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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变更备案管理办法
苏州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开发有限公司
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变更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变更备案管理工作,建立
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变更管理职责和权限,规范变更工作程序,确保资
金的使用效益,参照《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变更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等规定,制定本实施要求。
第二条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变更备案应当遵循处理及时、程序规范、
论证科学、审批严格、责任明确的原则。
工程变更备案应当真实、及时。
第三条本实施要求所称工程变更,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在建设过
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变更:
(一)工程设计图纸的变更(施工图相对于招标图的变更);
(二)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变更;
(三)重要材料与设备的改变;
(四)施工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等技术资料不符引起的
现场签证及变更;
(五)工程量清单数量和费用的调整;
(六)合同条款的修改或者合同主体的变更;
(七)法律、行政法规的调整引起的变更;
(八)其他导致工程造价变动的变更。
第四条参考《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变更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结合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情况,需备案的工程变更分为重大变更、一般变
更。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项变更为重大变更:
(1)原合同价款100万元以下的非公开招标项目,变更后结算价
万元)的;100万元(含100超过.
(2)单项变更金额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指正负净额,下同)
的;
(3)单项变更金额50万元以下,其累计变更金额超过原合同金额
2%的;
(4)涉及提高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设备购置标准的;
(二)不属于重大工程变更的为一般变更。
第五条代建单位应当严格履行项目代建职责,加强合同管理,控
制工程变更。
第六条代建单位负责对工程变更情况进行核实,向管廊公司申报
工程变更备案。
第七条重大工程变更提出后,由代建单位组织管廊公司、设计单
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会审。
若为重
大变更,在通过会审形成初步意见后,组织专家论证。
每月由代建单位
汇总变更情况交管廊公司。
第八条发生工程变更时,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填报报审表,
及时报代建单位组织评审、备案。
第九条为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对需要紧急实施的工程变更
可事后备案。
第十条一般变更和重大变更事前备案处理程序:
(1)施工单位填报《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变更报审表》(附件一),
附相关材料;
(2)监理单位填写相关意见。
(3)跟踪审计单位核实变更估算金额,填写相关意见。
(4)设计单位填写相关意见。
若变更不涉及到设计单位的,设计
单位意见不填。
)一般变更,由代建单位组织管廊公司、监理单位、设计单位、5(.
施工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会审,完成《地下综合管廊工
程变更报审表》(附件一)的填报,报管廊公司存档备案;若为重大变
更,由代建单位先组织管廊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跟
踪审计单位等单位进行会审,形成初步意见后,完成《地下综合管廊工
程变更报审表》(附件一)的填报,再组织专家论证,完成《地下综合
管廊工程重大变更备案表》(附件一)的填报。
(6)一般变更须事先通报管廊公司,经代建单位确认后组织施工;
重大变更由代建单位向管廊公司报备后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事后备案处理程序。
符合事后备案情形的一般变更和重
大变更,代建单位应在实施前向管廊公司通报,在实施后10个工作日
内组织备案。
备案流程同事前备案。
第十二条坚持专家论证制度,重大变更应通过专家会论证。
参与
论证会的专家人数为3-7人单数,可由代建单位在市行政主管部门的专
家库中选取。
如专家库中无相应专业专家等特殊情况,可由管廊公司推
荐专家。
第十三条管廊公司对未经备案、擅自实施的应事前备案变更项目
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事后备案的变更项目进行专项监察。
发现存在违纪违
规行为的,将对监理单位和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进行问
责。
第十四条因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标底编制单位及其他参建
单位过失发生工程变更,造成费用增加的,按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承
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工程变更的实施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变更方案执行并按照
审定的投资进行控制,代建单位及管廊公司进行跟踪监督。
未经备案的
工程变更项目,在结算审计时一律不予认可。
对于在工程变更中有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行第十六条.
为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
及行政责任。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苏州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变更报审表
变更审批表编号工程名称
变更申报日期变更提出单位
合同金额承包商
变更内容
附件资料⒈签证单、变更洽商记录变更图纸等变更原因及⒉变更预算书证经⒊其他与工程变更相关所有往来函如有供参
累计变更估算本次变更估额(元金额(元
跟踪审计单位意见施工单位意见监理单位意见
盖章盖章盖章责任人签字责任人签字责任人签字
代建单位意见设计单位意见
盖章盖章责任人签字责任人签字
注
⒈此表为发生变更时(重大变更、一般变更)统一填写的审批格式,变更估算金额
由跟踪审计单位先核实,结算时以审计确认为准。
⒉变更审批表编号为连续的阿拉伯数字。
⒊变更不涉及到设计单位的,设计单位意见不填。
本表一式六份,参建各方各保存一份,报管廊公司一份。
4.
附件二:
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重大变更备案表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变更备案表编号
变更备案日期变更提出单位
合同金额承包商
变更审批表编变更项目名
变更内
附件资料(网上上传⒈签证单、变更洽商记录、变更原因及论更图纸等
⒉变更预算书经
⒊其他与工程变更相关的所往来函如有供参
附件资料事前备案专家专家论证意证意
累计变更备累计变更额占合本次变更备案估算金额(元价百分比算金额(元
管廊公司意见
盖章
责任人签字
注:
⒈变更估算金额由跟踪审计单位先核实,结算时以审计确认为准
⒉变更备案表编号为连续的阿拉伯数字。
⒊专家论证确认后,报管廊公司确认。
附件三:
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变更管理台账
项目名称:
)万元变更金额(序变更内容概变更原变更编备注合同名称费用审定费用估算号因号述)(万元万元()
附件四:
现场签证单
工程名称:
编号:
事由
致:
签证内容:
附件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意见
专业监理总监
跟踪审计单位意见
工程师项目负责人
代建单位意见
专业工程师合约工程师
说明:
现场签证单后需附签证工程量现场确认单。
.
附件五:
签证工程量现场确认单(填表指引)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填写)同签证单编号)附编号:
(
件
(施工单位填写)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填写,须问业主要合同编合同编号号填写)
(须注明收方事件的时间、部位,同时根据需要提供收方工程量计算式等施工单位报送栏内容,由施工单位填写)
申
请
收
方
内
容
(此部分由审计负责手工填写,须注明审核事件的时间、部位、收方工程量计算式等详细内容,不够填写时可以增加……页)共
同
确
认
的
内
容
施工单位:
审核确认栏(须写以上内容确认无异议,有异议的须在确认内容上写清内容并注明,签字及日期)
参加监理单位:
审计单位:
(须写以上内容确认无异议,有异
议的须在确认内容上写清内容并注明,签字及日期)代建单位:
收(须写以上内容确认无异议,有异方议的须在确认内容上写清内容并注人明,签字及日期)员签(各单位参加收方的四方人员须同字时去现场确认)
:
建设单位
(须写以上内容确认无异议,有异议的须在确认内容上写清内容并注明,签字及日期)(各单位参加收方的四方人员须同时去现场确认)
说明:
1、本表为工程量原始记录单。
2、本表的编号和相关签证单的编号保持一致。
3、管廊公司对该表的填写和确认流程进行抽查。
有管廊公司参与的,参与
人员在建设单位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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