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运营权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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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运营权项目招标文件
福建省城市污水处理
特许经营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年版)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污水处理厂运营权工程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1年11月1日
一、招标公告………………………………………………………………………2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5
三、投标人须知………………………………………………………………………8
四、投融资方案及财务评价编制要点………………………………………………25
五、技术及建设方案编制要点………………………………………………………29
六、附件、附表………………………………………………………………………39
七、《特许经营协议(草案)》…………………………………………………58
一、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运营权工程经人民政府授权为特许经营工程,现决定对该工程的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投资运营商。
招标人为,欢送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
2、招标工程名称、承包期及效劳内容及要求:
序号
工程名称
合同包
最高限价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运营期及改造工期
投标保证金
1
污水处理厂运营权工程
单价最高限价为1.82元/吨·天
,总价最高限价为3321.5万元
详见投标人须知
本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期为6个月(即从合同签订起6个月内完成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改造后出水水质须到达一级A排放标准(在提标改造及试运营期间污水处理费用按0.55元/吨计算,由招标人支付,在此期间中标人须保证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持出水水质一级B排放标准),本工程特许经营期10年,从本工程提标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试运营期满2个月无质量问题之后开始计算。
60万元
备注
1.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水量按5000吨计取,运营期污水日处理单价最高限价按1.82元/吨计,运营期为10年,最高限价总价为:
3321.5万元,其中工程提标改造费用不得高于843.3万元,实际污水日处理单价不得高于1.36元/吨,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费用包括完本钱招标工程质量标准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在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所需的全部设计费、设备费、施工费、安装、调试、检验、税费、装卸及搬运、运输保险、贷款利息、运行维护、工程10年运营管理费和中标效劳费等所有费用。
3.中标后假设实际日处理水量超过5000吨,则超出局部的水量按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的实际污水日处理单价为基数计算费用,由招标人按实计取支付中标人。
4.中标人根据能源、原材料、人员工资的变动以及由于政策法规的变更影响等因素,计算下一年的污水处理本钱,假设有必要可以向招标人申请调整污水处理效劳费单价的要求,招标人应履行必要的审核、审批程序并给予是否同意调整的答复。
协商期间吨污水处理费不变。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平均资产负债率不大于60%,净资产不低于招标工程估算总投资的40%(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321.5万元);
(3)投标人需提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中标后须委托一家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专项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单位承担本工程设计工作,委托一家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和环保工程三级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工作。
委托前需经招标人审核同意。
(7)本招标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同时满足,假设有一项审核未通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提供的所有资格类文件资料应是有效、清晰。
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
4、招标文件提供、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10日8:
30~11:
30时,15:
00~17:
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址:
()。
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11月21日8:
3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地点: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效劳中心五楼)。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小写:
¥600000元)。
7.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11月20日16:
00时前从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银行帐号(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请在汇款凭证备注栏上注明“污水处理厂运营权工程投标保证金”字样)
账户名称: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帐号:
方式二:
年度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21]19号》及《漳建易[2021]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市工程工程交易中心开具的“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
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21]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
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方式四:
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须提供原件)。
8、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9、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须至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办理报名手续,购置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10、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到场签到并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及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按未递交标书处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fjbid.gov)、②招标采购网(:
//zzbidding)、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ahhzy)等网站上发布。
12、以上如有变更,招标人(代理机构)会通过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3、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小张:
059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邮编:
363000电话:
0596-传真:
0596-
联系人:
:
电子信箱:
交易中心名称: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行政效劳中心五楼
监管部门:
开展和改革局、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1
1.1
工程建设规模:
本污水处理厂总规模1.0万m3/d,目前已建设一期规模0.5万m3/d,此次招标为提升设计改造该一期工程规模0.5万m3/d。
2
1.2
招标内容:
本工程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与工程移交之特许经营权。
包括:
①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运营管理(运营期10年)。
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中一级B排放标准改造到达一级A排放标准)。
3
1.3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小张:
0596-
4
1.8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小写:
¥6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11月20日16:
00时前从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银行帐号(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请在汇款凭证备注栏上注明“污水处理厂运营权工程投标保证金”字样)
账户名称: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帐号:
方式二:
年度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21]19号》及《漳建易[2021]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市工程工程交易中心开具的“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
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21]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
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方式四:
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须提供原件)。
3、投标保证金退还:
受招标人委托,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遇投标人提出异议或投诉的适当延期;同时,将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年度保证金除外)转入招标人基本账户,然后由招标人按有关法律规定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5
2.1
发标会议及现场踏勘:
1.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集中组织发标会议和现场踏勘,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的有关资料后,应自行与招标人联系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的勘察,以便获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编制的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
现场勘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在现场勘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3.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完毕,或不进行现场踏勘均将认为投标人已了解现场上述情况,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6
2.3
提问截止时间及方式:
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6日12:
00时
提交方式:
发送邮件至或:
0596-
7
2.3
答疑会议:
不召开。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通知方式为:
招标人将通过该招标工程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进行发布。
网站: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fjbid.gov)、招标采购网(:
//zzbidding)、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aggzy)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方式为:
各投标人可自行到以上网站媒介进行下载。
8
4.1
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中标人须在开标后再提供5套的书面文本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法定代表人需签字或盖章)。
9
4.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1日8:
30时
(招标人在本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地点: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4.4
递交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
11
4.6
投标有效期:
90天
12
5.1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1年11月21日8:
30时
地点: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
5.2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30分;商务30分;报价40分。
14
6.1
履约保证金金额:
为中标金额的10%
履约保证金形式:
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电汇)或保函(银行保函或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等形式之一提交。
履约保证金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交纳给招标人。
15
其他说明
(1)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水量按5000吨计取,运营期污水日处理单价最高限价按1.82元/吨计,运营期为10年,最高限价总价为:
3321.5万元,其中工程提标改造费用不得高于843.3万元,实际污水日处理单价不得高于1.36元/吨,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费用包括完本钱招标工程质量标准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在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所需的全部设计费、设备费、施工费、安装、调试、检验、税费、装卸及搬运、运输保险、贷款利息、运行维护、工程10年运营管理费和中标效劳费等所有费用。
(3)中标后假设实际日处理水量超过5000吨,则超出局部的水量按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的实际污水日处理单价为基数计算费用,由招标人按实计取支付中标人。
(4)中标人根据能源、原材料、人员工资的变动以及由于政策法规的变更影响等因素,计算下一年的污水处理本钱,假设有必要可以向招标人申请调整污水处理效劳费单价的要求,招标人应履行必要的审核、审批程序并给予是否同意调整的答复。
协商期间吨污水处理费不变。
(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开展改革委[高检会(2021)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由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投标人须知
1说明
1.1工程建设规模
本污水处理厂总规模1.0万m3/d,目前已建设一期规模0.5万m3/d,此次招标为提升设计改造该一期工程规模0.5万m3/d。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本工程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与工程移交之特许经营权。
包括:
①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运营管理(运营期10年)。
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中一级B排放标准改造到达一级A排放标准)。
1.3招标人
招标人:
1.4合格的投标人
1.4.1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所规定的条件且报名后,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为合格投标人。
资格条件如下:
4、资格条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平均资产负债率不大于60%,净资产不低于招标工程估算总投资的40%(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321.5万元);
(3)投标人需提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中标后须委托一家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专项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单位承担本工程设计工作,委托一家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和环保工程三级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工作。
委托前需经招标人审核同意。
1.4.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置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人购置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1.5招标边界条件
1.5.1人民政府特许授权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污水处理厂工程,并在特许经营权终止后进行本工程资产的移交。
本工程特许经营期10年。
1.5.2出水水质:
出水水质应到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的一级A标准。
(根据经批准的工程环评批复填写)
1.5.3进水保底水量:
本工程进水水量为:
5000吨/天;假设进水水量缺乏,政府按以上进水保底水量给予计算,超过局部按实际处理量计量。
1.5.4建设进度:
本工程建设期:
6个月(即从合同签订起6个月内完成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改造后出水水质须到达一级A排放标准(在提标改造及试运营期间污水处理费用按0.55元/吨计算,由招标人支付,在此期间中标人须保证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持出水水质一级B排放标准),本工程特许经营期10年,从本工程提标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试运营期满2个月无质量问题之后开始计算。
1.5.5厂区建设用地:
同本工程特许经营期10年(不含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期)为期限提供给中标人暂行使用。
并由招标人负责完成厂区红线范围内的“三通一平”。
本工程建设用地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使用,且不得转租、不得质押。
1.5.6配套管网系统的建设:
政府方负责该工程效劳范围内的厂外配套管网和系统的投资和建设,将配套管网铺设到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泵房,并提供管网竣工图。
1.5.7工程用水:
政府方负责该工程开工前提供供水外管至厂区内。
1.5.8工程用电:
政府方负责提供双回路、10KV电源外线至厂区的配电房。
1.5.9污泥处置:
污水厂产生的污泥由运营公司负责脱水至含水率小于60%后运至政府规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运输方式应符合市容环保要求,运输过程应保证不滴、洒、漏,处置费用由运营公司承担。
1.5.10工程污水处理费用:
由政府方指定机构按月核拨,核拨期限为下一个月10日之前。
在上报污水处理量(流量)时,应通过县环保部门签字确认。
中标人必须按月向招标人提供污水处理量报表、运营记录、水质监测记录作为支付依据。
计价水量以在线监测的进口流量计计量的数值为准(流量计由技术部门检定并由招标人、中标人共同管理,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拆修)。
该流量计所显示的读数扣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排放量为污水结算数量。
1.5.11单位(吨)污水处理费用具体数额根据中标价确定。
工程边界条件发生变化时,双方另行协商调整单位污水处理费。
1.5.12税收规定:
(1)自正式运营之日起,污水处理厂的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按照现行国家税法实施条例执行。
(2)由政府采用行政划拨方式无偿提供建设用地给工程公司,招标人负责完成“三通一平”,工程公司不承担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一切与使用土地有关的税费。
1.5.12其他要求:
(1)中标人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须选择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企业进行工程建设(中标人具备相应资质除外)。
(2)中标人应负责工程各项报批工作,包括各项建设手续。
(3)业主协助中标人进行工程建设过程所有行政审批手续,期间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应按政府批准的建设方案进行融资、建设、经营,其融资、建设及特许期内的运营,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及业主的监督。
(5)在特许经营期内,经过招标人协助,中标人可以将特许经营所形成的资产(是指房产及机械设备)进行质押、融资,质押期限至特许经营期届满前三年止,中标人应将该事项报工程的招标人。
未经工程的招标人同意的,质押无效。
(6)开始商业运营
①工程出水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且工程连续15个日历日出水水质满足污水处理出水质量标准,应立即书面通知工程的招标人,申请正式开始商业运营。
经工程的招标人同意之日起,开始商业运营,并支付污水处理效劳费。
②进水污水量小于等于保底量(5000m3/d),按保底量计算污水处理效劳费;进水污水量超过保底量(5000m3/d),按实际处理水量计算污水处理效劳费。
③在试运行期间内,如果连续60个日历日污水出水达标,则从第61日开始,甲方每日按污水处理工程当日实际处理水量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效劳费,并按月结算。
1.6投标费用
不管投标过程或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其准备和参加本工程投标有关的费用。
1.7投标货币
无论投标人选择的设备是国内的还是进口的,投标人各局部设备和费用的分项报价和投标总价都用人民币报价。
1.8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取消投标资格。
1.8.2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采用的方式为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汇达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中的指定账户。
1.8.3受招标人委托,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遇投标人提出异议或投诉的适当延期;同时,将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年度保证金除外)转入招标人基本账户,然后由招标人按有关法律规定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1.8.4中标人及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在与特许经营权受让框架协议签订后的5日内退还。
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本金外,招标人还将按照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支付资金占用费。
1.8.5如有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绝签订《特许经营权受让框架协议》;
4、经审核,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5、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招标文件
2.1发标和踏勘现场
2.1.1符合本工程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并购置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2为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协议,投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并事先安排,可进入工程所在地和建筑物内进行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2.1.4招标人在组织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2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投融资方案及财务评价编制要点
(5)技术及建设方案编制要点
(6)附件、附表
(7)《特许经营协议(草案)》
(8)根据本章第2.4款和第2.5款对招标文件所作澄清和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局部。
2.3招标文件的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4招标文件的澄清
2.4.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规定的书面提问截止时间前将其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同时邮寄)告知招标人。
2.4.2本工程不召开答疑会议。
2.4.3答疑会议纪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送给所有购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5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2.5.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任何理由,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局部。
2.5.2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将以网上发布的方式发送给所有购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发布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fjbid.gov)、招标采购网(:
//zzbidding)、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aggzy),各投标人可自行到以上网站媒介进行下载。
2.5.3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函件与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非中文的证明文件和印刷文献,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对未提供中文译本的,将视为无效的文件资料。
对投标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3.2投标文件文字规格建议
所有投标文件建议采用以下格式:
采用A4纸编制,字体统一采用宋体,二级标题以上用小三号字,正文用四号字。
投标人基本资料和文件中有关复印文件同样采用A4纸规格,字体和字号不作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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