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部各人员所负责的工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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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部各人员所负责的工作
总则
1、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人民的一项重要政策,是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为了使安全与管理更好地结合起来,搞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省、厅、局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与“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原则和防止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五条要求、结合公司各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2、各部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安全生产要实现目标管理,不断提高建筑生产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广实施建筑生产现场安全规范化管理,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中毒、火灾、爆炸和设备等事故。
3、各级领导必须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运用各种形式,经常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各项安全措施。
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生产)和分厂承包任务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做到有章必循、肇事必究、赏罚分明。
4、各项经济承包要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安全保证措施。
总、分包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必须有双方责任明确的安全生产内容。
5、工会依法对劳动保护工作实行群众监督、建立群众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协助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护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对危害安全生产的行为,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提出、予以制止。
6、本单位职工和参加本公司有关生产的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执行本制度,进入生产现场必须遵守“六大纪律”“十个不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严禁违章作业,无知蛮干等不安全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而可能造成事故的瞎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可直接向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举报。
7、建立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品质部。
公司各部门和公司直属各分厂,由行政第一负责人主持工作。
制造部(各分厂)设专职安全员,生产现场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
安全员有权直接制止违反安全生产的各种行为。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经理安全职责
1、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厅、局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要求,及时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编制和实施公司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
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3、把安全生产列入责任目标和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议程,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经费的落实。
5、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6、向职工代表会议报告公司的安全情况。
7、加强安全管理,严肃查处事故,负责审批对事故责任人提出的处罚意见。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公司安全部门的工作。
协助总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公司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研究、总结、布署、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做到任务、时间、经费、措施四落实。
4、领导组织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落实限期整改措施。
5、组织实施文明生产,企化设计工作。
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亲临现场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审查重大伤亡事故报告书(或事故调查报告),追查事故责任,向总经理提交事故处理意见。
对全年无事故和为排除事故作出重大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7、组织公司有关部门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支持安全部门和安全员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2、审查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
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和落实。
4、审查本单位制订或修订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组织或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工作。
6、指导和督促公司各部门、制造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7、督促、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对安全生产所做工作的情况。
8、研究公司其他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事项。
行政管理部经理安全职责
1、监督公司各部门招聘新工人时是否严格的身体健康检查。
监督新工人入公司安全教育的组织工作,未经入公司安全教育的新职工,不得定级和分配单独工作。
2、组织做好各类生产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的上岗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3、监督未满十八周岁的青工,不得分配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及有害健康的作业,也不得从事特殊作业。
4、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
5、经常调查了解生产(生产)现场的劳动条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建议,解决劳保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6、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公司的消防保卫工作。
7、监督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及上级有关规定。
8、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财务室主管职责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定期向领导提出“安全措施费用及劳动保护费用使用情况的报告”。
3、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4、协助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二十三、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
二十四、紧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准备制度
本企业生产作业具有分散、点多、面广的特点,生产条件相对艰苦,安全生产环境复杂。
为使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遭遇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快速有效地作出反应,最大限度地将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减轻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范围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人员重伤或死亡1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焊接和生产引起的火灾,以及生产挖断通信管线等,各部门、各级人员按本预案要求做出反应,开展有关应急救援工作,一般在生活和经营过程中对以下紧急情况需编制紧急预案;
1.生产和生活中发生火灾
2.触电导致人员伤害
3.管线挖断,导致国家或集体经济损失或影响社会
4.物体高坠制人伤害
5.基坑、屋面或架体坍塌
6.员工中暑或食物中毒
7.车辆事故
8.爆炸事故
二、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当公司范围内发生紧急事故,公司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核心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和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董总经理董树义任组长,宋元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制造部、行政管理部、品质部、财务室、技术部、工会、事故发生地所在制造部的有关人员和事故发生地制造部管理人员为小组成员。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宋元副总经理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检查、督促小组其他成员的落实情况。
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1.公司范围内发生人员重伤或死亡1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按以下预案作出反应:
1.1.事故发生现场制造部在第一时间内(30分钟内),及时将事故发生的简要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现场制造部人员及时组织现场其他生产人员进行事故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根据事故类型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以利事故调查;及时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取得联系,组织必要的交通工具(消防器材、防毒面具、标志牌、潜水泵、急救包、绝缘手套、应急照明灯、梯子等)将有关人员及时送往当地医疗部门救治。
1.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组织公司制造部、行政部、财务室、品质部、技术部、工会的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和抢险(省内生产现场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工作;小组负责人及时了解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并按规定及时(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在1小时内,其他事故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1.3到达现场后,行政部、工会成员,立即协同现场制造部管理人员,联系当地医疗机构,组织开展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援工作。
1.4.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在察看事故现场后,由小组负责人召集公司制造部、行政部、品质部、技术部、工会、事故发生地所在制造部的有关人员、事故发生地制造部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会议主要议程:
a、听取现场制造部负责人关于事故情况的具体汇报;
b、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和初步救助情况,部署下一阶段的抢险救助工作,下达相关命令;
c、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落实必要的人员、设备和交通工具;
d、统一对外口径,落实与地方政府及业主、监理单位的有关联络与协调事宜。
2.公司范围内管线挖断可能发生停电、停水、通信中断、煤气泄漏按以下预案作出反应:
2.1.事故发生现场制造部在第一时间内(30分钟内),及时将事故发生的简要情况及造成财产损失情况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现场制造部人员及时组织现场其他生产人员进行事故抢救,并根据事故类型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因抢修和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以利事故调查;及时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取得联系,组织以下工具(消防器材、防毒面具、标志牌、潜水泵、急救包、绝缘手套、应急照明灯、梯子等)进行抢修。
2.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组织公司制造部、行政部、品质部、技术部、财务室、工会组织的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省内生产现场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工作;小组负责人及时了解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2.3.到达现场后,公司特派员立即协同现场制造部管理人员,联系当地通信、市政主管部门紧急救援工作。
2.4.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在察看事故现场后,由小组负责人召集现场人员
在事故发生地所召开紧急会议,会议主要议程:
a、听取现场制造部负责人关于事故情况的具体汇报;
b、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和初步救助情况,部署下一阶段的抢险救助工作,下达相关命令;
c、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落实必要的人员、设备和交通工具;
d、统一对外口径,落实与地方政府及业主、监理单位的有关联络与协调事宜。
3.公司范围内火灾发生按以下指导编制预案:
3.1初起火灾
3.1.1由最近火警发生地点员工即场扑救,并大声呼叫以招援手。
3.1.2曾受义务消防培训之员工可拿取最接近的灭火器灭火,注意灭火器的标志及起火的原因,以免用错灭火器设备而加大火势。
3.1.3未受培训者即时大声呼叫并通知保卫部门灭火。
3.1.4所在部门负责人应立即通知公司领导,当领导不在时,可拔打领导的手机报告情况及向下列指定人员报告:
a)公司领导的指定代理人。
b)公司值班经理。
c)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3.2未能即时扑灭的火灾
3.2.1当火势猛烈、蔓延速度快及周围可燃物体较多情况下,为争取时间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其他员工直接拔打“119”火灾报警,以便获得外部相关方的支援。
3.2.2火灾现场由当班值班班长作现场指挥:
a)组织门卫及义务消防员灭火。
b)组织人员在下风方向监视,并及时予以扑灭,防止出现新火。
c)要控制火势,阻止蔓延。
3.2.3当公司领导抵达现场(领导不在时,由公司领导的指定代理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或行政人事主管工推1人),实施紧急的调度,如:
a)决定是否需要外部相关方的支援(消防队、医院急救车、“120”急救电话等).
b)现场组织及调动救护人员。
c)人员的疏散(按消防走火演习进行)。
d)物资的转移和财产的保护。
e)决定是否需要局部或全部停电、停产。
3.2.4总台接待文员及秘书在不危及自身安全下要坚守岗位,保持电话畅通。
3.2.5对被抢救出来的伤员要作妥善护理,并安排即时送往医院。
3.2.6各区间/材质起火对策
区间/材质
应用
注:
化学物品如松香水、柴油、机油、树脂、硫酸等不能用强力水流直接冲射。
3.2.7当外部相关方援助时,现场就由公安局消防队负责指挥,上述3.2.2及3.2.3作出协助。
4、制造部经理、技术部、品质部成员,根据事故特性和险情的具体情况,会同制造部、制造部成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商讨确定抢险救助方案,落实人员,指导事故的后续抢险工作。
5、设备维修成员,根据抢险工作的需要,会同现场制造部有关同志,及时组织和落实好各种设备和交通工具,确保抢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抢险工作需要,落实好各类通信设施,保证信息畅通。
6、制造部负责人协同小组负责人,处理和协调好与当地政府、业主、
监理等单位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保证各项工作的畅通。
7、行政部成员会同现场制造部后勤管理人员,作好抢险救助后勤物资的供应工作,保障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8、救援小组负责人全面负责组织各项救援工作的开展,协调好与地方政府、业主、监理等单位间的关系,并将事故及救援进展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9、在现场救援基本结束、受伤人员伤情基本得到控制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再次召开会议,分析和调查事故原因,商讨各项善后工作,并组织有关人员落实各项善后工作;对伤亡事故现场的清理,如无特殊原因,必须按规定征得当地有关部门的同意后,方可组织进行。
12、工会会同制造部有关成员负责伤亡家属的有关接待及落实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
13、事故处理完毕后,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及时进行总结,编写事故调查报告、应急救援报告,并上报有关单位。
四、其他有关事项
准备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
医疗救助120(当地)
火警119匪警110
二十五、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1、设置目的
突出从源头控制的思想,有效地防止危险和有害因素的产生,提交事故和危害的控制能力。
2、适用范围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和引进建设项目,也使用于企业“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项目的应用。
3、审批程序
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同时,应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4、设计阶段
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设计都必须由相应的安全健康措施,并且通过安技部门的审查,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执行。
在“环评报告”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获得审核通过后,委托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进行系统全面的项目设计。
5、施工阶段
项目配套的安全设施同步建设,必须经过试运行。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建立原始记录。
企业要向施工方索取相关的档案资料和资质证明,同时委托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认可的单位进行劳动条件监督,危害程度分级和有关设备的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并将检测数据、存在问题记录在案,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必须立即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6、验收阶段
安全设施经安技部门验收后,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使用。
企业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对于:
“四新”项目的安全健康措施同时验收和评价。
7、验收人员组成
7.1政府安技部门及相关部门技术人员。
7.2企业主管领导、相关部门人员。
二十六、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1、适用范围
凡在公司内进行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带电作业、禁区内明火作业、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作业、地面下的作业等,均应履行审批手续。
2、审批程序
2.1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需要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经所在部门或生产车间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并附有危险作业内容、范围、时间及防范措施,监护人。
报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分管经理批准后实施。
2.2危险作业范围大的作业,必须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审核批准方可实施。
2.3凡属于危险作业范围的,由下达任务部门和执行任务部门共同研究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一式二份,送安技监督部门审查后,必要时经现场检查后,提出防护措施,报主管安全工作的公司领导审批,审批后的《危险作业审批表》由安技监督部门存档备案。
3、作业范围
在审报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是在公司范围内场地作业,严禁超出公司范围以外作业场所。
4、监控防范措施
4.1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是本工种的专业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4.2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公司主管部门必须派人现场监护和指挥。
4.3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
4.4制定可能发生问题的应急预案。
4.5必要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协助解决。
二十七、员工健康卫生管理规程
1.目的
为保障公司员工身体健康,加强公司员工的健康保健、饮用水和食堂的管理,从而减少员工身体健康的隐患,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健康卫生管理。
1.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公司员工的健康保健、饮用水和食堂的归口管理,监督各部门做好本部门的员工健康卫生的管理。
3.2行政部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健康卫生教育和指导
3.3全体员工应保持个人良好的卫生习惯,并接受定期的健康检查。
2.内容
4.1员工的健康检查
4.1.1新进员工进公司时需要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4.1.2凡进公司工作一年以上,且非特殊岗位的正式员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1.3凡五十岁以上的正式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1.4对特殊岗位(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一年以上)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职业病检查)。
4.1.5对公司食堂工作人员和接触高温人员要加强健康检查(每年一次)。
4.1.6做好与女工有关的健康检查。
4.1.7如员工自觉身体不适而要求健康检查时可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安排进行。
4.2饮用水管理
4.2.1公司饮用水桶装纯净水和食堂开水炉的开水。
4.2.2公司各部门行政部负责选择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桶装纯净水的供应商。
4.2.3行政部应定期将食堂用水送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水质检测。
4.3生产现场食堂卫生管理
4.3.1行政部负责监督对生产食堂采购的食品进行供应商评价。
4.3.2行政部应监督对生产食堂所购的食品验收、保存、加工、留样以及餐具消毒和环境保洁等工作进行管理。
4.3.3行政部负责安排各生产现场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并对食堂的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4.3.4生产现场食堂卫生管理的具体操作参照《食堂卫生管理规定》执行。
4.4饮用水和生产现场食堂管理所产生的记录按《记录规程》的规定执行。
5.适用法律与其他要求:
5.1卫生部《卫生防疫工作规范》(劳动卫生分册)
5.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3各类食品卫生标准。
二十八、员工委员会
1.员工委员会组织结构图
固定员工代表
临时员工代表
委员会
书记
2.员工委员会职责分工
2.1员工委员会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依法对劳动保护工作实行群众监督,协助公司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参加工伤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受理职工有关劳动保护工作方面的投诉案件的协调工作。
2.2工会书记职责
●协助总经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管理方针、目标;
●协助总经理制定经营目标、投资去向;
●参与公司内部拟定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参与公司管理制度及具体规章的制定;
2.3.员工代表职责见本制度<二>
3.员工代表产生办法
3.1员工代表的分类
员工代表分为固定员工代表和临时员工代表,固定员工代表任期为5年,临时员工代表任期为一年,固定员工代表定期向员工委员会上报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和员工代表的活动计划.每一个月召开一次员工代表会议.临时员工代表负责收集员工的建议和意见,交员工代表会议讨论是否形成提案.每一季度参加一次员工代表扩大会议.临时员工代表人数不能少于员工总数的5%.女员工不能少于员工总数的1/3.
固定员工代表人数不能少于员工总数的1%..总数不能少于2个.
3.2员工代表的产生
临时员工代表是固定员工代表的产生人选,每年12月底员工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下一年的临时员工代表,临时员工代表的任期可以连续任三届,每四年12月底召开一次全体员工代表大会,在历任临时员工代表中产生固定员工代表.选举办法是无记名投票,票数最多的前三名,且得票数达到员工的1/2以上.
4.员工代表审议通过员工代表同公司集体签定集体合同【参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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