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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报告夫妻财产制度二免费下载
1、选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
夫妻财产制,是调整夫妻财产关系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婚姻家庭立法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不仅直接关系到夫妻共同生活和整个家庭生活的物质条件,影响婚姻家庭的团结和睦,而且对稳定社会交易秩序也有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夫妻财产制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这在许多国家的婚姻家庭立法也得到了反映。
近现代社会以来,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经济的高度发展,作为社会最基本构成要素的家庭受到了法律特别的关注。
因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元,担负着诸多社会职能,如繁衍人口、养老育幼、组织生产和消费。
这就直接促进了世界各国对婚姻家庭立法的重视和兴起,而夫妻财产制作为婚姻家庭立法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法律制度,越来越受到各国立法者的青睐,在婚姻家庭立法中雄踞重要的位置。
这是因为,夫妻财产制所规范的婚姻财产是婚姻家庭生活得以正常运转的物质前提,是权利义务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是社会交易安全得以维护的物质保障。
所以,设置合理的夫妻财产制度,无论是从夫妻个人、家庭还是社会利益的角度来说都具有巨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夫妻法定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制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制度,我国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首次确立了婚后所得共同制和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相结合的夫妻法定财产制模式,与以前立法相比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基本上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然而,该制度在我国并非完美无瑕,其不足之处亦非常明显,比如大到一些重要制度的缺失,小到一些具体财产概念界定不清晰、所有权归属不明。
鉴于此,笔者在论述国外相关先进立法例及检讨我国现行夫妻法定财产制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意见,期望能为这一制度的完善略尽绵薄之力。
综上所述,夫妻财产是所有夫妻甚至是夫妻以外的第三方都要面临的问题,关于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研究本身就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并且,夫妻法定财产制作为夫妻财产制度中的核心与关键,对其的进一步研究,不但能丰富现有文献资料,促进相关立法完善,亦能更好地指导实践,适应现实社会的需要。
因此,也具有极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2、本选题研究领域国内外的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文献综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人们对财产所有权日益重视,无论是普通的合同当事人还是相伴到老的夫妻,都必须面对并依法处理财产关系。
夫妻对其财产的处分直接关系到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和家庭的稳定,也关系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因此,对夫妻法定财产制度的相关研究也比较多,综合起来主要是对夫妻法定财产性质划分标准的探讨和对如何完善我国夫妻法定财产制的研究等等。
(1)对夫妻法定财产制性质划分标准的探讨
关于夫妻法定财产制性质的划分标准,国内外存有如下几种学说:
①利益说。
利益说在罗马法中就已有人提及,根据此说,判断一项法律关系或一条法律规范是属于公法还是私法,应以涉及到的是公共利益还是私人利益为准。
然而在社会福利国家中,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往往是不能相分离的。
事实上,法律本身是一种审慎的建构,侧重在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以及私人和私人之间找到利益的平衡。
韦伯认为,在古代国家权力不受约束的罗马帝国和中世纪时期,公益和私益也许可以表达统治者与人民的利益对立。
但是,在国家行为也受法律约束的情况下,公益和私益的划分就失去了意义。
②隶属说。
隶属说认为:
公法的根本特征在于调整隶属关系,而私法的根本特征则在于调整平等的关系。
公法中也存在平等关系,如两个州之间的关系。
另外,平等关系均非完全由私法来调整,因此隶属说之缺陷亦为明显。
③主体说。
根据此说,如果某个公权载体正是以公权载体的身份参与法律关系,则存在公法关系。
问题在于什么时候主体行使的是公权,且行使的方式足以表明国家是在上述定义的意义上参与的法律关系。
所以此说进入了概念循环之中而不能自拔,并不能解决实质性的问题。
④形式说。
关于夫妻法定财产制的公私性质,由于各国法律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许多学者注意到公私法的划分实际上也是基于法律形式和法律特点上的不同而作出的一种分类,如德国的法学家拉德布鲁赫认为:
公法和私法,物法和人法。
这些法律制度的基本区分恰恰不是出自法律的目的,而是法律形式。
刑法与民法的区分是基于程序规则和调整手段不同而建立的。
行政法与民法的区别则建立于两者
调整的社会关系主体和规则不同这一前提之上,而这均有归于法律形式上的不同。
公私法的划分若仅此而已,划分亦无多大意义。
(2)如何完善我国夫妻法定财产制的研究
新《婚姻法》中对于夫妻法定财产制的规定体现了其进步性,但正如研究背景中所述,其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不能满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需要。
伴随着我国融入世界的步伐加快和我国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这种法律上的缺陷将极大地制约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和谐,也将为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埋下隐患。
因此,针对我国夫妻法定财产制该如何完善的研究也有很多。
陈苇在其主编的《家事法研究》一书中指出:
随着人们财产的日益丰富,夫妻财产出现了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色,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夫妻法定财产的分割遇到了一些新问题。
虽然我国对《婚姻法》不断进行修正和补充,但夫妻法定财产的分割仍然存在一些棘手的问题,例如离婚补偿请求权问题、夫妻分居期间各自财产归属问题等等,仍然需要在今后的立法上和司法解释上作出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王明水在《浅谈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的缺陷和完善》一文中提出:
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度中,夫妻法定财产的界定过宽,应当尽量列举特殊情形;夫妻法定财产制中,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确认缺乏保障制度,应当实行夫妻婚前一方财产登记;有关处分夫妻法定财产的规定不够明确具体,应当加以细化。
蔡如琪在《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修正刍议》一文中说到:
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为社会性,夫妻法定财产制作为婚姻家庭领域的一项具体制度,它的设置与特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传统有着密切的联系。
在设计夫妻法定财产制时,应该对我国的社会环境、婚姻家庭以及妇女地位进行充分的考虑。
该制度在我国并非完美无瑕,其不足之处亦非常明显,比如大到一些重要制度的缺失,小到一些具体财产概念界定不清晰、所有权归属不明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日后的立法中加以完善。
龙翼飞在其《浅论我国夫妻法定财产制的完善》一文中提到:
为了维护婚姻家庭,适应我国家庭财产状况日趋复杂化、多样化的趋势,使婚姻当事人在处理各方财产时有更大的灵活性,应从我国实际出发,吸收国外相关制度的精华内容,从①实现我国夫妻法定财产制立法的制度化、系统化;②完善通常夫妻法定财产制;③建立非常夫妻法定财产制三个方面对我国现行夫妻法定财产制进行完善。
上述文献中,学者们出发的角度不同,各自的观点也就不同,这也造成了每个学者的观点和表述并不全面,有些描述也不够具体,缺乏准确性,而且,有些完善建议的提出只是对国外的照搬照抄,没有考虑相关法律制度的移植是否适应我国的国情,能否真正融入到我国社会。
所以,虽然针对本论题的研究有很多,但总体上看还不够深入,也不够全面,还需要加以整理和研究。
因此,本文的切入点便在于:
将我国关于夫妻法定财产的立法与国外进行比较,从国内与国外等多个角度同时出发,并以此为基础来探讨我国现行夫妻法定财产制度中的不足,找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完善意见。
3、本选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案、技术路线:
现行的夫妻法定财产制度并不能全部适应社会的需要和婚姻当事人的要求,存在着缺陷与不足,需要进一步去完善。
我们应当对夫妻财法定产制度不断地进行思考、实践与总结,立法上、解释上不断完善,真正实现既保障好夫妻双方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到社会的公正与公平。
为此,本篇论文通过在历史分析、社会分析、比较分析及案例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了文献研究、描述性研究、经验总结及定性分析的方法,通过对不同法系、不同国家的比较,对夫妻法定财产制度进行概述,使我们对该制度有一个宏观的了解。
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现行夫妻法定财产制度进行全面剖析,指出其成功之处和不足之处。
对夫妻法定财产制度的研究,不仅要求我们要把握我国的夫妻法定财产制度,也要了解国外的夫妻法定财产制的规定,通过比较,达到指出我国现行夫妻法定财产制度中的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的研究效果。
技术路线如下:
首先,运用定性分析的方法,对夫妻法定财产进行制度概述,使我们对该制度有一个宏观的了解;
其次,通过比较分析,研究国外的立法例,使我们的视角延伸到该制度比较发达的国家,为本文最后一部分对该制度的完善建议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持;
再次,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描述性研究和经验总结的方法,对我国现行的夫妻法定财产制度进行全面剖析,指出其成功之处和不足之处;
最后,是本文的归结点,通过案例分析,并在前几部分的基础上提出具体的完善意见。
我国夫妻法定财产制研究技术路线的简单图例介绍:
4、本选题在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的初步设想:
(1)困难及问题
第一,在资料收集方面:
现有资料专门针对我国现行夫妻法定财产制度的研究多散见于研究婚姻家庭法的著作中,资料不多,也难于整理,因此,如何准确、全面的搜集到对本篇论文的写作有借鉴意义的资料存在一定难度。
此外,本篇论文拟通过现实案例的分析来论述我国现行的夫妻法定财产制度的成功与不足,如何搜集到典型的现实案例也存在一定的困难。
第二,在研究方法方面:
论文研究方法中包括历史分析、社会分析、比较分析、归纳分析和案例分析等,所以论文分析的方法有很多种,如何选定分析方法也是本篇论文写作过程中的一大难点。
第三,在法律实物方面:
夫妻法定财产制度的研究具有很大的实用性和现实意义,许多完善方案的提出都需要放到实践中去检验,所以,法律实践不多、经验不足也会给本文的写作带来困难。
(2)解决的方法
第一,关于资料的收集。
需要充分利用图书馆的资源和网络的力量,阅读大量的相关著作、文章等文献,从中寻找线索和思路,以求尽量准确、全面地搜集到对本篇论文的写作有借鉴意义的参考资料及现实案例。
第二,关于研究方法的选定。
需要认真研究学者们关于夫妻法定财产问题的研究方法,并通过与老师和同学的多多探讨与交流,以期在研究方法上能够有所发散和突破,找出最适合本论文的研究方法。
第三,关于实践经验不足。
在论文的写作期间需要加以社会实践,多参加律师事务所及公检法等司法机构的实习和培训,增加自己的实践经验。
5、本选题预期达到的目标及学位论文具体设想(含论文框架设计)
(1)具体设想
本篇论文从夫妻法定财产制度的概述出发,通过对不同法系、不同国家关于夫妻法定财产立法的比较后,重点论述我国现行夫妻法定财产制度中成功之处与不足之处,并针对不足提出自己的完善建议。
(2)论文框架
引言
第一部分夫妻法定财产制基本理论解读
第一节夫妻法定财产制概念和特征
一、夫妻法定财产制的概念
二、夫妻法定财产制的特征
第二节夫妻法定财产制类型
一、普通财产制与非常财产制
二、妆奁制、统一财产制、联合财产制、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
三、个人特有财产制与共同财产制
第二部分夫妻法定财产制立法比较
第一节大陆法系国家夫妻法定财产制
一、法国的夫妻法定财产制
二、德国的夫妻法定财产制
三、瑞士的夫妻法定财产制
四、日本的夫妻法定财产制
第二节英美法系国家的夫妻法定财产制
一、英国的夫妻法定财产制
二、美国的夫妻法定财产制
第三部分我国夫妻法定财产制
第一节我国夫妻法定财产制立法源流
第二节我国夫妻现行法定财产制主要内容
一、夫妻共同财产制
二、夫妻特有财产制
第三节我国现行夫妻法定财产制成功与不足
一、我国现行夫妻法定财产制成功之处
(一)适应市场经济发展
(二)男女平等的立法实现
(三)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明确
(四)个人财产制的立法突破
二、我国现行夫妻法定财产制不足之处
(一)夫妻非常法定财产制的空白
(二)推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的缺陷
(三)夫妻特有财产登记与财产清单管理的缺陷
(四)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特有财产转化制度的空白
(五)典型财产范围不明确
第四部分我国夫妻法定财产制的完善
第一节完善我国夫妻法定财产制的几个关键问题
一、法定财产制与中国国情
二、法定财产制与夫妻个体权利
三、法定财产制与家庭的稳定与和谐
第二节完善我国夫妻法定财产制的几点建议
一、增设非常法定财产制
二、推定夫妻财产制度之立法
三、完善夫妻特有财产登记与财产清单管理制度
四、建立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转化制度
五、典型财产范围的明确与性质判断
结语
6、本选题研究的进度安排:
①2012年6月份至2012年10月份
全面搜集、查阅国内外现有文献资料,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进行研究分析
②2012年12月份
完成初稿
③2013年1月份
修改、完成第二稿
④2013年2月份
继续修改、完成第三稿
⑤2013年3月份
定稿
7、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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