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施工安全防护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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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高处作业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工程名称:
中北春城三期(三)42#楼
施工单位:
哈尔滨市第十建筑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
哈尔滨中北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黑龙江中北邮电建设开发总公司
一、工程概况
中北春城三期﹙三﹚42#楼是由黑龙江中北邮电建设开发总公司投资兴建。
该工程位于香滨路4号原重型机械厂院内,建筑面积约33054.76m2,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二十六层,建筑高度81m。
计划2008年6月20日开工,2009年9月30日竣工。
在本工程施工中高处坠落事故是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元凶,有效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对预防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筑业“五大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率最高、危险性极大(平均约占45%)。
因此,减少和避免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是降低建筑业伤亡事故的关键。
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二、高处作业的有关安全规程
1.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施工。
2.《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
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6.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7.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制订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内。
8.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9.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10.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11.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12.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三、高处作业的高度、级别、类别及措施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高度
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其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根据高度h不同分别是:
当高度h为2--5m时,半径R为2m;
当高度h为5m以上至15m时,半径R为3m;
当高度h为15m以上至30m时,半径R为4m;
当高度h为30m以上时,半径R为5m。
高度h为作业位置至其底部的垂直距离。
2、高处作业的级别
2.1 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2 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2.3 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2.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的种类和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
3.1 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
3.2 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3.2.1 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3.2.2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2.3 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3.2.4 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3.2.5 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3.2.6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3.2.7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
3.2.8 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3.3一般高处作业系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对策及措施
施工中应注意以下防护:
1、“三宝”防护
1)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按标准佩戴好安全帽。
2)凡在高处作业或悬空作业,必须系挂好符合标准和作业要求的安全带。
3)高处作业点的下方必须设挂安全网,凡无外脚手架做为防护的施工,必须在第一层或离地高度4m处设一道固定安全网。
2、预留口防护
较大的预留口,应在口的边缘处设防护围栏,高度1.2m,并将预留口用大网封严;一般1m见方或直径在1m以下的预留口,可用钢筋焊接钢筋网固定在预留口上,网目边长以8cm这宜,也可以在口的上面满铺木方或用有安全标志的盖板盖严。
3、“临边”防护
在尾水出口基坑开挖、卸料平台搭设中,临边的一面要有防护措施,须设置围栏或搭设安全网。
4、攀登作业的防护
在尾水出口砼施工中,随着坝体的上升,必须有攀高作业,攀登作业容易发生危险,因此在整个施工工期内,所有各类人员的上下都必须在规定的通道行走,不允许利用臂架或脚手架杆件与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攀登时,不管使用哪一类和形式的梯子,都应事先按有关标准加以检查和验收。
5、悬空作业的防护
进行构件吊装、钢筋绑扎及砼浇筑等悬空作业时,所用的索悬脚手板、吊盘、吊笼、平台等设备及工具,应为经过试验鉴定的合格品。
本工程主要的悬空作业为钢筋绑扎,绑扎钢筋时,注意不能在钢筋骨架上站立或攀登上下。
6、交叉作业的防护
施工现场支模、拆模、拆脚手架上下不同层次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交叉作业,上下立体式交叉作业极易造成
坠物伤人,因此,上下不同层次之间,首先在前后、左右方向必须有一段横向的安全隔离距离,此距离应该大于可能的坠落半径。
如果不能达到此安全隔离距离,就应该设备能防止坠落物伤害下方人员的防护层,即主要张拉安全网,要根据负载高度来选择平网的宽度,安全网上所有的绳节或节点,必须固定。
7、作业警示、监护
在高处作业范围以及高处落物的伤害范围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范围和落物伤人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3、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本工程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
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施工中临边与洞口防护不严常常导致高坠事故发生。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
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
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攀登器材的材质与构造必须满足相关规定。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操作平台施工中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
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交叉作业中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高处作业前,应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1、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以下的要求:
1)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登高架设作业(如架子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3)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4)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
一不准违章作业;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四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五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六不准打赌斗气;七不准乱动机械、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十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5)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应放好、放牢,施工区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
6)施工人员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扫制度,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吊装施工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
8)夜间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
9)必须认真执行国电公司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规定,并要
与施工进度保持同步。
如果不能与进度同步再好的安全设施也无济于事。
10)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立体交叉作业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隔离措施,无措施严禁同时进行施工。
11)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中发现安全设施有缺陷和隐患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2)在高处吊装施工时,密切注意、掌握季节气候变化,遇有暴雨,6级及以上大风,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露天作业,并做好吊装构件、机械等稳固工作。
13)盛夏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做好防冻、防寒、防滑工作。
14)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如悬空高处作业所用的索具、吊笼、吊篮、平台等设备设施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验后方可使用。
无可靠的防护措施绝不能施工。
特别在特定的,较难采取防护措施的施工项目,更要创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措施的可靠性。
在特殊施工环境安全带没有地方挂,这时更需要想办法使防护用品有处挂,并要安全可靠。
15)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必须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必须随时清扫干净。
拆卸下的物料、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加以清理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可能坠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或者加以固定,以防跌落伤人。
16)实现现场交接班制度,前班工作人员要向后班工作人员交待清楚有关事项,防止盲目作业发生事故。
17)认真克服管理性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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