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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教人47号
启教人〔2008〕47号
关于做好2009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教育管理办公室、各直属单位:
为保证我市2009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教育厅、南通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含2009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且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为本市。
二、报名时间:
12月8日至12月10日
三、报名地点: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汇龙镇人民中路726号教育大夏七楼706办公室)。
在职教师由所在乡镇教管办和直属单位统一报名;社会人员直接由本人到教育局人事科报名。
联系人:
姚宝忠。
电话:
83102618。
四、报名要求:
1.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有效学历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类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⑵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⑶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⑷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⑸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教育学、心理学要求。
以下人员应补修教育学、心理学:
⑴非师范类毕业人员;⑵前学历为师范类中师毕业、后学历为非师范类专、本科毕业,申请认定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的人员;⑶学前教育专业专、本科毕业申请认定小学、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的人员,小学教育专业专、本科毕业申请认定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的人员;⑷在学期间未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人员。
上述对象均须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补修相应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完成规定的学时,并通过全省统一考试,取得补修合格证书。
请在报名申请教师资格的同时交清教育理论考试费(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考试)每人每门32元,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费每人150元(苏价费〔2007〕210号)。
2009年2月28日举行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考点设在南通市启秀中学西公园校区(南通市跃龙路74号),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人员于2009年2月27日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考试准考证。
2009年3月25日前在南通教育网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对象于2009年4月25日(6:
30——17:
30)参加测试。
申请人于2009年4月22日前到启东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测试地点:
职教中心。
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参加测试的人员名单以及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南通教育网上公布。
申请人于2009年4月中旬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测试内容和方法:
⑴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测试通过说课、面试两种形式进行。
说课教材由市教育局指定,教材由应试申请人自行准备(一式两本,其中一本自用,一本提供给专业评审组成员使用),说课课题和面试试题在测试点抽签确定。
⑵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还需要进行音乐、美术、舞蹈等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测试。
⑶测试评分:
说课、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测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60分以上为合格。
⑷下列人员须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①已按法定程序受理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②师范类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类型和拟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符的。
③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等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
④学前教育专业本、专科毕业人员申请认定小学、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的,小学教育专业专、本科毕业申请认定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的。
⑤五年未从事与申请教师资格类型相符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
4.思想品德考核:
各单位要认真考核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并按要求据实填写《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不得弄虚作假。
5.普通话水平测试:
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测试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⑵申请认定语文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年满五十周岁的上述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普通话等级不作上述要求。
五、报名时需带下列材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并交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照片上写上姓名、单位)及填写好的《南通市2009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表》(贴好照片),报名表可在南通教育网下载。
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人员须填写好《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
报名表可在南通教育网下载。
在职的由其所在单位盖章,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乡)级人民政府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
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正式受理事宜
1.受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的时间为:
2009年4月7日—8日,在原报名地点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⑴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贴好照片,与报名表同一底版的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电子注册查询打印件。
⑷后进修取得合格学历者,还须提交原师范类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进修学籍成绩表复印件。
⑸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⑹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材料(鉴定栏一定要有“合格”及以上等级并加盖鉴定单位公章)。
⑺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⑻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申请人还应提交补修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不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人员提供在学期间修过教育学、心理学的证明(如加盖保管单位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⑼现任教年级、任教课程的起止时间证明及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3.有关填表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本人填写,申请资格种类必须按规范的名称填写,工作单位写全称,其他栏目按填表说明填写。
申请人思想品德的鉴定或证明材料按照《申请人思想品德的鉴定表》的要求由盖章单位填写。
以上表格在职人员由其所在工作单位盖章;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级人民政府盖章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
4.申请任教学科填:
⑴幼儿园:
学前教育;⑵小学:
思想品德(或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或社会、自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技术;⑶初级中学:
思想品德(或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技术;⑷高级中学:
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⑸中等职业学校:
政治、语文、数学、英语、日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机械、机电、车工、钳工、金工、电工、电子、数控、模具、汽车工程、建筑、房地产、财务、市场、贸易、经济、旅游、烹饪、纺织、服装、教育学、心理学、中医学、药学等。
5.请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格检查
我市的体检工作定于2009年4月3日进行。
请务必于上午6:
30空腹到启东市卫生局门口集合,逾期不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150元。
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请在体检表上贴好照片(应为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须与申请表同一底版),并用黑色钢笔填写好三行内容,特别是“既往病史”栏中内容必须如实填写。
如隐瞒病情,不符合认定条件骗取教师资格者,按弄虚作假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考试成绩估计有不合格者可不参加体检)。
七、加强组织领导
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是依法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
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十分艰巨。
各单位应当充分认识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按照要求,精心组织,确保我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一、日程安排
附件二、南通市2009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表
附件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表
附件四:
任职证明
附件五:
学业成绩证明
启东市教育局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
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启东市教育局办公室2008年12月2日印发
(共印150份)
附件一:
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2008年12月2日
通过媒体、报刊、南通教育网、启东教育网向社会公布
2008年12月8-10日
报名
2009年2月28日
参加全省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启秀中学西公园校区)
2009年4月3日
体检
2009年4月7-8日
在原报名地点接收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2009年4月25日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2009年5月上旬至6月中旬
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考核情况组织认定、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附件二贴照片处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身份证号码
申请资格种类
申请任教学科
学历
毕业学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是否全日制
是否师范类专业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
户籍所在地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年月
联系电话(办、宅或手机)
学习、工作简历:
现工作单
位意见
单位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年月日
审核意见(以下由认定机构打“√”或填写)
报名对象
⒈在职师范类教师(不须参加测试)⒉在职师范类教师(须参加测试)⒊在职非师范类教师⒋应届师范类毕业生⒌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⒍其他社会人员
补修教育学、心理学
⒈教育学⒉心理学⒊教心两门⒋否
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种类:
学科:
测试原因
⒈非师范类⒉后学历⒊学科不符⒋五年未从教⒌其他:
南通市2009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表
编号:
说明:
1.本表需如实、详细、规范填写(不得用圆珠笔);2.所交4张照片,直接贴在本表右上角(不要全贴牢)。
3.申请资格种类填写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
附件三: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报名登记表
报名号
(由工作人员填写)
照片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报考类别
报考课程代码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备注
1.报考类别:
小学类为2;中学类为3
2.报考课程:
小学类教育学为21,心理学为22,教心学为20;
中学类教育学为31,心理学为32,教心学为30
附件四:
任职证明(样式)
___________同志系我校_______年级________学科教师,身份证号码为:
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工作简历
____年___月——____年____月在_______学校任教_____学科。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名:
(县、区教育局人事部门盖章)(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学业成绩证明(样式)
同学系我校级院、系专业(师范类或非师范类)在读(专科、本科、研究生)生,学号为。
附该学生学业成绩单。
特此证明。
(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年月日
例:
学业成绩证明(样式)
张鸣同学系我校2004级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类在读本科生,学号为200412345。
附该学生学业成绩单。
特此证明。
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00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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