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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管理培训讲议
设计管理培训讲议
第一章设计工作概述
第一节工程设计的概念
工程设计:
设计单位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运用工程技术理论及技术经济方法,按照现行的技术标准,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工艺、土建、公用工程、环境工程等进行综合性设计及技术经济分析,并提供作为建设依据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活动。
第二节工程设计的指导思想和应遵循的原则
早在建国初期,党和政府就对我国的基本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其工程设计的基本原则是:
“经济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
生活区、民用建筑要坚持:
“实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重美观”的设计原则。
在1994年11月召开的全国第十三次勘察设计工作会议上邹家华副总理代表党中央、国务院讲话时,重申了:
“工程设计一定要坚持先进、合理、经济、安全的原则。
”和“民用设计要坚持经济、安全、美观、适用的原则。
”这实际上就是我们现阶段设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设计原则。
第三节设计阶段的划分及控制内容
1.设计阶段的划分
一般建设项目广义分为高阶段设计和施工图阶段设计,高阶段设计是指施工图设计以前的所有设计工作,习惯上分为决策阶段设计和初步设计(包括技术设计)。
决策阶段设计包括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
一般建设项目狭义分为按两个阶段进行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对于技术上复杂而又缺乏设计经验的新工艺、新技术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批准之后可增加技术设计阶段;对于一些特殊的大型工程,为解决总体,开发方案和建设的总体部署等重大问题,可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或总体设计。
辽化公司设计阶段的划分方法如下:
㈠建设投资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包括限额以上集团公司重点工程项目、限额以下的公司重大措施项目和中型以上民用建筑项目,必须实行两段设计,即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而且,在开展施工图设计之前必须先实行初步设计;民用建筑项目
㈡建设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公司一般措施项目,可以实行一段半设计,即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㈢对于建设投资数额较小50万元以下且项目内容较简单的限下小型项目,可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㈣对于技术上复杂而又缺乏设计经验的新工艺、新技术的建设项目,应增加技术设计(或基础设计)阶段;
㈤为解决总体方案和建设的总体部署等重大问题,在可行性研究批复之后初步设计开展之前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或总体设计。
2.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深度要求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方案设计应满足国家对项目建议书的内容和深度要求。
3.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满足以下深度要求
●各主要条件和数据应有文件或意向书作为依据。
●各层次建设方案设计经比选后提出倾向意见。
●满足投资估算误差不超过±10%的要求。
●最终使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的结论能满足投资决策的要求。
4.初步设计的内容和深度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分别对初步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制定了相关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规定是《化工项目初步设计内容规定(中油计字[2005]307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规定是《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2003)》(中国石化建[2003]234号),《石油化工装置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98)》(中石化[1998]建字257号)作废。
一般应包括以下方面的文字说明和图纸:
设计依据;设计指导思想;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原料、燃料、动力的用量和来源;工艺流程;主要设备选型及配置;总图运输;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共用、辅助设施;新技术采用情况;主要材料用量;外部协作条件;占地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方案措施;生活区建设;抗震和人防措施;生产组织和劳动定员;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建设顺序和期限;总概算;附件(各种批复文件及各项协议批文)等。
初步设计深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设计方案的比选和确定;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土地征用;基建投资控制;施工图设计的开展;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施工准备和生产准备等。
初步设计过程中,对经过批复的可行性报告中确定的主要设计原则和方案,如建设地点、规模、产品方案、生产方法、工艺流程、主要设备、主要建筑标准等,不应有较大变动。
若有重大变动或概算突破估算投资较大时,则要申明原因,保庆审批准关部门批准。
5.技术设计的内容和深度
技术设计实际上也就是工艺设计包,目前只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专门制定了《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内容规定SHSH-052-2003》,(中国石化科[2003]246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目前尚无这方面规定,一般要求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内容规定》。
一般应包括以下方面的文字说明和图纸:
设计依据;建设规模及组成;原料、产品、中间品、副产品、催化剂、燃料、动力的规格与用量;产品产量、产率、转化率、产品质量及消耗指标等性能指标(期望值和保证值)、工艺说明;主要设备选型及配置;界区条件表;分析化验项目表、建议的设备布置图、工艺设备表、控制仪表、特殊管道说明、三废排放和“三同时”说明;工艺手册及分析化验手册等。
技术设计的深度应能满足确定设计方案中重大技术问题和有关试验、设备制造等方面的要求。
6.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深度
施工图设计也称为详细工程设计,其内容,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有关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进行编制。
中油集团公司尚无这方面规定,工作中可参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中国石化建[2003]234号)进行。
施工图设计内容一般应包括工程安装、施工所需的全部图纸,重要施工、安装部位和生产环节的施工操作说明,施工图设计说明、设备规格书、综合材料表等。
在施工图中应表示出设备、房屋或构筑物、结构;管线各部分的布置,以及它们个部分的相互配合、标高、外形尺寸、坐标;设备和标准件清单;预制的建筑物配构件明细表等。
在施工详图上应设计非标设备详图,设备安装及工艺详图,设计建、构筑物及一切配件和构件尺寸,连接、结构配件图,材料明细表。
图纸要按照有关专业配套出齐,如主体工艺、水、暖、风、电、通讯、运输、自动化、设备、机械制造、水工、土建等专业。
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设备材料的安排和非标设备及结构件的加工制作;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设备管道安装与条件施工的需要。
第二章建设单位(业主)的设计管理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管理水平,明确石油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主管部门在设计管理方面的职责,规范各方的设计管理行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对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作出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节建设单位的设计管理职责
1.在石油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后,建设单位应落实设计管理的职责,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对设计进行监督和管理,必要时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及时解决有关问题,保证设计工作顺利进行。
2.重点石油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应对工程设计的质量、水平、进度和工程造价进行全面监督。
3.严格遵守设计程序,保证设计深度和质量。
建设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实行两段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投资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实行一段半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4.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对项目拟定合理的设计周期,以保证设计质量。
5.认真组织各设计阶段的设计任务委托和设计审查。
6.严格执行上级审批的设计任务文件和审查结论,不得随意修改设计,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
7.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设备、材料的采购订货。
8.认真履行设计合同中的有关条款。
第二节设计任务的委托与管理
1.建设项目经审批立项后,建设单位应按以下原则进行设计任务的委托:
⑴.重大项目(单项合同值50万元以上)应进行设计招标,设计任务的招标或委托,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以此进行不正当交易。
⑵.设计任务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严禁委托给无证或与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不符的单位,严禁委托给个人。
⑶.设计任务的委托,可将整个工程项目委托给一个设计单位,也可按技术要求分别委托给几个设计单位。
当委托给多个设计单位时,必须选定其中一个为拿总单位,负责整个工程的协调与归口。
承接部分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并接受拿总单位的指导与协调。
⑷.确需委托本企业以外的设计单位特别是外行业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工作时,应按企业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设计的外委工作。
⑸.设计任务的委托,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签订设计合同。
2.初步设计的工程规模、工程量和投资应严格按照已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执行,并实行限额设计。
初步设计阶段限额设计的要求及可能发生的设计修改,按集团公司《石油建设工程限额设计暂行办法》执行。
3.初步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应按集团公司《石油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组织审批和报批。
对于实行一段半设计的项目,其方案设计阶段的要求,可参照上述初步设计的要求执行。
4.初步设计审批后,建设单位可进行施工图设计任务的委托,可以委托原承担初步设计的设计单位,也可另行委托其它设计单位。
5.施工图设计的工程规模、建设标准、工程量和投资应严格按照已审批的初步设计执行,并实行限额设计。
施工图阶段限额设计的要求和可能发生的设计修改,按集团公司《石油建设工程限额设计暂行办法》执行。
6.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图会审。
由企业设计主管部门及其它管理部门、生产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参加,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7.建设单位(或委托的其它部门)应根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要求进行设备、材料的采购,并应进行招标,货比三家、择优选用。
不得随意修改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等。
如需修改或代用,应按规定程序,由设计单位审查同意。
重要设备的修改,还应报该设计的原审批部门批准。
8.建设项目经初步设计审批后,建设单位不得随意修改设计或增加工程量。
任何设计修改必须由原设计单位进行。
凡涉及原设计审批结论的重要修改,必须按规定程序报原设计的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修改设计。
9.建设单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而干预设计创作或设计结论。
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的权利和奖惩,按集团公司或企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建设项目设计管理程序
1.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的工作划分为四个阶段管理:
⑴立项决策阶段:
设计单位要完成项目建议书,选址报告;总体规划;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
这部分中油集团公司和中石化公司有专门的规定和制度,这里不作重点介绍。
⑵设计阶段:
业主委托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
业主应完成大量的科研、勘察、外部协作、谈判取证等工作。
⑶施工阶段:
业主要组织设计单位对施工承包商进行设计技术交底,组织设计单位配合施工、修改设计、发设计变更和概预算变更,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和试运转。
⑷生产阶段:
业主回访设计单位,请设计单位对设计进行总结、回访,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总结,进行设计后评价,提出业主改善生产运行的意见。
2.设计阶段的业主设计管理程序。
业主在设计阶段的管理工作,主要是四个方面:
一是对设计单位的管理,包括通过资料,协调各设计单位工作,控制工程的投资、进度和总体质量水平,监督设计进度和审查设计内容;二是设计所需的自然环境资料等,是由不同专业的科研、勘察、评价、咨询单位完成的,业主对这些单位的管理;三是设计所需的外部协作条件,是分属不同主管部门管理的,如电业局、交通局等,业主要将外部条件协助单位的供应协定、技术附件取得后,转交设计单位;四是设计文件的上报和审批,通过一系列的审批手续,最后取得规划设计许可证,以便进行正式施工。
设计阶段规划许可证为标志,表示项目设计阶段的结束。
第四节建设单位设计管理工作内容
业主的设计管理工作,包括从立项开始到设计后评价的全部项目实施工程,详述如下:
1.可行性研究阶段(略)
2.初步设计/技术设计阶段的建设单位工作内容如下:
⑴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三同时”批复后,编制初步设计管理工作网络计划,编制初步设计委托书,通过招议标选定设计单位,组织初步设计合同谈判,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办理设计委托,进行初步设计。
⑵通过招议标选定测、探单位,签订合同,取得探测报告后进行专家审查,副本交设计单位,并与测、探单位结算合同费用。
⑶修订科研单位签订合同,派员监督科研进程,对可研报告进行评审和审定,副本交设计单位,并同可研单位结算费用,签订模型保留和保护合同。
⑷外部条件要取得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或国家机关、协作单位同意建设的文件,并注明能够提供的资源、动力、水电、通信、原材料燃料、征地等有关量、质的条款,复印件交设计单位。
⑸收集设计基础资料;召开设计协调会议、衔接与协调协作各设计单位之间的协作关系,诸如互提设计条件,交接设计图纸,提供接点设计等。
⑹控制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中所做的建设规模、建设投资和建设工期。
⑺控制初步设计的质量、设计费用和设计周期。
⑻组织企业内部审核初步设计及处设计概算,形成审查会议纪要;报批初步设计文件及专项评价文件,协助主管部门(中油集团公司)审议初步设计,根据初步设计审议意见组织各设计单位修改初步设计文件并调整初步设计概算、确定修改进度;上报初步设计补充文件及调整概算、催办初步设计审议批文。
⑼与设计单位结算设计费用。
3.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建设单位工作内容如下:
⑴初步设计审批后,编制施工图设计任务委托书。
⑵选择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委托施工图设计。
⑶选择测、勘单位,签订勘察合同,取得测量和勘察报告,审核合格后交设计单位。
并和测、勘单位进行费用结算。
⑷协调各设计单位间的协作关系及协调设备供货商的设计条件。
⑸控制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中所做的建设规模、建设投资和建设工期安排。
⑹控制施工图设计的质量、设计费用和设计周期。
⑺审核施工图和预算。
⑻预付和结算设计费用。
⑼持施工图办理规划许可证及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4.施工阶段的建设单位工作内容如下:
⑴组织技术交底
⑵组织施工图会审
⑶提出业主变更交设计单位。
⑷审查设计单位的变更
⑸审查施工单位工程联络单
⑹审查采购部门材料代用单
⑺组织“三查四定”工作,并组织设计单位对设计问题进行整改。
5.试生产阶段的建设单位工作内容如下:
⑴邀请设计单位参加联合试运转工作,签署联合试运转合格证。
⑵邀请设计单位参加试生产考核工作,签署试生产考核结果表。
6.竣工验收阶段的建设单位工作内容如下:
⑴组织设计单位编写设计总结报告
⑵邀请设计单位参加竣工验收。
⑶根据考核结果,结清设计费用。
7.生产阶段及后评价阶段的建设单位工作内容如下:
⑴邀请设计单位参加设计回访,倾听设计单位的改进建议
⑵根据设计单位意见,完善生产工艺和生产条件
⑶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后评价
第五节建设项目外部协作条件的取证
所谓外部条件取证,就是建设单位有关主管部门与外部协作条件有关个主管单位或部门签订的各种协议书或合同。
这是一项迁延时久、任务繁杂的工作,建设单位(业主)必须付诸大量时间和精力,才能进行顺利,合于时效。
1.外部条件的内容
建设项目无论是在筹建工程,还是在生产过程,其生存莫不依赖于外部协作条件。
外部协作条件保证了建设项目所需要的原材料、动力、交通运输及排他供应设施。
概括起来说,建设项目的外部协作条件,有6个方面:
征集土地、原料、辅料及燃料的供应、动力供应、通讯、集疏条件、配套设施、辅助设施。
2.取证阶段或取证时间
在项目立项时,业主应与各外部协作条件主管单位或部门进行联系,函告建设项目立项情况。
一旦正式立项,业主即须持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设计单位提供的外部协作条件使用要求,与各外部协作条件主管单位或部门磋商、协议,并与之签订供应使用的协议意向书,意向书要包括大致的供应量、供应方式、供应价格,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
设计阶段时,建设单位(业主)取得可行性研究批复后,委托设计单位开展初步设计。
设计单位先进行外部协作要求的初步设计,建设单位持设计内容和可行性研究批复,向各外部协作条件主管单位或部门,正式申请使用(包括用量、使用方式、使用条件等)经过反复磋商,以致主管部门与协作主管部门直接商讨,有时还要经过国家计委、建委、国务院各部门或国务院直接协调决策,才能取得各外部协作条件主管单位或部门的正式协议书或正式合同。
正式取证时间不能晚于初步设计完成时间。
至于与外部条件实施接点的具体协议,则可在施工前签订,由业主与外部条件所在单位协商决定。
3.取证内容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取证内容比较简单,主要是意向的的,书记也比较概括,故一般成为协议意向书。
但即使是意向书,也具有法律效用,作为可行性研究的根据,作为签订正式供应合同的依据。
初步设计阶段签订的外部供应协议书或合同,则要求设计容量进行详细计算后取得正式数据,付诸实践,并保证建设项目正常运转的条件。
协议书或合同要求条款详尽,操作性强,责任明确,索赔有据。
初步设计阶段协议书或合同包括以下7类:
⑴土地征集、拆迁安置协议。
土地征集在国土局办理,征地时,业主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办理;拆迁安置在当地政府拆迁办公室办理。
⑵原料、辅料及燃料的供应协议。
包括原料、主要辅助原料和燃料(煤、石油、天然气)的来源、交货地、供应能力、供应方式、质量标准、供应年限等。
⑶动力供应协议。
包括供电和供水等。
其中供电协议包括供电电源、供电线路、供电方式、计量结算方式、生产管理维护方式、电价等;供水协议包括来源及用量、交接点工作参数、质量指标、供应方式、计量要求及结算方式。
⑷通讯协议。
包括通讯方式、通讯线缆、卫星通讯、信息网络、国际信息高速公路等。
⑸集疏条件协议。
即通常所说的交通运输条件,包括汽车运输、火车运输、水路运输及航空运输及仓储设施。
⑹配套设施协议。
包括机修、电修、仪修等。
⑺辅助设施协议。
包括蒸汽、氮气、仪表空气、压缩空气供应及“三废”排放。
蒸汽、氮气、仪表空气、压缩空气协议包括来源及用量、交接点工作参数、质量指标、供应方式、计量要求及结算方式。
“三废”排放协议包括排放组成及指标、排量、处理方式。
第六节初步设计的审查内容
中油集团公司对初步设计审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14项:
⑴是否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尤其是强制性标准条文;
⑵是否符合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
⑶初步设计的内容与深度是否符合相关行业的设计规范,设计的主要依据、原始资料是否真实、准确、齐全;
⑷厂(站)选址、主要工艺流程、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主要建构筑物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⑸采用的新技术是否成熟可靠、经济适用,技术水平、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是否先进、符合实际;
⑹主要设备、材料的选用是否合理,是否需要引进;
⑺公用和生产辅助设施是否配套,安全消防、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节能、抗震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损害公众利益,各种外部协作条件是否落实;
⑻生产定员配置是否合理;
⑼是否执行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工程建设强制性备注和有关规范的强制性条文;
⑽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及出版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⑾概算编制是否贯彻执行国家和辽化公司的有关规定、定额、费用标准以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⑿各专业提供的工程量是否真实、准确,有无漏项、重项;
⒀设备、材料价格是否按市场价格水平合理确定,定额套用和费用计算是否准确;
⒁概算编制是否合理。
第七节施工图会审及交底内容
1.施工图会审及交底
⑴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炼化重点工程施工图会审暂行办法》组织施工图会审和施工图交底。
⑵施工图交底及会审会议纪要由建设单位设计管理部门负责整理和印发。
会议纪要确定的事项是处理该项目有关问题的依据,但不能代替设计修改通知单,凡是会议纪要确定进行设计修改的内容,由设计单位发修改通知单或升版图给建设单位设计管理部门,再由建设单位设计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批并发放有关单位。
⑶未经施工图会审及交底的项目不能开工,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
⑷会议的地点与组织:
施工图会审及交底会一般在工程建设地点进行。
⑸会审及交底的时机:
施工图交底一般在施工图发出后7—10天内进行。
施工图会审应在单项工程开工之前、施工图设计交底之后进行,根据到图情况可分批会审,图纸到齐后进行总体会审。
会审会议由建设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或设计管理部门组织召开,生产单位、技术管理、资产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环保管理、造价管理等部门及审计部门、监理、质量监督部门、消防支队、物资采购供应等部门和单位参加;施工单位应有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和各专业人员参加;设计单位应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主设人员参加会议,设立专业组及综合组,各组负责人应熟悉本专业的技术指示及设计业务,具备高级工程师若之资格。
⑹建设单位、各业务部门以及施工单位接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后,要抓紧时间充分熟悉图纸内容,了解设计要求,并书面准备好需要设计单位解答的技术问题,并对各自的职责范围的审查质量负责。
⑺总体会审时对整个工程项目的综合审查,是对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及符合性进行审查。
总体会审的主要内容如下:
●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完百姓及各级签署盖章是否符合要求;
●审查总目录中项目是否齐全,有无缺漏子项;
●审查总平面布置图中总图布置的合理性,在平面和空间的布置上是否交叉无矛盾;有无管道碰架及工艺与其它专业相碰的情况;
●工艺流程及设备管道相互间距是否满足规范、归程、标准的要求。
●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性要求:
提供的勘察、测量、试验等建设条件,是否满足外部水电汽及集疏运条件;是否符合与建设地政府签订的征地、能源、通讯等协议书要求;是否符合环保和三废排放标准;是否满足施工和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的要求。
施工图会审包括符合性审查、工艺要求会审和施工条件会审三部分。
符合性审查是指施工图设计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确定的原则和内容进行,有无与初步设计不一致或重大修改。
其审查主要内容有:
●初步设计审批时确定的修改意见是否在施工图设计中得以体现和落实。
●是否符合合同技术附件的相关规定。
●生产总流程、总规模、总平面布置、总定员有无重大修改或超标;
●工艺装置的物料平衡及主要设备选型有无重大修改或超标;
●公用工程(水、电、汽、风、氮及通讯等)等规模;储运设施的规模有无重大修改或超标;
●有无增加未经批准的引进设备和材料;
工艺要求会审是指施工图设计能否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确保正常开工投产,安全平稳运行。
工艺要求会审包括工艺与技术可靠性会审和操作实用性会审。
●工艺与技术可靠性会审内容如下:
☐工艺流程及物料平衡计算是否正确;
☐设备选型及专业工艺管道的选材、选型及布置是否正确合理;
☐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是否成熟、可靠经济合理,有无可行的技术保证和组织措施。
尤其要审查有无利用项目进行与项目无关的新技术开发试验等情况;
☐是否满足国家和行业关于环境保护、工业卫生、节能、抗震、消防、安全等有关法规的要求;
☐设计依据的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有无采用已停止使用的标准、规范,有无用错标准;
☐重复利用的施工图中,有无在其它过程建设项目中已发现的技术问题和错误未修改而继续使用的情况
☐有无影响正常开、停工及防冻防凝等生产的重大问题的设计错误及漏项等。
●操作实用性会审内容包括:
设备布置、工艺管道走向、阀门位置、仪表盘位、操作通道是否合理,是否便于操作、监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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