迷执板的人的眼光,会被看成是什么“看重”社会政治,文化学术的“中心位置”,“接收体制的收编”;甚至还会加上什么“政策文学”,“指令文学”等等贬损的名称。
但要知道,鲁迅“遵奉”“将令”,是有一个根本的大前提的,那就是“前驱”“主将”们的主张,与他的“我以我血荐轩辕”,强民救国的人生信条和理想、愿望是一致的。
对于一些重大的社会问题,学术文化问题,鲁迅总是慎重考虑,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无原则地随同他人的。
且看,胡适也是当时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之一,在《新青年》同样由于发表一些政治观点,是军阀政府产生忌恨之时,他便建议《新青年》编辑部公开发表一个声明,表示从此不谈政治。
这一主张,便立即受到鲁迅的反对。
鲁迅于一九二一年一月三日致信胡适说:
“至于发表新宣言说明不谈政治,我却以为不必,……”。
接着,在“整理国故”、“青年必读书”等一些重大问题上,鲁迅都与胡适的观点和态度针锋相对。
关于《故乡》主题、立意的构想,毫无疑问,是与当时的“社会状态”密切关联的。
那时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一无所有”的“奴隶们”“要做天下的主人”这一思潮影响到了中国。
一九一八年十一月,为庆祝中国参战胜利,北京各大中学校放假三天。
当时北大校长蔡元培便组织大学教员借天安门的露天讲台,向民众演讲。
在十五日上午的演讲会上,蔡元培亲自作了《劳工神圣》为题的讲话。
他宣告“此后的世界,全是劳工的世界!
”“凡是用自己劳力作成有益于他人的事业,不管他用的是体力,是脑力,都是劳工。
”“我们要认识劳工的价值,劳工神圣!
”一九一九年5月《新青年》由李大钊主编,刊布了李大钊撰写的两篇专论:
《布尔什唯主义的胜利》、《庶民的胜利》。
鲁迅在这一期《新青年》上也发表了小说《药》。
对于中国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苦大众”农民的生活,鲁迅从小就很熟悉,对于他们的苦难,向来深为了解和同情。
一九三三年瞿秋白撰写的,经鲁迅过目,得到首肯和赞许的《鲁迅杂感选集·序言》曾这样写道:
“他的士大夫家庭的败落,使他在儿童时代就混进了野孩子的群里,呼吸着小百姓的空气。
”于是,在世界进步思潮,国内意识主流的影响下,鲁迅“一发不可收”地接连创作了《狂人日记》、《风波》、《故乡》、《阿Q正传》等系列小说,可以说这些小说是时代的产物,是适合适宜的著作,是鲁迅与“革命前驱”的“主将”们“默契”配合的出色成果。
一九三八年蔡元培先生为《鲁迅全集》所作的“序”中,明确认定鲁迅为“新文学开山”;他还这样赞扬说:
鲁迅“感想之丰富,观察之深刻,意境之隽永,字句之正确,他人所苦思力索而不易得当的,他就很自然地写出来,这是何等的天才!
又是何等的学力!
”
《故乡》作为“新文学开山”的代表作之一,发表之后,历久不衰地得到国内外读者的广泛喜爱,反响热烈,达到了有口皆碑的程度;国内各级学校编撰的《语文》教材,历来都将之选录。
有一法国作家认为,“像《故乡》这样的短篇小说,可以给世界上所有进步作家作为典范。
”的确,这篇小说杰作在选材构思、情节提炼、结构布局、人物配备,以及多种艺术手法、修辞方法的运用上,都达到了高超的程度。
读《故乡》,对作品所运用的艺术手法进行探讨时,我们首先应关注到,小说选取生活题材方面的有所侧重。
可以拿鲁迅的其他小说来作比照:
像《狂人日记》、《孔乙己》、《药》、《风波》、《阿Q正传》等篇,都是侧重在“揭出病苦”。
作品具体展示的是“下层”人们的困苦、灾难,及精神上的愚昧、麻木,以及上流社会的“堕落”、国家社会的厄运。
《故乡》则不同,它侧重从正面描写人物所具有的美好品德,展示的是人际之间的平和、温爱的情感交流。
按中国叙事文学的传统惯例,是“无巧不成书”;《故乡》却没有激烈动人的故事情节,却同样做到波澜起伏,引人入胜,扣人心弦,文物性格鲜明独特,栩栩如生。
探究其所以成功的种种原因,其中选取与本篇题材最适应的艺术技法成功的运用,尤为值得重视。
我们看到,为适应这一反映日常生活的短篇,作者采用了“线索单纯,穿插丰富”,这样以少总多,以一当十的高明的手法。
首先构想认定了以“一气”为描写的中心,体现了主题的集中性。
据此又拟定一条贯穿始终的明晰的线索:
在外“辛苦辗转”某生的知识分子“我”,回到阔别二十年的故乡,与儿时的农民好友见面,且带动下一辈人见面结成好友,离别故乡时,回想两家几代人友爱情深,“一气”相较之可贵,遂希望天下人都能崇尚这一美好的人生品德,共同走向这宽广的人生道路。
这里线索的“单纯”,不是单调、简单。
作为短篇小说,不允许内容的枝蔓,情节的拖沓。
于是采用“闲中着色”的丰富的“穿插”,使其内容厚实、有力。
明代散文家张岱,在《陶庵梦忆·柳敬亭说书》一文中,讲述了民间艺人“柳麻子”说书的技巧:
“描写刻画,微入毫发”,“闲中着色,细微之至”,“入情入理,入筋入骨”。
鲁迅的文笔,也像这样能“闲中着色”,即于情节细微、平淡处,从容精当,入筋入骨地刻画人物性格,推动故事情节生趣盎然地往前发展,起、承、转、合每一环节都充实、丰满。
艺术技巧无疑是重要的。
技巧可以领会,欣赏,揣摩,探讨,艺术技巧有规律可寻。
技巧可供借鉴学习,作者可以积累经验,磨炼技艺,不断提高自己的技巧。
但是要知道,从来没有脱离思想激情的表达,孤立存在的艺术技巧。
文学反映和表现的是生活,生活的主角是人。
离开对人及其命运的关怀,离开了人对社会关系中的喜、怒、哀、乐之情的表达,技巧何由产生和运用呢?
技巧不是万应灵验的膏药,同一品种牌号的膏药可以供患者广泛取用;文艺技巧不像这样。
柳敬亭说书,描摹武松打虎,成功运用的“闲中着色”的技巧他人只能用作借鉴,不能生搬硬套,否则就是邯郸学步,反失其步,画虎不成,反类犬了。
鲁迅是重视技巧的。
但他还说:
“文艺的总根在于爱”,“能爱能憎才能文”。
关于小说创作,他说过:
“选材要严,开掘要深”。
又说,要“静观默察,烂熟于心,然后凝神结想,一挥而就”。
无疑,他自己就是认真地这样做的。
从《故乡》这篇小说的创作过程来看,这里鲁迅所选取的是他从小最熟悉的生活,最熟悉的人。
他在社会上经历二十余年,对当时社会历史状态,有深切的认识和感受;对生活在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的他,所要塑造、描写的人,是做到了“烂熟于心”的了解和把握。
早在学生时代,鲁迅就深知和重视“文学所以增人感”,“学说所以启人思”的特点。
鲁迅写人物历来就特别注意体现其情。
在《故乡》这篇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他是围绕着一个“情”字来遣使他笔下的系列人物的。
好刀用在刀刃上。
他那“闲中着色”的艺术技法,首先就用在每一个人物出场之时,即在情节轻微、平缓之时,就让读者初识其人,深感其情。
为了便于说明问题,这里便着重来赏析《故乡》描写人物出场,“闲中着色”的精妙技法的运用:
一、顶着一个“冒”字出场的“我”
小说开头,即用了不算太长,但也并不很短的一则优美、清新的抒情散文文字,让人称的“我”作了精彩展示:
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
舱中,呜呜的响,从蓬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
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
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
阿!
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
注意,个字就是“我”;让人物急急上场,这是短篇小说,情节的紧凑所要求的;也是为了一起始就抓紧人物性格的刻画。
果然,第二个字是“冒”,这个字真用得精当、神奇,起了大的作用。
有了这一“冒”字,立刻就把人物置于不顺遂,不从容的,被动的境地。
想想看:
“冒雨前进”、“冒着浓烟”、“冒着枪林弹雨”、“冒着敌人的炮火”,这该是怎样的紧迫感啊!
这“冒”字也就把“我”在此之前、之后的生活,都勾连起来了。
在此之前,“我”在离故乡“二千余里”的异地,为生活奔忙,被命运所驱使,“二十余年”间不得不回故乡。
要是能够由自己随时从容安排故乡之行,这个“冒”的情状就不会发生了。
“我冒了严寒”急急回到故乡,也必然是有急切要办的事。
“我”这次急匆匆赶回家乡,是为向“熟识的老屋”、“熟识的故乡”作最后一次的告别。
总之,用这一“冒”字就把人物“我”在特殊环境中的特殊心态,充分显露给了读者,引起强烈的共鸣。
接着写“渐近故乡”时,“我”心情的激荡。
按生活实际,作者一九一九年回到故乡,是晚上乘坐轿子。
这里却写成乘船,为的是便于抒情。
接着写天色的“苍黄”,村庄外景的“萧索”。
这本是秋天正常的自然现象,只是由于“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才造成“荒村”的错觉。
还有,“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作者明明白白用的是疑问句。
一些粗心的评析者把它当成陈述句、判断句。
于是,认为小说一开头就描绘了“故乡不故”;认为人物“我”,凭着远观外景的“萧索”,这一表面的自然景象,就认知了“故乡不故”。
这实在是误解了“我”的心情,也贬低了这一杰出作品的艺术手法了。
其实,开头这部分美妙无比的抒情文笔可以看作是整个小说的乐章,这一乐章的总的情调是“悲凉”,其实也就是《故乡》全篇抒情的基本情调。
但要注意,这“悲凉”是含有骨气的,“悲凉”中又透露了“希望”。
看,这乐章的最后一句是:
“我的故乡好得多了”!
这“好得多”是指人情之美,在想象中,景色也该是美的。
《故乡》全篇的结尾,也是透露了“希望”,还要知道,这“悲凉”之气,是时代、历史环境所决定的;现实主义作品不能脱离时代。
鲁迅是眼光敏锐的伟大作家,它结构故事,塑造人物,不可能脱离,或超越时代的典型环境。
我想,可以用鲁迅这一诗句来概括《故乡》的整个风格情调:
“于无声处听惊雷”!
二、“早已迎出来”的母亲
“我到了自家的房外,我的母亲早已迎出来了。
”——作者这样安排母亲的出场是独具匠心的。
人物的这一动作,表面看是多么随意、平和、不动声色。
但是细心的读者必然可以想象到,在此之前,这位母亲该投入多长时间的伫立凝望,以及多少次切盼注视的目光啊!
终于盼到了,见到了,实现了亲自迎接远离膝下的爱子的心愿,此时此刻,母亲的欢乐开怀是可想而知的了。
凭着这“迎着出来”四个字,我们也可以体察、感受到,这位母亲是多么慈祥、温爱,多么重感情的长者,她的心思又是多么细密、周到的啊!
以此作好了有力的铺垫,在下面故事的进展中,又多次用“闲中着色”的技法,写母亲对人的细心的关怀、爱护和体谅,无不入情入理,生动传神。
三、“飞出了”宏儿。
“接着便飞出了八岁的侄儿宏儿。
”——母亲“迎着出来”,立即带动了宏儿的“飞出”。
宏儿的这一“飞出”是充分性格化的,活画出这孩子的天真、活泼、机灵、敏捷、爱动故不必说;“飞出”实是展示出了“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可以想象得到若是没有良好的、温爱、祥和、欢乐融融的家庭环境、气氛,能养育成这样的孩子吗?
这“飞出”二字,不止是写的宏儿,同样也是写了母亲,写了母亲为首的这一家的家风。
写宏儿“飞出”之后,紧接着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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