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0130接受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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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0130接受修订
密级:
公开
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
(征求意见稿)
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
目录
一、综合防灾减灾现状与面临的形势1
(一)现状1
(二)存在的薄弱环节5
(三)面临的形势7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10
(一)指导思想10
(二)基本原则11
(三)规划目标11
三、主要任务12
(一)加强国家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评估能力建设12
(二)加强国家自然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建设13
(三)加强国家防灾减灾信息化能力建设14
(四)加强国家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建设15
(五)加强区域和城乡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15
(六)加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16
(七)加强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18
(八)加强防灾减灾文化建设19
(九)加强防灾减灾社会动员能力建设20
(十)加强综合防灾减灾软实力建设20
四、重大项目21
(一)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工程21
(二)国家综合减灾与风险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程22
(三)国家自然灾害四级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建设工程22
(四)国家救灾物资储备工程23
(五)环境减灾卫星建设工程24
(六)国家重特大自然灾害防范仿真系统建设工程25
(七)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与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程26
五、保障措施27
(一)加强综合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27
(二)完善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预案体系28
(三)加大防灾减灾资金投入力度28
(四)加强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29
(五)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国际合作与交流29
(六)规划实施与监督30
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
(征求意见稿)
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着眼国家防灾减灾全局,立足解决防灾减灾综合问题,重点加强防灾减灾多灾种综合、各部门协同、跨区域合作的能力建设,统筹防御各类自然灾害,统筹考虑防灾减灾工作各个阶段,统筹利用各方面资源,统筹运用法律、行政、市场和科技等多种手段,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本规划是未来五年我国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发展的蓝图,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指导防灾减灾工作,利用公共财政资源,制定防灾减灾政策的重要依据。
一、综合防灾减灾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现状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把综合防灾减灾工作作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国家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
《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颁布实施以来,综合防灾减灾工作成效显著。
——国家防灾减灾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27个省(区、市、兵团)成立了减灾委员会或救灾综合协调机构,充分发挥了防灾减灾的综合协调职能。
修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
——自然灾害立体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形成。
气象、地震、水文、地质、海洋、环境、农业、林业等各类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和预警预报系统进一步完善。
天气和自动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初具规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进一步完善,台风等自然灾害早期预警水平得到提高,农林病虫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的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加强,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A、B星和风云三号A星、风云二号E星成功发射,卫星减灾应用业务系统初步建立。
——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稳步提升。
实施了防汛抗旱、危房改造、饮水安全等重大工程,大江大河重点防洪保护区基本达到规定的防洪标准、防洪能力进一步提高,人口密集区、大中城市及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初步治理,创建了1562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逐步推进。
一系列建筑和工程设施设防规定、标准和规程制修订。
——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以应急指挥、应急响应和应急资金、物资拨付等为主要内容的抢险救灾应急体系初步建立。
基本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预案体系,国家自然灾害四级响应制度得到确立。
中央和地方救灾物资储备库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重大自然灾害发生24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基本生活救助,救助标准明显提高。
有效应对了南方低温雨雪冰冻、汶川特大地震、西南特大干旱、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一系列重特大自然灾害。
——科学技术在防灾减灾领域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防灾减灾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在灾害机理研究、预警预报技术、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与防范等方面实施了一批防灾减灾重大科技项目,遥感、卫星导航与通信等技术在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关防灾减灾科研技术机构相继成立,科技条件支撑平台逐步形成。
——防灾减灾人才队伍逐步壮大。
防灾减灾专业人才培训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合理。
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专兼结合的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初步形成,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和专家队伍协调发展,以抢险救援、医疗防疫等为主体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初步建立,灾害信息员队伍达到50万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日益显著。
——防灾减灾社会参与不断深入。
防灾减灾社会动员能力和社会资源整合能力明显提高。
全面参与防灾减灾文化氛围正在形成,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和普通群众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奉献爱心,投身防灾抢险救援和恢复重建,人民解放军、武警、公安消防部队、民兵预备役在防灾减灾中发挥了骨干作用,形成了社会各界踊跃参与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
国家设立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逐步推广,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明显提升。
——防灾减灾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深化。
加强了防灾减灾信息管理、教育培训、科学研究以及国际人道主义援助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广泛宣传我国经验与成果。
大力推进《加强国家和社区的抗灾能力:
2005-2015年兵库行动纲领》和《亚洲减少灾害风险北京行动计划》的实施。
与联合国组织、国际或区域相关机构、各国政府以及一些非政府组织在防灾减灾领域建立了密切的合作机制。
与联合国国际减灾战略成立“国际减轻旱灾风险中心”,与联合国外层空间事务司共同推动“联合国灾害管理与应急反应天基平台北京办公室”的成立,建立了以“国际减灾宪章”等灾害应急空间信息共享机制。
在上海合作组织、东南亚国家联盟、中非合作论坛和中日韩等区域合作框架下,建立了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及培训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和行动计划。
中国政府积极向智利地震、海地地震、澳大利亚森林火灾、巴基斯坦洪水等重特大自然灾害提供国际援助,进一步提高了我国在防灾减灾领域的国际影响。
(二)存在的薄弱环节
“十一五”期间,尽管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为防灾减灾事业付出了巨大努力,但我国防灾减灾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
——防灾减灾法制体制和机制仍需完善。
防灾减灾法律法规比较欠缺,防灾减灾缺少良性互动的运行机制,救灾应急上下联动机制有待加强,城镇居民救助政策尚不健全,现有体制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重特大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能力有待提升。
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有待健全,监测站网密度仍需增加,预警预报精度有待提高,预警信息的传播手段和时效性有待加强,防灾减灾信息共享水平有待提高,全国自然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底数不清。
防灾减灾工程措施不足,专项工程建设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自然灾害保险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需进一步加强。
——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和建筑物防灾能力比较薄弱。
城乡交通、通信、电力、供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防灾能力较低,仍有相当一部分城乡建筑物设防水平达不到规范要求,许多地区的农村住房设防标准低,抗灾能力还很差。
——基层防灾减灾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基层社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需要进一步完善,社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需要进一步排查,基层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普遍偏低,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家庭防灾减灾器材和救生工具配备比例还很低。
——应急救灾物资和装备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物资储备种类比较单一,救灾应急装备、技术手段、通信手段和应急广播设施等比较落后。
先进的防灾减灾技术设备还需要进一步补充。
直升机等大型的防灾减灾装备设备极为缺乏。
——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防灾减灾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能力还不强,跨学科跨领域的综合研究还很薄弱,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程度还不高,灾情信息管理还需完善,防灾减灾信息化和产业化水平还较低,防灾减灾科学研究的系统持续性投入还不足,尚不足以有效支撑防灾减灾的科学决策。
——防灾减灾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仍不完备。
防灾减灾标准体系有待健全,相关灾害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尚需完善。
——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和公众宣传教育仍需加强。
国家防灾减灾人才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人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
公众防灾减灾知识需进一步普及,自救互救技能亟待提高,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需要完善,学校的防灾减灾教育需要加强。
(三)面临的形势
1.自然灾害形势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自然灾害种类多、分布范围广、发生频率高,并呈现出多灾并发、群发和集中爆发的特征,一些历史罕见的重特大自然灾害近年来频繁发生,灾害损失持续加重,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全国70%以上的城市、半数以上的人口,分布在气象、地震、地质、海洋等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
西北、华北等地区旱灾频发,东北、西南、华南等地的严重干旱时有发生,三分之二以上的国土面积受到洪涝灾害威胁,约占国土面积69%的山地和高原区域山洪、地质灾害频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地质灾害分布,全国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4万处,地震、强降雨等导致西南、西北、华南等地地质灾害频发,东南沿海及部分内陆省份经常遭受热带气旋侵袭和影响,大陆沿海地区经常受到风暴潮影响,越来越多的地区遭受高温热浪袭击,重特大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频繁发生,大多数省份发生过5级以上的破坏性地震。
1990—2009年20年间,我国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48%,平均每年约有五分之一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因自然灾害损失而抵消。
2.面临的挑战
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自然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大。
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时空分布、发生频率和强度出现新变化,干旱、洪涝、热带风暴、低温、冰雪、高温热浪、病虫害等灾害风险增加,崩塌、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呈现高发态势。
自然灾害形成机理、发生规律、时空特征、损失程度和影响深度广度出现新特点和新变化,各类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难以预见性日显突出,自然灾害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发展,人口、资源和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灾害的相互耦合影响更加突出。
近年来,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城镇人口密度增加,社会财富聚集,基础设施承载力超负荷,部分建筑物达不到设防标准,城市管理还比较薄弱,造成城市对自然灾害有明显放大作用并不断出现新的特点。
我国广大农村,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还相对滞后,农村居民主要依靠农业及其他自然资源为生,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很大,不少农村人口因灾致贫或因灾返贫,自身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很薄弱。
同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为因素加重自然灾害风险的现象时有发生。
3.有利条件
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将防灾减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减轻灾害风险列为政府工作的优先事项,防灾减灾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
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为开展综合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坚实物质保障和社会基础。
近年来,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经济增长方式不断转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防灾减灾的科技支撑能力逐步提高,为防灾减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建设扶贫开发、西部大开发、老工业基地改造、中部崛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发展战略为加大对防灾减灾工作的资金投入提供有利条件。
社会各界积极主动参与防灾减灾,为开展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参与氛围。
随着社会组织持续发展、民间财富不断积累、慈善团体大量涌现,人民群众思想观念和利益需求发生新的变化,社会各界主动参与防灾减灾的意识逐步增强。
在经历了近年来多次重特大自然灾害后,社会动员逐步实现由应急化向常态化转变,民间组织、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企业、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积极投身防灾减灾工作,日益成为防灾减灾的重要力量。
国际社会高度关注防灾减灾,为引进国际先进理念和技术、提高我国防灾减灾的国际地位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减轻灾害风险、减少灾害贫困、适应气候变化等问题,我国积极响应国际和地区防灾减灾行动,通过参与国际救援、分享自然灾害应对的成功经验,在引进国际先进理念和技术,不断提高我国防灾减灾能力的同时,彰显我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十二五”时期,是防灾减灾工作面临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关键时期,我们要立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规划综合防灾减灾事业发展,加速推进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构建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和灾害过程各个阶段,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始终坚持防灾减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坚持防灾减灾与应对气候变化相适应、坚持防灾减灾与城乡区域建设相结合,发挥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努力依靠健全法制、依靠科技创新、依靠全社会力量,着力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全面加强各级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切实改善民生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防减并重。
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风险调查、工程防御、宣传教育等预防工作,坚持防灾、抗灾和救灾相结合,协同推进灾害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坚持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防灾减灾。
——以人为本,科学减灾。
关注民生,尊重自然规律,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防灾减灾的根本,以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工作重点,全面提高防灾减灾科学与灾害风险科学理论与技术支撑水平,规范有序地开展综合防灾减灾各项工作。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从战略高度统筹规划防灾减灾各个方面工作,着眼长远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优先解决防灾减灾领域的关键问题和突出问题。
(三)规划目标
全面提升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有效抑制自然灾害风险的上升趋势,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全民防灾减灾素养明显增强,自然灾害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明显降低。
——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能力进一步提高,基本摸清全国重点区域自然灾害风险底数,基本建成国家综合减灾与风险管理信息平台。
——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在同等致灾强度下较“十一五”期间明显下降,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
——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防灾减灾作为土地利用、资源开发、能源供应、城乡建设、气候变化和扶贫等规划的优先事项。
——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保证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
增强保险在灾害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自然灾害保险赔款占自然灾害损失的比例明显提高。
——严格执行灾后恢复重建选址灾害风险评估,基础设施和民房普遍达到规定的设防水平。
到2015年经济社会灾后可恢复性基本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
——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建立国家防灾减灾科普教育网络平台。
全国防灾减灾人才资源总量达到275万人,创建500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多灾易灾的地(市)、县(市、区)建立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国家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评估能力建设
完善自然灾害监测网络。
加强气象、水文、地震、地质、农业、海洋、森林草原等自然灾害的监测站网,完善自然灾害灾情上报与统计核查系统,尤其重视县级以下灾害监测设施的建设,增加各类自然灾害的监测站网密度,优化功能布局,提高监测水平。
加强国家综合防灾减灾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气象卫星、海洋卫星、资源卫星和航空遥感系统,提高自然灾害综合观测能力和高分辨率观测能力,推动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在轨“4+4”星座建设。
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类军、民用卫星遥感资源,提高多要素、高密度、集成化的灾害立体监测能力和业务运行水平,建立国家综合防灾减灾空间信息应用与服务网络平台。
提高自然灾害预警评估水平。
健全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机制和信息发布网络,加强自然灾害早期预警能力建设。
提高自然灾害信息分析与应用服务水平,加强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应急评估、损失评估、社会影响评估、防灾减灾绩效评估能力,完善重特大自然灾害综合评估机制,提高灾害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提高灾害评估的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国家自然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建设
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管理,优化国家自然灾害风险管理机制,并与应急机制有机衔接,完善减轻灾害风险控制措施,建立自然灾害风险转移机制,加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全面开展我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与减灾能力调查,以县级为调查单位,摸清我国自然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底数。
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与减灾能力数据库,保持提高其现势更新能力。
建立国家和区域综合灾害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体系,开展各类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方法研究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试点工作。
开展重大工程项目灾害风险评价。
开展重大工程项目、生产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计划等自然灾害风险评价试点工作,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注重生态保护,建立重大项目综合风险评价制度,建立预防人为因素破坏自然环境与环境引发自然灾害的监督控制机制。
(三)加强国家防灾减灾信息化能力建设
提高防灾减灾信息管理水平,科学规划并有效利用信息资源,加强灾害信息获取手段和能力,提高信息自动化处理与分析水平,健全完善灾情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和存储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
建设防灾减灾信息化网络平台和业务系统,建立统一标准的国家综合防灾减灾分布式数据中心,完善灾害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标准,保障防灾减灾信息安全。
提高综合防灾减灾信息集成、互联互通与智能处理水平,加强防灾减灾信息共享能力,提高防灾减灾信息服务水平,建设国家综合减灾与风险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各级相关部门防灾减灾信息交换共享与协同服务。
充分利用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互联网、导航定位和移动信息终端等手段,提高信息上报、远程会商、公众服务和应急保障能力,推进“数字减灾”建设。
(四)加强国家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建设
加强防汛抗旱、防震抗震、防风抗潮、防沙治沙、森林草原防火、病虫害防治等防灾减灾骨干工程建设,提高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工程防御能力。
提高城乡建(构)筑物,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抗震性能,推广实施地震安全校舍和地震安全医院工程建设,把学校、公园、体育场等建成灾害应急避难场所。
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对危房改造、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农村饮水等工程的投入力度。
对居住在行洪通道、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高风险区域的人员,积极稳妥地制定迁居规划,启动搬迁安置工程,不适于搬迁的地段实施工程防治措施。
(五)加强区域和城乡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统筹协调区域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将防灾减灾与区域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建设、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生态环境改善紧密结合起来。
提高新建城乡建筑和公共设施的设防标准,加强城乡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人民防空、电力、供气、供排水管网、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的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大力推进大中城市、城市群、人口密集区、经济核心区和经济发展带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建设或改造大城市应急公共基础设施和避难场所,充分利用人民防空指挥、警报、工程、疏散等设施为应急管理、公共安全和群众紧急避难提供保障。
开展大中城市或城市群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示范,建立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新模式。
加强城乡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健全城乡基层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完善乡镇、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每个村至少有一名灾害信息员,推动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继续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全面提高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加大对自然灾害严重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
(六)加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加强救灾应急队伍建设,结合救灾工作特点,培育和发展“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将公安消防队伍建成各级政府的综合救灾队伍,加强武警部队、医疗卫生救援队、矿山救援队、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并纳入国家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民警、民兵预备役、国防动员相关专业保障队伍、红十字会和社会志愿力量等在灾害救援救助工作中的作用,大力推进应急救援队伍针对性培训和训练。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救灾协同联动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防灾减灾。
加强救灾技术装备建设,研究制定各级救灾技术装备配备标准,全面加强生命探测仪器、应急通信装备、应急广播设施、救灾专用车辆、紧急救援直升机、应急救援专业机械设备等技术装备建设。
优先加强西部欠发达、灾害易发地区救灾应急设备装备、物资储备调运等方面的建设。
大力加强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加快编制救灾物资储备发展规划,扩大救灾储备库覆盖范围,丰富救灾物资储备种类,提高救灾物资调配效率。
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在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中的作用,提高重要救灾物资应急生产能力,积极利用国防交通物资储备、企业储备、商业储备和人民防空现有基础设施,完善军民兼用、平战结合的救灾物资应急保障机制,提高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建立救灾物资国家储备库为主、社会储备为补充的救灾物资应急保障机制。
加强受灾群众生活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受灾群众实际生活需求相适应的救灾资金长效保障机制,完善有关灾害救助政策,充实灾害救助项目,适情提高灾害救助标准,提升灾害救助质量和生活保障水平。
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做好恢复重建需求评估、规划选址、工程实施、技术保障等工作,加强受灾群众的心理援助,提高城乡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生态环境、组织系统、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恢复重建能力,完善恢复重建监管水平。
(七)加强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加强综合防灾减灾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在防灾减灾领域的应用。
开展自然灾害形成机制和演化规律研究,重点加强自然灾害早期预警、重特大自然灾害链、自然灾害与社会经济环境相互作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自然灾害风险等科学研究。
编制国家防灾减灾科技规划,注重综合防灾减灾跨部门、跨领域、多专业的交叉科学研究,设立防灾减灾重大科学计划,并给予长期持续支持。
加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导航定位、三网融合通信、物联网和云计算等技术在防灾减灾领域应用的关键技术研究,推进防灾减灾科技成果的集成转化与应用示范,提高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
开展防灾减灾新材料、新产品和新装备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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