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和构建谐劳动关系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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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和构建谐劳动关系1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和构建谐劳动关系
摘要:
和谐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社会和谐首先是社会关系的和谐。
作为工业化时代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是其他社会关系的基础,是社会和谐的具体体现。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国家面临的共同课题。
一些市场经济国家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在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积累了诸多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同时,还应该看到,劳动关系与社会制度、企业性质是紧密相联的,不能简单照抄照搬,而要立足现阶段的基本国情,以我为主,把借鉴外国经验作为补充,为我所用,以充足的信心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和谐劳动关系。
关键词:
劳动关系企业政府和谐
1、和谐劳动关系概述
1.1和谐劳动关系定义
和谐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过程中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和谐关系,包括人与人、人与物(自然条件等)的关系。
1.2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和谐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关系双方一种和谐融洽的良好状态。
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维护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201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又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部署。
(1)和谐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2)和谐劳动关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3)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实现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保证;(4)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协调劳动关系矛盾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了新的要求
(1)健全劳动标准体系,
(2)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4)加强争议调解仲裁。
2、我国劳动关系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2.1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现状
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相关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办理劳动争议案件96.4万件(含上年未结争议案件)。
其中,当期立案69.3万件,当期案外调解23.7万件。
当期立案的劳动争议案件比上年增长98.0%,涉及劳动者121.4万人。
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2.2万件,涉及劳动者50.3万人。
仲裁机构当期审结案件62.3万件,结案率为86%。
年末累积未结案件10.4万件。
那么在各种分类的统计里面,劳资关系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是第一位,以上数据说明,当前我国劳动关系领域中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需要亟待解决。
2.2当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
2.2.1协调机制不够完善。
尽管企业普遍实施了劳动合同制度,但由于诚信缺失、道德失范,劳动合同格式化现象严重,一些劳动合同不是在职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履行;国有企业集体协商签定劳动合同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在非国有企业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难度较大,很不利于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农民增收减负长效机制、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以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增强社会创造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障碍。
2.2.2工资收入增长缓慢。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保持了高速增长,创造了世界经济增长的奇迹,2010年经济总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但是工资增长缓慢远远低于经济增长的速度,特别是最近两年随着通胀的发展和CPI指数的持续走高,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升反而相对在下降,特别是靠工资过日子的一线员工生活幸福指数在明显降低进而影响到社会的和谐,背离了经济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的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所以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调控工资分配,尤其要加大对低保户和下岗困难职工的帮助,提高最低工资水平和低保费。
2.2.3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当前工资支付立法层次低,对扩大就业、健全最低工资制度、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和指导,发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对工资水平的引导作用、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标准等措施,操作性不强;对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等在立法方面还基本上是空白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制约了加强和改善政府驾驭行政能力的领导、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齐心协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2.2.4劳动合同实施不够规范。
如国有改制企业改制后签定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突出。
并且由于转制过程中缺少制约和监督机制,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集资款等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的转制企业还强迫职工以低价买断工龄等等。
3、劳动关系不和谐的原因分析
3.1.劳动力供大于求
经济发展虽然创造了许多新岗位,但总的来说,我国目前劳动力市场处于供大于求,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城务工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每年新增的大中专毕业生,都给劳动力市场带来巨大的压力。
据报道:
2011年末中国失业率大约在4.1%,但这个数字只统计了城镇失业情况,并没有包括农村1.5亿富余劳动力,如果把这两部分人合并计算,我国失业率就要高达20%以上。
就业形势的严峻,是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始终处于弱势的根本原因。
3.2.政府定位的不准确
目前我国政府在劳动关系的处理中往往偏袒于企业一方,政府的最主要责任是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而推动经济发展的任务主要是由企业完成的。
市场经济的建立产生了多种所有制性质的企业,竞争机制的确立使非公有制企业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成分。
政府从发展经济的角度考虑,常常会在劳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偏袒企业一方,而忽视了对劳动者的保护。
如在部分国有企业关闭破产、转改制过程中存在政府部门或主管单位重视国有资产保值而忽视职工利益保障的问题。
3.3.诉求表达及矛盾调处机制的缺失
劳动者缺乏诉求表达的通道,例如工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应是工会义不容辞的历史重任,但目前我国工会普遍存在的日益行政化边缘化,使其在处理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越显尴尬,甚至大部分情况下处于失语的状态,很多非公企业中甚至没有工会。
工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发展跟不上,作用不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摩擦,“有冤无处申”,很难得到援助,更容易采取极端的甚至非法的手段,劳动争议调处和监察力度不够,造成群体性事件经常发生,劳资冲突实有加剧趋势。
3.4.相关劳动政策、法律制度的不完善
成熟的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作为主要调控手段,以完善的政策、法律制度作为强大后盾的。
然而,由于中国处于市场经济的起步阶段,市场的主导作用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有的地方计划色彩还很浓,甚至起到主导作用。
而目前的相关劳动法律制度还存在规定过粗,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劳动者缺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法律武器。
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途径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个人觉得应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面着手:
政府,企业,工会,家庭个。
4.1.从政府方面
4.1.1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尽管《劳动法》等三部相关法律已经颁布实施,对劳动关系领域产生了很大影响。
但是我们还是应该看到随着社会的发展相应的劳动关系领域同时也出现了很多新问题新情况,然而相应的法律却没有解决相应问题的规定,所以政府要加大在相关方面的立法建设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同时还要借鉴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制定出既与国际接轨而又符合我国自身情况的法律。
4.1.2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协调机制。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加强政府对劳动关系的干预显得更加迫切和重要。
动关系市场化问题,政府要成为一只“看得见的手”,发挥重要的宏观协调作用。
一是要发挥劳动关系运行规则的制定者的作用,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作用,制定出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框架、各项制度和准入标准,并采取措施予以贯彻落实。
二是要发挥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平等协商的促进者的作用,为企业经营者和工会组织之间开展集体协商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积极促进双方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矛盾,寻求共识,实现劳动收益和资本收益的共同最优化。
4.1.3加强宏观经济调控。
基于目前我国资强劳弱的状况,居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容易在自然状态的竞争中受到伤害,政府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加强宏观调控。
4.1.3.1是要调整发展观,把充分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优先目标。
4.1.3.2是要大力发展经济,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创造就业岗位,为劳动者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改善劳动力供求总量不平衡的态势。
4.1.3.3是制定合理的收入分配政策,以防止收入差距过分悬殊,造成社会不公引发各类矛盾。
4.1.3.4是完善社会保障政策。
4.1.3.5是构建国民教育体系,加大教育投资力度,改善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素质,这也是平衡劳动关系的重要方面。
4.2.从企业方面
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形成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责任的最后体现。
企业管理者应认识到,企业和员工是共生、共赢和共长的关系。
企业对员工负责,员工才会对企业负责。
因此,企业应该通过各种激励手段来调动和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护员工的就业稳定,给予其合理的薪酬和福利,为其提供增长才干的机会,帮助和促进员工实现个人发展。
4.2.1企业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企业内部和谐。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就是以最广大劳动者为主体、为根本,一切为了劳动者,一切为了劳动者的幸福、尊严和全面发展。
2010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
“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
”对于企业而言,坚持以人为本,最真实和最广泛的内涵,就是坚持以最广大员工为本,珍爱员工的生命、关心员工的利益、维护员工的尊严、保障员工的权利;最重要的就是充分尊重和实现员工的劳动权利,积极致力于员工劳动权利的保障,并以此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核心内容。
我国的《宪法》、《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等,都明确规定了我国公民的各项劳动权利,并予以具体界定和系统保障。
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企业要善待员工,依法用工,守法经营。
只有在不断保持和谐的劳动关系状态下,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才能寻找到为企业创造利益的原动力。
4.2.2企业应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劳动关系也趋于契约化、规范化。
企业用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任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法律约束双方的行为。
劳动合同的签订,使用人单位放心,有了劳动力,可以放手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使劳动者安心,有了劳动职业,容易产生归属感和安全感,在劳动岗位上发挥主观能动性。
在实践中,企业应多采用劳动部门推介的劳动合同,明确企业和劳动者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减少劳资双方的分歧,使劳资双方的权益都得到法律的保护,从而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打下坚实的基础。
4.2.3企业应认真制定和规范规章制度。
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运作的“内部法”,对于企业管理的重要性程度不言而喻,企业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在制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过员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讨论,提出方案,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以确保规章制度内容合法、合情,且制定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发挥企业规章制度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规范作用和导向作用,有效地避免法律纠纷,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
4.2.4 企业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2010年10月28日,我国《社会保险法》正式颁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而企业能否依法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涉及员工的后顾之忧,也影响企业的和谐稳定。
为此,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业应当保持清醒的法律头脑,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社保费用,规范社保管理,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避免各种劳动纠纷。
4.3.从工会方面
4.3.1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加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会组织建设,是工会在解决劳动关系问题中发挥职工合法权益代表者和维护者作用的基本保证。
在企业开展工会活动是法律所赋予并受到保护的,按《工会法》的规定,在我国设立的企业都要设立工会组织。
工会的任务和职责:
一方面是反映职工的呼声,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利益,另一方面,也协助企业对员工进行管理教育,代表职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维护企业的利益。
所以,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4.3.2完善集体谈判机制。
建立完善集体谈判机制,是工会在解决劳动关系问题中充分发挥职工合法权益代表者和维护者作用的基本途径。
工会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必须有一批掌握法律法规和政策水平、具有一定谈判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水平过硬,注重贯彻企业与员工双赢理念的基层工会干部。
这就需要地方劳动部门协同地方总工会对基层工会给予积极有效的指导和培训。
4.4.从劳动者方面
4.4.1员工应建立权利与义务对等观念。
权利与义务,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员工应认知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享受权利的同时,要负起应尽的义务;履行义务,是为了更好地行使权利。
员工权利的行使必须顾到“需求之合理性”、“目的之正当性”及“手段之合法性”,方能减少阻力,避免争议。
在企业,员工应负的主要义务有:
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的义务,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以及如实告知的义务等。
员工只有树立了权利与义务对等的观念,才能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下思想基础,提供法律上的依据。
4.4.2 提高法律意识。
提高员工法制观念,增强法律常识,是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现实需要。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从法律法规的层面加以规范和引导,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操作。
现阶段,就创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而言,企业可操作的法律法规有: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企业法》、《安全生产法》。
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业要把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组织广大员工学习落实,真正让广大员工学法、懂法、守法、执法,以法律法规作为一切行为的规范。
尽量减少因不懂法或误解法律而产生的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通过自觉学习和执行法律来减少并化解劳资矛盾。
4.4.3 员工应提高职业技能,培养职业道德。
企业的目的是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利润最大化。
而要实现这一目的,就应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加强员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
要结合企业实际和岗位特点,制定员工技能培训计划,规划员工职业生涯,提升 员工职业素质,实现员工自身价值。
同时,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员工要积极践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互相尊重,团结友爱,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努力营造一种宽松、和谐、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从而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和发展,实现企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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