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科技园区分区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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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科技园区分区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范围:
西起世纪大道,东至科技园区东外环路,南至通途路,北至甬江。
规划总用地17.90平方公里。
第二条规划期限:
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年限一致。
第三条规划指导思想
3.1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关系。
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宁波市总体规划对科技园区分区的要求。
3.2规划近远期相结合。
在不影响城市发展所需的战略原则前提下,切实考虑科技园区发展的要求,使得规划近期能够满足园区起步阶段的发展,远期又能适应城市新区的发展要求。
3.3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各项控制指标的确定既具确定性,又具灵活性,便于规划管理部门或开发部门实施操作。
3.4坚持规划的高起点、高标准,运用发展的、动态的观念合理确定分区规模和结构。
3.5创造与自然融合的、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以适应现代化港口城市的需要。
第四条规划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宁波市东部地区分区规划》、《宁波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第五条规划目标
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体,充分体现现代化科技水平,构筑现代化高效能的基础设施和道路交通系统,完善管理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中心,设立培养科技人才的教育设施与科研机构,统一规划,分期建设,实现园区经济与环境的良性循环。
第六条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
6.1本规划一经批准应作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规划管理,指导城市建设的依据,规划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均应满足本规划的要求,进行的重大修改应报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认可。
6.2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说明书、图纸三部分。
6.3本文本的解释权归宁波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章发展目标
第七条职能定位
确定科技园区的性质为:
宁波城市创新功能的重要基地;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主,集科、工、贸、居于一体的生态型城市功能区。
第八条发展目标
为促进科技园区的健康发展,树立新型的、具有超前意识的规划思想,把科技园区当作一个复合型的融经济、文化和生态于一体的有机系统,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使该区能综合协调发展,为宁波城市功能的完善和提升作出贡献。
第三章规划结构
第九条规划结构
宁波市科技园区分区的规划结构为:
“一心、一带、两片、几个产业发展单元”的布局结构。
9.1一心:
位于园区的中心地带,是为全区产业体系服务的核心。
9.2一带:
是整个东部地区南北向产业轴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文化信息中心、科技中心(科技园区中心区)、创业孵化中心等组成。
9.3两片:
分别指位于园区东部和西部的两个居住社区。
9.4几个产业发展单元:
本园区将形成多个主题不同的产业园区。
第四章用地布局
第十条居住用地
10.1居住用地按居住区—居住小区二级布置。
规划形成两个居住区,四个居住小区。
可容纳人口9.5万。
10.2规划居住用地以一类居住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为主,其中,濒临甬江的居住用地要注意沿江景观的展示。
规划居住用地223.52公顷,其中一类居住用地48.58公顷,二类居住用地174.94公顷。
10.3居住用地主要控制指标见表10.3。
居住用地主要控制指标表10.3
类别
一类居住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指标(平方米/人)
30-35
18-28
建筑容量指标
平均层数(层)
2-3
4-8
建筑密度(%)
25-35
24-30
容积率
0.5-0.8
1.4-1.8
建筑最大高度
-
-
居住水平指标
居住面积(平方米/人)
-
20
户均居住建筑面积(平方米)
-
100-120
10.4中小学配套
规划配套36班中学3所,保留现状中学1所(万里国际学校),规划30班小学4所,48班小学1所,保留现状小学1所(老庙小学)。
第十一条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科技园区公共服务设施按市级和居住区级两级设置,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72.64公顷。
11.1市级公共服务设施:
分四大功能区域(综合服务区、科技文化区、创业孵化区、文教科研区),以建设高级生产服务职能中心为目标,增强区域的辐射功能。
其中,综合服务区位于园区中心,用地规模1平方公里;科技文化区位于综合服务区北面靠甬江地带(原行政中心预留中心),用地规模0.9平方公里;创业孵化区位于综合服务区南面,用地规模1平方公里。
文教科研区位于综合服务区东面,用地规模约1.6平方公里。
11.2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沿江南公路两侧结合两个居住社区布置居住区级公建。
11.2.1商业金融业用地
居住区级商业金融用地主要是社区服务业,其中还包括部分片区级商业金融用地。
规划居住区级商业金融用地29.3公顷。
11.2.2文化娱乐用地
规划按居住区级标准分别在两个社区布置文化娱乐用地一处,面积6.57公顷。
11.2.3体育用地
规划在两个片区中各设体育用地一处,其中东片区体育用地4.59公顷,西片区体育用地4.0公顷,合计面积8.59公顷。
11.2.4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在两个居住社区各设区级卫生院一处,其中东片区1.30公顷,西片区1.42公顷,合计面积2.72公顷。
规划应完善便民型医疗保健网络,居住区及小区配备保健站及老年服务康复中心。
11.2.5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主要指现状的老年公寓,用地4.06公顷。
第十二条工业用地
规划本区的工业用地主要是一类的高新技术产业用地和中试基地,集中布置在位于科技园区的东南角。
本区禁止低水平、有污染的企业落户,工业用地与普通仓库用地可适当兼容,规划工业用地198.86公顷。
第五章道路交通
第十三条对外交通
区域对外交通主要方向有:
老市区、镇海、北仑。
通过快速路、主干道与区域外联系。
第十四条交通结构
根据宁波城市的总体路网格局,结合园区用地开发情况、自然地形等综合考虑道路网。
规划由轨道、公交、小汽车、自行车、步行等组成综合的多样化交通方式。
构筑与现代城市相配的“大容量、高速度、便捷、舒适、安全、高效、经济、低公害”的现代交通系统。
道路结构采用自由方格网形式,以“五纵二横“的主干路构成网络骨架。
第十五条节点交通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快速路与主、次干路相交均采用立交;主干路与次干路、支路相交为平交,路口根据交通需求及用地条件宜渠化拓宽。
第十六条公共交通
在道路横断面布置上考虑设置轨道及公交专用道的需要。
轨道2号线和轨道6号线均经过本区,将本区中心与南部行政商务中心、三江口中心、西部中心、北仑小港、高教园区北区、东钱湖新城、慈城古镇等城市主要功能区联系起来。
第十七条道路等级分类
分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个等级。
快速路三条:
世纪大道(108米)、东外环路(108米)、通途路(68米);
主干路七条:
江南路(75米)、凌云路(50米)、二号路(44米)、三号路(68米)、聚贤路(44米)、规划路(44米)。
次干路十条:
滨江路(28米)曙光北路(36米)等,红线控制36米。
支路:
红线控制20米。
第十八条主要技术指标
道路总长度:
84.0公里;
道路广场用地面积:
346.18公顷;
主干道间距:
600-1100米;次干道间距:
300-500米;
干道网密度:
主干道网密度1.32KM/KM2,次干道网密度2.36KM/KM2;
道路面积率:
21.12%。
第十九条道路横断面规划设计
主要道路横断面规划一览表
断面编号
道路
性质
红线宽度(m)
绿化带
人
行
道
绿
化
带
辅
道
绿
化
带
快
车
道
绿
化
带
快
车
道
绿
化
带
辅
道
绿
化
带
人
行
道
绿化带
A-A
B-B
D-D
快速路
108
22.75
4
8
5
12
17.5
12
5
8
4
9.75
108
4
12
20
12
12
12
20
12
4
68
4
8
4
12
12
12
4
8
4
C-C
主干路
75
3.5
7.5
7.0
2.0
11.5
12
11.5
2.0
7.0
7.5
3.5
E-E
50
7.0
3.0
5.0
2.0
16.0
2.0
5.0
3.0
7.0
F-F
44
5.0
11.5
11.0
11.5
5.0
G-G
H-H
I-I
次干路
36
4.5
10.5
6
10.5
4.5
28
4
7
6
7
4
24
4
7
7
4
J-J
支路
20
3
14
3
第二十条交通设施
20.1公共停车场
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结合用地功能布局,本区共布置公共停车场15个,用地总面积7.24公顷,停车位2400个。
20.2公共加油站
加油站按R=12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结合换乘站、停车场、公交首末站以及外围道路出入口附近布置。
规划共设加油站4个,总用地1.91公顷。
20.3换乘系统
规划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出行者的方便与需求,设置自行车与公交、轨道,公交与轨道,小汽车与轨道之间的换乘。
换乘系统结合轨道站及大型公交站点设置。
规划轨道枢纽站及公交首末站一处,位于3f-e地块,占地0.67公顷。
道路主要控制点坐标与标高表
序号
X坐标
Y坐标
标高
序号
X坐标
Y坐标
标高
1
X=108992.175
Y=609747.837
3.23/一3.27
52
X=107971.5
Y=613712.537
2.80
2
X=109210.779
Y=610246.337
3.2
53
X=108194.803
Y=614153.19l
3.20
3
X=109255.612
Y=610468.525
2.7
54
X;108431.902
Y=614621.069
3.20
4
X=109462.774
Y=611284.707
2.8
55
X=108651.889
Y=615055.182
4.00
5
X=109571.413
Y=611773.137
2.7
56
X=106805.995
Y=612152.126
6
X=108753.100
Y=612554.403
3.0
57
X=107025.889
Y=612585.84
3.4
7
X=108570.902
Y=613387.33
2.8
58
X=107234.43l
Y=612998.42
3.3
8
X=108802.715
Y=613824.232
3.0
59
X=107395.386
Y=613316.854
3.9
9
X=109332.151
Y=614299.090
3.0
60
X=107676.333
Y=613872.68
2.80
10
X=109722.785
Y=614592.213
3.1
61
X=107899.021
Y=614313.247
2.80
11
X=110106.25
Y=614879.957
9.5/3.0
62
X=108120.05
Y=614750.53
3.20
12
X=108818.761
Y=610184.774
63
X=108341.799
Y=615189.24
3.00
13
X=108895.6
Y=610565.25
3.2
64
X=106583.32
Y=612236.445
14
X=108861.435
Y=611300.194
3.0
65
X=106697.633
Y=612775.965
3.0
15
X=108860.278
Y=611773.137
2.8
66
X=106907.617
Y=613200.735
16
X=108353.534
Y=609937.226
3.33/—3.17
67
X=107063.885
Y=613516.844
3.5
17
X=108412.067
Y=610228.249
3.7
68
X=107332.115
Y=614059.437
3.50
18
X=108501.9
Y=610670.733
3.0
69
X=107550.646
Y=614501.496
3.40
19
X=108484.568
Y=611306.395
3.0
70
X=107747.215
Y=614899.129
3.40
20
X=108447.485
Y=611775.524
3.5
71
X=107969.524
Y=615348.828
3.43
21
X=108395.484
Y=612430.021
3.15
72
X=108126.519
Y=615666.408
续上表
序号
X坐标
Y坐标
标高
序号
X坐标
Y坐标
标高
22
X=108444.10l
Y=613456.127
2.80
73
X=106724.895
Y=613271.617
3.3
23
X=108652.511
Y=613905.512
2.8
74
X=106895.675
Y=613618.323
3.90
24
X=109027.706
Y=614418.2l
3.0
75
X=107155.505
Y=614143.711
3.43
25
X=109320.495
Y=614766.13l
3.1
76
X=107368.103
Y=614573.565
3.00
26
X=109637.285
Y=615130.777
9.5/3.0
77
X=107542.324
Y;614952.538
2.90
27
X=108043.026
Y=610030.798
2.37/一4.13
78
X=107547.614
Y=615409.758
3.00
28
X=108093.299
Y=610291.08
79
X=106460.669
Y=613282.079
3.5
29
X=108107.03l
Y=610736.301
3.0
80
X=106620,926
Y=613784.075
3.50
30
X=108101.388
Y=611344.148
3.5
81
X=106824.23
Y=614186.135
3.6
31
X=108096.547
Y=611865.607
3.30
82
K=107016.852
Y=614608.91l
3.70
32
X=108090.855
Y=612478.679
3.20
83
X=107005.545
Y=614977.42
4.10
33
X=108083.23
Y=612901.888
4.00
84
X=106963.967
Y=615309.135
3.95
34
X=108173.029
Y=613603.197
3.20
85
X=106421.37l
Y=613743.411
3.4
35
X=108412.64
Y=614035.313
3.20
86
X=106374.592
Y=614101.136
4.00
36
X=108693.81l
Y=614512.864
3.10
87
X=106366.723
Y=614495.508
3.80
37
X=108946.353
Y=614927.879
3.20
88
X=106456.471
Y=614853.28
3.90
38
X=109184.031
Y=615318.578
9.60/3.10
89
X=106551.927
Y=615233.802
3.50
39
X=107760.654
Y=610325.345
3.0
90
X=106201.8
Y=613205.375
3.4
40
X=107760.324
Y=610814.47
3.1
91
X=106140.105
Y=613682.288
3.3
41
X=107459.883
Y=610147.949
2.93
92
X=106093.242
Y=614044.544
3.30
42
X=107470.108
Y=610356.796
3.2
93
X=106042.571
Y=614436.243
3.20
43
X=107451.612
Y=610884.073
3.2
94
X=106004.36l
Y=614731.608
3.00
44
X=107583.298
Y=611459.525
3.3
95
X=106885.904
Y=610046.901
10.0/3.50
45
X=107764.014
Y=612086.035
4.0
96
X=106693.541
Y=611042.196
3.80
46
X=107906.645
Y=612580.512
4.0
97
X=106316.3
Y=612236.278
9.90/3.40
47
X=106858.56l
Y=611017.888
3,7
98
X=105868.878
Y=613091.468
9.80/3.30
48
X=107067.456
Y=611931.019
3.43
99
X=105782.615
Y=613625.078
3.20
49
X=107315.53
Y=612418.079
3.5
100
X=105735.439
Y=613982.95l
10.3/3.80
50
X=107519.736
Y=612821.049
3.4
101
X=105649.697
Y=614638.39
9.90/3.40
51
X=107683.045
Y=613143.314
3.9
102
X=105565.615
Y=615281.14
9.80/3.30
第六章绿地系统
第二十一条绿地
21.1公共绿地
规划公共绿地由城市公园及街头绿地组成。
市级公园主要位于文化信息咨询中心北面临甬江地块内。
三个居住区级公园主要分布于两个居住社区内和高新产业园区内。
规划结合甬新排水干河、杨木碶河、大桥江、陈郎桥江、渡架桥江、界牌碶河等主要河道布置不小于15米宽的沿河绿带。
规划沿院士路、江南路等主要道路布置相应的街头绿地。
规划公共绿地288.63公顷。
21.2防护绿地
防护绿地包括工业区防护绿地、管线走廊、道路防护绿地。
规划防护绿地193.55公顷。
第二十二条景观
规划形成绿化景观轴、人文景观轴、景观主中心和景观次中心构成的网络状绿化格局。
绿化景观轴:
沿甬江、通途路、世纪大道、三号路和科技园区外环路形成“两横三纵”网络交叉格局的绿化景观轴。
人文景观轴:
充分利用鄞东南排洪河道等现有主要河流,结合周边的用地布局,形成“突出自然环境景观特征、展现时尚生活景观特色、体现区域功能景观特点”的人文景观轴。
景观主中心:
指科技园区中心区、市级滨江公园及中心区两侧的景观中心。
景观次中心:
分别位于两个居住社区内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的三个景观次中心。
第二十三条水域
在现有内河水系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排水、景观等需要,结合道路和用地布局,采取局部拓宽、取直、填埋、新开挖河道等措施,在区内形成布局合理的河网水系。
规划河网水系总面积150.84公顷。
第七章市政工程规划
第二十四条基础设施
24.1给水
24.1.1预计本区最高日用水量为13.38万吨/日。
24.1.2本区远期由江东、东钱湖水厂供水,区内设一处加压泵站,位于11H地块。
24.1.3管网采用环状、树枝相结合。
24.1.4消防用水由市政管网供给。
24.2排水
24.2.1规划本区采用雨污分流制。
24.2.2雨水管设计重现期一年一遇,雨水就近排河,排入甬江需设防潮阀门。
24.2.3本区平均日污水量为8.23万吨/日。
24.2.4污水经江南公路污水干管收集后排入江东北区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
24.3电力
24.3.1预计本区用电负荷为17.62万千瓦。
24.3.2规划本区城网等级为220KV/110KV/10KV。
24.3.3规划保留220KV新乐变,新建220KV福明变,福明变位于6E地块,占地2公顷。
24.3.4规划110KV变电所5座,分别为宝桥变、杨木变、姜家变、上王变和方桥变,每处占地0.3-0.35公顷,分别位于7A、3C、10C、12C和13F地块内。
24.3.5规划220KV及110KV电力线在区域外架空敷设,区内原则上要求埋地敷设。
24.3.610KV配网采用环网结构,10KV电力线采用埋地形式敷设,设4处环网站,每处建筑面积100-150平方米,分别位于2I、10A、13C和14C地块内。
24.4电信
24.4.1本区设3处邮政支局,每处占地0.12公顷,分别位于4E、8E和14B地块内。
24.4.2预计本区需装机7.6万门电话。
24.4.3规划保留原甬江新区电信母局和梅墟电信模块局,新建一处电信模块局,位于13C地块。
24.4.4电信管道采用埋地敷设,各类专业通信应纳入电信管道。
24.5供气
24.5.1本区供气气源为天然气,预计本区年耗天然气量为1641万标立方米。
24.5.2规划天然气管网采用高、中压二级管网系统。
24.6供热
24.6.1对区内工业及公建设施集中供热,热介质为蒸汽。
24.6.2区内设一座热电厂,以天然气为燃料,占地1.5公顷,位于11H地块。
24.6.3管网在城市道路上以埋地为主。
24.7环卫
24.7.1生活垃圾逐步由袋装收集发展为袋装分类收集。
24.7.2本区设二处垃圾中转站,分别位于5E和7A地块,每处占地0.15公顷。
24.7.3粪便处理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24.7.4公厕按2500人设置一座,标准为Ⅰ、Ⅱ类。
24.8防洪
24.8.1本区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
24.8.2区内主干河道河面宽控制为40-60米,河底高程控制为-1.87米,支线河道河面宽最窄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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