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中心制度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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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中心制度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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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中心
第一节计算机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与应用维护。
二、负责全院计算机网络工程的规划、建设与网络维护。
三、负责全院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的需求审核、计划购置及质量把关。
四、负责全院各科室网络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的维护、维修。
五、参与各项与医院有关的信息系统建设,提供计算机专业技术的咨询和支持。
六、对院内各科室或部门引进软件进行技术审核、质量把关。
七、定期进行医院工作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
第二节计算机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一、在院长、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定期向主管院长汇报工作情况。
二、做好医院内部局域网络工程的规划、建设及网络系统的维护。
三、做好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全面规划与建设,在技术上为院长决策当好参谋。
三、掌握全院各科室对计算机设备的需求和使用,能根据实际情况对院内的计算机设备进行合理安排、调配。
四、负责协调计算机网络建设及管理中各科室间的工作关系。
五、抓好制度落实,合理安排人员,保证科室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节计算机中心各级人员工作职责
一、系统维护人员工作职责
1、在科室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做好医院网络维护工作,网络出现故障及时解决,无法解决须及时向上级汇报,共商解决方案,以保证全院网络系统正常、安全的运行。
3、做好计算机数据的安全工作,重要数据定期备份、定期或随时进行病毒防护工作。
4、做好计算机应用软件的技术咨询、维护、操作培训等工作。
5、配合科室中心任务,完成领导临时交给的各项工作。
二、硬件维护人员工作职责
1、在科室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做好计算机硬件维护工作
3、负责全院计算机及计算机外设的的安装、调试和维修,保证计算机使用完好率在95%以上。
4、对于科室计算机维修申请及时响应,负责到底。
出现问题及时汇报。
5、定期检查各科室计算机使用情况,指导保养维护,减少故障的发生。
6、配合科室中心任务,完成领导临时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财产保管及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在科室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做好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计算机消耗品的财产管理
3、做好每批次计算机设备的验收、建立档案、发放登记等项工作。
4、做好每年度的计算机设备清查及数据整理,随时提供设备的翔实数据供领导参考。
5、配合科室中心任务,完成领导临时交给的各项工作。
第四节计算机中心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及其外设的使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调度制度
1、全院所有的计算机设备,无论来源如何所有权统归医院。
各科室只有使用权,同时负有设备管理和日常保养的责任。
2、计算机领用安装后应立即投入使用,并做好使用登记。
3、计算机中心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使用率极低或不能满足需求的计算机设备,计算机中心有权进行调剂或调动,以提高其使用率。
3、对于科室所配置的计算机设备不得随意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计算机中心同意,报主管院长审批,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能借出。
4、计算机设备在院内科室间的调拨,应由调出单位携登记卡片与调入单位一同到计算机中心办理调拨手续。
(二)计算机及其外设的管理制度
1、掌握全院各科室对计算机设备的需求和使用,并能根据实际情况对院内的计算机设备进行合理安排、调配。
定期向主管院长汇报,提供决策时参考。
2、为加强医院计算机的使用管理,督促科室设立兼职或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对科室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管,做好使用指导、安全检查、计算机设备帐卡、帐物定期核对、信息反馈及报废等工作。
3、各科室对拥有的计算机设备应建立相应的使用操作规程,保养维护制度,并认真做好日常使用情况登记。
4、区分科室管理用机与医院网络用机,建立医院计算机设备管理的数据档案,能随时、准确地提供全院计算机设备拥有量及使用情况。
(三)计算机设备维修制度
1、各科室计算机出现使用故障,应及时报告计算机中心,以便及时处理。
2、计算机维修必须经计算机中心登记,填好设备维修单。
保修期内设备尽快通知厂家;保修期外设备尽早安排维修.
3、维修人员应严格责任制,按照计算机类别进行及时维修。
一般使用问题立即解决;程序系统故障尽快解决,硬件故障无法及时修复的应报告,由技术总负责人主持会诊或决定外送修理并向设备使用科室进行说明。
4、计算机中心每年对全院计算机和打印机进行一次保养,以减少计算机故障率。
6、因工作需要,对有关计算机进行升级改造,使用科室必须事先写出书面报告提出要求,交计算机中心批准,列入计划后方能进行。
7、对于故意造成的计算机设备损坏,经甄别后通知科室主任,并上报综合目标办对使用科室的管理不善进行相应维修费扣款。
(四)计算机及其外设的使用操作制度
1、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应放置于安全、平稳、干燥之处。
最好独立使用多功能插座,不与其它大功率电器共用插座。
2、建立科室计算机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
认真做好计算机日常使用情况登记。
3、禁止使用未经查毒的外来磁盘,避免感染病毒导致硬软件损坏和数据丢失。
4、做好计算机数据的安全工作,重要数据定期备份、经常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护。
5、请爱惜使用科室的计算机设备,严格按程序操作,避免事故和遗憾的发生。
开机顺序:
UPS→打印机→监视器→主机
关机顺序:
退出应用程序→主机(系统自动关机)→监视器→打印机→UPS
8、在计算机使用过程中出现难以排除的故障时,请尽快通知计算机中心,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修复。
(五)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的申请报废制度
1、计算机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不超过4年(视计算机工作情况而定)。
2、超出3年保修期的计算机,出现故障由计算机中心负责修理,若经修理仍无法正常工作者,由科室提出报废申请,由计算机维修人员核准签字,经中心主任同意后,由科室财产保管人会同计算机中心财产管理人办理销账手续。
3、保修期内的计算机设备,经反复送修后仍不能满足使用需求者,在保证科室使用的情况下,由计算机中心视具体情况研究后,做出调整或报废的决定。
4、每年底统一处理报废,并将报废的计算机设备的型号、价格集中制表上报。
5、报废后的计算机设备上缴计算机中心统一处理,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拆卸,否则按破坏公共财物论处。
二、计算机购置审批制度
计算机及其外设的购置,原则上由科室主任提出申请,主管院长根据医院发展规模,专业设置,科室重点及业务发展等实际情况全面考虑决定,由计算机中心考察需求,确定功能标准,购置发放,并给予技术支持。
(一)、计算机购置申请制度
1、各科室需要购置或补充更新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必须加强计划性。
2、申请购置贵重计算机设备(单机价格超过万元)或一次性购入多台计算机,科室必须写出专门申请报告。
计算机中心必须对其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意见、建议,并核准该科室已有同类设备的数量,供院领导审批时参考。
3、一般于每年十月份递交次年年度计算机购置计划交计算机中心,计算机中心初步审核及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制定次年计算机设备购置计划。
4、计算机的购置原则上按年度计划进行,但为了适应供求变化情况,每季度调整一次计划。
临时急用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下,或计算机消耗材料单价在1500元以下者,由计算机中心审批。
1500元以上者,报主管院长审批。
5、计算机设备购置经费开支,原则上属行政事业开支,教学科研用计算机设备由科研经费内开支。
(二)计算机及外设的采购制度
1、在计算机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的采购任务。
2、严格遵守市场管理有关规定,在市政府招标的计算机定点供应商购置计算机设备。
对购置未列入定点供应的计算机设备,必须进行市场调查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方能购买。
3、严格按照已批准的计划进行采购,或经批准临时采购的急需设备进行购买。
对无正式审批手续者,拒绝采购。
对临时性个别急需物资,应想办法及时采购。
4、采购员应熟悉业务掌握行情,在采购前应详细了解所购物品的规格、价格、质量等。
5、负责填写购物合同审批表,实物由仓库保管员验收,如规格质量不符要求,应负责调换、退货。
6、对部分计算机设备确经努力无法采购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解释清楚。
(三)计算机及其外设的验收制度
1、计算机到货后,由计算机中心清点数量、规格型号及时登记入库,建立电脑档案。
由专业人员完成技术验收、系统安装与调试工作。
2、协助科室完成计算机设备的安装。
在检查配置是否符合要求、附件及保单是否齐全,验收合格后,由使用科室财产管理人在验收单上签字。
3、若在验收调试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及时与供货商联系退换。
4、验收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写验收报告,万元以上的计算机须建立设备档案,验收完毕,发给使用科室计算机操作规程和使用维护登记本。
5、在验收调试完毕后,应协助和培训使用操作人员学会操作,并督促制定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方可将计算机正式交付使用。
(四)计算机及其外设的保管制度
1、凡单价在5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计算机及其外设,均计入科室成本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凡属固定资产设备,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总帐,分类明细帐和分户明细帐,分户帐卡由会计填写,一联交设备使用单位,一联由计算机中心留存。
3、计算机中心有责任督促各科室指派专人管理计算机,定期清点,制定操作规程;有权随时根据操作规程检查使用情况。
凡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严重失职而造成计算机设备损坏者,除按赔偿制度进行赔偿以外,同时给予相应处分。
4、计算机中心每年与各科室进行计算机设备帐物核对一次,保证帐物相符,帐卡相符,帐帐相符。
每年与财务科、设备科对帐一次,保证帐值相符。
5、报废计算机设备必须经过计算机维修人员的技术鉴定确认无法修复,由计算机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经院领导同意后方能按财务科、设备科有关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三、计算机操作培训制度
(一)定期举办计算机操作培训班,对计算机操作、日常维护以及应用程序进行培训。
(二)培训期间安排专人辅导,保证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
(三)制定计算机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四)对计算机操作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必须进行脱岗培训。
四、计算机三防制度
(一)计算机及其外设由各科室负责,专人操作、专人保管。
(二)操作人员下班前将计算机按操作规程退出后,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上好锁。
(三)机房由专人负责维护,保护服务器及数据的安全。
重要数据应定期进行备份。
(四)定期检查计算机病毒,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治工作。
五、计算机设备采购工作流程
1、由科室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购置申请,由科主任签字或填写计算机购置申请表。
2、交计算机中心审批,并上报主管院长签字批准。
3、由计算机中心填写并附上申购报告,经院办盖章后,送医学中心办理申购报告的签字盖章手续。
4、手续完备的“深圳市财政局采购申报表”交财务科集中,上报深圳市财政局地方收入处审批后,转交物料供应中心审批并向计算机公司发送电脑设备配送单。
对申购单中超出政府定点采购的计算机设备由物料中心组织招标。
5、由市财政局指定的计算机供应商根据采购申报表,与我院签订购买合同(主管院长与计算机中心主任签字、医院盖章),明确申购电脑的型号及数量。
6、计算机供应商按采购表要求的数量组织货源、供货。
7、计算机中心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设备科办理入出库手续。
8、供货发票由计算机中心验收签字,交由财务科检验。
10、财务审核后的发票,交由主管院长签字、院长助理、院办主任均签字。
11、由计算机中心将审批签字过的发票交财务科做帐。
12、由医院财务科报至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付款。
六、计算机软件公司监管条例
(一)负责其软件公司开发的所有软件项目的日常维护、使用管理工作。
保证全院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对全院门诊系统、住院系统、药品系统、检验系统、查询系统、医技系统、互联网系统、职能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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