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技术标准材料采购供应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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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技术标准材料采购供应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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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技术标准材料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1、为提高建筑安装企业材料管理水平,实现采购供应工作程序化、规范化,达到及时配套供应,降低采购成本,加速资金周转,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目的,特制定本规范。
2、凡施工、临设、周转材料自采买开始至供到工地验收时止,均属于采购供应管理范围。
3、材料采购供应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物资工作纪律,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睛之风。
4、材料采购供应应由公司级以上单位确定的专门机构和岗位的专业人员办理,必须持证上岗,严格岗位责任制,无上岗证不准从事采购工作。
5、材料采购订货计划编制
(1)单位工程一次性用料计划: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预算材料分析进行编制,在工程开工前提出。
(2)构配件加工订货计划:
根据技术翻样资料编制。
(3)材料需用计划:
根据施工方案,按需用的品种、规格、数量及用料进度进行编制。
(4)采购供应计划:
根据编制的材料需用计划,考虑期末储备量、期初利库量、本期到货量、进行综合平衡,确定本期采购量,编制采购计划、用款计划,运输计划。
(5)计划执行过程中,遇有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应及时提出变更计划,据此调整原需用计划、采购订货计划,以避免造成损失。
6、采购订货
(1)采购订货必须依据订货计划、采购原则和市场行情,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所需材料的采购和订货,满足施工生产的需
(2)采购订货要坚持“三比一算”、“先看后买”的原则,不得盲目采购:
对有安全规定的材料必须到指定厂家购买。
(3)采购时必须向供销单位索取产品合格证及材质证明,具备有关的检测试验等资料:
对无材质证明的材料和产品一律不得采购。
(4)大宗及特殊重要的材料订购,必须考虑供方信誉,供应能力及生产技术资料须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
(5)凡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加工订货,必须事先携带图纸会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事后进行技术验收。
必要时在加工期间进行质量检查。
(6)凡不能及时清洁的采购订货,必须按合同法的规定,认真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
(7)采购人员必须设有采购登记台帐,借款报销台账;企业应对采购订贷工作的质量效益进行定期考核分析。
7、采购订贷验收
(1)对采购订贷的材料,应根据采购计划,合同产品技术标准和有关抽样检查规定,严格检查验收。
(2)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及产品要按合同条款,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由采购人员负责找供方协商处理。
(3)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应在当日签署有关交接手续或凭证,并按票证流转程序传递。
随时清洁财务手续。
8、在采购供应过程中正常途耗或正常量差处理规定。
(1)属于规定范围内的途耗发生的量差,由经办人按审批程序报批处理。
(2)属于非正常发生的量差,由经办人负责同供方核实,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9、建设单位一般不指定材料(或产品)生产单位。
若指定,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建设单位负责赔偿。
10、对材料账务处理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为便于业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稽核等工作的开展,必须统一凭证、台账、报表的格式及填写方法和流转程序。
达到材料账务管理与财务会计核算业务相互交接。
(2)各种凭证、账、表必须认真填制,计量准确,数字清楚,不得涂改,印鉴、附件齐全,按要求及时传递。
(3)各种原始凭证、账、表及合同文本等资料,按月(季)分别装订、汇总、编号、核实,由负责人、经办人盖章,统一归档,并妥善保存。
11、采购供应统计核算工作
(1)采购供应核算必须遵循“谁采购供应核算”的原则。
依据采购和供应的数量分别计算采购成本和预算成本,做到日清月结,季出成报表,并进行采购成本分析。
(2)采购成本是指在采购过程中所投入的全部费用,它包括:
购入价、运输装卸费、管理费(采保费)、税金及利息。
(3)材料统计核算必须以各种凭证为依据,真实反映材料采购供应经营成果。
(4)采购供应统计核算必须具备如下报表:
①材料收、支、存统计报表;
②单位工程供(耗)料统计报表;
③采购成本盈亏统计报表;
④资金运用情况统计报表。
12、违反此制度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1)有如下行为之一,直接责任者应予以赔偿,标准为损失额的10%。
①决策失误或计划不周造成材料浪费或积压;
②越权采购或未按规定程序,违反正常渠道进行采购和加工订货,造成经济损失;③在订货和采购工作中对材料质量把关不严造成经济损失;
(2)有如下行为的直接责任者应按损失额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交纪律监察部门处理。
①在供应中故意克扣、缺斤短两,超过合理误差转嫁亏损,给使用者造成损失;
②违反物资政策,物资纪律和廉洁规定,以物谋私,捞取好处,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有如下行为之一的,给予责任者处以50—100元罚款。
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帐目和手续混乱,财产不清,债权债务无法清理或形成死帐者;
②弄虚作假、不计帐、不销帐,造成帐务不符,成本不实,虚盈实亏者;
③违反规定,擅自销毁单据,凭证和帐册者;
④拒绝上报各种统计报表之一者;
⑤不履行规定职责的,使工作秩序不能正常运转,经多次提出无改进者。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1、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和质量目标的实现,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做到奖优罚劣,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根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和建设部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优质工程奖励
(1)经中国建筑业联合会验收批准获“鲁班奖”称号的工程,公司对该工程奖励20000元,对公司经理、总工程师各奖励4000元,对项目经理,主管技术员各奖2000元。
(2)经建设部验收批准获“建设部优质样板工程”称号的工程,公司对该工程奖励20000元,对项目经理、技术员各奖励2000元。
(3)经烟台市创优领导小组批准,获“烟台市优质样板工程”称号的工程,公司对该工程奖励10000元,对项目经理、技术员各奖2000元。
获“烟台市优质工程”称号的工程,公司对该工程奖励10000元,对项目经理、技术员各奖1000元。
(4)钢木制品及其他产品,经有关部门验收批准获取市级(含市级)以上优质名牌的项目,公司对该项目奖励5000元,并对项目经理、技术员各奖1000元.
(5)对上述获奖工程,公司除进行现金奖励外,并对市级优质工程10元/平方米、建设部以上优质工程20元/平方米进行工资额奖励,市政工程按每1000元折算1平方米计。
3、各级质量大检查奖罚
(1)在国家组织的工程(产品)质量大检查中,对获前三名的项目,除对该工程10000—30000元奖励外,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按2000—4000元奖励。
对有不合格工程项目的按以上数额,对单位和负责人进行处罚。
(2)在烟台市组织的工程(产品)质量大检查中,对获得前三名的项目,除对该工程按5000—10000元奖励外,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按1000—2000元奖励。
对有不合格工程项目的按以上数额,对单位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进行处罚。
(3)在公司组织的工程(产品)质量大检查中,对获第一名的项目,且各项得分在90分以上者,除对该项目按1000元奖励外,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奖励300元。
对有不合格项目的,按以上数额,对单位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进行加倍处罚。
4、工程质量处罚
在工程施工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按设计及规范施工,发生质量问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情节轻重、数量多少,分别对单位处以1000—2000元罚款,对责任者处以100—300元罚款。
(1)地基与基础工程
①回填土或换填土不符合要求,不按规定分层辗压夯实。
②基础基底泡槽积水,带水作业,影响工程质量。
③基础桩出现断桩,短桩,断面尺寸不够及三类桩占总数量的30%以上影响结构承载力;护坡桩(墙)有严重设计和施工质量问题及地上、地下建筑、构筑物、管线安全的。
(2)结构工程
①砌筑工程中,大角及纵横墙交接处留直槎或柱墙包心砌筑者。
②砌筑砂浆饱满度严重不足;多处漏放拉结筋或后插筋弄虚作假。
③砌体墙柱位移或倾斜、错台;灰缝及平整、垂直度严重超差;组砌方法错误;
④填充墙、内隔墙及轻质墙体不按规定砌筑,如上、下部位砌法,圈梁、构造柱及拉结筋的留设等,危及稳定性和影响结构性能的较大问题。
⑤钢筋位移严重;钢筋型号、数量不符和设计要求,少筋、漏绑、松绑较多;钢筋锚固、搭接及弯钩、弯折不符要求;钢筋加工、焊接及绑扎接头不符规定;钢筋保护层过薄或过厚;梁、柱核心区箍筋不按规定加密,严重影响抗震结构要求者。
⑥混凝土不按工艺要求灌筑施工,多处发生漏振、过振、孔洞、漏浆、蜂窝、麻面、烂根、夹渣以及露筋现象严重等超过允许范围;乱设施工缝者。
⑦无模板设计,模板支设不牢,无交底或不按设计、交底施工,造成大面积跑模,严重影响结构尺寸和宏观质量。
⑧预制梁、柱、板(含大楼板、圆孔板、楼梯板、阳台雨罩板等)搭墙长度不够,底部坐浆捻缝不实;不按设计要求围设板缝且不按规定灌缝混凝土,以及板底不平;端部筋未按要求弯折且交接点无附加绑扎筋;预制柱安装偏轴较大,影响结构安装;锚固筋长度不够,焊接差;隔离板、楼梯板未随层焊接。
⑨混凝土不按规定养护或冬季不防冻,砌体施工不按规定浇水或冬季无防冻措施,造成严重质量问题。
⑩通风道、垃圾道安装不顺或安装方向不正确,以及内侧粗糙影响使用。
外挂板立腔、平腔不按要求做防水或板缝不实,键槽筋、套筋以及焊接不符要求。
(3)楼地面工程
①水泥地面空鼓、开裂、起砂严重;地面基层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净就进行施工。
②板块地面空鼓或接缝不顺,平整度差;踢脚板空鼓严重,厚度及高度不统一,上口不平直,毛刺粗糙。
③楼梯踏步相邻高差超标,踏步缺棱掉角严重,防滑条粗糙不顺直;扶手焊接影响安全。
④楼地面标高不一致。
⑤有地漏的地面倒坡或有积水现象。
(4)门窗工程
①门窗洞口标高、位置不准,错位超标。
②钢、木、铝合金门窗安装不正,不按要求固定和填塞框后材料等。
③门窗开关不灵,缝隙不符要求。
④五金零件安装粗糙或位置不准;绷纱严重不符要求;玻璃腻子粗糙不实,缺卡子或卡子外露较多。
(5)装饰装修工程
①抹灰空鼓、开裂;阴阳线角不顺直方正;白灰混合砂浆墙面不按要求做护角影响使用。
②油漆、浆活、涂料等相互污染严重,界限分色不清,基层粗糙不平等。
③滴水线(槽)做法不统一或粗糙及流水坡向不正确。
④饰面板、砖、石镶贴选色乱,拼缝差,不平整,空鼓多,组排乱,破活多。
⑤轻钢龙骨分布排列及固定差,影响稳定和安全。
⑥细木装饰和制品、花饰安装的工艺做法严重违规。
(6)屋面工程
①屋面坡度不准有积水;屋面防水层不按规范施工。
②变形缝封盖不严不牢,铁皮收接头及细部做法不规范。
③雨水管未按要求刷防锈漆,卡子固定用木塞;管接口错位粗糙及到插口;落水口做法不正确及防水效果差。
④屋面细部做法不符要求或粗糙影响宏观质量。
(7)屋面、地下室、厕浴间、阳台雨罩等处防水不按规定做试验,发生渗漏水现象。
(8)水暖卫与煤气工程
①管件不除锈防锈进楼使用;白管使用黑管、黑短管。
②直冲大便器水管无空气隔离器;坐便器固定不正确松动、倒坡严重等。
③不准焊接而采用焊接作法:
使用不合格的管件。
④面盆、洗手盆等器具活动:
固定卡子类型及数量不对或做法错误,造成管道或设备失稳。
⑤管道出现倒坡严重:
管道不按要求做套管。
⑥不按要求验收或试验,完工后出现滴、漏、跑冒、堵现象,或试验合格无建设、监理单位签字认可。
⑦煤气管道与煤气调压装置安装等,不按标准施工,造成质量隐患或影响使用功能的。
(9)电气工程
①钢管连接对焊,套管开堂焊:
薄壁管不用通丝管箍连接,连接处不做跨接地线。
②铁制箱盒用电、气焊开孔,不按一孔一管操作:
跨线及接地保护线严重违规者
③敷设塑料管有明露导线:
金属管穿线护口不全,导线在管内有接头,背扣拧花接在端子上的导线不按要求压鼻子。
④拉线开关设置在壁厨内、烟道内、门模框上或水暖管道背面等不符合要求的位置。
⑤吊灯及吊扇固定违规
⑥避雷线网严重违规及粗糙者
⑦多股铜铝线连接不规范,铜导线伤芯严重,不涮锡
⑧导线零火线错接,相线不分色:
穿假线套假者。
⑨成套电气设备不经认真验收就安装使用,造成重大隐患的。
⑩电气箱盒的标高不准和位置不对。
(10)通风空调、电梯及设备安装工程
①风管、部件、空气处理室、消声器、除尘器、通风机、制冷管道、防腐与油漆及设备保温的安装与制作工程,不按规范标准施工,有严重违规,影响使用现象的
②电梯装置组装、导轨组装、娇箱、层门组装,电气装置安装,安全保护装置及试运转等,不按规范标准施工,有严重违规,影响使用现象的
③设备安装工程中,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组装,不按标准施工,严重违规,影响使用及有安全隐患的
(11)钢、木结构施工,不按规范标准进行组装、焊接及结构尺寸偏差较大,有严重安全质量隐患的。
(12)钢木制品的生产与加工,对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以及零配件,不按程序进行检验并填写有关检验记录:
不做样品就大量投入生产与加工,造成大量不合格与报废现象;对用户提出的属生产产品质量问题,不及时处理,用户反映强烈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生产、加工、制作不符合标准,出厂不合格产品者。
(13)机械制造及加工零部件,生产及出厂不合格产品者。
(14)防火涂料的生产或施工不合格,有安全质量隐患的
(15)预制砼构件生产:
钢筋张拉未达到标准要求且无详细记录:
未按照程序进行生产过程的隐预检及工序交接检:
成品出厂前未进行检验及其它抽样检验,不符合标准,出厂不合格产品。
(16)对上述质量问题及未列入的质量问题,凡有严重影响安全、使用功能及宏观质量,且受到批评、影响企业形象的工程,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和停工整顿处理,并对单位和负责人进行处罚。
5、质量管理的奖罚
(1)获“全国质量管理奖”称号的单位,总公司对企业给予20000元奖励,对企业经理、总工程师各奖4000元
(2)获“中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奖”称号的单位,总公司对企业给予20000元奖励,对企业经理、总工程师各奖4000元
(3)经烟台市质量协会批准,获“烟台质量管理奖”称号的单位,公司对项目部给予10000元奖励,对项目经理、技术员各奖1000元。
(4)对获烟台市、建设部、国家“质量管理优秀小组”称号的小组,总公司对小组给予5000元、8000元、10000元的奖励。
(5)竣工工程年终经公司考核,各单位按承包指标,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百分点,按1000元奖励(或处罚)。
(6)积极开展创无质量通病工程活动,凡经公司检查,达到验收标准的住宅,分别给予2000元的奖励。
(7)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凡不按有关规定设置专职质检员的单位,对单位处以1000元的罚款,对项目经理处以200元的罚款。
(8)各单位所有的在建工程必须纳入公司的质量管理范围,确保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凡未纳入公司质量管理范围的工程,且工程质量失控,质量低劣的,除对项目部处于10000元的罚款外,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处以1000无罚款
(9)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延不报者,一经查出对直接责任人处500-2000元,对已造成质量事故的单位按事故损失费的50%处罚,等级质量事故的处理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10)加强工程质量保修、回访、保换工作。
工程竣工凡因施工单位责任,造成质量问题的项目,又不按合同规定进行及时回访、保修和保换工作,且用户反映强烈,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除对该工程处以2000-5000元罚款外,对责任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
(11)各单位要加强职工职业道德、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企业的素质。
工长、质量检查员、计量、试验人员以及各专业管理人员,必须符合资质,按规定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工程质量又低劣的单位,对单位处以2000元的罚款,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
(12)对敢于坚持原则,工程质量高标准、严要求,质量管理工作措施到位,并及时以现质量隐患,消除和避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为提高工程质量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视经济效益大小给予1000-5000元奖励。
(13)专职质检员由于工作失职,发生错检、误检、漏检或标准掌握不严,质量检查结果与实际工程质量不符,与上级业务部门抽查误差在10%以上者,给予200-500元罚款。
对专职质量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弊的,一经查出,处以1000-2000元罚款,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14)寻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不按规范、施工工艺标准施工,或要求不严、管理不善,造成质量低劣、存在严重质量隐患,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处以2000-10000元的罚款,对责任人处以1000-2000元罚款,并建议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15)试验人员不按规定留取试件,试作组数不够者,一经查出,每缺少一组处以200元罚款,对弄虚作假者加倍处罚。
(16)凡无施工组织设计,无技术交底,结构无验收单,隐预检资料不全,无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质量低劣,一经查出,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无罚款,并对项目经理技术员处以100-200元的罚款。
(17)严把材料关,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的采购、进场、使用,必须严格进行检验,凡发现原材料无检验合格证和复试证明的,成品半成品无出厂合格证或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并已用到工程上者,除停止使用并进行补救外,对单位处以500-2000无罚款,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处以200-500元罚款。
(18)技术资料整理不及时和管理混乱:
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各种检验及验收、试验、试压资料及材料合格证、质量证明单缺项较多:
资料填写不符合要求:
重大质量问题处理无结论:
资料涂改或出具假资料弄虚作假者: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不是工长或工程负责人评定填写,而是由质检员或他人代评定填写:
基础结构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不经公司验收签认的,对单位处以1000-2000元罚款,对项目经理及技术员处以100-200元罚款。
(19)凡竣工工程经检查验收不合格,公司对项目部处以20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在建成工程经监督、监理单位检查不合格且受到批评和处罚的工程,总公司对项目部处以1000元罚款,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
6、奖罚程序
(1)质量奖罚奖金的来源由两部分组成:
①公司按年度施工产值0.2‰划为质量奖励基金
②质量罚款全部转入质量奖励资金
③以上款项由公司财务部门单列账户,专款专用。
(2)本条例执行单位为公司质量部,质量部依据工程质量和抽查验收情况签发奖罚通知单。
对2000元以下奖罚由公司质量部直接签发,对2000元以上奖罚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签发。
(3)罚款通知书一式三份,经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后,送公司财务部门,公司质量部各一份做奖罚凭证,质量部留存一份。
(4)凡受罚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罚款通知单签发日起,一周内将罚款交公司。
凡拖欠不交者,每逾一日按罚款额的10%增加罚款,逾期满一月不交者除加重罚款外,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7、附则
(1)各项目部要根据此制度,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2)重复受奖单位及个人可按最高额奖励,不重复计奖。
(3)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质量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的组织形式:
1、质量管理的组成人员:
4人。
其中:
安全设备1人,土建2人,水电暖安装1人。
2、任务:
认真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组织每月质量大检查,组织每栋号日常检查评比工作,整理、检查各栋号的各种资料,配合质检部门做好各分部分项及竣工资料。
3、各栋号质量领导小组:
由栋号长、栋号质检员、栋号技术员、栋号安全员、保管员等人组成,较大的工程也可增加2人。
任务:
认真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对双承包的各工序项目全面的按程序进行检查验收,包括辅助工种,掌握好本栋号各项工程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整理、搜集本栋号的各种资料(包括自检资料),按规定时间报送技术科。
4、各车间和独立班组质量管理小组:
由班长组织1—3人组成质量管理小组。
任务:
落实公司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本工种的自检、互检、交接检管理工作,把检查资料报送栋号质量管理小组。
各领导小组必须有一名质量检查员,由班长及领导人员承担。
二、坚持三级管理,狠抓三检一评,重点抓自检、互检、要把工程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1、随着公司领导的组织形式转变,质量管理工作亦随之转变。
积压栋号要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实行栋号全面负责制。
2、各栋号资料于每月15号报送公司技术科,上交资料必须有各栋号长、质检员、班组长签字。
各种应有的资料要齐全,填写要认真、清楚、工整。
3、加强职工的质量思想教育工作,各工种要做到质量标准任务落实到个人,质量要与经济挂钩,当天任务当天完成。
禁止乱下任务,免去粗制滥造。
4、各工种必须按规范规程施工,对于工程的标高必须使用三线一杆(即抄平线、大角线、上板控制线、皮数杆),对三线一杆的使用必须准确,技术员必须亲自检查,指导架设。
5、各栋号及独立班组必须制定对操作手的奖罚制度,保持每月兑现。
三、检查及会议制度:
1、公司的质量检查领导小组每月30日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评比。
2、要求各栋号每隔两月开展一次评比活动,树立该栋号质量管理先进班组。
3、各班组、车间要做到当天任务当天检查,做到随检查随整改。
4、公司质量领导小组,当天发现问题,当天下达整改通知书,以备月份大检查时,如没整改,加倍罚款。
5、月检时,发现工程事故,而质检员无记录,又没下整改通知书经查明,如质检员失职,要按公司规定制度罚款。
6、对于材料的质量要层层把关,施工现场发现不合格材料,有权下令停止使用,查明原因,落实责任。
四、材料管理制度:
1、对非正式厂家生产的水泥、钢材、五金、油漆等,未经国家鉴定不许购进,正式生产厂家的材料也必须有准用证、合格证、化验单,方能购进。
2、领料人员必须做好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化验单等有关资料的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质量科。
3、对于水泥必须按规定分类堆放,不得混用。
4、对于各种砂浆、砼外加剂必须按要求使用(使用前必须做实验、试块等合格后方能使用)。
五、奖罚制度:
1、水暖安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操作规范规程施工,否则出现问题,其后果全由班组长负责。
2、基本项目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水暖安装工程:
(1)规定安装,管路每漏掉一个卡子,罚款50元。
(2)每发现一处漏安装(系指丝堵、清扫口盖或胶垫),罚款50元。
(3)发现一处漏水(指上下水),罚款100元。
(4)每发现一处打砸点而没有恢复原样的,罚款100元。
(5)室外暖气管道每发现一处没保温的,罚款50元。
(6)污水管道雨水管与室外配套设施没接通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7)任意篡改标高,不按图纸或变更单施工,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8)暗设式雨水管每一处堵塞的查明原因,每处罚款100元。
(9)每发现一处管道后墙体没有抹灰,罚款50元。
木制作工程
(1)门窗制作每发现一处开裂的罚款50元。
(2)门窗制作每发现一处疤疖(指超过3cm以上)罚款50元。
(3)湿木制作门框凡是跑弯的不及时更换,验收前发现一处罚款50元。
3、有允许偏差的项目中,其合格点必须达到95%以上,再每超一个百分点,奖50元人民币,否则差一个百分点,罚款50元。
4、木作工程,其合格点必须达到90%以上,再每超一个百分点,奖50元,否则差一个百分点,罚款50元。
(木工班长占50%,当日兑现)。
5、公司指定的优良工程,必须达到95%的合格率,再每超一个百分点,奖50元,否则差一个百分点,罚款50元。
(栋号长占30%,技术员占20%,当日兑现)。
一、公司定点优良工程,实行桌面招标制,使有能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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